“哟,竟然活着回来了…可你这副鬼模样是怎么了,水鬼被你杀了?”
“根本没来,说来话长…总而言之,找到那该死的小偷了。”
“真的?!在哪儿…”
无视他身上血腥味的小黄毛靠了过来,眼睛中写满好奇,“明天,只有傍晚才开门的「财富之荣耀」…别碍事,我得先去冲个澡。”推开伊泽的道森看了眼已然熟睡的悠米,还有被当做毛毯盖在身上的魔典,他想家了,班德尔城的回信究竟什么时候来?!
这个问题注定没人回答,望着道森离开的背影,若有所思的伊泽看向西边。顾名思义,财富之荣耀代表的是富裕,是一家胜者为王的大型赌场。
靠山是铁钩帮,就是普朗克偶尔也会去那里赌上几把过过手瘾,可没人敢赢他,这是一件很无奈的事情,就算那些上头红了眼的赌徒都不敢惹他,想想就可怕。
不过抛开这点不说的话,财富之荣耀还是不错的,出入那里的大多数都是比尔吉沃特的上流人士,外来的富人,还有一小部分得了横财,用脏物换取筹码的幸运儿。
只要能平安到那里,就不会有人追究这东西是从哪儿来的,哪怕是偷铁钩帮的,这是普朗克定下的规矩。不过还有一个规矩,那就是偷来的东西只能兑换筹码,要么翻十倍,要么一枚不留。
所以这些幸运儿通常来说都会变得比以往更穷,十赌九输,这就是既有热血沸腾又残酷冰凉的现实。
“不好,我想去啊…”
见不到厄运小姐的怨念在此时爆发开来,说做便做的伊泽溜到浴室门口,还没进去就被道森用话拦住:“停,老子不需要你擦背。”
“呃…”
“知道了,明晚带你去…但不能离开我的视线,明白吗?”
“我又不是小孩子了,我已经成年了!”
“哦,是大人了啊…那你就应该学会接受现实。”
“你个混蛋。”
知道道森指父母的伊泽低声骂道,但他并不生气,道森就是这样的人。他总是会考虑最坏的情况,那就是去了艾欧尼亚,依旧找不到父母线索的情况,或者干脆是他们已然…
“如果这样才算是大人,我宁愿一辈子当小孩子。”
靠在墙边的伊泽给出回复,“那就听话,我才带你去,懂吗?”道森果然如此说了,气得小黄毛疯狂挠头:“好好,都听你的,那到时候能见到厄运小姐吗?”
“说不定。”
不置可否的道森推门而出,热气腾腾的雾气随之蔓延开来,鼻尖耸动的伊泽瞪大眼睛,一脸难以置信:“是女人的香水味,你们到底干了什么啊?!”
“共用一个酒杯饮酒、肢体触碰、还孤男寡女共处一室…也不对,还有一个昏的,然后被对方强势壁咚勾引之类的。”
这种话当然不能说,是以道森一脸古怪的看了过去,“你丫是狗鼻子吧,刚才你闻不见,现在我洗过澡了你就能闻见了?”被鄙视的小黄毛一拨刘海,脸上写满自信:“我讨厌鲜血,小爷这叫闻香识女人…凡是闻到过的香味,绝对不会弄混的。”
“那如果女士们心血来潮换了香水呢?”
“啧啧,香水可是涂在身体上的…自然会混合每个人身上独有的气味,明白吗?”
“嗯,明白了…你是个不折不扣、真真正正的绅士。”
道森的高度评价让小黄毛更得意了,这一高兴呢,他就乐意说点其他的了:“其实我今天回来时,去了趟酒吧…不是九头响蛇,是半山腰上的那种寻常酒吧。”
“然后呢?”
迎着他的审视目光,“一个佣兵。”故意卖关子的伊泽压低声音,刻意做出神叨叨的模样,不屑一笑的道森走向楼梯:“那我忙了,还得冥想、锻炼…”
“别啊,我一点儿也不瞌睡…”
“那快说!”
被拉住的道森一脸的不耐烦,大致说起来,比尔吉沃特除了拥有船只的船长们,其他人水手、猎海人、船工等等都可以算是佣兵,就连海盗都可以雇佣,只不过是一个佣兵而已,这没有什么稀奇的。
“好好,直接来重头戏…听好了,他叫「马尔科姆·格雷福斯」!!”
“格雷福斯,好很熟悉啊…”
“得了吧,你最知道才怪了…格雷福斯以前叫托比留斯。”
这名字一出,就换做道森瞪大眼睛,他一脸的难以置信:“那不是托比厄斯,崔斯特的亲哥哥搭档吗?!”
“亲个屁,只是对外说的而已…格雷福斯惹了不该惹的人,数年前就被关进了恶名昭彰的「保险柜」。”
“诺克萨斯那个求生不能,求死不得的鬼地方?他该不会不惹了黑色玫瑰吧…”
“那谁知道,没人知道这两个诈骗惯犯、强盗、流氓,混蛋究竟是怎么反目成仇的…最后的结果是格雷福斯进了监狱,化名崔斯特的家伙逍遥法外,直到今天。”
耸耸肩的伊泽厌恶与好奇半掺,来了兴趣的道森想起视死如归的雷文,他和莎拉知道格雷福斯来了吗,或者说对方也是推翻普朗克统治的一枚棋子?
“你是不知道啊,格雷福斯的拿杆叫「命运」的双管散弹抢有多大,威力有多强…”
打断他思绪的伊泽,绘声绘色的描绘在酒吧内遇见的激烈枪战,听的道森眼睛也越发明亮。
按照伊泽的说法,格雷福斯是比尔吉沃特本地人,所以老巴很清楚他的过往,但老巴根本不知道对方回来了,还从名为保险柜的监狱中逃了出来。
如果没有崔斯特这档子事,格雷福斯回来干嘛道森懒得管,可如今有,所以他必须去想。这个在酒吧内遭到十几个赏金猎人围攻,干掉所有人,然后逃向港口消失不见的家伙究竟和厄运小姐有什么关系。
线索太少想不通,但可以肯定的一件事是,格雷福斯这次回来,一定是奔着崔斯特来的,这两人如果在街上遇见那一定很有趣,说是干柴烈火也不为过。
以伊泽的描绘,性格暴躁的格雷福斯一定不会善罢甘休,手中那杆一枪就能将墙壁轰到粉碎的命运,可不会懂得什么叫留情,他们之间会引起骚乱是必然的。
如果是厄运小姐引来格雷福斯,也就是「法外狂徒」男枪,让他和崔斯特大动干戈,四处发飙,普朗克作为统治者自然不会袖手旁观。
可这样的话,就必须保证两人闹出来的乱子够大,普朗克才有可能亲自出手,那要如何做到这一点,以及接下来如何操作才能干掉手下众多、行事颇为狡猾谨慎的普朗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