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安和镇回七里乡的路上。
宋思楚挽着余笙的手,打趣道:“笙笙,你那个男同学是不是喜欢你呀?刚刚你送他薯条,他脸都红了。”
余笙不以为意,淡淡道:“你想多了,我感觉他很闷。”
“闷?”宋思宇挠了挠头,语气带着几分赞同:“我也感觉他挺闷的,不爱说话,除了看书就是做题。”
余笙:“所以我说他书呆子。”
宋思楚倒不这么认为,她说:“我觉得他是个对未来有规划的人,笙笙你跟他做朋友不错的。”
“要不介绍你们认识?”余笙勾起唇角,坏坏一笑。
宋思楚的脸颊顿时涨红,“笙笙你讨厌!”
“哈哈哈哈哈!”余笙毫无形象的大笑起来。
一路吵吵闹闹,回家的路程也变得不那么漫长。
进了宋家,宋思宇兴奋道:“快来数钱了,看看咱今天赚了多少!”
余笙懒洋洋的盘腿坐在地上,语调子含着调侃的笑意,“你学没学过数学?直接二十一乘零点五。”
“二十一乘零点五……十块五毛!”宋思宇激动坏了,原地蹦跶了几下,“天啊!我们太厉害了吧,一上午就赚了十块五!”
宋思楚倒了三杯水过来,一听弟弟说的话,无情的提醒道:“得了吧你,要点脸行吗?这都是笙笙的功劳。”
余笙冲宋思宇扬了扬眉,“听到没?”
宋思宇瞪了她一眼,“好歹我洗了土豆!”
余笙耸了耸肩,没接话。
其实谁的功劳无所谓,能赚钱才重要。
晚上,余淑兰和宋德海听见宋思宇的描述,皆是一脸激动和惊喜。
“真的一上午就卖完哟?那太好嘞!”
“笙笙太聪明了,这要是一直那么销就好嘞!”
“放心吧大姑丈,我敢打包票,这薯条会一直热销!”余笙的语气格外认真。
不是她吹,炸薯条一直到末世都非常热销,老人小孩都爱吃。
余淑兰和宋德海商量了一番,决定豁出去试一试。
总守着那一亩三分地,是不会有出路的。
余笙听到他们的答案,特别开心,“成,那我就教大姑你怎么做薯条,到时候卖的好我就给大姑拿个店面,还可以卖点其他的。”
她从兜里拿出二十块钱,“大姑,这钱你拿着,买油买番茄什么的。”
因为土豆宋家自个有种,所以成本比较低。
余淑兰和宋德海对视一眼,没接钱,“笙笙,这赚钱法子是你想出来的,这利润咱就四六分,你六我们四。”
他们俩公婆都是老实人,不会占人便宜。
余笙把钱塞到余淑兰手里,笑眯眯道:“我平时可能没什么时间能帮忙,还是要辛苦大姑,厚着脸皮要个两成已经很多了。”
“不成不成,要不就五五分。”宋德海第一个不答应。
余笙心里暖暖的,但依旧没同意,“我说两成就两成,你们就别跟我争了,时间不早了,我先回家去。”
虽然很想富起来,但能帮到这个真心疼爱她的大姑,余笙觉得更有成就感。
走在路上,喵喵忍不住出声:“亲亲,你真的是混世小魔头笙爷吗?”
太诡异了,懂事得像换了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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