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俊贵等二十三人的反应,可以分别用四个字来形容,欣喜若狂或者呆若木鸡!
他们成功了,又好像没有完全成功。
因为判决中说,诽谤是手段,诈骗是目的,属牵连犯。
从一重罪下,他们都是按诈骗罪来定罪处罚的。
所以最终只判了诈骗罪的刑期,关于诽谤罪,好像没有判。
以他们的脑子,是想不明白其中有什么区别的。
但是这刑期好像有些不对劲,为什么判得那么重,他们都认罪了啊。
...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保存桌面网址发布会员中心留言本
本站所有书籍章节均由网友上传,转载至本站只是为了宣传本书让更多读者欣赏,作品版权均为原版权人所有。若本站收录内容无意侵犯了贵司权益,请附说明发邮件至service@dvd5.net,我们将第一时间处理。
Copyright © 2024-2025 www.wenxueku.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Copyright © 2024-2025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