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有两件大事到处都有,一个是吃饭,另一件就是病人。
秦宇本来就是到京都专程给楚云岚来治病的,却不料在很短的时间内,竟然是自己成了赫赫有名的专家,而且这个消息一传十十传百,在现在信息如此发达的时代,极短的时间变得家喻户晓。
当秦宇第二天出了楚家,来到临时诊所门前的时候,竟然发现门口仿佛成了停车场,人群攒动,车辆拥挤,俨然就像一个大市场。而且这些车子里面,竟然有着许多超跑类的豪车,可见这些人背后的实力。
幸亏这一方面的事情是由楚云鹤的手下人安顿的,尽管凡事讲究前来后到,但还是有的人倚仗自己的家势,不肯遵循这个规则,总是希望搞一些特殊。
这不,在长长的队伍之外,就有一个戴着墨镜的年轻人站在排队的旁边,拦住秦宇说:“秦医生,奉我们家主的命令,请你给我们家小姐去瞧一下病。”
“没问题,但你必须先排队啊。”秦宇客气地说。
“这——”那个年轻人有些不乐意了。“这太费时间了。”
“怎么?如果你感到为难的话,那就另请高明吧。”秦宇冷冷地说。他最看不惯的就是有些人依仗权势,总是希望搞一些特殊,仿佛只有搞一些特殊,才能显示自己的与众不同,从而显示出自己家势的厉害,久而久之,就连那些家族的下人们都沾染了这种习气,在外面显得飞扬跋扈。
那个人竟然皮笑肉不笑地说:“秦医生,你可知道我是谁派来的吗?”
“即便你是皇帝老儿派来的,在我这里也要排队。”
“秦医生,我想你可能没有搞清状况,如果你还想在这里行医的话,想顺利挣点钱的话,我希望你还是识相一点,否则的话——”
秦宇笑了,他心想,早就听说京都的人都很傲慢,看来这话还是有些道理的,他们自诩为天子脚下,皇城根下面的人,那种和全国其他地方的人相比的优越感,久而久之,是他们养成了那种傲慢的性格,这里面一些有权有势的人,就更是如此了。民间就有这样的一句话,多大的官,到了京都就没有官了。
偏偏秦宇是一个不识时务的人,他这个人总是竖的好吃,横的难咽。对于别人的威胁,他的犟脾气就上来了。
那个年轻人向身后一招手说:“来呀,请秦医生上车。”
随着他的手势,从这个年轻人身后蹿出四个黑衣人,不容分说,身法奇快,身形一晃,就到了秦宇身旁,妄图一左一右,挟持秦宇,将其钳制,强行带上车。
秦宇内心生气,天子脚下的人又能怎样,即便大家族的人又能怎样?他怒从心头起,也不客气,双拳齐出,将左右两边的两个黑衣人直接打飞。而这两个人一左一右飞出的时候,却又撞倒另外两个人。
“哟,真想不到,秦医生原来还是个练家子,怪不得这样嚣张,这倒让人感兴趣。”说着,搓了搓手。双掌齐出,就向秦宇扑来。
秦宇看得出,这个家伙貌似文质彬彬,但这个家伙真的是一个高手,他的幻影掌就像一道掌幕,在秦宇面前如风如雨,绵绵不断,电光火石,有一种金石之声,而在这种金石之声中,却又是狂风呼啸,阴风测测,如梦如幻,让人不可捉摸。
更让人感到不可思议的是,在对方这种掌风中,似乎隐隐有一种香气,会让人产生一种虚幻感,就像在NJ市的时候遇到的那个魅王。看样子,他们的基本来源是一样的。都是从特别阴极的一面发扬到极致。
经过了和魅王的对阵,又加之近些日子秦宇勤练地玄功,已经有一种经天纬地的能力,就像一个练功的人从个人练功的角度来说,已经打通了任督二脉,形成了一个小周天,只不过对于现在的秦宇来说,境界已非常人相比,他的小周天就是已经打通了天地之间的默契,天地协和而万物生长,天覆地载,阴阳相合,拢天地于袖内。
对方的幻影掌尽管厉害,但秦宇原本的观感就已经非常的灵敏,别说幻影掌,就是其它再厉害的功夫,也是无法伤害到他的。这一点也是这个年轻人非常的困惑,因为他已经有许多的机会,打到秦宇身躯的要害,但他的掌就像打到一个皮球上,根本无法对对方造成伤害。
秦宇看到,对方的幻影掌虽然厉害,也是无法对自己造成伤害,也就不再客气,直接虚晃一招,攻击对方下盘,一脚将对方踹飞。
那个人向后猛退,跌坐在车子前面的引擎盖上,虽未伤到什么,但对于他这个自以为是的人来说,已经是丢人丢到家了。
秦宇冷冷地说:“回去告诉你家家主,如果想请我治病的话,谦虚一点,来磕三个头,或许我可以考虑一下。”
那个年轻人带着他的手下人灰溜溜地上车走了。
秦宇的功夫,让在场的患者都大吃一惊,但也非常的佩服,因为如果秦宇屈服于这样的权贵,去给那些人治病的话,像他们这样的普通人,就会没有机会,或者说病情就会耽误,甚至危及生命的。
见那伙人一走,秦宇对那些排队等候的病人说:“大家依次排队治病,绝对不能特殊。”
众人点点头。因为他们知道,这样才是公平的。
这个时候,林志轩等人都来了。因为病人的急剧增加,秦宇还是按照昨天的办法,将那些排队的病人具体落实到时间点,让还没有到时间点的人先回家,到了该施治的时间再来治病。
鉴于病人地急剧增多,秦宇就向京都中医药大学的校长骆凤鸣求援,让他派几个熟悉针灸的人过来,这样可以大幅度地提高治疗的效果。
本来,病人可以在附属医院得到同样效果的治疗,但无奈病人们就是相信这里,不肯到别的地方去治疗,还是那句话,西番的牦牛,我就认这一座帐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