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医院大楼后的花坛。
李无相、通玄子、李雄蹲在花坛边,看着那一大坨被符箓镇压住的不可名状的生物。
萍萍现在正躺在医院的病床上,昏迷不醒,但医生说没有生命危险,伤口不但止血,而且愈合的很快,只需要趟床上修养十天半个月就能恢复,顺便很奇怪的问李雄,是谁给她处理的伤口。
被问的烦了,李雄没好气的说:“我是没给你钱吗,在哆嗦,仔细你的腿。”
医院就不敢继续追问了。
那一会儿,距离第一次严打已经过去很多年,第二次严打还有好几年,所以当时混混的威慑性还是很强的,寻常人都不敢惹。可不像现在,你敢在医院这么说,扭头保安就来了,再横,警察又来了。
想在医院闹事,你得换一种方式,比如后来大名鼎鼎的.....
“摸几下还会变硬。”李雄从那坨恶心的,疑似血肉组织的生物身上挪开手。被他摸过后,那坨东西变的硬邦邦。
“不但会变硬,它还会变长。”李无相把那坨东西拉的老长老长。
“什么东西,摸了之后会变硬变长?”通玄子提出疑问。
李无相和李雄同时低头。
“这东西怎么来的?”李雄问。
“那个淫贼道士嘴里吐出来的,”李无相解释道:“他被我俩联手打伤,把这玩意朝我们吐来,当时以为是暗器吓了一跳,于是让他跑了。本来是可以追的,但一个人追有风险,两个人追的话,你的萍萍姑娘就错过抢救时间了。”
“谢了,”李雄拍了拍他肩膀:“以后就是兄弟了。”
他又看向能长能硬的血肉组织:“这东西是不是和你们说的那个.....哦,血裔。”
李无相和通玄子无法回答他,三人蹲在花坛边研究了好久,幸好大半夜的病人和医生都很少,没人注意到这个恶心的东西。
“对了,我们试试滴血认主吧。”李雄灵机一动,想起了自己看的,不管什么东西,滴血认主就对了。
“滴血认主?”李无相一愣:“这东西不是法器吧,就算是法器,也不需要滴血认主,物质是没有思想的,认不了主人。”
通玄子嗤笑一声,表示自己的不屑,“幼稚....”
他话音方落,就见李雄已经掏出小刀子划破手指,挤出一滴血落在血肉组织,刹那间,深青色的血肉组织宛如复活,一根根狰狞粗壮的血管凸出表面,像是人发怒时额头暴凸的青筋。
血管红光涨落,像是在呼吸。
李无相,通玄子:“!!!”
他们的惊讶没有维持太长时间,因为一个更震惊的现象出现了,那团血肉组织活了过来,并且口吐人言:“少年们呦,是你们唤醒了我?”
“卧槽!”李雄惊叫一声。
李无相和通玄子齐齐后退数米,李无相又折回来,拎着李雄一起后退。
“不要慌张,我不会伤害你们,不过在我们交谈之前,你们先回答我,玉柄小道士呢?”血肉组织的声音非男非女,声线让李雄想起了以前看过的米国机器人电影。
“他逃走了。”
“逃走?”
“奸杀女子未遂。”李无相回答,把玉柄道士的所作所为说了一遍。
“他终究还是堕落了啊。”血肉组织叹口气。
听起来好像和杀人凶手很熟的样子,李雄语气不善:“你和他什么关系。”
“宿主和寄生物的关系吧。”血肉组织回答,“至于我是什么东西,问别的时候,是不是应该先自我介绍?”
“通玄子,上清派弟子,师父是清云道长。”
“李雄,无门无派,自秀红尘。”也不好说自己是野生的,得亏自己是初中毕业,小有文化。
“李无相,战魂传人。”
血肉组织的声音出现微微的波动:“是那个旷古绝今的无双战魂?”
它分明没有五官,但李无相觉得它在打量自己。
“是的。”李无相点头,脸上习惯性的浮现“劳动人民最光荣”类似的神采。行走江湖,这个称号给他带来了无穷的便利,逢人说一声:我是李家传人。
就会有无数人扬着笑脸凑上来。
脑残配角这种生物完全不存在,有的只有舔狗和舔狗,然后就是舔狗。
李无相见过无数恨不得把亲闺女送给他当媳妇的老大爷,甚至不要名利,只求与他来一场干干净净,无关感情的管饱之谊。
很纯粹,对吧。
可惜李家传人向来是肾不由己,由祖奶奶。
李无相从小到大,没碰过任何女人,还是一只耻辱的童子鸡。但与那些渴望一炮走红的童子鸡不一样,李无相一点都不渴望,他决定将来娶个媳妇,生个娃,然后就遁入空门。
一切都是为了活下来,要比历代传人活的更久。
只要在身体最巅峰的年纪里养精蓄锐,他就能在十八年后成功把祖奶奶这口锅甩给儿子。
届时,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鳝游。
“有点意思,想不到一觉醒来,会碰上三位优秀的年轻后辈。”血肉组织怪笑两声,“说起我的身份,你们有听过万神宫吗。”
李雄脸色茫然,而通玄子和李无相则相视骇然。
“万神宫?!”两人同时惊呼。
万神宫他们当然知道,全真之乱才过去一甲子,万神宫的存在被血裔界得悉,都知道那是一个超级无敌的宝藏,藏着能让人成为极道巅峰的力量。李无相对此印象更深刻,因为提到无双战魂,就不得不提万神宫。
“我来自万神宫,是六十年前,随着妖道忘尘一起离开万神宫的遗蜕,至于我的真实身份,”血肉组织顿了顿,“古妖!”
李雄还是茫然不解,什么万神宫,什么古妖,他通通不知道,但他注意到了李无相和通玄子几经变幻的脸色,似乎是一些很厉害的东西。
“不可能!”
“放屁!”
通玄子和李无相不相信它的话。的确,这话搁谁都无法相信,就好比你走在路上,突然从臭水沟里爬出一个老人,老人说:年轻的樵夫哦,你掉的是金斧子,还是银斧子.....
你第一反应肯定是:我信你个鬼,糟老头子坏的很。
“此事说来话长,我的身份,准确的说是古妖死后留下来的遗蜕,我的本体死在万神宫无尽岁月,就在六十年前,一个年轻人来到了万神宫,他的名字叫忘尘.....”
开始讲故事了。
血肉组织自称古妖死后的遗蜕,当年悄咪咪的趁着万神宫的门打开,尾随在妖道忘尘身后离开了万神宫,随后在世间载沉载浮,大多时候是沉睡的,需要靠宿主的精血温养,不过它不是单纯的吸血虫,作为回馈,它可以帮宿主梳理经脉,让他练气的速度大涨。
“听起来和我祖奶奶的龙珠是一个性质。”李无相说。
“听起来完全是扯淡。”李雄说。
两个爸爸如果能和二十年后的儿子通话,儿子会泪流满面的告诉他们:是真的,是真的。
“我没料错的话,无双战魂的龙珠也是古妖遗蜕的一部分。”它说。
通玄子和李雄看向战魂传人李无相,后者点点头。
这么说来,摄取宿主精血温养自身是古妖的统一特性?
“我有一个同伴更厉害,他能摄入旁人的精血和气机,回馈宿主。妖道身上那个古妖遗蜕便是它。”血肉组织说。
“说了这么多,妖道是谁。”李雄问。
“六十年前的全球第一高手。”通玄子道。
出家人也要与时俱进,大家都生活在地球村,不好总说天下第一高手,显得土气没文化。
“这么厉害?”李雄大吃一惊,那肯定比蜘蛛侠还厉害。于是问道:“你的那个同伴在哪里,我也给它滴血认主去。”
“许是被封印了,一直感受不到它的气息。”血肉组织说。
通玄子露出一抹恍然,妖道的古妖遗蜕在他死后就消失了,那位高手陨落前掷出了气之剑(这个伏笔埋了几百张,估计你们已经忘了,提醒一下),空留一具力竭的尸体。
事后无数人曾经沿着气之剑消失的方向寻找,但一无所获。
想来当时古妖遗蜕随着气之剑一起离开的。
“这些年我随波逐流,其实一直在找合适的传人,共图大计。”古妖遗蜕说出了自己的真正目的。
三人都竖起耳朵来听。
“我与每一任宿主都讲过这样的话,倒不是什么秘密,但听了之前,你们要遵守规矩,如果不行,那就自动退出。”它警告道。
年轻人最不重规矩,相比起一位古妖遗蜕郑重其事的秘密,这点规矩又算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