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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贞观新丰尉》第十四章 为何状告本官

作者:罪孽9999 字数:1799 书籍:贞观新丰尉

  刘二喜并不是一个蠢货,绕开新丰县的后果他很清楚,但还是去越诉了。

  这表明,他对宗族影响下的县衙信心不足。

  将心比心,换成柯斜也一样。

  做法不可取,心情能理解,但该杖责还是得杖责。

  屁大的案子,说到底也只是族产问题,本来法曹断得、民曹也断得,可从雍州转回来,便只有法曹能处置了。

  别的不说,负责杖责一百的问事,是隶属法曹管辖的。

  唐朝的笞、杖,不是随便一个吏员就能施杖的,问事才是专业施刑人。

  在法曹寮房内,刘二喜满面倔强:“触犯了国法,小人认打认罚。打完了,该告还得告。”

  世间总有那么一些人,不完全为利益驱使,不蒸蒸饼(馒头)蒸口气,却也不能就说人家错了。

  问事动杖之前,漫不经心地扫了眼滑非的双脚。

  很好,站姿跟平常一样,脚尖微微向外。

  一人报数、一人抡杖,刑杖挥得山响,打到刘二喜身上也啪啪作响。

  杖长三尺五寸,削去杖身所有节、目。

  杖分三种。

  讯囚杖大头径三分二厘,小头二分二厘;

  常行杖大头二分七厘,小头一分七厘;

  笞杖大头二分,小头一分半。

  笞刑以腿、臀承受,杖刑以腿、臀、背承担。

  不加其他手段,一百杖难熬,却也不是挺不过去。

  唐朝类似手铐的东西叫杻,束手、颈、身的叫钳,还有相应的刑具锁,与杻差别不大,却是一般的刑案才得用上,刘二喜没那资格试试。

  “哟,热闹嘛。本官瞧瞧,这受刑的不是刘二喜么?”

  “族叔也是的,你要来衙门告状,跟我说一声啊!”

  刘硕德同样是一袭青色官服,笑容如春风拂面,俊朗的面容上满是真挚。

  刘硕德一来,自然而然就坐到了上首的位置。

  这样一来,像不像“堂下何人,为何状告本官”?

  柯斜笑道:“原来主簿与这刘二喜是同族啊!出五服了没?”

  刘硕德微笑着回应:“到我耶耶那一辈就出了五服。”

  这一段话,是在互相挖坑呢。

  参与审讯的官员,书面语叫鞫狱(jū yù)官,如果与被告人有亲戚或仇怨关系,可以申请换人。

  五服以内的亲戚、大功以上的姻亲,或经手这些的堂官、佐官曾经与被告人为师生关系,需要回避。

  大功亲含堂兄弟、未婚的堂姊妹、已婚的姑、姊妹、侄女及众孙、众子妇、侄妇。

  刘硕德是有备而来,对于这一回避条例当然也心知肚明。

  那么好抓的把柄呢?

  刘二喜要说仇怨……

  刘硕德表示,宗族是宗族,与他个人无关。

  虽然在这个时代,宗族与本族的官员关系几乎是亲密无间,可刘硕德的理由,你就说是不是很充足吧?

  刘硕德虽然可能会对刘二喜的诉讼造成反面影响,但从哪一条来讲,他都达不到必须回避、更换的条件。

  何况……

  “少府年轻有为,判案定然不枉不纵,本官一定只带耳朵不带嘴,主要是想多学学一些新风向嘛。”

  刘硕德赖着不走了。

  说的比唱的还好听,他在一旁,就是真成哑巴了,也难免影响判决。

  他的品秩可比柯斜还高,就是偶尔插上一两句话,柯斜也奈何不得。

  滑非眼现无奈。

  官大一级压死人,何况主簿对于他来说,大了不止一级。

  直接张口破坏刘二喜诉讼,那是下下策,捅出去搞不好能影响到前程。

  问过案的人就知道,关键时候,一声不经意的咳嗽,就能让一场辛苦化为泡影。

  这种手段,最恶心的就是,谁都知道是什么意思,却没法指责咳嗽的人。

  毕竟,谁也不敢保证,那一定不是真咳嗽。

  柯斜面色如常,示意司法史开始记录。

  “好热闹啊!”

  不苟言笑的赞府昝君玄腰负横刀,魁梧的身躯挤进门框来,拉了把高椅,大马金刀地坐下。

  滑非突然觉得,法曹的寮房太小,容不下这许多大佛。

  刘硕德眼里闪过一丝怪异,还是乖乖拉座椅坐到昝君玄左侧,右侧留给了柯斜。

  新丰的二号人物到了,谁纵然有其他心思,也别行差踏错。

  昝君玄平时少管事,但真动起来,刘微道就是个鲜明的例子。

  倒是刘微道好算计,虽然身死,十余妇孺押到长安城,本应定为官户的,赶上贞观天子求好名声,以“忠义”之名安葬了刘微道,将那些妇孺赦为杂户,定籍万年县,令居浐水、灞水之间。

  这一举动,倒是让原本蠢蠢欲动的息隐王旧部安定下去,也算是收买人心了。

  再说,正月间,罗艺在泾州造反失败,已经让息隐王旧部多半死心了。

  就算息隐王活着,纯粹论武略,他也远不是当今之敌。

  天下思定,贞观天子的举动,倒是真收心了。

  杂户依旧是色人,但离良人只差了一个大赦,想来谁也不愿放弃似乎触手可及的自由希望。

  扯远了。

  昝君玄的到来,让刘硕德的笑容绽放如花,似乎由衷的欢喜,至于真实想法就无人知晓了。

  刘二喜倔头巴脑的,很多话都在罗圈打转,雍州衙门没有按“违令”,判他因表述不清笞五十,已经是公门修行了。

  柯斜忍住脾气,仔细梳理刘二喜的话,终于理出脉络。

  刘二喜依律娶妻,娶了个带娃的寡妇。

  在战乱刚刚结束的年代,这很常见,《令有司劝勉民间嫁娶诏》就提到了再嫁的情况。

  刘二喜的岁数不小,指望他再有亲骨肉,就如持雨伞在非洲射杀狮子。

  索性,刘二喜跟婆娘也提了一嘴,意思让这娃儿改个姓,自己拿他当亲骨肉养,他也继续刘氏香火。

  至于娃儿日后的骨肉,有一个姓刘就成,其他孙辈愿意归宗回原姓也不阻拦。

  在很多地方,还有三代归宗的说法,但不是就断了原先承接这支的香火。

  一个风俗能广为流传,在民间扎根千百年,自有其原因,不能因为其中一小部分荒腔走板了,就怪罪到整个风俗。

  婆娘同意了,娃儿同意了,没防住刘氏宗祠不同意!

  老实人也有火,刘二喜认为,宗族这帮人是指望他绝户,好吞了他二十亩永业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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