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7章曼斯的野望
“麻脸杂种,别以为萨曼莎可以保护你。”骸骨之王骑在骨瘦如柴的马上,“等见到了曼斯,他一定会把你大卸八块,然后你的骨头就属于我了。”
“叮当衫,你就只在意骨头?这个费兰说不定知道许多敌人的情报,这种人活着才有用。”
说话的是耶哥蕊特,她是个十八岁左右的矛妇,身材矮小,扁平的鼻子,牙齿也不太整齐。
以七大王国的标准,耶哥蕊特并不漂亮,可是她拥有一头火红的头发,野人们相信红发是幸运的象征,因此耶哥蕊特的追求者很多,人们都叫她“火吻而生”。
耶哥蕊特属于骸骨之王掠袭小队的成员,可她似乎看不惯骸骨之王,经常跟骸骨之王争吵。这就是自由民,指挥官发令的时候,每个自由民都会有自己的一套说辞,纪律性涣散。
野人们都说,耶哥蕊特是野人里的神射手,她使用一把鱼梁木短弯弓。费兰被俘虏后,耶哥蕊特经常在休息的时候,找费兰探讨一些射箭的技巧。耶哥蕊特喜欢抚弄费兰的红发。
“你也算是火吻而生哦!”
费兰原本以为短弯弓杀伤力有限,直到看到耶哥蕊特用短弯弓轻易击杀枝头的麻雀。
射落麻雀可比射落雄鹰难多了,因为麻雀更小。
费兰庆幸六形人瓦拉米尔夺走了龙骨长弓,龙骨长弓是世界上性能最佳,射程最远的弓箭,如果野人让耶哥蕊特使用龙骨长弓,耶哥蕊特一定能射杀更多的守夜人游骑兵和北境士兵。
好在耶哥蕊特的骑术很差,她骑着一匹半盲的犁马。塞外马匹稀少,这样的环境注定塞外野人没法培养强悍的骑兵。
骸骨之王策马骑在恐鸟边,朝费兰露出丑陋的笑容。“你的手骨我要定了,你这双手,射杀了无数敌人,森林女巫说,这样的手拥有强大的杀戮之力。”
“多几块骨头,你的骨头铠甲就更丑了,叮当衫。”骑在剑齿虎上的泰格斯说,他是一位年轻的易形者,体格粗壮,脸部宽大。与剑齿虎正好相反,泰格斯缺了两颗门牙,据说泰格斯跟巨人打架,巨人木棒击碎了他的门牙。
泰格斯很钦佩费兰的射箭本领,这几天他总是骑着剑齿虎,走在萨曼莎的恐鸟身边,因此与费兰逐渐熟络了起来,他总爱吹嘘他的妻子怀孕了。
费兰不清楚留在荒冢厅等他的妻子芭芭蕾有没有怀孕,新婚之夜他和芭芭蕾尝试了多次,芭芭蕾一直祈祷诸神能赐给她一个孩子。
如今费兰不确定自己能否活着回去,如果自己死了,芭芭蕾的孩子就是遗腹子了。如果芭芭蕾挺着大肚子,迎接艾德公爵送还的遗骨,估计芭芭蕾会当场晕厥,她将再次成为荒冢屯的寡妇,并为此诅咒艾德公爵。
骸骨之王的骨头一直在叮当作响,这提醒着费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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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骨头未来可能也会成为骸骨之王铠甲的一部分。这么看来费兰枯骨还乡的希望都很小,费兰不禁陷入了绝望之中。
绑在恐鸟上的费兰,与萨曼莎一起,进入了杂乱不堪的野人营地。
这是一支奇怪的队伍,数百骑着骨瘦如柴的战马的野人骑兵,一群易形者和他们的凶兽。
费兰原本以为茹毛饮血的野人不害怕凶兽,可是,当体型粗壮如犀牛的恐鸟,四米高的雪熊,门牙好似利剑的剑齿虎出现在营地时,无论是男人,女人还是老人,眼睛里都露出了恐惧之色。
几只山羊正在河边吃草,一群孩子追赶着掠袭者的骑兵,狗头哈犸丢出一些狗肉肉干,立刻引起孩子们一阵哄抢,骸骨之王挥舞着鞭子,赶走面前的每一个男孩。
六形人瓦拉米尔骑在雪熊上,前方三头野狼压阵,身后是影子山猫殿后。影子山猫的体型只比一旁的剑齿虎体型稍小,是一种可怕的肉食动物。
这些都是跟艾德公爵的冰原狼一样可怖的凶兽,费兰暗自祈祷,一旦临冬城的冰原狼夜行和阳光,面对雪熊,影子山猫,恐鸟和剑齿虎的时候,希望冰原狼可以取胜。
野人营地里,形形色色的野人都有。费兰惊讶地看着光脚在雪地里行走的硬足民,身披青铜鳞甲的瑟恩人,四米高,长着胡须,挺着孕肚的女巨人,脸上涂抹各种色彩的穴居人,乘坐狗拉骨制战车的冰封海岸人,挥舞着冰锤的冰河人等。
他们来到了营地中间最大的一座营帐前,几个野人把绑在恐鸟背上的费兰抬了下来。
萨曼莎翻身下了恐鸟,动作优雅宛如天鹅,她凑到费兰跟前。
“费兰,你想活命的话,就向曼斯·雷德请求。曼斯虽然不是国王,但是,他是自由民各部落推选出来的领袖。记住,可以请求,但是不要下跪,自由民鄙视下跪之人。”
费兰叹息一声,“曼斯是一个守夜人逃兵,这种人在七大王国,是背誓者,变色龙,被人唾骂。变色龙毫无荣誉可言,恐怕无论我如何请求,还是难逃一死。”
萨曼莎无奈道:“你如果嫌死的慢,大可以去指责曼斯是变色龙。你被俘了,狗头哈犸,骸骨之王巴不得让你死,逞英雄有什么好处呢?服软最起码可以活下去,你不为自己考虑,也请想想你在荒冢厅的妻子。”
芭芭蕾。一想到芭芭蕾,费兰的心都碎了。
骸骨之王,狗头哈犸把费兰押进大厅的时候,塞外之王曼斯正在弹着竖琴,哼着歌谣。
萨曼莎,泰格斯和瓦拉米尔这些易形者鱼贯而入,耶哥蕊特也跟了进来。
“多恩人的妻子洗鸳鸯浴的时候会唱歌,她的声调像蜜汁;多恩人的刀剑却有自己的音符,如刀锋一般锋利和冷傲。”
费兰原本以为曼斯是一个糙汉,没想到他居然拥有着吟游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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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的文雅气质。
骸骨之王一脚把费兰踹倒在地。
“这就是艾德·史塔克的斥候,红麻子费兰。”
曼斯弹出一个伤心的音符,“你就是大名鼎鼎的神射手?岩石大王给我写过信,他在信里诅咒要杀死的一堆北境勇士里,你的名字总是很靠前。”
费兰昂起头颅,“岩石大王应该告诉过你,我杀过许多追随他的岩种敌人,一如我将会杀死许多野人敌人。”
狗头哈犸抡起长枪,打向费兰的面门,费兰的嘴吐出鲜血。
“这家伙不老实,早该宰了他!”
耶哥蕊特挤了过来,“费兰是很有用的人质,以后可以用来和艾德·史塔克谈判。”
狗头哈犸的臭脸拉得老长,“这是头领的会议,火吻而生,你他妈算老几,也跑到曼斯的营帐参加会议?”
耶哥蕊特扮个鬼脸,“自由民想去哪里就去哪里,有权参加任何会议。”
怀孕的妲娜开口道:“耶哥蕊特经常猎杀鸟儿给我补身子,她是我的朋友,我和曼斯的帐篷没法拒绝耶哥蕊特。”
狗头哈犸怒视着耶哥蕊特,“火吻而生,别以为有曼斯的女人撑腰,你就可以为所欲为,我很少杀女人,我可不想你变成雪地里的一具冰冷的尸体,那样你就是雪拥而死了!”
耶哥蕊特亮出短刀,“你可以试试。”
曼斯放下竖琴,站起身来。
“各位女士,我还要接待我们的贵宾费兰,如果你们要争吵,请离开我的帐篷,否则的话,我只好送客了。”
耶哥蕊特,狗头哈犸闷闷不乐地坐到了营帐的角落里。
骸骨之王激动道:“我要费兰的骨头!”
“等战争胜利了,史塔克和费兰的骨头都是你的。”曼斯有些不耐烦地说道,“叮当衫,我知道你发自内心的热爱骨头,放心,没人跟你抢。”
骸骨之王转身,骨头叮当作响,他指着六形人瓦拉米尔,“曼斯,瓦拉米尔抢走了龙骨长弓,可他根本不用弓,应该把龙骨长弓交给我使用。”
曼斯似乎颇觉有趣,“你平时也不用弓箭,你要龙骨长弓做什么?”
“我是骸骨之王,一身人骨,手骨,巨人头骨,却没有龙骨。只有我骸骨之王才配拥有龙骨长弓。费兰是我的俘虏。”
“明明是我俘虏的!”狗头哈犸吼道,“我用长枪砸晕了费兰的脑袋。龙骨长弓应该属于我。”
众人吵作一团,曼斯喝令众人安静。
“你们都别抢了,龙骨长弓先由我保管。”
曼斯看着费兰,“如果我给你自由,你愿意为我效力吗?”
费兰吐口血沫,“我发誓效力艾德公爵和临冬城,我不会做出背弃誓言的事情。我不像有些人,发下誓言却不当回事。”
曼斯似乎颇感有趣,“你是在讽刺我?”
费兰正色道:“你是野人的孤儿,是游骑兵在荒郊野外发现了你,把你带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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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影子塔,守夜人军团的黑衣弟兄,把你养大,训练成为了守夜人游骑兵,可是,你却背弃了自己神圣的誓言,这是不是事实?”
曼斯黯然道:“你说的没错。在绝境长城以南,人们会说我是把荣誉当成狗屎的背誓者,变色龙。在塞外的自由民中间,一些人把我看做是从长城上飞下来的乌鸦。可是,很多人不知道的是,我是为了一件斗篷,才放弃了守夜人的黑衣。”
这次谈话超过了费兰的预期,“一件斗篷?什么意思?”
曼斯淡然道:“这故事我跟许多人都讲过,说给你听也无妨。当年,我是影子塔的一名游骑兵,有一次,我和几个弟兄一起沿着绝境长城巡逻,这里面就有断掌科林。我们一直巡逻到东海岸的鬼影森林。”
“在那里,我们遭遇了自由民的袭击,我受了重伤,断掌科林救了我,弟兄们意识到,我当时的伤情已经无力支撑返回城堡,他们只好把我送去附近的一个村落,寻求一位森林女巫的帮助。”
“我们抵达村子的时候,当地人告诉我们,那位森林女巫几年前就去世了,不过,她的女儿也可以为人治病疗伤。弟兄们把我留在女野人的家里,那位女野人给我缝合伤口,照顾我的饮食起居,她看到我的守夜人斗篷破了,就用丝绸帮我缝补了。”
“丝绸在君临,旧镇都是奢侈品,更何况是塞外了。那是她祖母从一艘触礁沉没的船上找到的,是她们家祖传的宝物,这女人用丝绸为我缝补斗篷,这是最贵重的礼物,我很感动。”
“我伤痊愈后,离开了那女人的家,返回了影子塔。然而,影子塔指挥官丹尼斯·梅利斯特爵士看到我的斗篷,很不高兴,他提醒我,守夜人只能穿黑色,他从仓库里找了一件全新的黑斗篷给我,告诉我,丝绸缝补的斗篷必须烧掉。”
“第二天我就离开了,我去了一个亲吻不再是罪恶,人们可以自由选择斗篷的地方。”
沉默在营帐里的众人中扩散,费兰看着一旁怀孕的妲娜,“你的妻子,就是当年为你缝补斗篷的女人?”
“不是。”曼斯·雷德显得很哀伤,“她的名字叫米歇尔。当我抛弃了守夜人的身份,在塞外迎来自己自由的生活时,我第一时间就去找米歇尔,可是,她已经不在了。”
“米歇尔的人头被东海望的守夜人弟兄砍下,与走私者挂在一起。只是因为她为野人疗伤治病,只是因为她从走私者手里,购买了一些药草,她就落得如此下场。”
费兰郁闷道:“我很遗憾。”
“你很遗憾,但你依然选择为临冬城和史塔克而战。”曼斯用控诉的语气说道,“为了打开北境的大门,我做了很久的准备,因此我对北境史塔克家的每一个贵族封臣,每一个新贵都了如指掌。”
“我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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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你是溪流地的马僮出身,为了生计成为了狼林的盗猎者,艾德拔擢你成为骑兵,你就在斯卡格斯岛大放异彩,成为男爵,还迎娶了荒冢厅伤心的寡妇。”
“七大王国的凡夫俗子,会说你光耀门楣,改变命运之类的陈词滥调,但是在我看来,你根本不是什么伟大的战士,更不是英雄,你不过是在为爵位,为名利而战,而我们,是为自由而战。”
费兰冷笑一声,“我从来不是什么伟大的战士,我内心深处,依然是溪流地的马僮,盗马贼和狼林的偷猎者。曼斯,你自诩为自由而战,真的是这样吗?野人翻越长城,掳走女人和孩子,留下一地的尸体和伤痕,这就是你们的自由?”
“我是一个不识字的粗人,但是我懂得,一个男人应该保护家园,保护弱小。以自由之名,行劫掠之事,并不能够让野人的掠袭变得伟大,反而会变成笑柄。”
骸骨之王愠怒道:“我们应该把费兰的牙齿一颗颗敲掉,看他还怎么嘴硬。”
瓦拉米尔说道:“应该把他剁碎喂我的雪熊和影子山猫。”
托蒙德粗声道:“费兰又不是乌鸦,杀了他也没用,还不如留他一条命,他是艾德的心腹爱将,他老婆听说在南方也有城堡。这种货色留着谈判肯定好使。”
狗头哈犸瞪了托蒙德一眼,“费兰射杀我的斥候,跟你吹牛一样轻松,危险的敌人杀了才永绝后患。”
曼斯看着费兰,“我本可以轻易杀了你,不过,我要留着你,让你看到艾德公爵和北境的覆灭。我们在巨人梯俘虏了大酒桶,在鬼影森林俘虏了乔里·凯索,在乳河俘虏了你,四处奏凯。”
费兰不屑道:“你去问问岩石大王,去年这个时候,在斯卡格斯岛,岩石大王的铁婊子,一度摧毁了北境的运粮船,控制了海洋,那个时候,岩石大王也以为胜利触手可及。”
“结果呢?北境大军很快逆转了战局,岩石大王沦为丧家之犬,铁婊子如今为艾德大人效力。”
“几场战斗决定不了战争的走向,野人的装备太差,纪律性太差,北境一定会获得胜利。”
曼斯轻哼一声,“把这食古不化的小子给我关进牢笼!”
几个野人押走了费兰,曼斯一挥手,众人纷纷退去,只剩下了托蒙德,曼斯和妲娜三个人。
托蒙德说道:“曼斯,费兰这小子是被冬之号角引来的,你觉得,艾德会为了冬之号角,向乳河上游进军吗?”
曼斯看着手绘地图,露出自信的笑容。
“只要我们的易形者,不断俘虏北境和守夜人的指挥官,艾德就只能从先民拳峰挥师北上,一旦先民拳峰兵力空虚,我们就可以攻占先民拳峰,把北境和守夜人挡在北方。”
“一旦切断了敌人与绝境长城的联系,剩下的,我们就可以交给异鬼了。永冬之地南下的异鬼,会让北境和守夜人伤亡惨重。我们就可以撕裂绝境长城,扫荡七大王国。”
“到那个时候,北境的狼皮,风骚多情多恩人的妻子,高庭的玫瑰,河间地的小麦和肥美河鱼,神眼湖畔的赫伦堡,艾林谷的南瓜,凯岩城的金子,青亭岛的金色葡萄酒,我们都可以一一品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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