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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狮驼岭,跑山成大圣》第11章 入不敷出,大狼搜山

作者:午夜狂燥 字数:1866 书籍:人在狮驼岭,跑山成大圣

  乔木曾看到许多跑山人和采药人采摘这些,觉得周榆可能需要,就通知了一声。

  周榆真的恨不得抱着它亲两口,他太需要这个情报了。

  在人类眼里值钱的山货,在大狼眼里,很多都只是无用的杂草,甚至还没草好吃。

  但在周榆眼里,这是救命的希望。

  周榉卖身给了鱼栏,不用交税,秋税的压力减少一半。

  可为什么卖身为奴就不用交?

  因为奴隶不算人,就算被主人家当街打杀了,赔偿些银子就算了结。

  鱼栏给周榉派了任务,周榉去不了,不管什么原因,都要罚。

  不罚不足以立规矩。

  具体怎么罚,是管事说了算,从雷声大雨点小,到下狠手、下毒手,都有可能。

  这就到了使钱的环节。

  “当家才知柴米贵啊。”

  周榆在心底感慨一声,要不是大狼乔木发来的联络,他可真要愁死了。

  第二天,周榆天没亮就从床上起来。

  烧火、煎药、做饭,先前是周榉照顾他,现在成了他照顾周榉。

  石伯阳不仅给周榉开了方子,针对周榆强运气血给身体造成的损伤,他也开了方子。

  昨晚周榆按照方子喝了药,今天睡醒时,周身的酸痛减轻大半。

  周榉昨晚喝了药,状态也好上不少,已经能够下地,扶着墙壁缓缓的走。

  “我的方子是一次的量,大哥你的是七天的量。

  至少一周,别想着去打渔。

  有事情,我扛着。”

  周榆一边熬粥,让大哥别逞强。

  看着反过来叮嘱自己的小弟,周榉笑了:

  “真是风水轮流转,以前小弟你个头还没桌子高。

  现在已经是个能扛事的男子汉了。”

  说到这儿,他哀叹一声:

  “可惜,要是能把爹的角弓拿回来,小弟你肯定能继承爹的衣钵。”

  周榆知道周榉说的什么。

  当初,他们的爹周橡为了救同行的叔叔伯伯,留下断后。被妖兽杀了。

  爹作为猎户,留下的最值钱的东西,就是一把牛角弓。

  爹能当猎户,靠的就是杀了一头有妖兽血脉的野牛。

  他用这头野牛制成牛角弓,射出的箭能穿透大树,周围的猎户,没有不羡慕的。

  他死后,大伯以孤儿寡母,守不住东西为理由,把牛角弓拿走了。

  名义上是代为保管,等周榉和周榆长大了,再还回来。

  可这么多年过去,再也没见到个影子。

  “我上门多次,都被他糊弄过去,最后他更是摊牌,要我拿十两银子来换。

  说什么我再纠缠下去,就把弓卖了。

  我成不了猎户了,但你不能一辈子当个樵夫。

  我就想着多攒些钱,给你换回来。

  那是爹的遗物,更是能传家的宝贝,总该交到你手里。

  唉,是大哥没用,连把爹的遗物拿回来都做不到。”

  看着周榉丧气的样子,周榆莫名心疼。

  他躺在床上的那些时间,大哥就像个铁人,从没抱怨过半句。

  如今成了被照顾的那一方,才终于能在自己弟弟面前松口气,展露些脆弱。

  “没事,往后日子还长,等大哥修养好了,我们一起上门。

  他要是给,我还当有他这个大伯。

  他不给,我们兄弟也不是好欺负的!”

  周榆安慰着周榉,他不觉得烦,反而觉得这是好事。

  哪有铁打的人,什么都憋在心里,早晚出事情。

  让周榉趁着这个机会松口气,让一直紧绷的自己放松下来,是件好事。

  “好,到时候我们兄弟俩一起去。”

  听到周榆这话,周榉的心情也好了不少。

  安顿好周榉,周榆背上背篓,出了门。

  昨晚的染血衣裳,他已经扔进火里烧了。

  斧子血迹斑斑,清洗不掉,他舍不得,但也只能就地埋了。

  杨计这一战,损失惨重,他现在只剩下身上这一套打着补子的粗布衣服,再出点什么事儿,就只能裸奔了。

  去往云峰山的路上,他筹划起买衣服的事情:

  “梭布一尺五十文,棉花每斤三百五十文,我体型小一点,十尺布就够,大哥高大一点,得十二尺。

  最后落地,两件棉衣棉裤,准备二两银子大差不差。”

  上了山,他钻进密林,不一会儿,一头大狼跳出草丛,和他对上视线。

  “乔木,劳烦带路。”

  乔木发出低吼,转身领着周榆穿过灌木丛,不一会儿,他就看到了一片长在树根位置的大蘑菇。

  这蘑菇大如拳头,十分扁平,呈现出赤红色,周榆认得这东西:

  “赤灵芝。”

  灵芝算是最为著名的山货,传说中的千年灵芝,更是价值连城。

  但眼前这些赤灵芝年份尚浅,周榆记得市价在七十文一斤。

  他摘了个干净,掂量了下,至少一斤。

  到这里,已经比当樵夫一天赚的还要多。

  而大狼发现的山货,远不止这一处。

  他跟着大狼继续前进。

  “紫金花,清热解毒的好东西,一斤三十文,……这些差不多半斤。”

  “怎么带我到这里,让我等会儿?好家伙,这红毛斗鸡,又大又肥,一百文妥妥的。”

  “乔木,我都不知道怎么谢你好,来抱一个!”

  ……

  下山时,周榆的背篓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

  “这么多山货,甚至还有一只绑着的大山鸡!

  我认识不少跑山的,他们住在山里两天,也不一定搞得到这么多。

  这才半天啊!

  欸?周天赐,我记得他不是你侄子吗?”

  望着周榆下山的背影,一个猎户抬起胳膊,顶了顶旁边的中年汉子问:

  “他怎么这么厉害了?

  我听说他摔下山,昨天刚能下地就上山,还差点被狼吃了呢,怎么忽然这么厉害。”

  周天赐看着周榆的背影,只觉得脸上有光:

  “那可是我兄弟的儿子,当然厉害。”

  ……

  “三百三十六文!哎呦喂,我的老天爷啊!”

  回到家里,周榉看到周榆的收获,几乎要从床上跳起来。

  可惜身体不允许,只是支起上半身,都疼的他叫了一声。

  “小弟,你真是出息了,爹娘要是看到,不知道该多高兴。”

  看着床头的三钱银子加上三十六个铜板,周榉身上疼,但心底高兴。

  “大哥,现在放心了吧?

  你就安心修养,家里的事情有我呢。

  鱼栏那边,下午我替你去一趟。”

  周榆安慰大哥,心底却不怎么高兴。

  跑了一上午,还有乔木帮助,赚来四百二十文。

  下了山,那对爷俩过个手,就抽走两成。

  自己倒像是在给他们打工。

  忽然,乔木又发来联络,只是这联络让周榆觉得古怪。

  乔木说,它在山腰东南侧的山神庙里,发现了大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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