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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巴克》167 没死完(二)

作者:狗脂鲤 字数:1888 书籍:我叫巴克

  在浓浓的迷雾之中,埃德森正疯狂逃窜着。但无论他逃往那里,无论他跑了多远,却始终哦都无法脱离这个地方。他没法跑出这片迷雾。

  浓雾之中隐藏着一些微小的东西,埃德森不知道那是什么,他只知道当自己在奔跑的时候,他能够感觉到从身体皮肤上传来的剧痛,那种感觉就像是有无数细微尖锐的刀片从皮肤上划过,如果他跑得太快的话,那么他的皮肤就会被这些将他笼罩在其中的迷雾所撕裂,而他的血肉也会被搅烂。

  当时他亲眼看到了,看到自己的一位兄弟,因为在这雾中跑得太快,最后从一名活生生的人类变成了一具骨架,干净的骨架。

  当那具骨架出现在他面前的时候,埃德森感觉自己的灵魂都要从身体里蹦出来了。

  “妈的!”

  当时,在看到那具骨架之后,雾气之中传来了一道怒骂声。

  巴克在实验自己的新技能,他既然可以变成一滩水银,那么自然也是能够变成一颗颗漂浮在空中的细小颗粒的,当然,肯定没有灰尘那么细,差不多是沙子大小吧。

  已经死掉好几个人了,有一个人死得只剩下了骨架,这可不是巴克想要见到的。所以他立刻就减轻了自己技能的强度,好让这群被他包裹在雾中的人能有一点喘息的集会。

  他要的是钱,而不是一具没法拿去领赏的骨架。

  即便是人类,到了校官级以后的生命力也是非常顽强的,到了这个级别的人,他们的生命层次其实就已经发生了一些变化,他们将会拥有着接近吃人鬼的伤势恢复速度和再生能力。虽然没吃人鬼的那么强,但好歹断手断脚了是能长回来的,虽然得花个半年多甚至是更久。

  不过,巴克并不打算抓活的。因为人太多了他嫌吵,所以那些抓死的也能拿到全额赏金的犯人们基本上是活不了的。基本上,不是百分之百。巴克不喜欢把话说得太死。

  埃德森一路狂奔着,虽然速度并不快,因为他害怕自己也变成一具骨架。但跑着跑着,他突然停了下来。

  那是……

  小小的“山坡”上空,漂浮着一道由无数银色颗粒组成的人形物。

  “你好啊,埃德森先生?”

  因为巨大的恐惧,埃德森的眼珠从眼眶里崩了出来。

  笼罩在林间的白色迷雾消失了,巴克看着眼前那几个从迷雾中幸存下来的人,清一色的都只剩下了半具身子,但至少他们都还活着呢。

  两个女性四个男性,下半身没了,两条手也没了。得益于校官级强大的生命力,他们的伤口都已经愈合并且止住了血。

  六个,又是六个人,也不全是人,悬赏金最低的三十五万,最高的八十万。

  巴克缓缓走过去在这几个幸存者的面前依次蹲下,从怀里拿出一枚胶卷和一沓通缉令,把他们的通缉令用胶布粘在他们各自的额头上。

  “布里多娜女士?”

  巴克一边贴着通缉令,一边喊着布里多娜的名字。

  “我知道,我会帮您把这些脑袋搬到车子上去的。”

  “不,不要搬上去,放到车子旁边就行了。”

  巴克还是很乐意活捉吃人鬼逃犯的,因为他们的生命力特别顽强,只需要一颗脑袋就可以存活,储存起来非常方便。大部分校官级的人是做不到只剩一颗脑袋还能活蹦乱跳甚至是慢慢将身体缺失的部分长回来的,除非是像吃人鬼那样偏身体系的天赐者或者是变异人。

  比较弱的吃人鬼也做不到只剩一颗脑袋还能把身体部分长出来,不过它们在只剩下一颗脑袋以后也还是能活相当之久的一段时间的,差不多好几十天来着?这生命力顽强的程度简直和小强一样。

  在贴通缉令的时候,巴克回头看了一下,那个金色头发的小子还没离开那里,他正在和布里多娜一起帮她般脑袋。这小子的相貌看起来很年轻,大概二十岁出头,长相风格和欧莱是差不多的,比较俊俏,而且也是金发。

  欧莱是不是金发来着?巴克不记得了,他平时没注意过这个。但好像是吧?

  只剩下一截身子和脑袋,但是重要器官都没有受到什么损害,所以这群人还是能活得很好的,如果时间再长一点的话失去的其下半身和手臂也能够重新长回来。如果是吃人鬼的话只留一个脑袋就行,这样方便携带一些。

  这些吃人鬼的脑袋如果没有营养和食物补充的话他们的身体部分是长不回来的,总不能无中生有吧是不是?那未免也太恐怖了。

  “几位男士,几位女士。”巴克贴完所有的通缉令以后,从地上站起来,他双手环抱,看着前方地上自己的杰作,满意地点了点头。

  “逍遥法外的日子从今天起就结束啦!”

  “……………………”

  今天下午的巴克兴致非常高昂,就连开车的速度都快了很多,把时速从二十多公里每小时飙到了三十多,短短几个小时的功夫就已经跑出了一百多公里。那个金发小子不知为什么也跟着巴克上了车,不过巴克也没管这个。

  布里多娜知道他们各自营地位置的犯罪团伙头子就这么多,这回全被巴克给一网打尽,其中最强的一个也才是中校级,而且还是个入门级,对于能够吊打普通大校级的巴克来说,区区中校级只不过是在送菜。

  巴克开着车,嘴里哼着欢快的小曲儿,一直开到了傍晚夕阳西下的时候。

  今天晚上没有晚餐,因为巴克不想做饭,所以他就给布里多娜和金发男一人发了几个罐头,圣塔那镇上有一家罐头店,店里的罐头都是老板自己做的,味道非常不错,巴克这次出行前特地买了一大堆。

  金发男给巴克说了他的名字,但是巴克没记住,他只知道这人是个人类,也杀过几个人,手上沾的人命不算多,长得挺俊俏。

  他应该很喜欢布里多娜,或者说是暗恋,他可能以为布里多娜还不知道他喜欢对方,但是就连巴克都能看得出来,作为被暗恋对象的布里多娜又怎么可能不知道呢?

  说起来,布里多娜算不算寡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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