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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高歌》051 内心不平衡的郑程

作者:炮兵 字数:2467 书籍:盛唐高歌

  古代置个宅子不容易,对绝大部分华夏人来说,家是根,田地是命,人一生最大的愿望是给后人留个好的宅子和多点田地,没什么事根本不考虑卖房屋田地,为了防止邻里矛盾,律法规定,卖宅子还要经过左邻右里同意才能成交。

  幸好,有郭管家在,一切迎刃而解。

  本想请郭管家吃个饭,意思一下,没想到郭管家说什么也不肯,说这是他应做的,府里还有事,不能多待,最后郑鹏塞给他一个大红包。

  来是郭管家用马车接,回去时,郑鹏婉拒郭管家让马车送自己的好意,带着绿姝,边走边聊。

  绿姝的兴致很高,一会说影壁有多漂亮,一会又说宅子有多好、家具有多精细等,根本就停不下来,郑鹏笑着问道:“绿姝,这宅子喜欢吗?”

  “喜欢”绿姝兴奋地点点头:“就是做梦,也没想到能住这么漂亮的宅子,少爷,就是到现在,我还以为自己是在做梦呢,要不,少爷你掐我一下。”

  郑鹏还没说话,绿姝有点担忧地说:“算了,少爷,还是不要掐,我怕真是梦,如果真是梦,绿姝想继续做下去,永远也不要醒来。”

  一个脸上还带着稚气的小女生,竟然说种这种感悟人生的话,当中经历了多少磨难啊,郑鹏闻心有些心痛,轻轻掐了一下绿姝那张可爱的俏脸,柔声地说:“放心,不是梦,在本少爷在,就是不用做梦,你也可以开开心心地生活下去。”

  “谢谢少爷。”绿姝眼圈一红,感动得差点没哭。

  大唐的女子早熟而感性,放在后世,像绿姝这种年龄的小女生,还只顾着玩或追星吧?

  郑鹏怕绿姝想起亡父,忙岔开话题,主要是谈挑哪个吉日入住,还要添些什么家当,不知不觉聊到附近的邻居。

  绿姝有些感动地说:“钱大叔和钱大婶都是好人,钱大叔在街上看到我,总会捎我一段,给钱也不要,钱大婶对我也好,有好吃的给我们送一份,牛老伯帮忙看门,韩婶经常送我们自种的瓜果,多好的邻居啊,都有点舍不得他们了。”

  “是不错”郑鹏点点头说:“我也有点舍不得这些好邻居,对了,不是还有不少留着自己吃的卤肉吗,给他们一人送一点,就当是一点小心意吧。”

  郭可棠入股后,卤肉生意算是暂停了,绿姝喜欢吃卤肉,郑鹏不时做一些,反正自己做的卤肉卫生好吃,无聊当着零食吃也不错,昨天多做了一些,送给邻居们吃也不错。

  “嗯,就听少爷的。”绿姝马上满口答应。

  回到家,二人从缸里拿出卤制好的卤肉,分成几份,然后挨家送去。

  “钱婶,不用客气,我搬新家了,有空到新家去看看。”

  “牛伯,这是送你尝尝的,收下吧。”

  “提什么钱呢,韩婶,快快收起来,你真塞钱,我家少爷可就生气了。”

  郑鹏和绿姝给邻居送卤肉的时候,一个个都不好意思白要,在两人的劝说下才肯收下,对郑鹏主仆再三感谢,然后把好吃的塞给二人,像自制的腌菜、刚烙的饼什么的,有什么给什么,当是回礼。

  有来有往,在华夏传统文化里叫礼尚往来,这是一项优秀的传统文化,然而,在某些人有心人眼中,郑鹏的行为有些变味。

  例如在郑程的眼中。

  郑鹏走了,可是留给郑程的伤害实在太深,郑程就是做梦都想着怎么报仇,只是名声受损、囊中羞涩,在家中地位还没有站稳,这才强行忍着。

  没办法,要偷偷填郑鹏给自己挖的坑,还要卖力地讨好家里的老爷子,准备一步步取代郑鹏的地位。

  不得不说,郑鹏一走,郑家的资源开始慢慢向郑程倾斜,郑程父子刚刚松一口气,没想到入冬的第一场雪,老爷子在郑元家的感染下,突然掂记起郑鹏来,这是一个不好的信号。

  郑程及时跳出来,主动请缨。

  及时把危险扼杀在萌芽状态、伺机报当日一箭之仇,还有就是去郭府碰碰机会,整个魏州都知道,郭老尚书人虽然走了,可茶还没凉,郭府的人脉还很广,而郭府的小姐也是正值芳龄的窈窕淑女,娶到她能名利双收,少说也能少奋斗三十年。

  这次贵乡之行,可以说一举三得,还可以在老爷子面前呈现自己的光辉形象,唯一美中不足的是,老爷子派了三叔郑元业陪同。

  宅子原是郑家的财产,不用打听,也没提前知会,郑程和郑元兴叔侄二人悄悄来到贵乡县城的贵玉街,正好看到郑鹏和绿姝给邻居送卤肉的情形。

  郑程看了看神色有些凝重地的三叔,故意叹了一口气,语气有些沉重地说:“要不是亲眼目睹,大哥竟然沦落到这种地步,做起了商贩,这事要是传出去,我们元城郑家的脸面可就...”

  “某以来他在勤读诗书,为重回郑家而努力,没想到自甘堕落,竟做这种没出息的事,真是气煞我了。”郑元兴有些痛心疾首地说。

  郑鹏小时候很聪明,很多人终其一身也考不到的秀才,可郑鹏十多岁就跨过了这个坎,元城郑家把他视为崛起的希望,甚至有消息说荥阳郑氏也表示关注,读书人偶尔风花雪月,也是可以理解的事,这是郑家愿意供养郑鹏、对他所作所为一只眼开一只眼闭的原因,只是后来越发荒唐,功课没有寸进,还成为元城的笑柄,最后才狠下决心把他赶出家门。

  本以为郑鹏能知耻而后勇,奋发读书,没想到他竟然沦落到做商贩。

  郑元兴排行老三,在注重长子嫡孙的年代,注定与家主无缘,再加上读书没天份,被迫打理家族生意,做商人的他遭受到很多不公平的对待,知道做商人的不易,眼看到曾经被视为家族希望的郑鹏做这种事,心内很是怒其不争。

  没救了。

  郑程假惺惺地说:“三叔,不要生气,气坏了身子不值当,大哥被大父逐出家门,无依无靠,总得过生活吃饭吧,就是做商贩,也可能是被生活所逼。”

  欲速则不达,郑程深明白这个道理,现在说郑鹏的坏话,反而让三叔察觉自己居心不良,不如继续扮演“郑家好兄弟”的角色。

  “唉,听说鹏儿摆字摊,某还觉得他会动脑筋,能学以致用,助人之余也算是一种历练,可他偏偏放着字摊不摆,跑去做一个...小贩,还是卖贱肉的小贩,唉,不争气,不争气啊。”郑元兴说完还忍不住跺了一下脚,一脸的可惜。

  想说“下贱的小贩”,一想起自己也是经商,说到嘴边又硬生生咽了回去。

  郑程说那么多,就是想引郑元兴重视郑鹏身边那个小美婢,看到三叔只顾可惜郑鹏,满脸爱之深、恨之切的表情,心里对郑鹏更忌惮了,只见他眼珠子转了转,假装替郑鹏程开解地说:

  “三叔,现在读书人那么多,一天能读多少信、能写多少回信?摆字摊赚得不多,一个人还勉强够用,可是大哥买了一个漂亮的小婢女呀,二人的吃喝用度可不少,想必这是大哥才弃字摊不摆,跑去做卖肉的小贩的理由。”

  表面是替郑鹏解释,实际是给郑元兴陈述一件事:郑鹏那家伙,心思还在女色上,为了女人,自甘堕落,别在他身上白费心思了。

  说话的时候,郑程的语气有些随意,好像是随口说出来,可实则心内非常不爽、也极度不平衡:郑鹏身边那个小美婢,眉清目秀,身段窈窕,一看就知是美人胚子,一想到郑鹏每晚抱着这么漂亮的婢女风流快活,妒忌之余极度不爽。

  买这个小美婢的钱,大部分是自己“出”的吧,郑鹏不仅让又肥又丑的小乔伺待自己、抢了自己身上值钱的东西,还有一笔十贯的债,春花楼那件事,身心受创先不说,为了还债一个月都舍不得吃一块点心,勒紧裤头还债,而郑鹏却拖着漂亮的小美婢有说有笑。

  凭什么?

  不公平,太不公平。

  这一刻,郑程恨不得一把抢过小美婢,搂在怀里,然后用脚在郑鹏那张讨厌的脸上踩上一千遍、一千遍...

  很快,郑程的内心稍稍平衡了一点:三叔听了自己的“提点”,脸色越来越黑,那张老脸都气得哆嗦,最后绷着脸、一脸怒容向郑鹏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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