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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三国之公子刘琦》第十八章 窘事

作者:司雨客 字数:2473 书籍:重生三国之公子刘琦

  重生三国之公子刘琦

  第十八章窘事

  四面一看,好象这个地方没有来过。这是一个很大的花园,虽然是初冬,还是有不少的花在开放着。细看时,那花却都是绢花,一朵朵扎的极为美观,简直与真花无异。

  而这里的墙壁、明柱、飞檐,也都饰以丝绢织锦,华丽美观,简直--简直就是糟蹋东西,就算祸害好东西也没有这么祸害的。

  这是个什么地方?

  我直觉自己走错了地方,转身想离开,却惊恐的发现,我找不到来时的路了,这里到处都是绢布,简直围成了一个迷宫!

  不好,难不成这里是袁术的后宅?这可是大忌啊!

  此时,我可没有心情管袁术有多少老婆,长得好看不好看,我心中所想,只有快点逃离。

  好不容易我看到一处好象是门,但也有丝绢围着,快步走过去悄悄看了一眼,就觉的脑子里轰了一声。

  只见两个丫环弯身侍立,一个端银盆,里面是温水,还在冒着热气,另外一个则拿着雪白的丝巾,沾着水,轻轻抹去--那是一个雪白的屁屁,它的主人似乎才刚刚小解完毕,而她的仆人在为她进行清洁。

  这里居然是一个厕所!

  而我看到了最不该看到的东西!

  我觉得自己鼻子一热,几乎要流出鼻血来,连忙后退数步,转身就要逃走,却发现一个人站在我的身后,仰头脸,似笑非笑的看着我。

  “琦--哥哥,你在做什么?”

  袁晖!袁术的女儿,十一岁的袁晖、袁娉娉,就俏生生的立在路中间,似笑非笑的看着我。

  完了,她看到了我看到了不该看的东西!

  我觉得,我完了,似乎她已经告诉了袁府所有的人,然后我被袁术五花大绑到辕门之外,点了天灯,然后袁术点齐大军,南攻襄阳,一路上鲜血遍地,烟火冲天。史书上会写到,某年月日,荆州刺史刘表以子刘琦质于袁术,刘琦偷窥术妾,为术所觉。术怒而诛之,遂攻拔襄阳,所过多所残戮。

  我看看左右,没有人。心中杀机顿起,为我个人生命计,我为全家幸福计,为全荆州安危计,为那个写史书的人别太费力气计,我要杀人灭口--如果乘着没有人看到,把她掐死,挖个大坑,再埋起来,上面种上一棵树,袁术找不到她,会不会以为她白日飞升了?

  “琦--哥--哥,你在想什么呢,这么出神?人家在问你话呢!”

  真是不知道死活啊!没见一个变态杀人狂魔就站在你面前,你居然还敢叫我哥哥,还叫得这么肉麻,拉着长音,跟要断的面条儿似的。既然如此,那本屠夫就成全你,一步上前,忽然蹲下:“呀,是娉娉妹妹啊,真奇怪,才一天不见,你长得更漂亮了,个子也长高了,哈哈,对了,我刚才追一只漂亮的小鸟儿,结果走迷了路,你能不能带我出去啊。”靠,真没出息,话一出口,怎么内容全变了,刚才白酝酿杀气了。

  “哦?原来哥哥是在找一个漂亮的小鸟啊,我说呢,你怎么给闯到内院来了,来,我带你出去。”袁晖拉着我的手,蹦跳着往外走。

  我长长的松了一口气。

  还好,还好,骗过她了。这个小魔女虽然名声在外,也不是很厉害么?或许是她岁数小,有些事还不懂,让我逃过一难。

  转过几道回廊,眼前一宽,重见袁府外花园。终于走出了险地,脱离了虎口,下次打死我也不再没事儿走神儿了。开溜,龙归大海,虎入高山……

  “走了,可爱的小娉娉,拜拜。”开心的我已经不会说中国话了。

  “对了,琦哥哥,我有一点事问你。”

  “什么事?”我完全放松了,现在我还有什么可怕的?

  “我姨娘长得白不?”她飞快的问道。

  “白。”话一出口,我想,我还是自杀算了。

  被人抓住尾巴的滋味不好受啊!

  特别是,区区不才在下俺,乃是堂堂一位刺史公子,鲁恭王之后,皇室后裔,凤子龙孙,被一个小小的十一岁的丫头片子要胁,简直是不可思议!要是放我们那个时代,两个耳光就让她老实了,敢要胁我!可是现在,我不敢,她是袁术的掌上明珠,更重要的是,她的心眼之多,简直比十四五岁的小姑娘还难缠。

  原本,除了让我讲故事,我们也并没什么太多的交集。毕竟我们岁数上差得太多,她更感兴趣的是小我两岁的孙策,而不是我,更不是一直追着她屁股转的孙权。可是自从发现我误入内宅这件事之后,她好象是发现了一件大玩具一样,每天得意洋洋的来找我,让我做这做那。我心有不满,却不敢不从,可是她的古怪刁钻之处,简直令人发指!

  她居然让我和她踢毽子!让我和她开交绳!这还罢了,她要我学老玩童一心二用之术在玩的同时要讲故事!

  这也罢了,她居然似懂不懂的撩拨我:

  “琦哥哥,你说,那天你看到什么了?”

  “琦哥哥,你说,我冯姨娘美不美?白不白?”

  “琦哥哥,你说,你干嘛偷看,你想看什么?我给你看好不好?”

  我吐血三升,倒地而亡,本书终--那是不可能嘀。。。

  我那天看到的,那个雪白的屁屁,居然就是袁术最喜爱的,号称国色天香的冯氏。

  这如果让袁术知道了,点天灯都是轻的。

  我不置可否的敷衍着,嘴里哼哼哈哈,在思想里面把她掐死了一千遍,然后又分尸,然后考虑把她的尸块都藏在什么地方比较安全。和她在一起,我似乎越来越变态了。危险啊,危险,眼前这个笑靥如花的小家伙,就是一颗定时的炸弹呐,可是,别看我在心里怎么想,也不敢当真用排雷手段。这颗雷,可是子母连珠雷,一炸一大串呢。

  半倚坐在暖房的胡椅上,看着眼前这个小妖精,我眉头大皱。

  “唉。”

  “怎么了?琦哥哥?”

  “老在这府里呆着,闷都闷死了。可玩的都玩遍了,总不能让我这么大人总和你一个小毛孩子踢毽子吧?”

  “谁是小毛孩子了?”袁晖不满的翻我一眼,却也觉得踢毽子是小孩子的把戏,有些没面子,“那你说,我们做什么?”

  “出城围猎好不好?”

  “这倒是一个好主意。我和父亲去说。”

  “别说是我提议的。”

  “为什么?”

  “你爹会认为我想逃走。”

  “哼,”袁晖又走了回来,“你不会当真是骗我,想要借我逃走吧?”

  “逃走,你以为我是孙策?给我匹马,我骑上去不掉下来就不错了,还逃走?”

  “也是,真是奇怪,你比孙策哥哥还高半头,怎么打架都不是他的对手?”

  “我是士人。”这话说的,在这个时代就是理直气壮,还能赢得小姑娘的赞美,要是放我来的那个世界,早有一万个人对我比中指了。

  让我来试试吧,看看袁术对我是不是加着小心。

  很不幸,答案是肯定的。

  袁术那里说,不成。

  是不是袁晖是个女孩子,说这种没份量,我再投颗石子。

  “孙策,我们去打猎好不好?”我向孙策叫道。仅管直接叫名字在这个时代似乎不礼貌,但孙策不会不高兴,第一我比他大两岁,第二他现在还没成人,还不知道他以后会字叫伯符呢。

  “好啊,我们去新野围猎野山羊。”

  “嗯,我们要向袁叔叔禀报一声吧。”孙策性格里有天不怕地不怕,吃了亏也不回头的个性,所以这可怜孩子才跟着袁术吃过那么多亏,我被小小利用一下,当个探路石子应该也不算欺负他。

  “好。”孙策跑去汇报了。时间不长,垂着头走了回来,“袁叔叔说了,不许咱们去,怕有风险。咱们都是名门之后怕什么风险?别说是猎野山羊,就算是猎虎,我自己一人赤手也能猎回来。只是他说的坚决,你没见那样样,好象要吃人,吓得我也不敢再说了。”

  “真是奇怪,他这是什么意思?拿咱们兄弟们都当成家养的小猪了,生怕有个闪失。难不成咱们这么大,还不会照顾自己不成?”

  孙策摇着头,无可奈何的走了。

  看样子,袁术对我们还是加着小心,不肯放轻易我们出门啊。日后想要离开宛城,还要费些周折。

  逃走?不到最后决裂的时候,我可能会那么做么?

  那就继续在这里当小猪吧。

  冬天的日子,我都觉得自己变得越来越慵懒了。

  再这样下去,我会变成习惯这种寄生虫的生活的。

  我要奋发,努力,闻鸡起舞,半夜鸡叫……

  ……

  大白天的,我居然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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