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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贪大明》第一百三十四章,这世上的女子呀(求订阅!)

作者:公子其芳 字数:3788 书籍:反贪大明

  第134章,这世上的女子呀!

  “你家姑娘?”

  沈沐闻言停下步子有些狐疑地看向这小丫鬟。

  自从穿越后,他应该没见过对方才是。

  “是的,我家姑娘想请您去见面的酒楼一见。”

  这小丫鬟被沈沐一盯,有些羞涩地低头道。

  “抱歉,在下另有要事,无意去见你家姑娘。”

  他沈沐又不是免费的三陪!

  更不是那种可以被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人。

  那马车中的姑娘与他非亲非故,又素不相识,对方想见他他就要送上门去吗?

  把他当成什么人了?

  话音一落,沈沐就不打算再理会这小丫鬟,而是打算带牛蛋和梦白绕过那马车继续前行。

  牛蛋对这种事本就没什么经验,此刻更是满心疑惑,虽忍不住瞅瞅这长相娇俏的小丫鬟,可他一向是以沈沐的态度为准,脑子也想不了太复杂的事情,就没有开口,跟着沈沐走了过去。

  至于梦白呢?

  他更对是对这件事无感,反而有些不屑地看了一眼那丫鬟一眼,好人家的姑娘会在大街上拦着陌生男人吗?

  就在沈沐继续前行,马上与那马车擦肩而过时,马车的车帘被掀开了一个边,露出一张芙蓉面来。

  “沈公子,请等一等!”

  沈沐只好停足,微微侧首,看向对方,皱着眉头问道:“这位姑娘唤住沈某有事?”

  虽然只能看到这马车内姑娘的半张脸,可对方的容貌虽比不上那位紫衣女贼偷和家中那位白神医,可也自有一种大家闺秀的温婉与秀丽。

  算是个美人儿。

  “我姓夏。”这姑娘被沈沐这么一看,微微略带羞涩地垂了垂眼帘,咬了咬唇,吐出三个字来。

  “哦,是夏姑娘,有事?”

  沈沐面上仍平静无波地反问。

  其实在这位马车内的姑娘唤住他时,他也很快对对方的身份做了一些推测。

  想到昨晚沈父沈母才给他提过与那夏巡检侄女的婚姻之事,那么,根据现有的状况推测,这马车内是那位夏姑娘的可能性很高。

  果不其然,对方报出的身份证明了他的猜测。

  可那又怎样,前世见过各国美女的他,对纯粹的美色早已免疫。

  更别说到这时代后,先是遇到李姑娘,女贼偷,和白神医这种容貌上乘之女子。

  此刻,见了这夏姑娘,也无什么惊艳之感。

  前世,他看过一句关于男女关系之语:“对不喜欢之人乱施温柔,是对对方最大的残酷。”

  他对这句话很是认同,既然他天生不是那种风流多情浪子,又没打算现在成亲,又何必招惹太多的桃花债。

  这时代,始乱终弃这个词是很严重的一个词。

  弄不好会毁了一个女人一辈子。

  他既然对这位夏姑娘无感,那就别在大街上制造出什么关于两人的流言蜚语来。

  在注重名声和名节的时代,夏姑娘将来的姻缘必然会受此影响。

  甚至严重点还会影响到夏家其他姑娘的婚嫁之事。

  夏巡检对沈父和他也还不错,他犯不着像一只孔雀一样,态度暧昧,或言辞挑逗这位夏姑娘,证明他在女人方面的魅力。

  马车里的夏姑娘看到沈沐如此冷漠的态度,话到唇边,也不知再怎么接下去,只觉得心中一阵委屈。

  前些日子,她的贴身丫鬟无意中偷听到三叔与三婶讨论她的婚事,说要将她嫁给一个叫沈沐的人。

  以前,她只知道,秦珏秦瑾瑜是整个太平县最令人瞩目的少年,文采出众,又考取了功名,将来极有可能位列朝堂,是太平县许多闺阁女儿家心目中的好夫婿人选。

  可这个沈沐,又是什么人?

  她脑子中,竟然没有关于此人的丝毫信息。

  那个少女对自己的另一半没有期待?更何况她马上就要及笄了,婚事还是没有着落。

  虽说三叔三婶对她都不错,把她当亲生女儿看待,可毕竟她不是他们的女儿,心里总有点寄人篱下的感觉。

  所以,听到丫鬟小梅偷听到的消息后,她再也坐不住了,就让小梅去找厨房负责采买常出府的婆子去打听打听。

  结果一打听,厨房的婆子还真知道一些事情,说那沈沐的爹是太平县有名的地痞混混头子,前一段时日更是因为杀人罪名被关进了大牢。

  不过,在锦衣卫到达太平县后,那个沈沐也不知怎么的,就得到了锦衣卫百户梁大人的赏识,很快就为沈父洗清了冤屈,而且还破了锦衣卫总旗在太平县被杀之谜。

  得到消息后,她就兴起了要偷偷见这个沈沐一面的想法。

  所以第二日,在得知那沈沐要随梁百户离开太平县的消息后,她就坐着小轿,带着几个随身丫鬟婆子,也跟着去送行,打算在对方临走时,远远地看上对方一眼,好歹对此人有了初步印象。

  等真的在驿馆门前见到对方,看清那个沈沐长相时,她心中产生的第一个想法竟然是:“这人生的也很不错,一点都不比那秦瑾瑜逊色。”

  特别是,当看到对方在面对众多锦衣卫以及整个太平县上下官吏时,神态坦然自若,没有丝毫卑微之感,让她觉得自个心跳都变快了些。

  只是,她也看到当日还有一位姑娘似乎对这沈沐也有意思,让她一度有些担心,可见那沈沐对那些姑娘并无亲近之意,她才放下心来。

  等回到府上时,家中早有消息灵通之人将她今日的行踪告诉了三婶。

  三婶就特意来她房中探问她的意思,她当时虽说但凭婶娘做主,心中其实是有几分情愿的。

  接下来的几日,她时常想起那日他翻身上马那一幕,虽不知他跟那锦衣卫梁百户去了哪里,但还是让小梅留心探听他的消息。

  今日一早,她就听到这人昨晚回到了太平县,也不知这门婚事会怎样,但还是没忍住,想出来见对方一面,说几句话。

  虽然知道这不合乎礼节,传出去对自己名声不好,但她事先设想他们第一次见面会遇到的各种情况,唯独没有想到的是,他的态度如此冷漠。

  说话的话冰冷的让她觉得像冬日的冰球砸到身上一般,从外到内冷透了。

  “如果夏姑娘没事的话,以后出行最好不要让马车随意挡路了。”

  看着这位夏姑娘不说话了,沈沐又说了一句,然后再也不理会这位夏姑娘的纠结。

  带着牛蛋和梦白绕过马车继续向前行去。

  “姑娘!”丫鬟小梅此时走到马车旁边,也有些不知所措。

  随即又打抱不平地狠狠地看着沈沐远去的背影。

  这个姓沈的,难道他不知道姑娘为了今日出门见他,衣裙换了四次,发髻梳了六次吗?

  他怎么可以这样对待自家姑娘。

  马车的帘子放下了,片刻后,里面传来声音:“小梅,我们回去吧!”

  ……

  沈沐到小猫家后,大虎和小白早就过来认字了。

  见到他后,这两个小子激动地先是一阵手忙脚乱,差点打翻了桌上的砚台里的墨汁。

  然后几人就围了上来。

  “沐哥儿,你怎么回来了?”

  “让我看看你们练的字。”沈沐笑笑,然后走到房间中唯一的一张书桌前,看到了大虎和小白那比狗爬好不了多少的毛笔字。

  虽然写的不咋样,但看的出来,他们学的还是很认真的。

  这个学习态度让他还是很满意的。

  他从不认为这世上有不劳而获之事。

  特别是像大虎小白这种没有出身背景,资质一般的人,有一颗上进心才是最重要的。

  在小猫家,他还第一次见到了那位传说中的常叔。

  怎么说呢?

  这个常叔如果单独看他的话,他的气势更像那种江湖武林高手般的存在,可跟小猫站在一起时,又觉得对方应该是那种保镖护卫般的存在。

  总之,这绝对不是一个简单之人。

  几个少年寒暄了几句,但随后就出现了短暂的静默。

  实在是在大虎小白心中,现在他们与沈沐现在已经拉开了距离,特别是当听说沈沐已经正式入职锦衣卫,并且还成了一名锦衣卫总旗时。

  他们的态度已不像原本那么随意自然了。

  直到沈沐提出希望这他们将来也能进入锦衣卫时,大虎小白兴奋之情无以言表。

  牛蛋是跟着瞎乐呵,他一向是唯沈沐马首以瞻的。

  至于梦白,还没融入这个小团体内,他就这么一个人静静地待在一边。

  唯有小猫没有马上应允,只是说他还要考虑考虑。

  但沈沐留意到,小猫说话时,总会不自觉地去看这位常叔的眼色。

  看来这位常叔对小猫而言,不是普通的护卫与保镖。

  这让沈沐越发觉得,小猫的身份可能不简单。

  “我说小猫,你个大男人的磨磨蹭蹭啥,难得沐哥儿出头了,还记得咱们哥几个,你这样太不干脆了!”大虎见小猫的态度不怎么明朗,当下没好气地道。

  “就是小猫,我们以后再也不怀疑你算卦灵不灵了,以后我们跟着沐哥儿,还要靠你算的卦来避凶化吉呢!我们真的少不了你。”小白也紧接拍着小猫的肩膀道。

  “避凶化吉!少不了你!”牛蛋也跟着附和道。

  这几个少年,这几年一直在一起,他们就觉得小猫不进入,有些可惜了,极力地劝解道。

  “好了,让小猫好好考虑一番也是对的,你们几个回去也要跟家人好好商量一番,最迟一月之内,就应该有结果了。”沈沐阻止大虎小白继续劝解下去。

  他知道在这种事情上不能强人所难,小猫也许有他的难处。

  其他几人一看沈沐发话了,就住了口,纷纷怂恿着让沈沐请客吃饭。

  沈沐也没有推脱,当日在赌场赢的银子还剩几两,这次回家时,孟云他们还送了几两银子给他。

  请客吃饭的钱还是有的。

  大家选了一家还算不错的饭馆用了饭之后,大虎和小白牛蛋继续跟小猫回去认字。

  因为前途有望,这几个少年的学习积极性一下大为提高。

  他则带着给家人买的两样好的吃食以及梦白,向家走去。

  回家的途中,再次路过那个路口,那位夏姑娘的马车早就不见了。

  想必对方应该懂得不应该把心思花在他的身上才对。

  回到家之后,他将自己关在自己的小房间中,又将刚才在街上买的一些笔墨纸砚拿出来。

  就连牛蛋都在用心练字,他也要练练不是吗?

  否则,怎样在他们面前树立老大的威严。

  想想,前世写毛笔字的经历还是小学时。

  那种方楷大字,只要照着下面的格子描红就是。

  描红的道具一般都是一首耳熟能详的五言古诗。

  就算过去了这么多年,有些记忆还是根深蒂固的,他还记得那两首常用来写大楷的古诗。

  说起来,前世那种方格大字,其实要比现在的繁体字好写一些。

  谁让所谓的繁体字,别的不多,就是笔划多呢

  对毛笔字来说,笔划少的总是要比笔划多的好写一些。

  刚开始,他根本掌控不住毛笔,一个笔划多的字硬是被他写的黑成一团。

  当他坚持练了一个时辰后,凭借他的毅力,他倒是认识了许多字的繁体写法,可毛笔字水平真不是一时半刻能够提升的。

  到最后,他不得不承认,在软笔书法这一领域,他真没什么天赋的。

  既然软笔书法从现在起,再怎么练,估计正常书写都难,那他只好选其他法子提高他的书法水平了。

  最后,他想了想,觉得制作几支简单的鸡毛笔可能会在短时间提高他的书法水平。

  恰好家里还是养着两只大公鸡的,一只大红公鸡,还有一只芦花公鸡,它们美丽的羽毛等着他却采撷。

  当即就出房门,开始进行逮鸡大业。

  沈家的鸡是放养的,这两只大公鸡还是挺警醒的。

  也许是看到他的态度有些不寻常,当即就在整个院子里上蹿下跳起来。

  别说,这逮鸡也是个技术活,沈母不在,梦白也从房中出来帮忙。

  饶是他们两人围追堵截,也没把这两只公鸡逮着。

  就在沈沐考虑,是否找出新的法子来逮鸡时,

  两只准备向屋檐上飞上去的公鸡飞到半空中时,突然从半空摔落,掉在地上不动了。

  沈沐定睛一看,才发现那位白神医不知何时站在了院子里,手中还捏着两根银针。

  ps:说实话,这文是个比较费脑子的文,但订阅真的不多,码字感觉都缺少动力,今天家中有事,原本想着今天断更的,但想着支持这文的亲们,还是努力码了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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