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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秩序剑主》第二百一十三章 祸从口出

作者:小卒没过河 字数:3601 书籍:秩序剑主

  这位‘安特’自然是安德*蒂尔斯的化名。

  在血潮公爵领中,安德相貌广为人知,卡姆克自然也知道大公爵长什么样子。

  不过人脸这种东西很奇怪,稍微改动些细节,比如眉毛粗细,鼻梁挺拔程度和嘴角笑容,看上去就会有很大区别。

  而到了安德这个境界,移筋换骨、变化身形大小都不是难事,改变些面部特征更是轻而易举。

  除了对他极为熟悉的身边人,才能从他的言谈举止、气味、甚至能量特征中辨认出他来,其他人根本不可能从相貌上认出他的身份。

  至于为什么血潮大公爵安德*蒂尔斯要锦衣夜行,低调到改易身份的地步,那却是和他与兽人王的几次交流有关。

  爱蜜莉雅自己的高阶实力来的太过容易,除了战力超群之外,几乎没有什么其他方面的积累;海洛伊丝走的是骑士之路,荣华富贵、权势大局、万人簇拥、荣誉满身是她的修行之路,与安德在修行上没有什么共同语言。

  安德想要更进一步,最好的交流对象就是兽人王。

  兽人王给他的建议就是出去走走,多看看、多想想、都接触一些不同的环境。

  所以安德才换了身份出行不然,他血潮大公爵出行,论体面,怎么也得带上千儿八百的精锐军队、数百名伺候生活起居的随行人员。

  大队人马一动,各地小贵族们高接远送不在话下,哪怕去了其他王国,对方的国王都得出城迎接他这位大佬。

  这等排场摆出来,那也不用体验什么不同环境,保证无论到哪里,都和自己家一样被伺候的宾至如归那他还出去干什么,在自己家里玩不好吗?

  至于人身安全,安德还要什么人身安全?

  连兽人王都在前年,被他烦的不行,名为闭关,其实是出门远行散心去了。

  时至今日,连兽人王这等钢筋铁骨、战意旺盛的传奇战士也不愿意和安德动手切磋了。

  倒不是安德战力已经可以击败兽人王,而是这十几年来,安德体质逐渐蜕变,已经来到了一个全新的临界点体质20!

  这只是安德‘自我审视’技能面板上的数据。

  在安德内视时,他全身上下所有细胞颗颗饱满如珠、莹白如玉,其中更是隐隐透出一点红色,和常人截然不同。

  人体细胞原本没有细胞壁的说法,只有一层薄薄的细胞膜包裹防御,营养物质可以从细胞膜中渗透出入。

  这是因为人体内部环境稳定,为了节约人体资源,人体内部生活的细胞,没必要建立太过完善的防御机制。

  而安德现在细胞却和常人不同,每个细胞外面都有一层坚固的外壳,外壳上保留着一些细微孔道,新陈代谢物质从特定孔道中出入,俨然是一个个超微型堡垒的模样。

  这可不是安德自己刻意推动而形成的细胞结构,只是在他用提纯过的气血反哺自身的时候,身体细胞自然而然产生的变化。

  转化全身十五万亿个细胞,所需要的能量是何等庞大?就算以安德这等凝练气血、修养身心的顶级高手,在一切顺利的基础上,依然需要十年以上的沉淀积累。

  当然,一朝功成,获得的收益也是极为庞大。

  这种全新细胞产生的气血能量更加精微细腻,在未经提纯之前,已经可以与原本经过剑气种子提纯的纯青色气芒相媲美。

  经过进一步提纯之后,凝练而成的气芒更是在青色中隐隐泛出寒光,宛如实质。

  不过到了这一步,安德再次进入瓶颈阶段,进无可进,却还是没抓住进入传奇的灵感。

  但这已经很厉害了。

  按照兽人王的说法,如果说别人的弱点,是木桶上最短的那块木板;轮到安德这边,压根就不是什么木桶,整个就是一个实心大铁块,里面连半点水都没有他么的全是铁!

  别说兽人王的领域之力已经压不住安德,就连凝聚万分的传奇之力,质量也比不上,安德比当年凝练十倍以上、符文架构也复杂十倍以上的全新气芒了。

  所以近几年,每次兽人王和安德切磋,都只能靠着无穷无尽的传奇之力,反复打磨消耗安德这个大铁球,没有一二十天,别想让安德露出疲态而这一二十天打下来,兽人王弗雷德洛克自己也累个半死。

  而且在交手中,万一没控制好距离,被安德欺入到六米内进入缠战阶段,兽人王有时候还会阴沟里翻船,被安德一举击败。

  这种面对铁球和铁刺猬的感觉,让向来喜欢硬桥硬马硬碰硬的兽人王很是憋屈,所以这位传奇强者在离开前曾经表示,这次出去一定要去找一柄合手的传奇武器,等回来再好好教训教训安德这个不懂得尊敬老人家的臭小子。

  话题回到当下,男人之间聊到女人的话题,总会迅速拉近距离。

  安德坚定的表示自己妻子貌若天仙,晚上不需要寻常姿色的女人暖被窝,言下之意,看不上商队的女佣兵。

  而卡姆克则表示出门在外,就算家花再美丽,也应该换换口味,有个放松身心的机会白富美大小姐和野豹子的感觉是截然不同的。

  不过安德表示,家里那位不但是白富美,同时还兼职母老虎,论起个人武力来说,绝非什么野豹子可以相比。

  然后,安德就看到卡姆克先是露出‘你在吹牛’的表情,然后又化作一脸同情。

  能逼的自家男人出门在外还不敢碰女人一下,这样老婆是不是真的貌若天仙很难说,但是治家手腕绝对是一等一的,他卡姆克对此深感同情。

  于是,卡姆克转移话题,不再挑动这位年轻人的伤心事。

  “安特,你一个人出门,怎么连一把武器都不带?”安德的随身行李只是一个背包,也就只能装点换洗衣物顶多装把匕首。

  “哦,现在还有盗贼吗?”安德很奇怪的问。

  这些年来,血潮军每年数次扫荡领地作为练兵,更有佣兵和冒险者接取任务清剿盗贼,在血潮领里做盗贼绝对是一等一的危险行当。

  “我们血潮领没有上规模的盗贼团,顶多有些兼职的小毛贼,可是出了血潮领以后,盗贼并不少见,我看你还是弄一把防身武器比较好。”

  卡姆克看着安特高大的身材,又看了看他白白净净、没有半点茧子的手掌,摇了摇头,补充了一句:“还是算了,你这样没有训练过的年轻人,拿着武器也许死的更快,不带武器才是正确做法。”

  “额,其实我也算是挺强的格斗家来着。”安特小声比比,不过卡姆克笑了笑,没有把年轻人最后的倔强放在心上。

  在外行走,不是学生之间的打架。

  人家一刀砍过来,你难道敢用胳膊去挡吗?

  卡姆克在这条商路上行走已经超过十年,对于沿途一草一木非常熟悉,一路上遇到最大的意外也不过是一群野牛在原野上散步,被商队惊扰、狂奔逃命反正也没对着商队冲过来。

  倒是有一只野牛在跑路时不小心踩到坑洞、折断了腿,让商队平加了一顿牛肉晚餐。

  经过一个半月的旅程,商队来到了博安特城。

  卡姆克有些依依不舍,一路上,这位安特小兄弟虽然话不多,但是作为一个倾听者,总是能在合适的时候出言捧哏,让卡姆克吹牛吹的就很顺畅,甚至在两人一应一和之下,把卡姆克拿手的几个伪亲身经历的传奇故事都补全了细节。

  比如说:亲眼目睹血潮大公爵大战兽人王;比如说亲眼目睹血潮大公爵单骑踏阵等等。

  这些传奇故事发生的时候,卡姆克是肯定不在现场,但是不妨碍这位老兄向来是把自己当做现场参与者来吹嘘反正他血潮军军士的身份是实打实的。

  以前由于个人见识和想象力的问题,他吹嘘的时候,未免在细节方面有所不足,有这位小兄弟在捧哏的时候帮忙补全细节,就更像真的了。

  反正卡姆克觉得,直到现在,这些故事才真正丰满起来,拿到酒馆里可以换一杯酒喝也许还不止一杯。

  “安特小兄弟,到这里我们就要分开了,如果你什么时候想回去,到佣兵行会找舒特,留一句话给我就行。”

  “不过临走时,我得给你一个忠告,像你这样的年轻人,一个人旅行是很危险的事,如果你钱多的话,还是聘请一些护卫保护自己比较好。”

  卡姆克在临别前,为安德提出最后的忠告。

  “谢谢,我会注意的。”安德点点头,这是他没有注意的地方。

  傍晚,好客旅店。

  好客旅店和许多旅店一样,一楼大厅兼有酒吧功能,而与其他旅店的不同的是,这里还兼着对冒险者和佣兵发布任务的工作。

  ‘吱哑’

  好客旅店的木门被人从外面推开,一名战士走了进来。

  他背上背着一面皮盾,腰间佩戴一柄半米多长的短剑,穿着淡青色的皮甲,肩膀上斜跨着一个背包,虽然看起来是一副出远门的打扮,但是无论皮甲和盾牌都是崭新而没有一丝划痕,落在酒吧众位冒险者眼里,像是初出茅庐的菜鸟。

  只有身材还算是高大,看起来应该有把子力气。

  有人开始窃窃私语。

  “一杯麦酒。”

  又换了一副面孔的安德拇指一弹,把两枚铜币弹的飞了起来,在空中旋转了不知道多少圈,落下时,正好在吧台上并排旋转,久久不停。

  这一手可不是新晋的菜鸟冒险者可以玩得转。

  “好的,刚从血潮领那边过来?”

  酒保把手在吧台上一抹,铜币消失不见,他一边转过去,从木桶里放出麦酒,一边随口问道。

  “是的,你怎么知道?”安德问道。

  “哈,血潮领发行的铜币,在这边十枚可以换十二枚其他铜币,一般人可不会直接拿血潮领的铜币付账。”酒保一边把盛满麦酒的大号木头杯子放在吧台上推过来,一边说道:“但是别想让我退钱。”

  血潮领自从实行初步标准化和工坊化以后,为了统一货币和收取铸币税,自行设计铸造了一套金币、银币和铜币。

  论起材质,和其他国家并无太大区别,但是由于水压机和金属模被投入使用,血潮领的货币花纹精美、份量十足,更受商人们的欢迎,算是极为硬扎的硬通货。

  “没事,哈哈,我也不在乎这两个钱。”安德大大咧咧的说:“有什么任务吗?”

  “喏,都在那边挂着呢。”酒保指了指东边的墙壁。

  东边的木墙上钉着许多钉子,上面都悬挂着长条形的木板,木板上有简要任务内容介绍和赏金金额。

  “哗”安德吃了一惊,问道:“这里的冒险者都识得字?”

  这些年,血潮领一直在大力推广基础教育,但即使如此,能够自由阅读的人也不是很多。

  “怎么可能,不过不认识字,上面标注的赏金金额总是认识的,选中了,请人帮忙介绍一下就是了喏,那边有几个人,就是靠给冒险者介绍任务讨生活。”

  酒保朝另外一个角落指了指,那里有三个人坐着喝酒,其中一个人抬起酒杯向这边致意,安德点点头表示回应,然后扭头朝东墙望去。

  “嗨,这位兄弟你认识字?加入我们冒险队吧,我们血河冒险队有两名弓箭手、一名盾卫者和一名斧战士,正缺一名能打能抗的剑盾战士。”

  一个坐在方桌前,脸上有一道刀疤的壮汉叫了起来。

  安德刚想点头,反正只是体验生活,加入一个冒险团似乎也不错。但酒保在对方看不到的地方,用食指在吧台上画了一个叉。

  “谢谢,我暂时还没打算加入冒险团。”安德把到嘴边的话收了回来,换了一句。

  “呸,不识抬举,像你这样的傻鸟要是没人带着,明天就得死在野外。”刀疤壮汉不满的‘呸’了一口,骂道。

  安德皱起眉头,扭头向酒保问道:“这里有决斗的地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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