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回明 转 朱元璋为何治不住贪污?

《回明》转 朱元璋为何治不住贪污?

作者:无辜的虫子 字数:1909 书籍:回明

  一,在人们一般的潜意识中,十年甚至更多的寒窗苦读,为的是什么?为的是利益,做父母的总想让孩子当官,当官是为了什么?就是为了权力,为了能获得利益,而权力与利益的实质是什么?很大一部分是贪污受贿,这是不言自明的.

  二,人们也许会和菜贩讨价还价以争一元钱,但转眼间可能转手将这一元钱给了乞丐,这是因为不和菜贩争这一元钱,菜贩也不会感激你,而给予乞丐,首先会自我肯定,其次乞丐会感谢你。

  洛克菲勒也同样,宁愿把钱几千万,几亿的向外捐,但这不妨碍他像“章鱼”一样的掠夺,他宁愿受举世咒骂、仇恨。宁愿竞争不过他的人破产,跳楼,也不愿停止他的攻击行为。因为他若不如此,就显示不出他的能力,别人也不会感激他的不攻击。

  贪污也一样,一个有能力去贪污的官员,如不贪污,也不能证明其是清白的,也没人领情,没人奖励,与其这样就不如贪污。

  可以假设:贪官中有一部分可能品德不是不高尚,素质不是不高,道理不是不懂,可能有些还为国家做出过较大贡献,有的人缘可能也较好,人们对之评价较高,而这时他贪污,就不是用虚伪就能完全解释得了的。

  三,当人们提到官员,普遍认为是贪污的,如“天下乌鸦一般黑”那么对于这当中的一些清官是极端不公的,贪官们享受,清官们清廉还要受污蔑,则清官所须忍受的非常人所能为,除非他是圣人,而要求官员个个都是圣人是荒谬的,所以,如果政府不能有效监督,不仅不能使贪官们受惩处,反倒使清官们受害。

  四,人们做事,不是为名,就是为利(人之常情,并非讽刺)政府要求自己的官员都不求名,不求利,反去最有害的情况去做,那就太不现实了。

  如果底层官员的环境是:国家资源为官员们支配而不受监督,官员们不是按照多劳多得的方式分配,而是按照亲近和受贿来分配,要求他洁身自爱,从人性上讲是不可能的。即使被抓到,并不认为不该贪污,只是认为运气不好,或甚至为自己辩驳:“那么多人都贪污,凭什么只抓我?”在这种环境下,不仅官员们渎职,贪污,一个小公务员也有同等行为。任何人当官都极少可能不贪,人们不是不贪而是处在不能贪的位置,这样形成一种风气,故贪污受贿没有人以为耻辱。

  相反,潜意识里以为能贪污而得意。正如农民如能冒领了农业补贴会很高兴,渔民为能造假而得到柴油补贴而高兴一样。

  五,柴油补贴是近年国家为应对油价上涨而对使用柴油机的渔民及其它使用柴油机的用户们的补贴,由于二十马力的柴油机即可补贴五千元,假如一个渔民能搞到三个柴油补贴,则一年不用工作就能净挣一万五千元,本来这是一项惠民政策,按照一般的思路,别人给予我,那我不但不应当却欺压,反倒应当去维护,但在实际中,国家对人民好,而此时人民却很可能以此来欺压国家,其实为得到柴油补贴,渔民们如能做假都是尽量做假(希望这样说不要被人说成侮辱老百姓,而是事实如此,就如大家都知道贪污的官员有多少一样,都心知肚明。这样说,既不是对渔民的指责,也不是对贪官的指责,而是就事论事。事实上,假如我有这个机会能做假得到柴油补贴,我不敢说不会去做假。

  六,总而言之,贪是人的共性,说的武断一些,没有人不有贪心,说的客气一些,就是除了清官之外,一般都有贪心.而实际上,就连清朝著名官员在潜规则下也是大量收受贿赂的,在当时的环境下,若不收受贿赂,反倒会被官场中的人排除在外.

  “尧舜之人,非生而治也,桀纣之人,非生而乱也,故治乱在上也”(管子)有的人讲:我最恨贪污,但如果我当官,我比他们贪的还要厉害,由此可见,人的本性都是贪求利益的,只是看客观环境容不容许贪污。

  另外,朱元璋之所以治不住贪污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他要求官员艰苦朴素廉洁奉公,自己的儿子、亲属却大富大贵,据记载,朱元璋时代就连官居一品的政府大员也不过年俸一百两银子外加若干俸米,下级基层官员的俸禄更是微薄到了可笑的地步,也就是说一个中下级政府官员如果不贪污而只靠自己工资生活的话,其生活水平也就比贫民略强有限。而朱元璋的儿子们一加封就是亲王、侄子就是郡王,亲王年俸一万两白银,也就是说朱元璋一个儿子的年收入就等于一百个宰相的年工资,这笔钱放到今天就等于一年大概有四、五百万元的收入,现在的国家主席、国务院总理对此也是望尘莫及的,大概也只有香港、澳门的特首才能与之相比。这还不算大量的实物收入和每个儿子至少万亩的田地收入以及皇帝不定时、不定量的赏赐,结合当时的物价水平,这简直就是天文数字的收入。皇族极富极贵而官员极贫极困,如此,朱元璋又岂能治住官员贪污?

  人治与法治的最大区别:

  人治是以付败治吏(站在道德的高点,让官吏们的表面收入不能过上体面的生活,同时又给官吏们权利弹性极大,使大部分官吏因控制不住人性的yu望而贪而贿,于是又站在道德的高点,随时打击不听话的官吏,这样,就牢牢控制官吏),所以人治的反贪,不是目的上的反贪,只是一种手段上的反贪。

  这种以付败治吏又引出了另一个问题,就是以违法治民(就是官吏也站在道德的高点,出台大而无当没有多少操作性的法律和临时规定,使大部分民众在不知不觉中违法违规,这样官吏们就可以随时打击不听话的民众)。所以人治的法律,其目的不是为了社会有序,只是为了培育顺民。

  明朝时,文官集团以违法治民,同时东厂西厂锦衣卫又以付败治文官集团,嘉靖四十年不上朝天下太平。这是人治的最高境界。

  ;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回到书页 下一章 > 错误反馈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保存桌面网址发布会员中心留言本

Copyright © 2024-2025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