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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明》第七十五章 互相知丁

作者:无辜的虫子 字数:2682 书籍:回明

  看着朱元璋因恼怒而扭曲的脸,朱允炆心里很明白此时老朱的感受。因为整个事情过程就像一场荒诞的闹剧,不过这样的闹剧就算是放在他所生活过的后世,也不算多见。

  嘉定县百姓沈显受到欺压,和邻居周官一起,把祸害本地百姓的里长顾匡捆绑起来,准备送往京城。正要出发时,当地德高望重的老人曹贵出来给他们讲和,沈显收下十五贯银钞、一匹绸缎和一些银钗、银镯后,当场把顾匡给放了。

  这本来是一个十分完美的结局,恶霸痛思己过,百姓良善大度。恩怨情仇,一笔勾销。而德高望重的老人曹贵也是功德圆满,为自己人生旅途的最后时光添上了得意一笔。

  可是偏偏有个枷锁紧紧的卡在众人的心里,这副枷锁就是《大诰续编》里的“互相知丁”。皇帝诏令:百姓们要互相知丁。市井村镇中的老百姓对自己的邻居,一定要做到“互知业务”,也就是知道他们平日里从事何种职业;还要做到知道邻居家里几口人,几个人从事农业,几个人读书,几个人从事手工业或者商业;对于读书的邻居,一定要知道他的老师是谁,在哪里上学;给别人做老师的,也必须知道他所教的学生都是谁。

  顾匡回家之后,思前想后,胆战心惊,觉得在彼此监视、满地密探的当时,事情终究还是会败露。最后,他决定化被动为主动,去京城自首,觉得这样也许可以逃过一死。曹贵得到这个消息,心中思量:“我是劝和人,必然也会有连累。”于是决定与顾匡一同去自首。周官随后得到消息,也表示愿意同行。四人当中,沈显最后得知消息。听说三人已经出发,沈显星夜追赶,终于在淳化镇赶上。沈显提出也一同去自首。

  事情要是按照这样的发展,如果四人能够同时来到京师向皇上自首的话,想必也是一个比较不错的结局,朱元璋要是得到这种结果,想来不但不会怪罪于四人,反而会觉得自己治下之民明法懂礼,在帝王的个人喜好之下,能获得赏赐也不一定。

  万万没有想到,事情竟然出现了戏剧性的一幕,也许是顾、周、曹三人在同往京师自首的路上惺惺相惜,也许是同病相怜,也许是对事情的始作俑者沈显起了怨恨之意……。这一切谁能猜的到呢?

  在淳化镇当沈显赶上他们要一起自首时。顾匡、周官、曹贵三人却设计将他绑了起来。决定把“罪魁祸首”沈显当作“害民豪强”押往京城。

  沈显自知若是被这样送到京师衙门,在本地里长顾匡、长者曹贵和邻居周官共同指正下,将会百口莫辩。但是又逃脱不得,只好暂时虚与委蛇。四个人进了京城后,在押解“害民豪强”的状纸刚刚递送上去的节骨眼儿上,沈显趁着三人防备之心大减,借口如厕的机会跑掉了。

  但是通政司却受到朱元璋的授意,让他们从速将“害民豪强”押到衙门里去受审,无奈之余,于是出现了客栈的那一幕,只得又将真正的“害民豪强”,即里长顾匡绑了起来送往通政司。

  昨日接到的状纸还未暖热,原本是良民的顾匡,现在却跪在堂下,成了“害民豪强”,所以吴公达在审问时发出惊讶的“咦”声。问周、曹二人:“你们不是解送嘉定欺压百姓、横行乡里的沈显上京吗?为甚此刻却变成了嘉定里长顾匡?”

  而朱允炆之所以知情,原因很简单,沈显被人构陷,虽然逃脱,但是思前想后都觉得自己不能幸免于难。就算是万幸中能洗脱被构陷的罪名,却是有私相授受之责在先,也是不能脱罪。

  在京师中又不识路途,惊惶之间到了玄武湖畔,面对浩瀚的湖水,觉得万念俱灰,投湖自尽却被皇太孙的座船遇上救起。朱允炆本来还以为可以上演一出好戏,谁知道却是正赶上看到老朱那吃瘪的恼羞成怒。

  事情其实一旦说破就十分的简单,朱元璋在得到皇太孙的内情提供后,待到将顾匡、周官、曹贵三人提到后堂,还未施展出什么天子威严,心里承受能力本来就不强的周官,看到事情不妙,皇上居然也知晓此事,于是就来个竹筒倒豆子,将事情的前因后果说了个清楚明白。

  在朱元璋盘问人犯的时间,朱允炆趁机找杨杰恶补了一下所谓的“互相知丁”。因为这个名词在这个案子中起到的作用是至关重要的,要不是知丁法的威慑,想来这几个人也不会傻到前来自首的地步,由此可见其的关键。

  杨杰解释说,皇上按照古圣贤的分类,老百姓可以从事士、农、工、商四种生计。在圣人们的教导下,老百姓谨守这四业,所以天下太平康乐。因为朱元璋认为,不在“四业”范围之内的谋生者,没有不违法犯罪的。

  “知丁法”起初的目的,就是为了抓出那些不务四业的害群之马,也就是那些游手好闲所谓的“逸夫”,罗织词讼,勾结胥吏,弄权官府,实在是社会的毒瘤。

  “知丁法”推广开来之后,百姓们把自己了解的邻里情况上报里甲,里甲再把情况向县衙报告,如此向上一级级地备案,那些“逸夫”就无处遁形了。

  知丁法规定,一里之间,百户之内还有“逸夫”,里甲坐视,邻里亲戚不抓,任凭这些“逸夫”游荡在公门、市井之中,为非作歹,被官府抓住的话,“逸夫”处死,里甲和四邻全家流放边疆!

  对于不同职业的百姓,还有更具体的规定:如果你是农民,没有特别申请的“路引”,每日里不得离开自家方圆一里。早上何时出门耕作,晚上何时回来,都必须让邻居知晓。

  如果你是工匠,出远门做工,则必须在路引上标明目的地;在本地做工,则要让邻居知道你的具体所在。归来或早或迟,也要说与邻居知道。

  经商者,本钱有多有少,货物有轻有重,所行有远有近,走水路还是走陆路,这些都要详细注明在“路引”当中。归来的大致期限,邻里务必知晓。若一年没有消息,两年未曾归来,邻里必须去其家中调查原因。如此,一旦对方借经商之名,在外胡作非为,邻里就不必承担连带责任。

  甚至如果商人们的路引虽未过期,但身边却未带任何货物,里甲村店必须将其当作“逸夫”、“游食者”捉拿送官,重则杀身,轻则流放边疆。若里甲店主不抓,而被其他人抓住,与“逸夫”同罪!

  朱允炆听到后顿时觉得毛骨悚然,朱元璋对老百姓们日常生活的细节性干涉,几乎已经到了吹毛求疵的地步,这种做法,曾经在以往的苏联盛行过一段时间,而在某个特定的时间段,中华大地上也有过类似的行为,但是距此已经是近七百年之后的事情了。

  老朱此举,可谓眼光超前的很,很显然,若严格执行朱元璋的想法,只可能得到一个互相监视、遍地特务的社会,不过这个社会极其缺乏活力,因为百姓们都被牢牢地捆绑在了各自的职业当中。

  经过穿越回大明两年余的时间熏陶,朱允炆知道这是儒家治国理念的一贯原则,就是以损害社会活力为代价来换取社会的安定,而对当时的生产力落后,对于治理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农业国家来说,这几乎是唯一的办法。

  心里不免感触良多,稍微感叹了一会,马上回内堂看老朱的处理结果,谁知道当听到朱元璋那苍老的声音让他进去时,内堂之中已经没有了犯人和通政司人的踪影。只有老态龙钟的朱元璋和德阳二人一坐一立。

  内堂之上一片寂静,看到孙儿的疑惑,朱元璋说:“那几个刁民说话,一会儿一套,实在是太奸诈了,谁也捉摸不透他们心里的诡计,朕已经命令将其全部枭首示众!”

  早就知道是这样的结果,朱允炆对于老朱的做事方法已经是见怪不怪了。要是这几个人能逃得性命,那才是最令人感到奇怪的。

  默默地走到朱元璋的面前,跪下行个礼,然后说道:“皇祖父请息怒,孙儿觉得,此事是他们咎由自取,万千大明子民还是遵纪守法,听从皇祖父诏令的。”

  “不!”朱元璋否定道:“也许是朕错了,可是朕真的想不透,为什么朕给这些刁民天大的权利,他们偏偏要用在旁门左道上呢?”

  “如果真的是朕错了,但是朕该怎么做,才能算是对呢?”朱元璋喃喃自语,朱允炆心里恻然,以一介农夫,出身草莽,能做到这样的地步已经是不错了,关于治国之道,古往今来,不知道有多少饱学之士提出见解,一直到了朱允炆后世中的二十一世纪,依然是一个未知之数,更何况落后了七百年的洪武大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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