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火的攻击持续了整整半个小时,那超纤硅胶合成皮革做成的沙袋皮,已是微微发烫。
唐风走下楼梯,惊愕的看了看夏火,然后希冀的问道:“美丽的夏火小姐,你能教我散打吗?”
夏火看了一眼唐风的身板,说道:“你确定要学?”
唐风见夏火没有立刻拒绝,立马点头道:“我确定,我可不想再被人欺负了。”
夏火爽快的说道:“好吧,我教你。”
唐风喜出望外,他可没想到夏火竟然会立马就答应下来。不过夏火可是巴不得唐风能够多学习一点技击知识,因为万一某一天前来暗杀他的人太多的话,他也能多一点自保的本钱,不会被一下子秒杀掉,给夏火留出救援的时间。
“你知道现代格斗中最重要的是什么吗?”夏火微微喘着粗气。
“力量,当然是力量,一拳解决战斗,嘿嘿,”唐风说道。
夏火翻了翻白眼,道:“白痴,现代社会已是高科技时代了,解决战斗的最快方式不是拳头,更不是大刀长矛,而是……枪。”说着,夏火猛的从裤脚上掏出一把黑色短口径手枪,对准了唐风。
她那拔枪的速度十分之快,整个过程,抬脚、拔枪、开保险、瞄准,加起来不足零点五秒。
唐风吓得一声大叫,道:“夏火……姐,你……你哪里来的枪?这,这可是犯法的。”
夏火微微一笑,又迅速的把枪撞进了小腿上,轻松的说道:“那是假的。”
唐风微微舒了口气,道:“你吓死我了。”
夏火白了一眼唐风,道:“这正是我要教你格斗的目的,就是要增强你的自信心。”
唐风疑惑的道:“什么意思?”
夏火抬起修长的腿,踢了踢沙袋,道:“我只是想告诉你,如果是想击倒对方,其实枪才是最好的选择。但是为什么现在各种武术依然长盛不衰,因为它们能带给我们力量,增强内心的自信,你明白了?”
唐风苦笑着摸了摸鼻子,心道:说的轻巧,谁都知道枪支厉害,但是华夏国可不像梅国,可以私人拥有枪支的。
夏火继续说道:“所以我希望你能明白,我教你并不是为了让你去和人打架,而是想你能增强一点自信,同时,最主要的目的是提高你的反应速度,这样,假如有一天你面对危险时,就算打不过,你最少可以逃的掉。”
唐风点了点头,说道:“夏火教我什么,我就学什么。”
夏火点点头,然后讲解了一些基本的出拳姿势,防守姿势,踢腿姿势,便任由唐风自己练习,而她则踏上了跑步机,一双玉腿以飞快的速度在跑步机上奔行着。
唐风认认真真的做着最基本得训练,他忽然感觉到自己的力量竟然比以前增加了不少,“难道是周天功的原因?”唐风暗暗欣喜,出拳的速度更快了。
如此训练了一个小时左右,唐风已是满头大汗,他甩了甩劳累的胳膊,然后冲进浴室,痛痛快快的洗了个澡。
出来的时候,夏火也已经停止了运动,她就如同一支散发着诱惑力的曼陀罗,拼命的吸引着唐风的目光,完美的身段,起伏的胸膛,娇人的容颜,飒爽的气质,让唐风想不看都难。
夏火走进浴室,想起一阵稀里哗啦的水声,唐风舔了舔嘴唇,然后老老实实的去准备早餐,他可不敢有丝毫越轨之举动,思想过线也就罢了,目光却绝对不能过线,否则,自己的小弟弟只怕真的不保了。
煎蛋、牛奶加肉饼,早餐倒是很容易做,唐风把食物端上桌子,道:“夏火,开饭了。”
浴室里传来一声应答声,接着“卡擦”一声,浴室的门打了开来,刚刚洗过澡的夏火红着脸走了出来。
唐风抬起头,道:“夏火,早饭准备……”
话没说完,唐风手中的煎蛋“啪”一声掉到了桌子上,他张着嘴巴,呆呆的看着刚从浴室出来的夏火,只见她全身上下仅裹着一件浴袍。
夏火看到唐风的神情,脸色不禁更红了,她以前都是一个人住,或者是和女战友住在一起,所以没有养成带衣服进浴室的习惯,没想到今日就这般发窘了。一条小小的浴袍里面,根本就什么都没穿啊。
“闭上你的眼睛!”夏火色厉内荏的说道。
唐风擦了擦嘴边的哈喇子,慌忙说道:“是是,夏火,我什么都没看到,我不知道你没穿内衣。”
夏火听了这话,脸色更红了,道:“住口,你个混蛋,赶紧闭上眼睛,直到我回到卧室为止,若是我发现你睁开眼,立马剜掉他们。”
唐风赶紧闭上了眼睛,然后用手指捂住了自己的双眼,而夏火则使劲的捂住自己的浴巾下摆,一双玉腿噔噔噔的向着楼上跑去,真是疾若奔兔。
唐风睁开双眼,透过指缝向着楼梯上的夏火瞧去。
小唐风瞬间充血,将唐风的裤子顶出一个大帐篷,而唐风的脸就这般跟随着夏火的玉体缓缓向上抬去。
夏火在卧室门口,猛的一回头,发现唐风正双手遮捂着眼睛,抬着脸看着自己,而他的下体,竟然隆起一个如此高大的帐篷。
“这个混蛋,他一定看到了。”夏火猛的摔上卧室的门,小心脏扑通扑通直跳。
第十三节爱笑的女孩
夏火换了一套保守的休闲服,将自己的身段完全掩盖住,她现在真的怕了唐风这个混蛋了,任务开始不到两天,她先是被袭胸,接着又走光,这日子还怎么往下过啊。
唐风正低着头,吃着自己的煎蛋,当然,他吃的是掉在桌上的那一个。夏火来到客厅,走到桌子的另一侧,郁闷的拿起牛奶,咚咚咚一口气喝光。
唐风觉得自己这时候有必要转移话题,以消除夏火心中的敌意,便开口说道:“恩,夏火,今天我去金陵市中医院面试,看看能不能进的去。”
夏火“恩”了一声,也不言语。
唐风偷偷抬起头,见夏火脸上并无多少怒色,方才放下心来,笑道:“我是一个男人嘛,当然要出去赚钱了,夏火你说是不是?”
夏火白了一眼唐风,说道:“不仅赚钱,还要做饭、拖地,打扫卫生。”
唐风咕咚咽了下唾沫,委屈的继续吃饭,心道:幸好是全自动洗衣机,否则只怕连衣服都要让我洗了。
九点钟左右,唐风背起一个斜挎包,朝夏火打了声招呼,然后便走出门去。
“那个……”夏火突然开口说道。
唐风停住了脚步,转头看向夏火。
夏火仍旧盯着电视,头也不回的说道:“中午早些回来,还要做饭呢。”
“靠!”唐风愤怒的挥舞了一下拳头,自己可是第一天去应聘工作,该死的夏火祝福的话语都不说一句,却还要提醒自己回家做饭,真是混蛋。
唐风郁闷的甩门而去,向着小区外的公交站台走去。
公交站台上只有一个撑着紫红色遮阳伞的女子,花色的裙衫刚刚过膝,上身则是件绘着米老鼠的短袖,米老鼠的两只手掌正好印在那两团高耸之处,倒像是凸出来一般,十分俏皮。
由于有遮阳伞,唐风看不到这女子具体长什么样子,只是觉得这女子个头并不是太高,但是腿十分纤长,虽然被裙子遮住了大半,但是依然深深的吸引着唐风的目光。
虽然才是早上九点,但是金陵市的温度已着实不低,在这个季节里,金陵市的居民都已习惯了早出晚出、白天睡觉的生活规律。
唐风一边不时的打量着那花色长裙下的秀腿,一边等待着公交车的到来,心里却不禁有些忐忑。
第一天面试,无论唐风对自己的医术如何自信,都会有一些紧张。更何况,欧阳雪正是在金陵市中医院里上班。
提起欧阳雪,或许整个金陵医学院的学生都听说过,因为她不仅是中医班的班花,同时也称得上是金陵医学院的校花。
这并不仅仅是指欧阳雪长的漂亮,毕竟现在的美女多的是,就像是宋灵灵,那也算得上是绝色美女了。更重要的原因是,欧阳雪全身上下散发着一股古典美,从骨子里到外表,都有。
欧阳雪琴、棋、诗、书、画都学习过,虽然算不上精通,但是已略有小成,更为重要的时,欧阳雪的戏曲唱的尤其好,听起来有种天籁之声的感觉。
一次金陵医学院举办校庆,一直颓废的中医班实在出不起节目了,最后大家全都央求欧阳雪上台顶一下。于是校庆那一晚,一身戏服的欧阳雪在全校面前亮了相,清唱了一曲越剧《西厢记》,当时唱完之后,全场人员全都站了起来,掌声响了足足三分钟之久。
也正是那一次上台表演,让欧阳雪成了全校公认的校花。
唐风回想着这些,不禁苦笑了一下,痴迷于中医的他,同时也对中国古典的事物特别感兴趣,譬如说古琴、围棋、诗词、书画,而这一切,都直接导致了他感情的沦陷,从大一时候起,唐风就深深迷恋上了散发着古典美的欧阳雪,直到现在。
但是欧阳雪人长的漂亮,家境又很好,她的父亲是金陵市中医院的院长,爷爷是一代中医大师,可以说他们家是书香门第,中医世家,如此出身的女子又怎会看得上默默无闻的唐风?
“嗨,车来了,别发呆了。”一个清脆的声音在唐风耳边响起,同时一张纤纤玉掌在唐风双眼前晃了晃。
“啊?”唐风从思恋中回过神来,却发现一张俏盈盈的笑脸正对着自己,正是那撑伞的花裙子姑娘。
那女子一双眼睛大大的,小小的鼻子十分可爱,就像是橡皮捏成的一般,“大清早的,发什么呆呢,公车可就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