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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钟政的声音有些低沉,萧小天必须把脑袋凑到他的耳边才能听清楚他说的什么。【文字首发】那边蒋云龙却在不停的念叨,希望老爷子少说话多休息。导致萧小天心神不宁,听的有些心不在焉。
萧小天却又不好说些什么,毕竟蒋云龙作为一个儿子,关心自己的老子也是情有可原的。
“别说话!”蒋老爷子狠狠的瞪了蒋云龙一眼:“没见到这儿说正事儿呢么?”
说这句话的时候却是中气十足,把萧小天震得耳膜生痛。蒋云龙嘿嘿的干笑两声,若是别人这般吼自己,早就对骂过去了,奈何这是自家的老爷子,蒋云龙老脸一红,干笑两声道:“多休息,也不是我说的,是医生说的。这不小天在这里,你问他是不是这么回事。”
“我管不了别人,老子就管你,滚出去。”蒋钟政对这个儿子一点情面都不留。
蒋云龙无奈,灰溜溜的退了下去,暗道这都***什么事儿啊,自己的儿子都不让知道,这老爷子一定是大脑萎缩,小脑失衡了。
蒋钟政这才断断续续的说了自己的事情。
原来他跟梅川家族的接触,应该上溯到二十年前。当萧小天说自己的身体状况不好或许是中毒的时候,蒋钟政还没有太过在意,这一次邀请梅川酷头兄弟二人来东江参加中医大会,偏偏遇上这么一档子事儿。过往的种种接触,一幕幕的在脑海中回想起来。说不得,自己一直以为把梅川兄弟玩弄于股掌之上,原来他们是装着明白当糊涂,假意不知暗下黑手,自己还是太过自信,也太过大意了。
“梅川兄弟懂汉语吧?”萧小天问出了一个一直怀疑着的问题。
“懂,还说的不错。”蒋钟政肯定的道:“不仅仅是梅川兄弟,据我所知梅川家族作为汉医世家,就没有说有不懂汉语的人存在。毕竟华夏中医古籍,我们这些懂汉语的还要仔细斟酌体会,他们一个小曰本,自然要先学汉语,在学汉医。”
萧小天把自己中医大会前一天偶遇梅川酷头的事情和蒋钟政一说,蒋钟政顿时眉头拧在一起。这里面,一定有猫腻。如果不是,为什么他们要遮掩自己懂汉语这件事?在莫州会场的时候还恭敬的谢谢自己问候他的妹妹和姑姑?
有古怪,一定有古怪。就算他梅川酷头没有亲自出手,这次的杀手也必然和他们脱不了干系。
“梅川现在住在哪里?”萧小天问道。
“宴春园怡然居。”蒋钟政肯定的说道。宴春园的居所费用,还是蒋钟政筹集置办的。
宴春园三个字令萧小天大吃一惊,这正也是从三岔路口分开,是蝙蝠赶去的方向。
“不行,我的去看看。”萧小天立刻起身。让蝙蝠自己独自赶往宴春园,萧小天现在开始有些记挂起来。虽说蝙蝠功夫比较强,但有心算无心,倘若两人判断不错,这小日本是幕后指使的话,后果不堪设想。
“哎,老了。”蒋钟政的一声轻叹从萧小天身后传来,他叹了一口气道:“是我的错,不但伤了自己,伤了小柳,我听他们说,还把你也牵扯进来……”
伤了萧小天,等于伤了中医的希望。这句话在蒋钟政嘴边打了两个转,终于没有说出来。
就算萧小天自己不愿意承认,至少蒋钟政、萧小天的师傅张东庭,便宜师傅王京,乃至来去匆匆的卫生部副部长高登强,都对萧小天寄予厚望,只是有的说出来,有的藏在心底而已。
“不是蒋老的错。如果非要说有错的话,那就是因为蒋老对中医的感情,太深了些。”
蒋钟政过于急躁,有些拔苗助长。从这点来说,他不如张东庭来的沉稳,大概这也是商人和中医师的根本区别所在吧。
无论经营什么事业的商人,无不想着把利益最大化,甚至不惜任何手段赌博一把。
蒋钟政之对中医,就是这么一个感觉。
只不过他的利益,不是着眼于自己而已。
“是吗?”
蒋钟政没想到萧小天会这么说,暗自沉吟不语。
这是他听到过的,最精彩的马屁,没有之一。
蒋云龙等萧小天走远了,才敢进屋看望自己的老父亲,只见蒋钟政满头银发铺洒在医院雪白的枕头上,几乎融为一体,均匀的鼾声传来,似乎已经睡着了。
……
蝙蝠骑着马,完全不顾及路人投射过来的惊诧的目光。徒步飞奔的时候都不会顾及,更别说现在有了代步的坐骑了。
老子好不容易个性一回,至于这么夸张的眼神么?不就是骑着一匹破马,至于你们跟看宝马一样的眼神么?!
蝙蝠是牵着马走进宴春园的。还别说,这年头牵着马比开着宝马似乎还嚣张,竟然没有一个人敢上来阻拦。
一路畅通无阻,蝙蝠敏锐的判断加上那枣红马越来越精神的状态,令蝙蝠坚信自己这次绝对是找对了方向。
终于有一个超过萧小天的机会了。
可惜是一匹枣红马,还算不得白马王子。
这该死的小丑,你说你当初要选一匹白马,岂不是让老子跟着风光一把?
宴春园。
怡然居。
枣红马停在了这里,前蹄高高扬起,不愿意在向前哪怕一步。
于是蝙蝠也停在这里。
四周是一尺高的栅栏围墙,院子里点缀着点点野花,颇有几分山野乡村的古朴气息。
也说不清楚究竟是什么时候,仿古建筑大行其道,乡下人往城里跑,城里人往乡下跑。
那谁谁不是说了,真正有钱的人,都住在乡下。
至于那介于有钱与没钱之间的人群,只能是选择宴春园。
体味一天是一天,体味一时是一时。
“希律律……”枣红马嘹亮的声音响彻云霄,蝙蝠一个纵身后跃,闪到一边。
从外面看屋子里面,是什么都看不见的,这并不需要围墙的遮挡,现代低端科技也蛮能做到这一点。
这并不表示屋子里面的人,一样看不道屋子外边。
所以蝙蝠选择了掩藏自己。敌暗我明和敌明我暗,至少给人的心理感觉是不一样的。
一匹这样优秀的坐骑,虽然不至于成为白马王子,但装装13总是可以的,蝙蝠不相信它的主人就这般轻易的把它丢弃。
屋子里面的人,没有理由听不出这一声马嘶,是自己的坐骑传来的声音。
换做是蝙蝠自己,即便是有可能直面敌人,也不能放弃。退一步说,如果这匹马身后跟随着自己的敌人,那至少说明敌人已经掌握了自己的踪迹。藏,就是把脑袋扎进黄沙里面的鸵鸟,自欺欺人。
蝙蝠刚刚躲开那枣红马不远,忽然间一道杀气激灵灵的传来,直刺在自己身上。蝙蝠没有抬头,相反却闭上眼睛,静静的感受一下,再次睁开双眼的时候,目光已经射向怡然居的屋顶。
屋顶上,一个男人的目光与自己恰恰对视正着。
那男人负手而立,向蝙蝠招招手,道:“来,决战紫禁之巅。”
“我可以当西门吹雪,但你不是叶孤城。你是叶小丑。”蝙蝠笑了,双臂一展,脚尖在地上轻轻一点,随即跃上马背,在马背上也没有多做停留,再次轻点了一下,展开来的双臂就像一只硕大无彭的蝙蝠的肉翅一般,轻盈的凌空飞起。
双臂抖动了两次,便恰恰落在屋顶,站在小丑面前,脸不红气不喘,似乎这一丈高矮的房屋对于他来说,如履平地一般。
“你是蝙蝠!”小丑显然也认出了面前的男人。这个人,在亚洲杀手界的排名,绝对在自己之前,很之前。
就像他知道自己姓叶,而自己只知道他叫蝙蝠一样。不在一个等级上,连获得的消息,也是不对等的。
“你什么时候成了别人的走狗?”小丑笑了:“我当走狗情有可原,可是堂堂蝙蝠也替人家卖命,说出去岂不是笑掉大牙?”
“nonono,我不是走狗,是吃了盐的老鼠。你也不是走狗,说你是走狗,侮辱了狗。”
蝙蝠心道,自己什么时候这么多话了?难道多话也能传染?
那一定就是萧小天传染来的了。
轰!
两道身影乍合又分,杀手是不讲究套路的,在出手之前不可能像武林高手或者冒充武林高手的人过招一样,假惺惺的来个起手式,来个“刀下不杀无名之鬼。”
作为杀手,只应该在最适宜出手的时候出手,杀死敌人,手段不计。
当蝙蝠说出“侮辱了狗”的时候,小丑便动了,期身而上,手脚并用。
蝙蝠也没有闲着,一边说话,一边留意小丑的眼神。当他看到小丑的眼角不自然的颤动了一下的时候,便知道小丑已经被自己激怒,准备出手了。
一击不中,迅速分开,这也是杀手的本色。两人踩在琉璃瓦的砖檐上,行走如风,如履平地。
高手的过招,一点花哨也没有。
即便是有,一般人也看不见。
比如下面聚集的那两个保安,只知道想办法控制住那匹受惊的枣红马,屋顶上的战斗对于他们来说,只不过是一道灰色的影子,与一道白色的影子,来回交替,不断变换而已。
“着!”蝙蝠趁着两人错身而过的机会,指尖一动,一道银光便射向小丑的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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