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说,你已经完全忘了?”他明白她内心就像小女孩,除非弄清是非,不然一辈子都不会放下。
“真的已经忘了。”她点头,从此和过去说拜拜,大胆放眼未来。
“既然已经搞定那个痞子的事,现在是不是该谈谈我们的事?”和她一样,他才不想管过去,未来才是一片美好。
“你真的想和我结婚?”裴蜜雪不是不想谈,而是无法置信。
“我可不是天天开口向女人求婚,你到底答不答应?”面对她嬉笑的表情,他多少有些恼怒。
“你这是什么态度?我要下车了。”她裴蜜雪可不是省油的灯,别想用对付其它女人的那套对付她,她不买帐。
“Michelle!”夏伟希简直拿她没辙。
“要我答应求婚也可以,只是这么一来,铁定会有很多人荷包大失血,说不定还会诅咒我们。”成为史上最悲惨的婚礼。
“耶?”夏伟希根本没听到过风声,满脸莫名其妙。
“你没听说吗?”她不可思议地看着他。“我们两家公司的员工,已经热热闹闹地对赌起来,赌我们会不会结婚。”
“有这种事?”他是完全没听说这件传闻,知道的话,铁定也参一脚。
“我会骗你吗?”她挑眉。“你忘了,我从不开玩笑的。”
这是事实,和她交往以来,就只有被她吓得心脏病发作,还没看过她开玩笑,所以她一定是说真的。
“那……你的意思呢?”是要让庄家嬴,还是那群不怕死的赌徒……
“你说呢?”她笑笑,答案全写在眼底。
答案是:YES,她愿意嫁给他,俘虏传说中的天帝;虽然不必花费什么力气。
夏伟希也看出她眼中的讯息,高兴地抱住她,正要给她一个定情之吻的时候,裴蜜雪突然想起——
“对了,你什么时候要派人把那两万双鞋子载走?已经放很久了!”
夏伟希痛苦地呻吟一声。
尾声
庄严肃穆的教堂,正举行一场世纪婚礼。
婚礼采开放式,任何人都可以参加。因此只要有意观礼的人,统统都可以进场,无论是想来要一杯茶水的流浪汉,或是挖空心思抢新闻的记者,主办单位都来者不拒,俨然就是好康大放送。
既然是好康,怎么可以不A?新闻记者们莫不抓紧手中的照相机,拚命照相。
今天到场的大人物不少,既有商业界名声响叮当的杜氏家族,还有其它一些知名的企业家。当然,其中最显眼的,要算是新郎本身的家族。从夏光希以降,一个比一个帅,一个比一个有型,乐死了前来参加婚礼的女宾客。
镁光灯像是国庆日施放的烟火,拚命问个不停。在记者的镜头下,不单只有欢乐的画面,也可以看见凄苦的面容。
由于新郎、新娘的大方,举凡恩人(像杜连成),或是仇人(比如周雅俊),或是一些不相干的闲杂人等(其中绝大比例是夏伟希过去的老相好,她们也来参加婚礼),通通聚集在现场。
愁云惨雾的当然是夏伟希过去的女友,她们都舍不得此生遇见最好的种马不,是最好的情人就这么落入别人的手里,个个哭红了眼。
“呜……”有些女人甚至当场落泪,拿起手帕偷偷擦拭眼角,刚好被眼尖的记者逮到,赶紧拍下来存证。
喀!喀!
明天新闻版面的标题,可以写成:世纪婚礼中最令人动容的镜头,前女友们掩面哭泣!
一定大卖。
婚礼在几家欢乐、几家愁的气氛中顺利进行。只见新郎身穿白色礼服,拿着白色的海芋捧花,站在礼坛的最前端,等待新娘子。
身穿白色婚纱的新娘,在父亲的带领下,随着琴声一步一步迈向礼坛,最后在新郎的旁边站定。
“好美哦!”现场发出此起彼落的赞叹声,一致认为新娘今天的装扮美极了,恍若东方版的蜜雪儿·菲佛,相当有气质。
“呜……”坐在观礼席的新郎前女友们痛哭失声,旁人都快弄不清今天到底是举行婚礼还是葬礼?简直乱七八糟!
这些花絮都无法干扰婚礼进行,只见新郎把捧花交给新娘,并且深情一笑,新娘也回给他一个甜美的笑容,世界多么美好。
台上的牧师,先拿起麦克风,为新郎、新娘说了一段祝词,接着开始宣告婚礼的讯息。
由于新郎和新娘都不是基督教徒,因此有一些宗教仪式便尽量省略,只保留了比较通俗的部分。
双方主婚人,不可免俗的上台给予新人祝福,老人家越说,底下的抽气声越大,好多女人都尽力忍住眼泪。
“那么,接着互相交换婚礼誓词。”牧师没见过这么怪异的婚礼,虽然宾客很多,但眼睛燃着怒火的女人也不少,感觉好象在上演台湾霹雳火,随时都有可能发生状况。
婚礼走到这一步,大家可以说是都松了一口气。只要交换过誓词,接下来就是交换戒指,婚礼就算结束。
“夏伟希,你愿意承认并接纳裴蜜雪,做你的妻子吗?”牧师毫不浪费时间,立刻就问夏伟希。
“我愿意。”他的眼睛里面,装满了快乐。
“裴蜜雪,你愿意承认夏伟希做你的丈夫吗?”牧师又问新娘。
“我愿意。”她也点头,一颦一笑间尽是幸福。
“好。”太好了。“既然双方都愿意,那么我就在此宣布——”
“我反对,新郎不可以娶她!”
婚礼本来进行得好好的,观礼席中突然有人站起来,大声说NO。
“你是谁?”牧师一头雾水,不晓得她凭什么跟人说反对。
“我是新郎的女朋友——不,我是他一夜情的对象。”
原来,这个胆敢当场站起来反对的女人,就是刚开始时和夏伟希激战五回合的华侨,她好不容易才把美国那边的房子卖掉,打算搬回台湾与他好好纠缠之际,他却临时说要结婚,这口气怎么也吞不下,定要争到底!
“你、你是他一夜情的对象?”牧师看着新郎。
女人点头。
“我也反对。”这时又有人站起来,加入抗议的行列。
“你又是谁?”牧师转头看抗议的女人。
“我是新郎的前任女秘书,他也跟我有一腿。”赵秘书好不委屈。
于是牧师只好又转头看着新郎,后者已经怏要脑中风。
“我反对。”
“我也……”
既然有人开先例,夏伟希的前女友们纷纷站起来,加入起义的行列,追随带头者喊打喊杀。
“Mi、Michelle!”夏伟希还没能从这突发的状况中回神,裴蜜雪就已经将捧花塞回到他手上,冷冷地说道。
“我说过,我们交往期间,不能有其它的干扰。现在你那些女朋友们,又来干扰我们了。”并且破坏他们的婚礼。
“我可以解释。”他掉头看着一群头顶长角的女人,又回头看已然结冰的裴蜜雪!无论选择哪一边都让他生不如死。
“没什么好解释的。”她霍然转身。“这个婚,我不结了。你要是坚持一定要有场婚礼的话,去找那些女人吧!”
顺着裴蜜雪修长的玉指,等在观礼席的是一群磨刀霍霍的女人,每一个人都不介意扒光他的衣服。
天作孽犹可怜,自作孽不可活,都怪他过去太风流了。
“Michell——”
“再见。”
就这样,新娘子撩起裙摆,当着所有宾客的面,演出一场逃婚记。
而新郎倌呢?却被一群如狼似虎的女人团团围住,因而没有办法去追新娘。
“Michelle!”
庄严肃穆的教堂中,只听见夏伟希凄厉的叫声。
天作孽犹可怜,自作孽不可活。
你节哀吧,新郎倌。
阿门!
【全书完】
后记
本日公休……唉,又不行?是谁规定一定要写后记的?那个人快给我站出来!
总算又写完了一本书,今年我写作的速度,快到连我自己都想叉腰仰头大笑三声:“哈哈哈,我实在太厉害了!”大家快拍手……
没有啦!其实是因为我突然心血来潮,想要收集特殊号码。为了拿到888这个号码,就算再困难,我也只好含泪拼了。大家请再拍手……
有关于这个系列呢?共五本,书名广告都有,在此我就不再重复。后记嘛!说太多必定会惹人嫌,所以我赶快一鞠躬下台……什么,为什么写这么少?呃,其的很少吗?好吧!那我只好再多写两句,不过和这本书无关,是有关于前一套作品“破军”。
有朋友反应,故事好象交代得不太清楚,看不过瘾。对此,我为自己的能力不足先深深一鞠躬,说声对不起。但我也必须老实承认,这套书要写得完整,必须要三本,换句话说,至少得用上四十万个字才行!
我想,国内没有这个市场,因此在取舍之间,考验着我的智能。而我显然不够智能,才会让读者有这方面的感觉,这又是我必须说抱歉的地方。
嗯,我想这些字数应该够了,可以过关了,C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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