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孩子,就是我的生命。想拿走他,唯一的方法就是杀了我。”
“你以为我不敢杀你?”他的眼睛如深不可测的古井,让人看了不寒而栗。
“我素来很有自知之明,不会做任何非分之想。更不会自我膨胀以为自己有多重要。你当然可以杀了我,你有这个能力。我也不会痴心妄想逃脱,因为我没有那个能力。我说这些,绝对不是威胁你还是什么,我并不具备威胁的资本。我说,不过是想表明我自己的立场,我不会放弃我的孩子,死也不会。”
“好好!”他忽然大笑起来,道,“妙极妙极,这才是真正的司嘉洛,朕欣赏的司嘉洛。”声音忽然转换,他低声在我耳边呢喃,“这一局,你赢了。不过,不要忘了,再大的筹码也只能用一次。”
我挺直脊背,忽而微笑,认真道:“小菜味道不错,你要不要也尝尝。”
宝宝保卫战
在行宫呆了一天,胡狼就因为公务缠身,要带我往回赶。正好省得我不知道如何开口提这个要求。我没有多少的东西,除了那个包裹以外,可以说是身无一物。胡狼看着它,笑道:“你倒是个长情的人,始终对它不离不弃。”
“真正属于我的东西,也只有它。”真话听上去往往比钾化更加漏洞百出,胡狼明显不相信,我淡淡一笑,说不说由我,信不信随他。
马车已经备下,一个郎中模样的人穿着半旧但浆洗的很好的布衫站在旁边,见了我,微微点头一笑。他的像貌非常普通,简直没有任何显着的面部特征可言,但气质却很好,给人一种儒雅沉稳的感觉。我也礼貌的对他点头。
“以后你倘若有任何不舒服,就直接找这位汪御医。你会发现他的医术比你见过的所有太医都精妙。”胡狼指了指他,奇怪的是这位汪御医只是对他行普通的礼节。看来天才级别的人物多少有几分傲气。
“幸亏他是个老头子,否则朕还真不敢把你在跟一个大夫放在一起。”胡狼在我的耳边低低地说,他总是这样借故触碰我,让我反感厌恶之余,也心惊胆战。他的所作所为无时无刻不在提醒我,跟这样一个对我有企图的强势男人在一起是一件多么危险的事。
我下意识的把眼睛转向那个汪御医,从声音判断,他就是那个说我身体虚弱不能流产的人,无论他说的是事实还是对一个无依无靠的孕妇动了恻隐之心,这番话总算也为保住我肚里的孩子立了一番大功。谢谢你,汪御医。仿佛是感受到了我注视的目光,汪御医也转过头来,对我微微颔首。
马车在草原上行驶了足有三天的功夫才到达胡狼的皇宫。本来快马加鞭是用不了这么长的时间的,但我一个孕妇,想颠簸我,这个主意冒出来了也给我烂进肚子里去。胡狼事务繁忙,自己先轻装走了,留下一大队侍卫送我上路。美名其曰:保护我的安全。大家心知肚明,无非担心我逃跑。实际上,我想跑那是必然的,不过不会在这里就贸然的逃跑。人生地不熟,走上一千米也难得见个人影,见着了,也是相顾无言,彼此猜哑谜。与其那样辛苦的自己走到穿越点(未必走的到),不如搭顺风车。我安慰自己,牛奶是有的,没面包也有馒头,自由终有一天我也会抓在手里。
逃跑而已,我又不是没逃过。
不知道阿奇会急成什么样了。我有点感慨,又有点惭愧。认识他伊始,我带给他的就只有困扰和麻烦。胡狼此次出门作的是便装打扮,我也没告诉天赐他的真实身份。想来阿奇怎么也不会料到我跟卓嘎还是旧时相识。此事除了我,胡狼本人还有已经走了的哥哥等有限的几个人外,就连几乎无所不知的楚天裔也不知道,否则他怕是怎么也不会放我回西秦的穿越点的。这个人,随时随刻都会浮现在我的脑海中,习惯真的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我轻轻的抚摸着肚子,哼起不成调的歌谣,《你是我坚强的唯一理由》,宝宝,你可知道,你现在是妈妈坚持走下去的唯一动力。
坦白说,我并不希望阿奇知道我是被卓嘎抓走的。以他今日的身份,南国的边疆大吏,这样的事情实在是过于敏感。这几年,西秦和中土虽然表面上相安无事,但暗地里的波涛汹涌是所有人都清楚的事情。所以两国接壤处才会强盗为患,穿越十年都没遭过打劫的我,踏上那块三不管地段没两天就碰上了占山为王的土匪,直接导致了我今天的落魄下场。万一胡狼知道了阿奇跟我的关系,天知道他老人家会不会以我为筹码做出什么卑鄙的要求。当初他可以为了拉拢国师牺牲那么多无辜少女,而后为了他跟当时西秦储君的所谓交情,又逼我进宫,害的我连穿越回家都顾不上,连忙拉着哥哥落荒而逃。这样的人,做出怎样的事情我都不会觉得奇怪。何况他对我的感情真像他自己所说的那么纯粹深厚吗?我已经许久不看童话,没有那份编故事自我催眠的兴致。为了我肚子里的孩子,我也得睁大眼睛,睡觉时也不能作梦。
说到底,胡狼对我不过是始终不甘心,他这样的人没吃过这样大的亏。何况在他看来,我这么一个微不足道的小女子,被他错眼看上送进宫服侍他拉拢的对象,应该感恩涕零,对宫里来接我的人翘首以待。结果不识时务的我居然敢逃跑,跑完了以后还对着追赶来的他弓箭伺候。这样的震撼,怕是他此生都不会第二次经历到;这样的我,怕也难以找到第二个翻版。男权社会里,女人是被物化的,别具一格的东西,自然想据为己有。何况这样的我还顶着中土前第一豪门千金的名头,征服起来应该能满足他的虚荣心吧。
我冷冷地分析胡狼的心态和所作所为的动机,忽然觉得好笑,就是再好再别致,我始终是楚天裔用剩下的。男人不是喜欢当第一个吗?我自嘲的勾了勾嘴角,心中忽然有一种暗沉的钝痛。有些伤害总在不经意之间。
卓嘎,如果单纯的做朋友,你或许还是个不错的人选;可是深入的话,我虽然现在比较空,但也不想浪费这份时间。两个注定不适合的人为什么一定要捆绑在一起,仅仅是因为你心有不甘?这样霸道的你,应该是有很多女子欣赏的SIZE,但飞蛾扑火的人群中不包含一个我。我的骄傲,我的执拗,不允许我委曲求全的生活。如果不是追求那份纯粹,我何必这样辛苦的兜兜转转。
有浪费在胡狼身上的时间,我不如仔细盘算一下我的逃跑路线。等到孩子生出来以后,这个目前还可以保护我不受直接侵犯的护身符,恐怕就会成为我受人要挟的最大弱点。所以我的时间真的不算多了。
“姑娘,你是不是有什么地方不舒服?”也许是我的手按在肚子上的时间太长,加上脸色不怎么好看。汪御医关切的问了一句。
“还好,我没有什么。谢谢你,大夫。”我轻轻对他点了点头,“谢谢你,大夫。”
“不用谢。”他听懂了我的弦外之音,也点点头,意味深长道,“姑娘,你的身子很虚,可得好好照顾自己。”
我的眼睛静静的落在他的身上,忽然出声:“王太医,以后还要多请你照料。”
汪御医仿佛没有听到我声调的细微变化,淡淡应道:“姑娘,不用客气。”
我没有再多说什么,就好像我刚才的话仅仅是口误一般。春日午后的阳光懒懒的从窗棂间探头探脑,我伸手,指缝将明亮的阳光筛成薄薄的一层一层。投射下的阴影一道一道,明暗相间的光栅跳跃着,颤颤巍巍。
胡狼把我当清客似的供养起来,每天除了坚持晚饭一定要跟我一起吃以外,倒没有找我什么麻烦。我不知道他到底打什么主意,干脆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孤单的感觉食骨噬心,让我醒来时常常发现枕头是湿的。清醒的时候,我不敢脆弱,也不敢掉下一丝的戒备,等到夜深人静,那种无助的恐惧就会紧紧的缠绕着我。我终是不及自己想象中的坚强。
王太医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当年蓝洛儿一事后没多久他就向楚天裔请辞,翩然离去。想不到时隔五年,我们居然会在西秦的宫殿见面。只是现在我已经不是皇贵妃,他却依然是御医。他的像貌已经被巧妙的作了修饰,即使是我这样见过他多次的人,也没办法从他的面孔判断他的身份。真正让我产生疑窦的是他的气质。说起来,似乎玄之又玄,但事实上,我们每个人给别人的感觉都是独一无二的。如果我们够敏锐,我们熟悉的人即使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我们依然可以通过每个细枝末节来辨认出他(她)来。也许是为了弥补我在对人像貌上的印象模糊的缺陷,老天爷让我的第六感颇为敏锐。王太医的气质又是如此的卓尔,刻意压低的嗓音自己细细复原以后,便可以认出个大概。心存疑窦的我就大着胆子试探了一回,反正我的境遇也不会更糟糕了。居然让我歪打正着。
老天爷啊,总归还是公平的,不会真正把我们逼到绝路上。
我的勇气需要在有熟悉的人在侧的时候才能迸发出来。即使那个人不给我任何直接的帮助,只要想到这个地方我并不是完全陌生,恐惧感就会相应的减少一些。
会说西秦话的王太医在我的门外对胡狼用我能听懂的中土语言说出那番话是偶然还是有意让我听到。他这么做到底又是为了什么。当年他的翩然离去所为何事,他为什么又出现在西秦皇宫?他的脸上是带了人皮面具还是作了整容手术?他帮我是念及故情还是另有目的?一个个谜团摆在我的面前,探头探脑的,似乎在给我某种暗示,又仿佛引诱我陷入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