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说击中选定的目标,就连带动空气扬起黑桃Queen 一根秀发,亦全然无能为力。
迅速提高频率的超音波铁锤转化为针,聚焦集中于一点,持续不断地刺进猎人耳中。充塞于四肢百骸的力量飞快流失,双眸中象征地狱能量的蓝色火焰越来越微弱,终于彻底熄灭。地狱灵枪在‘咣啷‘的声响里脱手落地。高大身躯蜷缩成团不住颤抖,精准的杀人机器已完全不受程序控制,沦落为无用的玩具。
视觉、触觉、嗅觉都同时被剥夺,半个字也说不出来的沙,只剩下意识还能控制。朦朦胧胧之间,他隐约感觉黑桃Queen 正在向某人下着什么命令。
‘这种没有用的男人,根本不值得多浪费力气。艾娃,善后工作就交给妳,我先回酒店了。别耽搁,记住明天妳还有工作的。‘
‘是,主人。‘
完全陷入麻痹状态的耳朵听不见什么声音,不过拥有强大能量的灵魂,依旧勉强维系着最后一丝对外界事物的接触。空气中的压力骤然减弱,猎人明显感觉得到黑桃Queen 已经离开。假如还能控制自己的嘴巴,猎人相信自己必定会因此而舒出如释重负的一大口气,肉体虽然确实可以在撒旦帮助下得到更换,但改造肉体时地狱黑暗魔火那七天七夜锻炼所带来的痛苦,足以让任何灵魂都不愿意再尝试第二次。
另一股力量向自己走来。被黑桃Queen 称呼为‘艾娃‘的女子半蹲下身体,把手放在猎人后颈之上。没有黑桃Queen 那种深不可测的压力,但亦同样强大不容轻忽。猎人的灵魂苦笑着,现在除了静候宰割外,他委实也做不到什么了。
冷凉手掌上传来艾娃的低声吟哦,奇歌妙韵化作阵阵振动,透过皮肤不停往内里深入,沿着延髓神经如海浪般传遍了猎人全身内外的每分每寸。转瞬间同时束缚灵魂和躯壳自由的麻痹感都消失得无影无踪。恢复了自由的猎人诧异地睁开眼睛凝望着对方,慢慢地坐了起来。艾娃太过出乎意料的行为,让素来不愿意想太多的他,罕有地产生了好奇之心。
‘妳……也是来自地狱的逃魂吧?为什么释放我?‘
‘执着。因为你即使面对主人,也不肯退缩的那份执着,使我下不了手毁灭你。‘
‘对男人的执着感到迷恋么?但是,我却并非执着,只是执行撒旦赋予的任务而已。‘
眼眸里的绿焰黯淡下去,艾娃按着及膝短裙默默站起,叹了口气。
‘或者有区别,或者没有。不过,我已不愿去分辨。离开吧,撒旦的仆人。不要再出现在我和主人的面前,否则下次……‘
猎人默然拾起地狱灵枪〖隼〗进行检查,事前装进去的超压缩灵弹,如今已全部发射完毕。要和眼前具有操纵超音波能力的逃魂作战而没有这柄灵枪帮助,胜利是不可能的。
显然,不但沙自己清楚这一点,艾娃也同样清楚。
‘今天晚上的战斗结束了。我们不再是敌对关系——至少暂时是这样。只不过,我还是想问问,妳真是地狱逃魂么?在经历过地狱炼火折磨以后,我无法想象,能有任何一名逃魂居然还保有如此……天真的想法。‘
‘非但很天真,而且,也幼稚得可笑。不过……‘她幽幽叹口气,别过头说道:‘这是我能够留住回忆,能够找到‘他‘的唯一办法了。被遣返地狱,又或者灵魂遭到毁灭都不算什么,可是如果连找到他的最后线索也失去的话……我……不甘心。‘
‘每名亡魂都有不甘心的牵挂,但是在我看来,大部分都是无意义的。不要忘记,我们已经不属于这个世界,惟有地狱,惟有永恒的长眠,才是我们的最终归宿。‘
‘如果他在地狱里的话,我愿意永远呆在地狱。如果他在人间,那么谁也不能阻挡我回来。‘
‘他?他是谁?‘
‘是我的另一半。‘在黯然叹息中,艾娃把迷惘的目光投向了远方。‘我……记得一切。所有细节,都在我的灵魂内清晰地流淌着,从未有半分遗缺。但……我却已经失去了他,永远地。‘
‘似乎,是个有趣的故事呢。不介意的话,可以告诉我么?‘
艾娃的脸庞上现出一丝苦笑,随即却又幽幽叹息。
‘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秘密,只不过,他人的悲剧在旁观者眼中看来,往往,也只能被称为平淡无味吧……‘
此生所爱 第二章:回忆咏叹调(一)
滴答、滴答、滴答……
秒构成分钟,分钟构成小时,小时又构成了日、月、年。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漫漫时光,就在滴答声中悄然流逝。究竟,已经过去多久了呢?十年?二十年?还是三十年?不记得了,很久很久以前,时间就已经在我身上失去了它的意义,可以确定的是:那年,我刚刚渡过十五岁的生日。
十五岁的少女对于未来,总是充满了足以和天上繁星媲美的憧憬和希望。而我最渴望实现的,是成为歌唱家。没有太高尚的理由,只因为天生了副还算不错的嗓子,平凡如我从小就相信,要摆脱贫寒家境出人头地,音乐,是我唯一可依仗的东西。
十年磨一剑,个中艰苦,不足为外人道。因为深信一分耕耘就有一分收获,所以即使好几次想要放弃,都咬紧牙关坚持了下去。终于,梦寐以求的机会陡然出现眼前了,一间电影公司决定举办音乐选拔大赛,获得最后胜利者,将得到机会在新开拍的音乐电影中担任主角。怀着无比兴奋,我颤抖着双手,往邮筒里投下参加表格,朝着梦想之路踏出了第一步。
初赛、复赛、半决赛都顺利通过,激动心情逐渐平静,自信心水涨船高,重复的胜利,使我越来越相信最后得到角色的非我莫属,直至,在总决赛中遇上他为止。
他看上去只比我大几个月,但是那杰出的才华,却让所有人都目瞪口呆。从他唱出第一个音阶开始,在场所有人就都已经清楚,最后能够脱颖而出的胜利者,将会是谁。
那是真正的天籁之音,变化丰富多彩宛若七色缤纷的雨后彩虹,又带着水晶般的光芒与空灵。即使传说中缪斯的歌唱,也不过如此吧?广阔大厅里一片宁静,从评委到主持人,甚至参赛的其他选手和工作人员们,全无例外地忘记了所有,屏息静气,侧耳倾听,就仿佛发出任何杂音干扰,也是最罪无可恕的过错。当他表演完毕之后,甚至没有人记得要鼓掌,因为,每个人都害怕鼓掌的声音,会破坏了仍旧飘荡于耳边的余韵……
可是即使有这样出色的表演,最后能够得到机会出演电影的,不是他,也不是我。胜负早已在内部决定好了,除了电影公司事前指定的胜利者以外,我们都不过是群滑稽的配角罢了。
当比赛主持人宣布最终结果以后,生平第一次,我感到了真正的愤怒。为何如此不公?明明聋子也分辨得出谁的水平更高,为什么他们仍然愚蠢固执地要选用那个非但比不上他,甚至连我也不如的女孩当电影主角?难道说,我们为胜利而做的所有努力,到头来都是毫无意义的吗?只要天生有好运气和好父母,就注定了什么都不必做也能得到成功?
热血瞬间盖过了理性,愤怒让我不想再顾忌有什么后果,大踏步走上前去,准备在众目睽睽之下,给那无耻的贱人一巴掌!可还没走出几步,身旁的他已经捉住了我的手,然后,微笑着摇了摇头。
或许,所谓冥冥中的缘分就是如此吧?从这刻起,我的心里有了他,他的心里也有了我。
和我不同,对于音乐,他既有天赋,也有热诚,我所追求的,是把音乐作为出人头地的踏脚石,而他,却只专注于艺术本身。对于比赛落败,他根本毫不在意,反而说了不少话安慰我。谈到后来,他更兴奋地提出要求,希望和组成搭档,他吹奏萨克斯管伴奏,我主唱。尽管非常清楚,自己的水平和他实在相差太远,可是当目睹那纯真而自信的灿烂笑容以后,试问,世界上还有哪一名情窦初开的少女能够抗拒呢?
从此以后,几乎每个周末的所有时间,我都和他走到一起。除了练习演唱技巧和音乐以外,我们很少谈其他的话题,可是有些事情,是用不着多说的。我已经越来越离不开他,他也越来越离不开我,和所有初尝情爱滋味的少年男女那样,我们之间的感情每分每秒都变得更为浓烈,不可抑制。终于,在相恋大半年以后的某个下午,我俩互相拥抱着,终结了我们的青涩少年期。
激情在宁静中得到了升华,也带来了前所未有的灵感。他是那样兴奋,不仅发誓要用一生的时间来爱我,还下定决心要创作出最空前绝后的爱情颂曲,纪念这令我们俩都终生难忘的一天。可是,当时无论谁都没有想到,正是这首新谱乐曲,改变了我们的后半生。
异常执着的性格,使他对于自己说过的每句话,都认真得近乎顽固。从那天开始,他把所有精力都全部注进了创作中。废寝忘餐,全心全意地扑在稿纸堆里,绞尽脑汁地把自己逼迫到身心俱疲,只为了完成对我的承诺。或许,是神也被他的执着所感动了吧?在极限边缘终于绽放出的灵光闪动忽然化作神来之笔,使那些再普通不过的音符,以巧夺天工的方式逐渐组合成型。即使还未完全完成,已经胜过世上无数名家手笔,它是独一无二,只专属于我们二人。我敢断言,无论是谁听过以后,他都肯定会同意,这首由无名作家新谱成的乐曲,正是有史以来最伟大,最奇妙的爱情咏叹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