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崭新的《全唐诗》被放在小小的膝头上,主人那只虽然小巧稚嫩,但却修长白皙的手,悄悄抚过面前纸上那一页的几行文字。
妾发初覆额,折花门前剧。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
喜欢这两句诗,就像喜欢家中昨天刚刚产子的母猫一样,是钻入心底,不得不疼惜的那种喜欢。
此时这本书的小主人静静地坐在小竹凳上,一手托着腮,眯着那双月牙般漂亮的黑眸,嘴角还挂着与世无争的笑意。
啦一声,突然间,一颗小石子打在书上,然后是个清脆洪亮的大嗓门穿透过来——
“齐浩然!你答应过今天要陪我去池塘边的!还在那里发什么呆?”
小男孩缓缓抬起头,有点无奈,又有点讨好似的,依旧在脸上挂着那种宁静的笑容,“不去好不好?我找到一本好书,我们一起读书吧。”
“谁要读书,我才不要!你要读成秀才吗?”
迎面“飞”过来的那个人劈手将他膝头上的书抢过去,一手气势汹汹地插在小腰上,另一只手伸出食指点着他的鼻子。“男子汉大丈夫,不能说话不算话!说好了今天要和张家豆腐坊的那个小胖子在池塘边一决高下,你是不是不敢去了?”
“小姐,夫人昨天说要您不要再打架了,说您应该有个女孩子的样子。”他苦口婆心地劝导,希望她能改邪归正,弃恶从善。
没想到这番好心惹得来人更加柳眉倒竖,银牙一咬,脚尖一跺。“好,那我自己去!他们要是把我打死了,你也不要给我收尸!”
“小姐,等一下!”小男孩慌忙将书丢在凳子上,跳了起来,追在她的后面。
每次只要她一瞪眼,或是一顿足,他就无计可施了。
她的衣裙是桃红色的,在风中一摇一摆煞是好看,就像她的脸色一样,永远如桃花般艳丽,带着些与生俱来的刁蛮和骄横。而他,常穿月白色或淡蓝色的长衫,虽然还年幼,但是外人常说他看上去闲雅恬静,比她更像个女孩子。
小女孩走出几步,又突然煞住脚步,回头大声对他说:“不是不要你叫我小姐,怎么又叫了?”
“我爹说,小姐就是小姐,尊卑有别……”
话刚说一半,就被她一挥手打散了后面的句子,“好烦好烦!你那么乖,就听你爹的,可是你爹再凶,也要听我爹娘的。我爹娘都说了,要我们不要拘泥什么主仆之名,所以你也要听我爹娘的话,以后只许叫我的名字,不许叫我小姐!听到了没有?”
“听到了。”他眯着弯弯的笑眼,顺从地应着。其实他也喜欢叫她的名字,总觉得那样彼此称呼姓名的话,听起来他们就像是真正的一家人了。
现在其实他们也是一家人,只不过在外人眼里,她是高高在上的千金大小姐,而他只是一个随身伴读,他家世代为她家做事,他的父亲如今是她家的管家。
说起小姐的家世,那真的是很显赫了,全东岳谁会不知道“庆毓坊”的大名呢?
庆毓坊是皇家多年的丝绸织造,负责采办织造宫里所需丝绸。她母亲是当今庆毓坊的当家,父亲则是江湖上一位成名多年的剑客。
白家的规矩,向来是只许女性接掌当家的位子,家中的孩子无论男女都必须遵从母姓,但是到了这一代,因为她父亲坚持要有一个孩子从自己的姓氏,而小姐生下来之前,上面也已经有了一个姊姊,所以白家当家就依从了丈夫,让小女儿随了夫姓,姓于,取名佳立。
或许因为好好的一个女孩儿叫了个不男不女的名字,也或许是她父亲来自江湖,抑或许是白家女孩儿的血脉里天生就有些强悍不安分,所以于佳立虽然身为女儿身,却像个男孩子一样活泼好动,一天到晚总是把打打杀杀放在嘴边,气魄之大,比她那位在江湖上名声赫赫的老爹甚至还要张狂一些。
瞧,这不是昨天在书院里和张家豆腐坊少东家的吵了架,今天就非要和人家去决斗了吗?
可齐浩然就不一样了,他不会打架,他这个伴读比大小姐还象样。跟着她进了学堂不到一年,就已经把三字经、百家姓、千家文、弟子规背得滚瓜烂熟,每当先生考学问时,他都是第一个张口,朗朗回答,让先生乐得频频点头。
学多了文章,让他本来就很沉静的性子也变得越来越有书卷气,他时常劝诫于佳立,“君子动口不动手,安身立命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