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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风花雪月的事》第11章

作者:海岩 字数:3011 书籍:一场风花雪月的事

  我对冬冬说:“对,我答应过你,而且保证说话算话,可这几天一直没空上街,不信问你爸。”

  队长说:“你别给他买啊,别惯他这毛病。”

  队长又问薛字头上的伤怎样,要紧不要紧。薛宇因为刚才和我小有口角,所以情绪不高,说没关系,就是让那小兔崽子打了一个蒙。

  队长让我们在客厅里等着,他仍然在厨房里收拾,一边谆谆嘱咐儿子晚上热饭的时候一定要等开了锅再端下来吃。冬冬说知道,队长又叮嘱热完饭想着关煤气。

  冬冬有些不耐烦,说我知道,队长说知道什么,上次就没关,差点把我熏死。我在客厅听着,觉得为人父母真不容易。

  等侍候伍冬冬吃完午饭上学去了,队长才坐下来,一边吃饭一边向我们介绍情况。

  “潘小伟已经挪到亚洲大酒店去了, 现在住在904房间。”队长说。“我们当前的任务:第一,是保护他;第二,是做他的工作,争取他能向我们提供一些关于小提琴的情况。你们俩的差事很简单,从今天下午开始,小薛,要以亚洲大酒店客房服务员的身份,到潘小伟住的楼层去工作。月月,以平安旅行社导游小姐的身份,陪同潘小伟观光游览,既保护他的安全,又掌握他的行动。你们明白了吗?”

  薛宇说:“明白了。”

  我说:“不明白。”

  我问:“叫我陪他没问题,但有些事要事先给我一个处理的原则才行。比如他要是和外人接触怎么办,他要是给香港或其它什么地方挂电话怎么办,他要一个人出去怎么办,我管不管?要管,怎么个管法,是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呢还是把他铐起来?”

  队长说:“月月,你别跟那些老侦察员学油了,在咱们队里有句老话——谁能把领导给难住,谁就有本事。你也想来这套是不是?告诉你,干咱们这行,什么事都得自己动脑筋,提问题谁不会,碰上情况你自己去想办法,别让我教你!”

  我说:“我哪儿敢难为领导呀,我是真不知道怎么处理。今天我不拿你当领导,你就算我老师吧,你告诉我要是出了那些情况怎么处理才妥当。”

  队长这才得意了,说:“这些问题你们在刑警学院上大学老师没教你们吧。哼,我不是说的,那些讲师教授净是纸上谈兵,没几个真搞过案子,理论能编一套一套的,光侦察两个字的定义,就能讲一节课。可要真让他们操作一个具体的侦察过程,就算能搞下来,也得是冤假错案。”

  我笑着吹捧:“要不说想要有真本事还得拜您为师呢。”

  队长说:“你放心,我今天上午已经和亚洲大酒店的保卫部布置好了。潘小伟房间里的电话,酒店已经做了处理,只能打进来,不能打出去。你别忘了,他的钱包可还在我们手里,他现在身无分文,连打投币电话都没法打。他要是和什么人接触,你即便当时没法制止,也一定要掌握他接触的是什么人,年龄、相貌、性别、装束,怎么和他接触的,等等,你得清楚。他要是想一个人出去,那不行,就明告诉他不行,不安全。我想他现在不敢不听我们的。”

  薛宇在一边冷冷地说:“潘小伟英俊少年,是个小白脸。你别中了人家的糖衣炮弹,别让人家给腐蚀了就行。”

  薛字这话我觉得特别刺耳,因为我在中学和大学里听到过很多关于我的这类刺耳的话。所以我特敏感,我忍不住抢白他,我说劳您这句话提醒,看来我这回还真得犯一回错误,你就等着瞧吧。

  吕月月:咱们每天这么闲聊您觉得有意思吗?您是不是特别想早点知道这把小提琴的结局?

  海岩:不,一件事的结局固然很重要,但真正有意思或者有价值的东西常常体现在事情的过程上,结局有时反而不那 么重要。

  吕月月:那天中午我和薛守在队长家领了任务之后,回到办公室准备了一下,我回家,啊,也就是回我妈临时住的那个地方换了件稍微时髦一点的衣服,去发廊匆匆做了做头,就去了亚洲大酒店。我得收拾得像导游小姐模样。

  海岩:你这种女孩用不着特别打扮,不打扮也很夺目。

  吕月月:我的好衣服大部分都是这两年到夜总会工作以后买的,我跟你说过,我大学毕业以前家里很穷,上大学后我妈每月给我寄 100块钱,一个月的吃喝、买书、零花、买衣服统统全得在这里边开销。上班以后稍稍宽松些,但要买好衣服肯定不行。干警察能有几个钱?

  海岩:我觉得你很会打扮,分寸感好。

  吕月月:以前我根本不会化妆,可以说是到夜总会以后才慢慢学会的。在夜总会那种地方上班,妆要化得稍微重一点,不能太淡了,否则老板觉得你无精打采。

  那天我也简单化了点淡妆,很淡,可薛字看了就说又不是办喜事,干什么涂脂抹粉的。我说你闭上眼别看我。薛字又改口,说讲实在话你稍微一化妆,那些电影明星全没戏了。(笑)

  我们那天是下午四点多钟一起去亚洲大酒店的。薛手让等候在门口的一位保卫部的干部领着,悄悄从酒店的职工出入口进入饭店。我从正门进去,直接上了九楼,按响了904号房门。

  开门的是刘保华。他冲我点了一下头,放我进去。这是一个很豪华的套房,刘保华让我坐在外屋的沙发上休息,并且帮我倒茶,他小声说月月你今天可真漂亮。

  我问他队长来了吗?他用手指指里屋,我这才注意到里屋有人正在交谈。队长、副队长和处长他们三个人都来了,正在里面和潘小伟谈话。刘保华进去,附在队长耳边说月月来了。队长点点头,叫我和刘保华在外面等一会儿。

  我们就在外边等。

  里边的说话声断断续续地传出来,我用力去听,从口音上听当然是潘小伟的声音。他在说小提琴的事情。

  “小提琴的事我很早是听我家的一个菲佣讲起的,她讲是我大哥在一个做古董生意的黄老板手上买的,那黄老板最初开价五万美元,最后以一万美元成交,卖给我大哥的。这些事情菲佣从哪里知道的我不清楚。”

  接下去是处长的声音:“据我们知道,这把小提琴的价值至少在百万美元以上,做古董生意的人不会不清楚吧,一万美元怎么舍得割爱。”

  潘小伟说:“我只知道这把琴是黄先生从一个大陆人手上买下的,可能很便宜的,他们做古董商的我相信应该明白这东西的来路不是很合法,这琴是没办法公开标价去卖的!弄不好警察是要来查他的。黄先生和我大哥很熟,是老朋友了。以前好像欠过我大哥的情分,所以很便宜就把它卖给大哥了。我大哥胆大,一般人有钱也不敢买这种黑货的。”

  伍队长这时候开口问了一句:“这琴你大哥买了,他是不是就再拿出去卖呢?”

  潘小伟说:“我不管他的事的。”停顿片刻,又说,“他手下一个马仔说好像他把琴送到泰国去拍卖过。可我大哥木肯透露我们家族的身份,所以没有卖掉。人家花这么多钱,又不知道卖主是谁,一般不肯担这个风险的。当然也可能是大哥开价太高了。我不大懂收藏,我觉得有了钱应该做别的事情。”

  李向华问他:“开价多少你知道吗?”

  潘小伟说:“我不知的,我大哥不和我谈这些事。过去我父亲在的时候就不许我知道这些事,他也不准我大哥教我这种事情。”

  伍队长问:“现在这把琴还在你们家吗?”

  潘小伟对伍队长他们这种连珠炮似的刨根问底似乎有点反感,闷了一会儿,没好气地说:“我没见过这把琴,我不知呀。”

  里屋沉默了片刻,处长开口,他说:“潘先生一直是在台湾和美国念书,今年大学刚毕业是吧。据我们了解,潘先生无论在台湾、美国还是在香港,都是认认真真读书,本本分分做人的,从来没有参与过任何违法活动。我们是很赞赏潘先生这种立身处世的生活的态度的。”

  潘小伟这时插了一句:“谢谢老先生夸奖。”我们处长有五十多岁了,显老。

  处长见潘情绪有缓和,就又往深里说下去:“潘先生虽然一直在国外生活,但毕竟是个中国人,作为一个中国人,作为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有知识的年轻人,我相信潘先生是有一份爱国热情的,我们真诚地希望潘先生能够不计个人和家庭得失,积极协助中国政府收回这件失踪的国宝,中国政府也会记住潘先生对祖国的这份贡献和爱心的。”

  处长虽然说的全是大道理,可对潘小伟似乎多少产生了一点鼓动的作用。潘小伟犹豫片刻,终于说:“小提琴,可能,在我大哥手里。我爸爸去世后,家里现在是我大哥掌门。这样的事情是他说了算。”

  李向华说:“我们就是希望你能多做说服工作,说服你大哥交回这把提琴。”

  潘小伟没有搭李向华的腔,沉默不语。处长显然是不想再度谈僵,适时补充说:“我们可以按照当初潘家买这把提琴的价格给你们做出补偿,不让你们吃亏。”

  潘小伟说:“你们应该知道的,以我大哥的脾气,再拿一万美金买回去,恐怕……他会觉得太便宜了。”

  潘小伟这样一说,处长的话有点不客气了,“你大哥应该知道的,你们手里的这把琴,是中国政府通缉追缴的国有财产!这把琴拉出的调子,可是带着火药味儿啊!”

  处长的口气听上去好像挺轻松的,其实话说得很重。里屋一下子像被这句话打哑了,没人再吭声,气氛显然已经非常僵了。刘保华原先在看客房里摆放的外国杂志,这会儿也放下来屏息去听里面的动静。好半天才听到潘小伟没好气地说了一句:

  “琴在我大哥手里。”

  这场谈话不欢而散,可能是潘小伟的少爷脾气上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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