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的一幕还真是九死一生,大伙不停的喘着气,老大将血红色地图放入口袋,招呼大伙赶紧下山,到了晚上这山里还真够吓人的,千万别在跳出个什么妖兽猛鬼的东西,在也经不起这样的折腾。
住的地方是租用的房子,虽然不是很大,装五个人还是绰绰有余,摸黑披星戴月的赶回住所,大伙一商量,明日一早立即赶到郡都城,然后托人找买家,这回要是生意做成了,可就发了。
一夜,整整一夜的美梦,太阳都已高升,我们却还在做着美梦,老大一脚踩下去,那还真够呛的,大伙赶紧跳起来穿上衣服,洗涑两分钟,列队,然后老大训话分配今日的任务,一说到郡都城那可是个好地方,郡都城是喀嚓尔国的中心城市,这里的商业气息非常的发达与热闹,当然这里的有钱人在喀嚓尔国来说也是非常的多,要想获得真正的高价,那就是把东西放到拍卖行举行竞拍,大买家就会如鱼水般的涌来。
现在我们所处的位置是郡都城边界的一个小镇,用马车代劳就能在中午前赶到郡都城,这回老大并没有省钱,所以早晨的餐饮非常的丰盛,鸡蛋、牛奶、松香肉面,虽然这些食物在城里不算什么,可这是我们来到这个小镇上最好的一次早餐,一个多月来都是有鸡蛋没牛奶,有牛奶没有鸡蛋的清葱面,吃起来都觉得寒酸叫苦,你还别不知足,在这个小镇上若是普通人家有这样的东西吃,那简直就像是过年一样的丰盛。
我也曾问过老大,这小镇怎么那么穷?老大僻了一下眼睛,“有东西吃你们就吃,这国家的事情你们少管,老实的呆着,别给我惹祸就行,老大我可不想在重操旧业打打杀杀,现在我们是有品味的人,做事情要高雅些,不要动不动的就喊打喊杀,你们说是不是这个道理?”
大伙都傻了眼,老大的话还真深奥,足够研究一辈子,老大一阵轻笑,“那是肯定的,要是我一说你们就懂,那干脆你们来当老大,我当小第。”
这话说得还真够绝的,大伙只能傻笑却不敢在说话,生怕又得罪了老大,可就不好办了。
接下来的时间老大已经雇好两辆马车,大伙一登上车,马儿朝着郡都城狂奔。郡都城,人口五十万,极具艺术宣染的城市,这里的建筑都非常有名,比如空中花园,形象雕立的戏剧场,还有地下魔宫……等等都代表着喀嚓尔国的建筑实力,说实话,郡都城我也是第二次来,这回有钱一定在郡都城买套宅院,再买五六十个美丽的女奴回来当下人,这回定居不走了。
马车突然停了下来,我探出头望了一下,赶紧收回头,”糟了!老大,有骑士和魔法师!”
老大瞪了我一眼,还以为我在开玩笑,侧眼一看,皱了皱眉头嘀咕几声:他娘的!还真有骑士和魔法师。百事通一听,紧张有些慌乱,“老大,他们不会是冲我们来的吧!”
老大纂了纂拳头,“不会,放心吧!那么多年都过去了,帝国也不会因为那点小事而劳师动众的来抓我们,在说了,其他的大事就已经搞得他们灰头土脸,哪还有时间来管咱们的事。”
虽然如此说,但也不敢大意,老大示意大伙机灵点,可别弄出什么岔子,于是百事通向后面的马车打了个手势,正好山鸡也探头出来,看到百事通打的手势就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于是回了个手势表示知道。
我又继续看了看,郡都城的城门口站满了两排士兵,城门的两旁还站着一名骑士和一名魔法师,骑士和魔法师的区别在于衣服不一样,很好区分,骑士穿着一身银白色的战甲,背后挂剑,手握盾牌,头带银壳,而普通的士兵只是一套简单的灰色盔甲,手中握着长矛,而魔法师则穿一件黑色的圣袍,袍长至腿,有点像裙子,手握银杖,若以现代人的眼光来评价,那么就是骑士穿的衣服时髦,有艺术品味,魔法师就是休闲,不居一格。
进城的人和马车都一一盘查清楚,才准许入城,而出城的人则可随意,由此可见,城里一定来了大人物,既然帝国宫廷的人都下来了,那么这人的来头就不会小,我正想问老大,老大却使了个眼色,我刚到嘴边的话又吞了回去,原来马车已随队进到了城门检查口,只见骑士骑着马拉开布帘看了看,一双威严的眼睛一扫而过,“你们入城做什么?”
老大上前陪笑,“这位剑士〔剑士是骑士精神荣誉的象征,也是梦想,骑着马匹的骑士就永远成为不了剑士。〕,我们只是进城做生意,你看行行方便。”说着,老大掏出一些银票塞到骑士的手中。〔银票是市面流通的货币,整个星河大陆基本上都通用,等值为100卢布=1银票,100银票=1金币。〕骑士看了看手里的银票,份量不少,老大的笑容自然和谐,看不出半点的虚伪,十足的生意人,“剑士的精神是不能用这个来衡量的,看你是个守本份的生意人,恩,进去吧!”说着就将银票塞进了口袋。
进得城中,正呐闷老大怎肯丢那么多银票,看得我和百事通直流口水,谁知老大立即搓了搓拳头,“下次要是让我遇到,老子非要连本带利讨回来不可!”我和百事通面面相觑,果然还是比较清楚老大的为人。
很快就赶到了郡都城最大的古董拍卖行,可是老大摆了摆手并没有进去,反而领着大伙进了一家最大的古董收购行,老板一见有客人来,就知道有门路,赶紧满脸笑容的上前,“兄弟啊!我等你等得好苦啊,你怎么现在才来!”然后故做紧张的看了看四周,发现没人注意才做个手势,“怎么样?搞到什么冥器了?”
我看到就差点笑出声,老板一脸奸笑,呆会宰你不见血,一般开古董门户的老板皆是三年无客到,一旦有客一刀赚三年。老大伸出大拇指,老板激动的用手推了推金边眼镜,赶紧请我们到内堂商量。
老板拿着已被鲜血染红的白剑看了半天,不停的在手上翻弄着,一脸痴呆的样子,说来也奇怪,本来是白色的剑,被我的热血染上,整柄白剑已变成了红色,怎么擦都擦不掉,让人看得火红如鲜血,感觉到有一种特殊的异样,令人不敢多看和接近,然而老板一摸一看就是半天。
老板没出声,百事通、猛男、山鸡和我都有点紧张,怎么还不估价,有没有钱就看这回了,老大却在旁悠闲的喝着茶,好象有的是时间,你就慢慢看吧!
大伙又不敢催促,心急如焚啊!就在大伙坐立不安时,老板开口了,只见他一脸惊叹与兴奋,“好剑!好剑!好剑!”老板并没有说出此剑好在哪里?只是向老大伸出了一个手掌,“五千金币!”
五千金币!
大伙不约而同的惊叫出口来,天啊!还从来没有见过金币,这一下就五千,发了!发财了!有钱人!有钱人!这将不在是梦想,正当沉浸金钱与美女的世界里,老大突然笑了,笑得很疯狂,上前拿起老板手中的剑就走,老板赶紧上前抓住老大的手,“我出一万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