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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是李世民》第63章

作者:风明 字数:2705 书籍:谁是李世民

  “他们是来这捕蛇的,”我又问道:“你一个女孩家,为何会一人出现在这荒野中?”

  “公子,我……”女孩只看着我,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她是被选中的祭品。”小眼睛的年轻人答道。

  我一愣:“祭品?”

  “恩,对,因为平日里这大蟒是不会轻易出现的,必须找一个诱饵将它引出。”黑衣男子说道,“而她,就是被选中的祭品。”

  我难以置信地问道:“你,你的意思是说这个女孩是被你们选中,然后送给这大蛇吃的?”

  “是。”

  “你们,你们还有没有人性啊?!”我听了之后火冒三丈,“虽说是为了捕蛇,但你们十几个大男人,居然就这样将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往死路上推?!难道你们就只会欺负女人么?!”

  “倘若我们不这么做,哪里能将这大蟒引出?为了大伙的安全,总要有人牺牲。”黑衣男子不以为然,“而且我们没有强逼她,是她自愿的。”

  “为什么呢?”我回头问那女孩,“你为什么心甘情愿来做这祭品呢?”

  女孩张着大眼睛惊恐地看着我,哽咽着说道:“我,我是个孤儿,无父无母,无牵无挂,就算死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没什么大不了的?在你们眼中,人命真的就那么不值钱?如同草芥一样?”我难以置信地看着他们,“难道你们不知道,人命是最宝贵的,没有人有权利决定别人的生死,包括那人自己,轻视生命是最愚蠢的行为!”

  “在这样的乱世里,兵荒马乱、天灾人祸,人命能值多少钱?”小眼睛的年轻人讪笑道,“像我们这样的平头百姓,更是烂命一条。”

  “人没有贵贱之分,且每个人都只有一条命,正因为只有一次,所以绝不能浪费。”我长叹一声,颇感无奈,看来我与他们最大的差别就是生命价值观的不同,这是两千年历史所带来的隔阂,一时半刻是无法消除的,“人命是最宝贵的,不能有任何损毁,必须把每一条生命都救下来。”

  “我们也是迫于无奈,”黑衣男子口气软了下来,“因为实在没有其他办法,我们只能出此下策。我们知道错了,往后再不会这样做了。”

  “唉……”我已无话可说,只能再叹。

  “公子,今日你救了我,我的命就是你的了。”女孩拉着我的袖子,哀求地看着我,眼中似乎立刻就要流出泪来,“我只身一人,在这样的乱世怕也是难以存活,求公子一定要将我带走,我愿意为奴为婢,一辈子侍侯公子。”

  在这样的年代,女人似乎生来就是可以被忽略的因素,所有的规则,所有的制度,很少是以女人的存在作为标准的。女人,身处在这样的乱世中,完成身不由己,似乎就必须苦苦地挣扎,经历残破不堪的人生,

  “你……”我这人一向吃软不吃硬,而这个秀美柔弱的女孩又在我面前含泪哀求,我根本说不出拒绝的话来,只怔怔地看着她,不由自主地说道,“好,那你就和我一起走吧……”

  “多谢公子!”女孩立刻磕头答谢。

  “快起来。”我忙又把她拉了起来,“你,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红儿。”

  “红儿?”我轻笑起来,抚了抚她的发,“那,我们走吧。”

  “公子,你怎能厚此薄彼?!”那个黑衣男子有些恼了,见我要走,他伸手扣住我的肩膀,想拉住我。

  “喝!”我清啸一声,手腕向外一翻,反扣住他的手,左脚朝前一跨,使出擒拿手的招式,身子一转,再轻轻往前一送,已将他摔在地上。

  “公子,我没料到你是这样的人!”黑衣男子虽然摔倒在地,但口气却很强硬,“我以为你是个有抱负的人,一定不会甘于这平庸的一生,而今你居然为了一个女子,而弃我们于不顾……”

  “你……”我敛起眉,清楚地看见他眼中燃烧着不安分的火焰,那是男人以身俱来追求梦想的光芒。对男人来说,有时胜负就是一场赌气,权力亦是一种证明,只有锦袍玉带加身,权力在手,那颗头颅才可以昂得更高。

  我呆望着他,内心深处的某个地方忽然剧烈地一震,我不由蹙眉冥想。

  在21世纪,我有追求的梦想,有不灭的心志,有执著的信念,而今,我究竟是为了什么而穿越时空?来到这个世界后,我看到的是不平,心中涌动的是不安。身处乱世,必要有所为,难道我真的要困守在方寸之地,碌碌无为,终此一生么?不,人只要活着就必须挣扎出一片新境界,去证明自己,去战胜自己。人生只有一次,我决不能因为自己是女子,而放弃寻访天下的机会。也许此时我只是一个自以为成熟有足够能力去战场搏杀的孩童,希望能把天捅个窟窿,把地踩条裂缝。虽然头破血流、浑身伤痛,但绝不会后悔,反而会感到心安。

  “你,叫什么名字?”想着,我猛地扯过黑衣男子的衣襟,将他拉到眼前。

  “我,我叫萧然。”他盯着我看了好一会,忽然惊喜地睁大眼睛,“是你,小哥哥!”

  “恩?”我一愣,“你认识我?”

  “小哥哥,是我啊!”萧然反搭着我的肩膀,高兴地叫道,“你还记得在晋阳的一个雪夜里,给过一个小乞儿二十两银子么?!”

  “晋阳……雪夜……”借着月光,我仔仔细细地打量着他,皱眉苦想,脑中灵光乍现,想起在我生日那天,曾经和李世民去逛市集,那时确实遇见一个小乞儿,我还把身上所有的银子都给了他,“是你!原来是你!没想到才一年多没见,你居然长得这么高了!”那时他又瘦又小,还比我矮一些,如今居然高出我半个头。一个男孩要长成男人,原来只需要一年的时间。

  “是我。我拿了你的银子立刻跑回去找娘亲,可惜她已病重,最终还是去了。”萧然脸上喜悦之色慢慢退去,“而后我一个人游手好闲,到处游荡,浑浑噩噩……”

  “小哥哥,你还记得我么?”边上那个小眼睛的年轻人看着我们,突兀冒出一句,“你还记得我么?!”

  “啊?”我顿时怔住,呆呆地看着他,总觉得他有些眼熟,却怎么也想不起来。

  他赶忙说道:“我在江都偷了你的荷包,你非但没有怪我,还分了一半的银子给我,最后为了救我,还被那个将军打伤了……”

  “你就是当时那个男孩?你,你叫什么名字?”我将他从头到尾,详细地瞧了一遍,还是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欧阳炎。”他看着我,不无感慨地说道,“当日我眼看着那将军把你抱走,却帮不上半点忙,要不是有你,我恐怕早就被人打死了,但我却没有上去救你,真是惭愧……”

  “没关系,事情不是都过去了么?”我拍了拍他的肩。难以置信,这两个孩子眨眼的功夫居然都长得这么大了,反观我自己,好几年过去了,不但模样没什么变化,连身高都没再往上窜了,就一直停在一米六九,不上不下的,看着反而要比他们小许多。

  “哈哈哈……”我们三个对看了一阵,终于忍不住大笑起来。

  这真是可怕的巧合,莫非冥冥之中真有定数?

  萧然郑重地说道:“小哥哥,事到如今,你更不能抛下我们了。”

  “恩……”我一挑眉,与其放着他们自生自灭,不如将他们带走,安置在瓦岗寨,说不定日后还能有一番大作为呢。

  “好,你们如果愿意跟我,那便跟来吧。”我抬头看了看天,牵过追风,朝前走去,“天色已晚,我们还是赶紧找个地方歇息一晚,明早好赶路。”

  “是,大哥。”他们并没有异议,都跟了上来。

  “大哥?”我怔了怔,这称呼怎么听着这么别扭,“你们多大年纪了?”

  萧然答道:“十七。”

  欧阳炎答道:“十七。”

  红儿答道:“我也十七。”

  其余人也纷纷报上姓名年岁,大都二十岁不到,其中以十六、十七岁的居多。

  我不禁咋舌,怎么都十七啊?我却十八了,看来我这大哥想不认都不行。

  ***************************************

  我们一行人日夜兼程,向江都赶去。

  眼看着快到江都了,首先接获的战报是众王都已聚集甘泉关,惟独李家兵马迟迟未到。而宇文化及已派遣宇文成都到潼关拒敌,江都没剩多少人马,听到十八路反王由甘泉关杀奔前来,就只留下兄弟宇文士及守城,自己则带了萧后与那些宫人,连夜逃奔,入淮而去。

  我随即明白,这李世民已经率兵去攻打潼关了,他对如今天下大势看得明白,若想逐鹿中原,潼关自然是第一要塞,一旦将此占领,便可西控晋陕,紧扼长安咽喉,无论将来谁得了天下,都将受制于潼关。而那些反王齐聚江都,必有一番恶斗,等他们消耗到两败俱伤的时候,李家做为第三者,便可以逸待劳,坐收渔利了。应该说,李世民比起其他争夺天下的王侯,站得更高,看得更远,无怪乎最终得天下的人是他。

  我也不迟疑,立时拍马进了甘泉关,将萧然他们甩在后头。

  才入宫殿,厮杀声、吼叫声、惨叫声便不绝于耳。

  宇文士及自知抵挡不住,早已开城投降,各路兵马便大摇大摆地闯入宫殿,他们混战在一起,看谁能取得传国玉玺,谁就能为众王之王。

  激烈的厮杀持续着,人影不停交叠,刀光剑影交错,兵器相撞的清脆响声不绝于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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