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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鸳鸯情书》第3章

作者:寄秋 字数:2799 书籍:鸳鸯情书

  “没关系、没关系,我老公很有钱,我叫他找个人翻译就好了。”反正她就是要吃到,由她再煮上一次的好菜。

  “你……”真服了她对吃的毅力。

  一道很久没响起的门铃声忽然啾啾作响,打断了她的未竟之语,形同虚设的电铃让她惊讶它居然没坏,毕竟从她买下这间房子后从没响过。

  因为孟蔷坛有钥匙会自己开门,而她不看报纸不会有收报费的人,水电费帐户自动转帐,信件有信箱,她没重要到有人寄挂号信、包裹给她。

  所以它响得耐人寻味,十分可疑。

  “有人在按门铃,不多提了。”不管是谁,来得正是时候。

  “按门铃?!”天呀!有鬼走错门吗?

  没等她说完,夏秋千咔地一声挂上电话,手上仍拿着半冷的咖啡走到门边,没预警地打开门,一只高举的手正打算往她额头敲下。

  “啊!对不起,我以为门铃坏了。”所以才想用手敲门。

  今天过后它就会坏了。“有什么事?”

  门口站着一位穿着粉色上衣、条纹格子裙的栗发女孩,脸上的雀斑非常明显,一颗一颗地向她说哈罗。

  “呃,是这样的,我想找274……”她才说到一半,一道冷冷的声音立即打断她的话。

  “这里没有274这个人,你找错了。”话一落,夏秋千做势要关门。

  “等等,我说的不是人,而是一部车牌后三个号码是274的蓝色机车。”哇!不是说台湾人很有人情味,怎么眼前的这一位这么酷?

  “心爱的小蓝。”一部破铜烂铁。

  “心爱的小蓝?”那是什么意思?

  “去废车场找或许还找得到它的轮胎。”搞不好已经尸骨无存。

  她又想把门关上了,心急的米子芙连忙用手挡住。“不是啦!我要找的是它的车主,听说你们是朋友。”

  听谁说的,她要买凶灭口。“去法国找她。”

  不干她的事。

  “我知道她刚刚结婚不在国内,所以我才专程来拜访你……”同样的,她一句话没机会讲完又被抢话了。

  “不用拜访,我很忙,正打算跳楼。”如果她还赖著不走的话。

  不用多说,这个女孩一看就知是麻烦人物,和缠着她不放奇www书Qisuu网com的包子是同类人,她们有着相同特质,那就是愚公移山的精神。

  “嗄?!”她在开玩笑吧!

  “我有忧郁症,非常严重。”夏秋千一脸郁色的说道,看来十分认真。

  心中有讶的米子芙硬著头皮又推开她急欲阖上的门。“请给我三分钟就好,我保证问完之后就不再打扰。”

  “三分钟?”听起来很划算。

  “是的,就三分钟,绝对不耽误你的时间。”长话短说应该说得完。

  “嗯,开始。”手一抬,她就著腕上的手表计时。

  怔了一下,米子芙也不罗唆的说道:“274的车主结婚后就把家具全部清空了,有一些送给朋友,一些捐给育幼院,还有一些丢弃不用,我想请问她有没有送你一架留声机?”

  “留声机?”一道利光闪过眼底,快得让人无从察觉。

  她也要找一架留声机,修女奶奶后来将她最重要的情书放进里面却不见了,连信带机遗失了。

  夏秋千是冷情的,但她也非常重情,一想到修女奶奶临终前的遗憾,她一直想找到那封情书给她,好弥补心中那份愧疚,毕竟修女奶奶要不是为了追她也不会心脏病发作,最后在没有人陪伴的情况下走完人生的旅程。

  “紫铜打造的雕花喇叭,黄铜做的喇叭管,底座是桃木色……”

  “没看过。”

  咱地!她一把关上门,不管米子芙错愕的念著——手摇动式,拱形基座,住着魔女莉莉丝的女儿荷米丝。

  “死包子,有留声机居然不告诉我。”她早八百年前就叫她帮著留意了。

  根据门外女孩的描述,她们要找的留声机很像,甚至有可能是同一架,所以就算在她手中她也不会告诉她,何况她根本没有。

  重重敲著键盘的夏秋千打了几个密码进去,叫出别人的程式加以复制,然后破坏人家的防火墙输入乱码,搞得对方鸡飞狗跳。

  她是图书管理员,同时也是网路骇客,专门盗取别人的机密上网贩售,不然以一个家无恒产的小公务员,怎么买得起市价四、五百万的公寓,而且一次付清不用贷款。

  砰地一个重物落地声,地板像震了一下让她错按了一个键,平白损失了一笔进帐,一向不管闲事的她藉著起身倒咖啡走到窗边朝下一瞄。

  “啧!这年头疯子特别多,居然选在台风天搬家,真是疯了。”

  她没停留多久,大约一秒钟左右,旋即走回电脑前按下另一组密码,把刚没赚到的补回来,好赚张飞机票飞到法国,掐住包子的脖子逼问她把留声机藏到哪去。

  别人搬家与她无关,她继续赚钱去。

  第二章

  “哇!今天的风雨还真大,这样怎么搬家?没请大师看过良时吉日吗?”

  哗啦啦,一阵大风吹翻帆布雨篷,上头累积的雨水如瀑布一泄而下,正好倒在埋怨的大块头身上,那一身结实的肌肉像个打拳的,壮得吓人。

  其实不只他长得魁梧而已,几个搬著大型家具的男人身高全超过一百八,一个比一个粗壮,长相更是横眉竖眼,活像来讨债的兄弟。

  不过看到他们那身橘色制服上的公司名称,大家都会忍不住笑出声,不仅不会认为他们凶恶,还乐意打上交道,将事情交给他们处理。

  “老板,雨真的很大耶!我们要不要改天再搬,家具淋湿了容易坏。”不发霉也很快的坏了。

  独力撑起厚重大理石桌的男人一样穿着橘色制服,他抬头看看雨势,又瞧瞧卸了一半的货车,挥去眉间的雨水说道:“动作快点就不会有事,早点收工你们就可以早点回家。”防水布盖著不会有什么大碍。

  “厚!老板,你很赶哦!为什么一定要在今天全部搬进去,明天或后天不成吗?”他原本的地方住得好好的,干么要搬家?

  尤其是这里比他先前的房子小,格局差又不通风,得敲掉半面墙重新做一扇菱形窗,且装潢全拆掉好让视野宽敞,还改了浴室和厨房。

  说实在的,他看不出有什么必要要换房子,又不是没钱干么委屈自己,七、八十坪的双层楼房不住,窝到三十坪不到的小公寓。

  更怪的是一切装潢的工作得在白天进行,规定一定要在早上八点半过后、下午五点以前动工,早一分多一秒都不成,就像一般公务人员正常的工作时间。

  有一天还不到四点呐!老板突然要大家把工具收一收别出声,等了大约十分钟后才让大家蹑手蹑足的下楼,活像来闯空门的贼。

  虽然大伙儿都觉得怪怪的,但老板最大嘛!他说什么就是什么,他们就算有一肚子问号也不好问,反正他一个字也不会吐露。

  “明天有明天的工作不能耽搁,早些时候把私人的工作完成,就不会耽误到公事。”这是葛元卓的回答。

  但是内情只有他一人明白,他是为了什么而来的。

  “是这样吗?”搔了搔头,有着熊一般外表的朱大炮还是不太懂。

  今天搬完跟明天搬完有什么两样,公司里的人手最充裕了,要几个有几个,随传随到,因为他们就是搬家公司嘛!而且除了大型家具,老板已搬来部份东西。

  “老板,要不要装个电梯,没电梯出入很不方便。”刚把冰箱扛上去又下来的小蔡气喘吁吁,抹抹额头的汗做此建议。

  外面下大雨,里面下小雨,光是要克服狭小的楼梯就叫人汗流浃背,怎么转身都会卡住,得费一番工夫量角度才得以一楼一楼地往上爬。

  “不用了,习惯就好,当是运动健身。”何况真要自设电梯,恐怕某楼的住户不会太高兴。

  “是喔!老板,我看你有得爬的,每天上班跑外务已经够累了,回来还得面对这么多层楼梯,你当自己是垮不了的山呀!还年轻就把一辈子的力气用光。”老来坐轮椅。

  一阵揶揄的声音来自楼梯口正在抽烟的男子,挺拔的外型有如武打明星,可是一道由眉间横向额侧的娱蚣伤疤破坏了他的好五官。

  不过他光往前一站的气势就够惊人,浑身散发的桀骛气息有如一头蓄势待发的野兽,只要一点点细微的撩拨就会张嘴咬人。

  其实不只他给人这种感觉,几乎搬家公司的员工都拥有类似的特质,除了高大壮硕外,不笑时的眼神真的很冷,让人由脚寒到头皮。

  所以在葛元卓顶下这间公司继续营运后,他推行所谓的“微笑运动”,强行规定他们一天至少要笑三个,不可以老板著脸。

  一开始有大半的人因为不习惯而排斥,甚至扬言要走人,但时间一久反而矫枉过正,这些员工不只会开老板玩笑,还没大没小和他勾肩搭背,打成一片的仿佛一家人,没有上下之分。

  “阿达,你太瞧不起老板了,人家是一夜七次郎,老板嘛少说一夜十次,这几层楼算什么,他来回跑上一百趟也一样面不改色。”

  阿达本名叫石南达,一年前才从牢里出来,有着杀人未遂的前科。

  “是吗?要不要叫老板示范一下?”他不怀好意的说道,怂恿一群同事“造反”。

  “好呀、好呀!老板,把你的实力拿出来给大家看,好让我们佩服佩服。”

  “对对对,老板是我们的精神指标,理所当然带头做示范动作,我们也好学习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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