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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作家的爱情冒险》第10章

作者:席绢 字数:2931 书籍:女作家的爱情冒险

  原颖人难得的用坚决如铁的口气说,终于使腰间那两只禄山之爪移开。

  “喏,小雨伞,一把或两把?”萧诺打开大门,另一手持着两把伞。

  罗京鸿飞快的接过,笑道:

  “在一男一女的情况下,两把伞是件多么煞风景的事。走吧!”

  “等等!你真打算散步?”原颖人披上外套,戒备的问。她可不爱被雨打湿的感觉,小说中的情境若搬到现实上来演准会得肺炎!

  “散步到我的车上,我们去喝咖啡。”

  “希望你身上有君子的特质。”

  “不会让你失望的!”罗京鸿风度翩翩的说。

  第四章

  今天是三月二十四号,原本该是待在度假小屋的第九天,享受着阳光与大海;而不是回到台北的鸽子笼中呆看窗外的绵绵淫雨,惹人心烦!

  萧诺找到了个类似“花花公子与傻大姊”的题材,开始闭关修炼;她一点也不介意提早回来,反正亏掉的钱原颖人会退还给她,她也就不客气的收下了!毕竟是原颖人死拖活拉,将她挖出被窝跳上公车回到台北,才告知一次明显的事实——她生气了!气死了那个花心大少,这一辈子再也不要见到他!

  当时萧诺只不过开玩笑的问她:

  “怎么?被偷去初吻了?”

  不料一语命中!

  那个外表明媚、内心保守,紧密守护一颗芳心的原姑娘二十六年来就等着将一切完全的奉献给她丈夫,别的男人休想占便宜!可是——可是纯纯的初吻却给那个自称是君子的无赖强夺了去!

  为此,原颖人躲在棉被中尖叫了一天,为自己的清纯哀悼!可悲的是她想不出什么报复手段,只能一如往常对不如意的事躲得远远的!只祈求今生今世不必再看到那个人!

  原颖人也开了稿,努力的写,写一个花心大少变态男惨遭功夫高手女主角修理的故事,塑造出寡廉鲜耻到令全世界唾弃的大烂人!每一次都在女主角脚底下求饶!写到几万字时觉得自己也快变态起来了,才匆匆丢下笔!她不能出这种书,在心态不平和下的产物会误导多少无知的少男少女!她是温柔的“原茵”,不可以写冤仇类的小说,所以暂时强迫自己休息。不能写、不能想,连书也看不下,就只有看天空上的灰云与污浊的阴雨城市了。

  她的王子在那里?撑着一把大黑伞,她往好友的咖啡店方向走去。心中想着在垦丁那位令她心动的好男人!如今回到台北,什么也不必谈了,更别说仅有的地址电话全让那个花心大少夺了去!

  唉!好好的一个假日,为什么她会如此倒霉?也许她喜欢在笔下创造一些配角来制造高潮,但并不意谓着在真实生活中也想过得这么刺激!或者……也许她与秦宴儒也是没缘份的。她这辈子没见过真正的好男人,即使见到了,也轮不到她来拥有!

  如果回到台北是代表一段暗恋落幕的话,她希望另外一个男配角也能认份的退场,不要再出现在她的生活中!而她,只好再安安份份当她的神秘女作家了。恐怕今年是无法嫁出去了!天哪!她到底造了什么孽?

  连日的春雨连带使所有商店的生意惨跌到谷底,咖啡屋当然也不例外。

  整间店里没有工读生,只有三位老板;一个在厨房,一个在柜台,一个权充服务生。

  店内安静得连蚊子的叫声也听得相当清楚,冷清得让人以为这间店正面临倒闭的命运!

  “你的脸色看来像是同时被十个男人抛弃!”一走入店内,原烦人对着黄耘春那张苦瓜脸说着;看来她还真是来对了地方!暗淡的天空,暗淡的店,正好配她这个暗淡的人。

  “你不是应该还缩在南台湾享受鸟语花香吗?”黄耘春懒洋洋的问她,顺手倒了一壶咖啡,领她走到老位子。有人可以聊天,至少不会想睡觉。

  “当骚扰取代享受,我宁愿回到这片乌烟瘴气的天空。”她叹了口气。“我失恋了!”

  “不合吧?!才七、八天而已,马上可以经历恋爱与失恋的过程,写小说也没这么快。”她肯定原大美人是暗恋失败。

  原颖人倒了杯咖啡,立即牛饮了一大半。

  “听说失恋的人会失魂落魄、到处买醉、衣冠不整,然后……”

  “然后——男的酒后乱性,抓了女人乱上床;女的因酒失身。好的结局是对方也许是真命天子,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惨的结局是所遇非人,女的被小混混缠上,拍了裸照,勒索一辈子。男的被小酒女吃定,挖去了金山银山,到头来发现孩子不是他的种!”黄耘春如数家珍的一口气说完小说以及电影中会有的情节,半分不差的!也的确就这么几部招式混吃骗喝!所谓的爱恨情仇,再如何描述还不是这么回事!

  “这么清楚啊?何不下海也写小说去?!”原颖人深信黄耘春已深中“练华”小说的毒,那口气简直与萧诺如出一辙;小说对读者的影响果然是有的。

  “要批评他人是很容易,一旦站上被批评的位置可就不好受了!我才不那么笨,因为不管我写得多好,永远会有人因不满意来骂我。身为作者,只能任人骂,并且陪笑脸,直呼会改进,我干嘛?活得不耐烦啦!?”

  “所以你这女人仗着读者身分对我大肆践踏,真是太聪明了!益友。”原颖人没好气的低叫。

  “客气客气!”她小心的奉上一杯咖啡,又道:“昨天那个好看的男人又出现了呢!

  我还以为从十数天前消失后,他就不会再出现了,可是昨天他居然从晚上六点坐到打烊时刻才走。我想他是在等人,而那人失约了。当时我原想飞奔过去自我介绍,并且安慰他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况还有我这朵咖啡屋之花正等着他召唤!”

  看到黄耘春那副大丢全天下女人脸的崇拜状,原颖人在唾弃之余仍忍不住问:

  “大花痴,你到底在说谁呀?”

  “他呀!”

  “谁?”

  “上一回你来这边时,那个盯你盯得快脱窗那位帅哥嘛!你忘了?当时你看也没看一眼。”黄耘春对她的健忘大摇其头。

  “你一定是生活太封闭太无聊才会记得那么久以前的事!拜托,你甚至不认识他,而我也没见过。为什么我必须为一件生活中的插曲永铭于心?”也许需要嫁人的不是她,而是黄大姑娘。开始想男人喽!

  黄耘春仍是一脸陶醉;毕竟这间小店来来去去的客人中,能同时兼具品味与外表的男人三年来就只有这么一个。清纯的大学生太青涩,已入社会的平凡上班族即使好看也庸碌急功,没有那种让人欣赏的气定神闲气度。一个令人欣赏的男人要有野心,但不可轻易表现于外;要有才华,可是不能盛气凌人恃才傲物;可以认真工作,但下了班若还一副工作狂的死样子就令人作呕了。黄大姑娘认为那个帅哥值得她不顾形象的大发花痴,甚至大脑中已幻想了一段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套用在他身上。于是她又开口了——

  “我想,那一次他一直看你肯定是因为你长得很像他分手或死去的女朋友,想从你身上找回往日甜蜜的梦;所以这一次又来了,期望能得到些什么,但却怅然而去,天哪……

  多么凄美的故事……”

  “神经病!”原颖人一双大眼直向老天看去,祈求老天掉下一颗殒石敲醒这个已经神智不清、以为自己还只有十八岁的老女人!拜托!这种老掉牙的故事架构,有人愿意看,还没有人敢写哩!虽然说天下文章一大抄,抄来抄去没得抄就开始炒冷饭,但……

  这种在六十年代便已消声匿迹的故事实在没什么看头,居然还被这个自诩新女性的女人当宝来看!她果真是不能写小说的,算她有自知之明!坚决站在读者那一边,三天两头点名几位作者来骂。

  “你不觉得这样的故事很美丽吗?比你写的那些平淡无味的东西好太多了。”黄耘春立即发动攻击。

  “好呀!我们让读者来作见证,你写出来,只要通过出版社那一关我就承认我比不上你。”

  “欢迎光临!”门口传来响亮的呼声;今天终于进来了一个客人,守外场的老板叫声异常响亮,打断了快要反目成仇的两人。

  黄耘春双眸倏地一亮,飞也似的抓着菜单往来客而去。

  究竟是何方神圣使得这大女人主义甚重的黄耘春成了这副德行?!用脚趾头想也知道是她形容的那位帅哥出现了!原颖人好奇的想一看究竟,到底是英俊到那边去的男人使得好友变得如此花痴!

  眼光还没扫描到,她整个人已被抱了个满怀!

  “小原原,我终于找到你了!”

  不必抬头看人,原颖人就知道自己的恶运还没走完!老天!这个配角不肯退场,居然追到这个地方来了!她手肘用力一撞,撞出了能让自己喘气的空间,低了:

  “滚远一点!我不认识你!”

  罗京鸿一手揉着胃,一手仍握着她的手,开心又悲哀的发现这条小辣椒一点也没有变;差的只是她不再保持优雅或冷静的面孔,而是一副他是杀了她全家的仇人状!拜托!

  只不过是一个吻而已嘛!如果她肯与他共同沉醉,他会让她知道他这两片吻过千万美女的唇是如何的令人销魂蚀骨了!必然会使她以前任何一次经验相形失色!可是他才沾上一秒,立即得到一个大锅贴!她完全不了解他的用心良苦,他真心要给她毕生最美好的感觉呀!否则恐怕她这一辈子都不会知道接吻的真正美妙……为了不让她毕生有所遗憾,他将事情处理完毕,急急赶了回来,知道会在这里等到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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