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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头公仔》第35章

作者:吴虹飞 字数:2958 书籍:木头公仔

  我们再没有去过那个地方。

  之后有一次他来宿舍的楼下找我,我穿着一件平常在宿舍里穿的白色的旗袍走下楼来。他很吃惊地看着我,半晌才说:你已经是一个女人了啊!

  成 默(2)

  “你已经是一个女人了啊!”这些细节、这些声音再次清晰地浮现,并不是为了证明我们曾经拥有过多么浪漫的回忆。不是的,我早已经不是那些浪漫的女学生了。只是这么多如水的日子过去之后,我仍然会暗暗惊心:青春过早地显得单薄和萧瑟,即使在最年轻的时候。

  后来,他和女友分手,和另一个女孩在一起——一个酒吧的女孩,他于是很少见我。冬天我买了极其便宜的毛线,开始织围巾。我旁边的男孩看着我专心致志地织围巾——它越来越长,他们很羡慕成默,因为他们包括成默在内可能都以为我爱上了他。但事实上当时我仍然是一个面容如水、眉眼平淡、不解风情的学院女子。我还没有学会去爱。我全力以赴地去织那条围巾只是因为我想和这个城市、和某个人多少有点关联,以至于不觉得过于孤单。我记得在很长一段空白的岁月里,成默是偌大的城市里惟一我可能牵挂的人。尽管如此,我还是不知道他究竟是什么时候离开这个城市的,而且当我知道时,我也没有太留恋。

  我们最后一次联络是九八年的冬天。我站在宿舍凉飕飕的过道里接听他从上海打过来的电话。他说,你交男朋友了吗?

  我说没有。停了一下,我说,但是,我爱上了一个人。

  他笑起来,是谁终于让你恋爱了。

  我说是一个吉他手。

  而成默严肃起来,说,你最好不要爱上这种人。

  可是,我说,他是最好的吉他手。

  你不要和他在一起,成默说。

  可是,我固执地说,他人很好。

  他们这种人总是很好的,他开始急切起来,我是知道的,我太明白他们,他们不会爱你这样的女孩,他们永远不会爱上你这样的女孩。

  可是成默,太晚了,太晚了呵。我不是没有听你的警告,而我终于用青春的末梢拼却了最后一场春梦,直到物是人非,凄凉无限,而当年唱民谣的女生终于摇身一变,变成了幸福大街面容模糊、声音尖薄的女主唱。

  我有打碎一个玻璃杯子(1)

  小时候我有打碎过一个玻璃杯子。

  好在那时候母亲上班去了。

  我钻到桌子底下,把所有的碎片收集起来。

  然后到邻居家借了一瓶浆糊,把拣到的碎片一点一点地拼成原来的形状。

  好在那个玻璃杯子是有花纹的,这样好拼一些。

  常识告诉我们,浆糊是粘不住杯子的。

  好在我的惶恐感动了老天,借助外面再包一层报纸,我硬是用浆糊把玻璃碎片复原成杯子的形状。

  然而事情总是有着意想不到的缺漏。

  它最后只差一个特别特别小的洞,大约直径1毫米的小碎片,可以填充它。

  可是我没有找到那个最小的碎片。

  我把杯子包起来,收在桌子底下最角落的地方。扫帚也扫不到的。

  很长的时间,我都一直害怕着,害怕母亲发现那个我打碎的杯子。

  我甚至不敢去看那个桌子。

  我甚至盼望着有一天桌子挪开后,那个有着一个洞的用浆糊糊起来的杯子,变成了一个完整的杯子。

  但我知道那是不可能的:那与其说是唯物论的影响,不如说是一种天生而宿命的失败感的笼罩。

  这种害怕着有一天真相大白的心理,一直充斥着我的小时候。

  我没有向母亲承认过,因为我害怕母亲生气。她会很生气,大声骂我,用小棍子打我。我最怕的是,她要把我赶出家门。

  而我会在家门口一直哭泣,哭泣。

  母亲是一个过分严厉的人。作为一个独自在外乡做工的女人,她要求我本分、礼貌。我跟工厂的许多人大声说,阿姨好叔叔好,但是,我憎恨这样。我憎恨这些条框,最后却习惯于它们。

  我总是怕做错事情。我谨小慎微。我怕别人发现我做错了。所以我总是努力地去附和任何一种规范。我成绩一直很好。我遵守学生守则。我是三好学生。但是总习惯不停地犯错。我不停地掩盖。最后我变成了一个相当偏执的却又是一个毫无原则的烂好人。我的原则是:我错了,我又做错了,我把杯子打碎了。

  这种害怕和谨小慎微后来在青少年时期培养出了一种奇异的道德和勇气。我不穿裙子,像男孩子一样大笑,大大咧咧,为厂里的被人歧视的人大打出手,他们包括:一个白化病女孩,一个智障,一个因为穿花衣服而被嘲笑的男孩子。

  那个白化病女孩最后因为她的处女之身嫁给了一个五十多岁的有钱离异男人;那个被嘲笑的男孩子最后考上了清华;那个智障不知所终。

  到了高中的住校时期,我的成长因为过度的约束而变得任性起来。和家里作斗争,和学校作斗争,不做早操,不戴校徽,上课看小说,写没有人读的热烈的情诗,翻墙出去看电影,离家出走。最后我中规中矩地考上大学,又以令人生疑的才华和乖巧读上研究生,成为小城镇工厂和母校的传奇——我的反抗其实是在一个戴眼镜的乖乖女的壳之下,微不足道。我依然是主流的,道德的。

  后来,苏七七,一个在学校里读博士的女孩子,她说:阿飞这个女孩子,她的歌唱是道德的,她的尖叫也是道德的。

  很久以来,我一直想和阿良,我的男友,讲那个打碎的杯子的事情,讲那些不知道是不是毫无必要的一直伴随我成长的惶恐和重重忧虑。

  但是我有顾忌,因为我担心这样的多愁善感会有女作家之嫌疑。

  所以不知有意还是无意,我发展出一种口头的滔滔不绝和调笑的能力,随时嘲笑自己和调侃别人,随时把阿良逗笑。仿佛这也是可以掩盖自己的方法。

  但放松下来的时候,和阿良单独相处,我就会突然沉默下来,面无表情。

  阿良后来说过,他有时会害怕我,我不知道他指的是不是这些。

  我早就说过,阿良很忙。他是做IT的。我喜欢做IT的人,因为阿良是做IT的,而且他们很忙,单纯而质朴地本分地热爱着工作。这令我为他骄傲。因为我不但懒惰,且毫无责任心。阿良是我的反面。他身心健康。他是好儿子,好同事,好哥哥,好男友。

  阿良有着一种微微有些过度的炫耀心态,但是体面。他和我读古典文学的好友谈古文观止,和搞音乐的人谈专业功放的制作,和我的乐手谈金属音乐,和我上武术课的同学谈跆拳道,和我的高中校友争辩他和她谁挣的钱更多,为我的朋友热心地显示厨艺。他有着一种令人失笑的热情,我时常为这样的自我夸耀而羞愧不止。但是我依然喜欢他。在我看来——这是他天真的表现。我固执地以为他善良、单纯,如同孩子。

  更重要的是,我以为他爱我。

  即使在他离开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依然孜孜不倦地以为他爱我。我以为零点时分演出完毕,喧嚣的声音犹在震荡着耳膜,我穿着深蓝色的长裙子,在陌生城市的马路上狂奔,依然有人在家亮灯等我。

  那个杯子,藏在桌子底下的杯子,其实早就已经不是完整的了。

  正如母亲不是厂里最令人注目的女人一样,我也不是最绚丽的女孩子。关键在于,我们都同时保持了这种天生的自知之明和谦卑,甚至是笨拙。母亲从小提醒我的过失,以严厉的态度和棍棒责备我,称赞我身边的人是多么听话和礼貌,而斥责我却是多么无知而粗鲁。她经常说,就是因为你不听话,才变成这个样子——这样的话导致了我深深的自责和自卑。一直到了后来,母亲渐渐失去了一种厉害女人的态度,变得盲从而失去和这个社会匹配的精明的头脑,我才知道那是母亲表达爱意的惟一方法。啊,没有接受过完整教育的母亲最终没有学会如何更加婉转更加优雅地传达爱意,我更加愿意相信,她内心深处其实总是为着刻意地维护着尖子生面貌的女儿无比骄傲。但是由于内心的害羞和辞不达意,我们不知道如何和自己最爱的人相处,而是以一种言行激烈的方式表达出来。正如我不停地埋怨和责备我的男友一样,我甚至不知道如何表达我深深的爱意和温柔。南方小城镇的拘谨、小气和任性,终于在这个健康茁壮的北方城市里遭遇了惨败。在疾病横行的日子,我们即使准备了一颗患难与共的心肠,可是那一句“你还好吗”,始终没能够问出来。更何况,他已经关机——疾病侵蚀了通讯网络。

  我有打碎一个玻璃杯子(2)

  我们总是以为,不顾一切地丧失,最后可以得到。我们总是以为,因为我们天性谦卑而顺从,我们要得很少,最后就会得到。可是,疾病像幽灵一样弥漫,城门即将封锁,如果铁路和民航停开,我丢失了惟一可证明身分的证件,我们仍然不能够相互温暖,相互去——对不起,我已经羞于提起那个词了。

  在我的印象中,母亲是很少称赞我,也许她也不觉得自己的女儿美。直到我已经长到二十多岁,假期回家,有一个上午,有些随便地把自己有些丰满的身体塞到褐绿色的连衣裙里,又把长发编成一个麻花辫,马马虎虎地安置在脑袋后面,准备上街买东西去,母亲坐在走廊的小凳子上,埋头敲着核桃,忽然她抬起头:咦,怎么这么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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