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美歪歪头,颇为得意的说:
“妙!”我和诗人的交情,从这次会面后就算完蛋了!一年后,诗人因品性不良而遭校方退学,连我都奇怪美美是不是真的“独”具“慧眼”了!诗人事件之后不久我又有了好几个男朋友。其中一个,同学们称他做书呆子,整天架著副近视眼镜,除了埋头读书之外,什么都不管,倒是功课蛮好的。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和他常常在一起研究功课。说老实话,我一点都不喜欢他,他是那种最让人乏味的男孩子,整天只会往书堆里钻,既不风趣又不潇洒,一天到晚死死板板,正正经经的。当他第一次到我家的时候,我告诉他:
“我家里有一只很可爱的小猫。”
“是吗?”他问。他进门后,我一直希望美美能有点恶作剧施出来,但,那天,美美只是怀疑的打量着他,始终没有做出什么来。他很正经的望了美美一阵,说:
“真的,是一只很可爱的猫。”
“是吗?”这次是我问了,我实在看不出美美的“可爱”在什么地方,但,他说得倒挺诚恳的。
书呆子常常到我家里来了,最奇怪的是,他和美美迅速的建立起友谊来。每次他一来,美美一定跑到他身边去,用脑袋在他身上左擦右擦。他也十分怜惜的抚摩它,亲热的叫它,拍它的头,抓它的脖子底下。使我诧异的发现,这个只知钻书本的书呆子,原来也有情感,也会有温柔的时候。他除了和美美交朋友之外,他和爸爸也马上成了谈学问的最佳良伴。他们在一起,一老一少,两副近视眼,两个书呆子,谈诗经、楚辞、唐朝的诗、宋朝的词、元人百种、清代小说……以至于近代文艺的趋向,小说的新潮流,什么欧亨利、斯坦达尔……等一大堆,两人谈得头头是道,我在一边连插嘴的余地都没有,倒是美美还能经常点点头加一句:
“妙!”书呆子到我们家越来越勤了,但,他决不是因我而来,主要的是他喜欢我们家的气氛,更喜欢和爸爸谈天,和美美交朋友。爸爸常在背地里称赞他,说什么“此子大有可为啦”,“将来一定能成功啦”,但,这些与我又有什么关系呢?我是越来越讨厌他了,我叫他书蛀虫,叫他四眼田鸡,叫他大木瓜,他对这些一概不注意。事实上,他对我根本就不注意,他的注意力全在爸爸和美美的身上。
那天,书呆子又来了,我打趣的说:
“书蛀虫,昨天又蛀了几本书?”
“哦,老伯呢?我昨晚看了一本好书,正要和老伯谈一谈!”他迫不及待的说。“我爸爸不在家!”我没好气的说。
“哦!”他大失所望,在椅子里坐下来,问:“他什么时候回来呢?”“我怎么知道!”我说,看他那股失望的劲儿,好像除了和爸爸谈学问以外,到我们家来就没事可做的样子。
“妙!”美美跳上了他的膝头,他大为高兴,连忙抱住它,细心抚摩着它的毛。我笑笑说:
“还好,美美在家,要不然,你今天可不是白来了!”
他看了我一眼,一语不发,只仔仔细细的顺著美美的毛,一面为它捉跳蚤。我赌气的在他对面坐下,拿起一张报纸,慢慢的研究著分类广告。看了半天,实在看不出所以然来,而他仍然在顺著美美的毛。我站起身来,把报纸丢在沙发椅子里,说:“对不起,书蛀虫,你在这儿和美美玩吧,我要出去一会儿。”“你到那里去?”他问,似乎有点惊异。
“去看电影,我对于坐着发呆没兴趣!”我说,一面向门外走去。“有好电影吗?”他傻不愣登的问。
“有呀,”我说:“有一部好片子,片名叫作什么傻瓜与小猫!”“有这奇$%^书*(网!&*$收集整理样的片名吗?”他怀疑的问,傻气十足。
“当然啦!”“妙!”美美说。“真的,妙!”书呆子笑嘻嘻的说:“如果有这样的电影,我倒也想去看看,一定十分幽默,十分好玩的,如果能把美美带去,更妙了!”“算了吧,你还是在家里陪美美吧!”我说,走到玄关去穿鞋子。“喂,等一等,一起去吧!”书呆子居然跟了过来。
“别了,”我说:“你留在家里蛀书吧,我到电影院去蛀电影,再见!”我对他挥挥手,刚想跨到玄关下的水泥地上去,突然,美美对我脚下冲了过来,我正一只脚站在地板上,被它的突然发难,弄得立脚不稳,立即对水泥地上栽了过去。书呆子出于本能,就抓住我死命一拉,我被这一拉,虽没摔下去,却拉进了他的怀里,我惊魂甫定,不禁对美美发出一连串的诅咒:“见鬼的死猫!要命的臭猫!滚下地狱去吧!”
话一出口,才发觉十分不雅,尤其,又发现自己正靠在书呆子的怀里,而书呆子呢,正从眼镜片后面,用一种既欣赏又新奇的眼光看着我。我脸上一阵发热,想挣出他的怀抱,他却把我拉得更紧了一点,在我耳边说:“别跑!等一等,你那个傻瓜与小猫几点钟开演?我想,傻瓜未见得一直是傻的,猫呢,应该是一只十分聪明的猫,对吗?”我涨红了脸,不知该如何置答,他那眼镜片后的一对眼睛,正灼灼逼人的盯着我,看样子,可一点也不呆呀!
“妙!”美美说,一溜烟的跑开了。潮声7/50
一颗星
晚上,从珍的婚礼宴会上退了席,踏着月色漫步回家,多喝了两杯酒,步履就免不得有些蹒跚。带著三分醉意和七分寂寞,推开小屋的门,迎接着我的,是凉凉的空气和冷冷的夜色。开亮了小台灯,把皮包摔在桌上,又褪下了那件淡绿色的旗袍。倚窗而立,那份醉意袭了上来。望着窗外的月色,嗅著园里的花香,心情恍惚,醉眼朦胧。于是,席间芸和绮的话又荡漾在我的耳边:“好了,我们这四颗星现在就只剩下最后一颗了!”
四颗星,这是我们读大学的时候,那些男同学对我、芸、绮和珍四个人的称号。这称号的由来,大概因为我们四人形影不离,又都同样对男孩子冷淡疏远,他们认为我们是有星星的光芒,并和星星一样可望而不可即。因而,四颗星在当时也是颇被人注意的。但是,毕业之后,绮首先和她儿时的游伴——她的表哥结了婚。接着,芸下嫁给一个中年丧偶的商业巨子。今晚,珍又和大学里追求她历四年之久的同学小杨结了婚。如今,剩下的只有我一个了!依然是一颗星,一颗寒夜的孤星,孤独的、寂寞的挂在那漠漠无边的黑夜里。“小秋,你也该放弃你那小姐的头衔了吧?”席间,芸曾含笑问我。“小秋,我们一直以为你会是第一个结婚的,怎么你偏偏走在我们后面?”绮说。“小秋,我给你介绍一个男朋友,怎么样?”芸故意神秘的压低了嗓音。“小秋,别做那唯一的一颗星吧,我们到底不是星星啊!”绮说。“小秋……”小秋这个,小秋那个……都是些搔不著痒处的话,徒然使人心烦。于是,不待席终,我便先退了。
离开窗子,我到橱里取出一瓶啤酒,倒了一杯,加上两块冰块,又回到窗前来。斜倚窗子,握著酒杯,我凝视著无边的那弯眉月,依稀觉得一个男人的声音在我耳边轻轻的说:
“是不是想学李白,要举杯邀明月?”
那是键。是的,键,这个男人!谁能知道,我也尝试希望结婚,但是,键悄悄的退走了,只把我留在天边。
那是三年前,我刚从大学毕业。
跨出大学之门,一半兴奋,一半迷茫。兴奋的是结束了读书的生活,而急于想学以致用,谋求发展。迷茫的是人海辽阔,四顾茫茫,简直不知该如何着手。在四处谋事全碰了钉子之后,我泄了气。开始明白,一张大学文凭和满怀壮志都等于零,人浮于事,这个世界并不太欢迎我。
就在这种心灰意冷的情况下,我开始在报纸的人事栏里去谋发展。一天,当我发现一个征求英文秘书的广告时,我又捧出了我那张外文系毕业的大学文凭,几乎是不抱希望的前去应征。于是,我遇到了键。他在一百多个应征者里选聘了我。
他是个三十七八岁的男人,个子魁梧,长得并不英俊,额角太宽,鼻子太大,但却有一对深沉而若有所思的眼睛,带著点哲人的气息。我想,他只有这么一点点地方吸引我,可是,若干时间之后,这点点的吸引竟变成了狂澜般的力量,卷住了我,淹没了我。一开始,我在他所属的部门工作,他是个严肃而不苟言笑的上司,除了交代我工作之外,便几乎不和我说一句闲话。将近半年的时间,我好像没有看到他笑过。然后,那有纪念性的一天来临了。那天,因为我写出去的一封信,弄错了一个数目字,造成了一个十分严重的错误。信是他签的字,当初并没有发现我在那数目字上疏忽的多圈了一个圈,把一笔万元的交易弄成了十万元。我的信被外国公司退回,同时来了一个急电询问,使整个公司都陷进混乱里。好不容易,又发电报,又是长途电话,才更正了这个大错误。到下午,他把我叫进他的办公厅,把那封写错的信丢到我面前,板著脸孔说:
“吴小姐,你是怎么弄的?”
这一整天,懊恼和惭愧已经使我十分难堪了。他的严厉和冷峻更使我无法下台,我涨红了脸,讷讷的不知该说些什么好。他又愤怒的说:“我们公司里从没有出过这种乱子!我请你来,就是因为我自己忙不过来,假如你写信如此不负责任,我怎能信托你?”
我的脸更红了,难堪得想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