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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气恶魔》第1章

作者:陈毓华 字数:2707 书籍:神气恶魔

  [恶魔栖息地]《神气恶魔》

  作者:陈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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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朝代换来换去,坐在皇位上的人上上下下,龙椅不知道坐坏了几把。

  小百姓不管天子谁换了谁,要的是几年安稳的大米饭吃,不过这么简单的愿望通常满难的。

  太平盛世也就那么一眨眼,皇帝老儿已经把心思放到倾国倾城的美女身上,一心想着要长生不老,和美人儿共效于飞,至于枯燥乏味的朝政随手丢给了小人。

  这还不算什么,哪个朝代没有昏君?没有奸臣?了不起那个谁谁谁揭竿起义,热血沸腾一番再换个皇帝上去,几千万年来,都这么过去的……

  不过,世道这么坏的,也是少见。

  先是蝗虫来,啃光了大部分的农作物。

  这不打紧,接着,瘟疫也来了,到处是死人,活着的人哭到没了眼泪,因为死人太多,眼泪还没擦干,身边的人又一个个倒下了。

  土地埋不下了人,还有力气的人把尸体聚在一起放火烧了,冲天的臭气,直冲云斗。

  不过那又怎样,云依旧是云,并不会因为小老百姓的怨气变成面包。

  黄河也在这节骨眼来凑热闹,浊黄的水冲溃破破烂烂的堤防,席卷肥沃的田地,人民遮风避雨的屋宅也跟着去了,管他牛羊猪狗……都带走了。

  天高皇帝远,黄河怎么淹也不可能淹到大官们的跟前去,官官依旧睁眼闭眼,依旧华服美食婢女成群。

  自古以来上梁不正下梁歪,皇帝都不管他多娇江山了,他们只是拿人俸禄的更没道理辛苦。

  你家死人谁叫你只是个无权无势混饭吃的小百姓?!

  死了活该!

  绝望的小百姓剥树皮、挖泥屑、啃草根,卖儿买女也没人要,因为大家都一样凄惨。

  还有剩余力气的携家带眷的跑了,良民变成了窃盗抢匪,跑不动的,挨一天算一天。

  这是个上不著天,下不著地的年代。

  老天不睁眼。

  对这一切,他都没感觉。

  生下来就是魔。

  没有人告诉他什么是对错,什么叫是非,活了多久?不记得了。

  一有了知觉,就是这副样子。

  中间,或者懵懵懂懂的睡上一觉,千百年弹指过去,或者到处游荡,管他人间又换了谁当家?!

  国将亡,妖孽出。

  其实,不管太平盛世,还是兵燹战乱,妖魔鬼怪都在的。

  妖魔精怪都住在人类黑暗的心中。

  盛夏。

  魃旱嫌人过的还不够惨,也来凑一脚。

  炎溽的暑气把本来就张扬疫病散布的更快又远,大地干渴的裂开了嘴。

  无计可施的小百姓把原来留着隔年播种的种子放进了绝望的肚皮,未来是一片绝望。

  他讨厌天上那颗火焰焰的大球。

  他不喜欢流汗。

  也许该来场清凉的雪,灭一灭火。

  想归想,讨厌日头的他一脚踩在横枝上,长腿一脚垂放的放荡著,洁白的腿跟趾头妖魅的像一点白雪。

  很老的树了,不知道有几百年的树龄,巨大的树荫替他遮蔽炙阳,偶而还能拂来一点凉意。

  他有双美丽得不像话的双眸,眼中没有一点悲怜;对天地万物对,凄苦呐喊的众生。

  有只蚂蚁迷路了,转啊转的爬近,触须嗅了嗅他的指头,竟然想攀着他的指往上走。

  他想也不想的按下,蚂蚁瞬间变成微弱的黑点,黏在粗糙的树缝中,再也不会动了。

  在他眼中,人类跟蚂蚁没有什么差别,就算怎么改朝换代,也不过是权力斗争的轮流,对一个不知道活了多久的魔而言,那简直是无聊透顶的游戏。

  长长的打了个哈欠。

  “一去二三里,烟村四五家,亭台六七座,八九十枝花。”空气中清楚的传来小儿的朗读声,软甜幼稚的声音软甜细腻,像好吃的甜柿子。

  他掏掏耳,并不想理会。

  不过,幼绵绵的读书声很有意力的从老树下的小茅屋窗口继续传诵出来,一而再,再而三,怎么反复背诵都不厌烦。

  吵。

  跳下树干,他轻飘飘的动作没有丝毫改变,直抵茅屋窗口处光洁的脚才顿了下,停止去势,落地无声。

  小屋里什么都没有,只有一个绑著小辫的小女童吃力的弯著腰,声音就是从她看不见的脸发出来的。

  “……烟村四五家,亭台六七座……哎呀,糟糕,水没了啊!”

  听她喊了声糟,弯得像虾米的身子蹦地弹跳起来,一张被墨汁抹的到处都是的大花脸,小手拎着一根比她五指还要粗大的毛笔。

  笔端已秃,她小心翼翼的捧著砚台,走了两步,这才想到要把毛笔先放下,手忙脚乱一阵,才双手捧著宝贝似的砚台往外走。

  简陋的小桌,根本称不上桌子,只是一块大木头,不平整的上头有张描红的宣纸。

  那张描红纸意外的干净,除了先生写的红字,用墨笔描出来的字体一比一划竟出奇的端正。

  他不识字,却也看得出来那不知道才几岁的娃娃,居然能描出这么工整的字来。

  “咦,大叔,你在我家门前做什么啊?”重新在砚台上注了水的小女孩捧著用了很久快见底的砚台还要分神注意陌生人。

  难得一见的外人。

  她看得到他?

  他撇嘴。大叔?也罢,叫他祖爷爷也成。

  “大叔,你没地方去吗?”她有双叫人怜惜的大眼,只可惜,注定了是早夭的命!

  听爹娘说了,世道不好,到处是苦命人。

  他们家命不苦,因为一家人还能守在一块。

  “外面好热,你不要一直晒,娘说这样容易头晕。”

  可是,大叔好可怜,长长的腿没有一块布可以遮,身上的布料也少得可怜,虽然她身上的衣服都是娘的补丁,该遮的地方却都遮得好好的,比他好多了。

  将心比心,她举动瘦瘦的短腿把砚台捧进去放好又跑出来,这次主动去牵他的指头。

  没错,她的小手整个打开也只能容纳他二根指头。他只要随便一个动作就能把蚂蚁似的小娃娃甩到天边去,不过,看在她不畏不惧,还能看见他的份上就瞧瞧她想做什么。

  即使她的小手都是墨汁。

  通常,只有他选择要不要被看见,这回,倒是挺希奇的。

  进了茅屋,一大一小互相对看。

  “你爹娘呢?”冷淡的抽出手指。一路行来,十室九空,把孩子丢弃自己跑掉的父母更是司空见惯。

  “娘到隔壁村借粮,爹吩咐我要好好看家默字,也出门去了。”看见大叔肯开口,她乐的回答。

  借粮?灶头是冷的,连灰也不见多少,可见很久没开火了,饿得瘦骨如柴的灶神一见他进门,马上逃了,哼,没用的东西!

  “娘说我把字帖默过几遍,她就回来了。”她坐回只有三只脚的矮板凳,在上面游移。

  她有好久没见过人,村子里的人一户户不见了,玩伴也跟没有了,有人同她讲话的感觉真好。

  “你识字?”兵荒马乱的,盗贼遍地都是,是什么样的父母把一个娃子放在家里,不是自找死路吗?

  “嗯,”她用力的点头,有些得意。“爹是私塾先生,他说就算女子也要识字,这样才不会被欺负。”

  他不咸不淡的瞅她。

  这样的眉目,就算识了字,懂了人情,还不是白忙一场。

  “大叔,你别忙着走,虎妞读书给大叔听。”

  她极力想留下客人,她寂寞了一整天,就算这大叔非常的不爱讲话,有人总是好的。

  “不想听。”

  “那我默字给你看。”

  “看不懂。”

  她迟疑了,充满稚气的大眼想了一会儿。“大叔不识字吗?”

  他瞪她,黑墨墨的眼只有邪气,看不出喜怒。

  “去倒杯水来,我渴了。”

  这是变相的答应留下吗?

  虎妞不晓得,不过,她依言到水缸木盖子上拿了水瓢咚咚咚跑了出去。

  他站着,没有任何动作,水缸的盖子却漂浮了上来,他可以清楚的看见水缸缸底里没有半滴水。

  眨眼,水盖无声的回到原处。

  一瓢水回来剩下小半瓢。

  她气喘脸红,脚下的鞋都是泥,怕是走了不少远路才拿来这瓢水。

  他毫不客气的喝了一大口,然后准备拍拍屁股走人。

  她把水瓢里剩下的一点水放好,撒开小腿追出来。“大叔,你不多留一会儿吗?”

  “留下来做什么?”他不习惯在一个地方逗留,到处游荡的他没有想去的地方,没有归属。

  山川海晏,这块古老又疲倦的大地……好生无聊啊!

  她歪著头,很认真的想,“识字,我可以教大叔识字。”

  她像是发现新大陆,笑意漫溢的眼有着真确的天真烂漫。

  这不起眼的小东西竟敢说要教他东西?

  她一点都察觉不到他身上森森的妖气吗?人跟妖在一起,谁吃亏?她娘连这点都没教吗?

  怕他不信,也不想,她尽其所能的把自己所学的都抖出来。“除了认字,虎妞还会三字经、百家姓……还有很多很多……”

  说很多、很多事有那么一点点的言过其实啦,毕竟她年纪太小,懂的也不过就她爹反反复覆教的几篇文,希望他不要介意的好。

  他不吭声,用比墨还要黑的眼珠瞄了瞄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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