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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这是一个人人都明白的道理。
但这并不代表这道理是正确的,也不代表,被心怀鬼胎之人算计了之后,就必须得乖乖地忍了。
花满楼武功高强,江南花家江湖势力庞大,这“丁枫”敢如此堂而皇之的将花满楼劫走,又如此堂而皇之地留下信笺,他背后的势力一定不小。
但是,这跟温玉想要把这势力捣毁又有什么关系呢?
这天夜里,她就去敲叶孤城的门了。
白云城主的伤已完全好了,于是也就不宜再住在温玉的家中。
好在白云城的势力本就暗中染指了京师,找一处可以居住的地方,并不是很困难。
至于为什么不走,因为他已承诺会为温玉取得《怜花宝鉴》。
既然如此,这怜花宝鉴,无论是在上官金虹的手中,还是在上官银虹的手中,最后一定会在温玉手中……就像他认为金丝甲应该穿在温玉的身上,那么宝甲就就绝不会穿在诸葛雷、或者林仙儿身上一样。
但温玉在去找他的时候,心中其实还在盘算怎么开口。
毕竟……一个恩就是一个恩,你总不能用一个恩情,来要求别人为你办一百件事。
但是,花满楼失踪,这时候,偏偏楚留香、一点红、陆小凤全都不在!
这、这简直好像是冥冥之中有什么命运之力被发动了一样。
而若温玉一人……显然也不太可以。
她的江湖经验远远不足,碰上什么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黑招,恐怕难以应付。再来,丁枫所留下的那封信上说,五月廿八,广州府码头相见,那很有可能就是要出海的。
温玉可没出过海,如此更加被动。
无奈之下,只好再请叶孤城来当苦力。
但叶孤城居然什么都没问,只淡淡道:“什么时候出发?”
这倒是让温玉有些惊讶。
不过嘛,这人既然愿意同自己走上一遭,那自然是很好的。
温玉道:“随时都可以出发。”
叶孤城道:“你预备怎么做?”
温玉道:“他们既然约定在码头上见面,想必是要出海的。”
叶孤城道:“不错。”
温玉道:“所以我们预备走一明一暗两条线。”
叶孤城不置可否,挑了挑眉,等待着温玉继续说。
温玉的计划也很简单。
那名为“丁枫”之人,神秘莫测,不知什么身份和来路,但花家的人却在明面上。
理论上来说,这就是标准的“敌暗我明”,十分之被动。
但再转念一想,他们之间的关系,其实是“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因为温玉的存在暂时还不为丁枫那一伙人所知。
所以,明面上,只需要让花家的老爷去找那丁枫周旋即可,而在暗处,温玉与叶孤城则找机会摸上那条船,在船上见机行事,即可。
温玉道:“那神医张简斋与花家老爷是朋友,听闻此事之后,愿意假扮成可以治疗失明的神医,与花老爷同去。”
叶孤城说:“可以。”他想了想,道:“我要准备些东西,三天后,城外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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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之后,花老爷和张简斋已先行出发,温玉也修正完毕,在约定的时候,约定的地点找叶孤城。
城外杨柳依依,行人如织,十分热闹。
送别亲人、朋友之人,便折柳赠友,这乃是本朝的风俗。
这风俗当然也让柳树不堪重负,不过如今的天气已入了夏,垂柳枝繁叶茂,倒是也不怕被薅秃了。
唯独有一棵垂柳幸免于难,无人在此送别。
因为这棵树下,站着一个男人。
一个黑衣、持剑的男人。
这男人一副江湖人的打扮,黑色劲装,他的袖口收得很紧,腰间被一条腰带所束缚,勒出劲瘦而有力的腰身来。
他宽肩窄腰,脊如青松,背上负着一柄平平无奇的乌剑。一双锐眼半阖着,好似在休憩,然而他周身那种与剑浑然天成的气度,却令人只觉得:还是千万莫要去打扰他的好。
这人看上去就像是千千万万个用剑卖命的江湖人一样。
但是只要细看,就能瞧出点不一样的来。
他的腰带看上去平平无奇,然而仔细一看,那窄腰带之上,竟用暗纹绣着祥云纹样,阳光一照,流出一段乌光,腰带正中,坠着一颗墨玉珠。
至于绑头发的发绳、收紧的袖口、脚上蹬的官靴,乍一看没什么光华,仔细看,也能看这料子、这做工的不同凡响。
此人正是叶孤城。
温玉小姐一出城,就瞧见了他这幅打扮,她也明白了,叶孤城说要准备东西,是要准备什么东西。
叶孤城一向以白衣示人,像这样子穿黑衣,却是从没有过的。
白云城主叶孤城,在江湖上那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虽然见过他真人的人不多,但白衣、剑术奇佳、眼神睥睨——这几个特征加在一起,想让人不联想到他,实在很不容易。
但是呢,他们如今又是要暗搓搓地混上一条船的,最需要低调,若在船上被人认出针对……
说真的,面对浩瀚无际的大海,所有人都是渺小的,包括叶孤城。
若在海上被人暗算,后果不堪设想。
所以他只想了一想,立刻就决定隐姓埋名,暗中行动,故而才换了黑衣。
俗话说,女要俏,三分孝,男要俏,一身皂。这叶孤城换了黑衣,身上那种缥缈仙气褪去,而所有江湖人都会具有的那种、原始的血性已展露无疑。
他的黑衣合身且窄袖,倒是更能显出这人经过充分锻炼的身体,肌肉均匀有力,腰身虽瘦,却具有强劲的腰力。
谁也不能否认,这黑衣青年人的皮肤苍白,似是久不见阳光所致,但谁也不能否认,这人周身萦绕着一种蓄势待发的悍力,虽冷,却充满了热力。
这样子……反倒感觉是落了地,多了几分人的味道。
温玉从没见过这幅打扮的叶孤城,于是也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出生于现代的女孩子,看人的目光总是少几分畏惧、多几分热情的攻击性的。
温玉小姐也不例外。
叶孤城面无表情地抬起头来,那双冷眸正好对上了温玉带着笑意的绿眸。她似乎十分满意自己这幅打扮,猫儿一样的眼睛里饶有趣味,见他的眼神凝在她的面上,也不闪躲、也不羞怯。
她歪了歪头,眯了眯眼,唇角对着他慢慢勾起,脸颊处还浮起了两个小小的酒窝,目光慢慢自他面上下移,落在了他的喉结上。
叶孤城眸光一闪,已别开了眼,喉结上的皮肤忽然好似受到一种微妙的刺激,一颗颗的小疙瘩,已慢慢地浮出。
他负手而立,看着远处的游人,道:“这般变装,应没有问题了。”
温玉双手抱胸,又上上下下把他仔细地打量了一遍,道:“我看现在,谁也认不出你是白云城主了……不过你的剑招一出来,这应该还是瞒不过的。”
叶孤城道:“不是问题。”
温玉:“??”
叶孤城淡淡地道:“见过我剑招之人,已永远没有机会告诉别人了。”
——因为他们绝不可能活着离开!
温玉一时语塞。
她点了点头,表示认可,又道:“可是还有另外一个问题,你想过没有。”
叶孤城道:“什么?”
温玉道:“这一路上,一定会有人问出你的名号来,你这样的人,往那里一站,也不像无名之辈,别人问起,你要怎么说?”
叶孤城道:“我自有说辞。”
温玉点头,不再多纠结,只说:“既然如此,我们出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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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文化、经济重心一向在北方辽阔平原上的中原王朝来说,极南之地的人,自古以来就被视作是蛮夷。
北方人认为南方的丛林里充满了毒虫、野兽与瘴气,在这里生活的人,日日夜夜被瘴气所毒,以至于连体质都发生了变化,甚至有人记载,来自岭南地区的人,只要吐一口口水,就可以让树木枯死,让天上的鸟儿咕咕坠地。
所以这里自古以来都是官员流放的目的地,而且——朝廷的控制力很低。
王朝繁盛之时,朝廷的控制力都低,更不要说如今这个乱糟糟的世界了。
叶孤城和温玉是夜间赶路,白天休息的。
一来,越往南走,日头越毒辣,白天赶路确实吃不消;二来,温玉小姐不想骑马,只想骑扫帚。
她当然邀请叶孤城一起来骑扫帚了……但叶孤城诡异地沉默了一会儿之后,毫不留情面地拒绝了。
好叭,那他自己骑马吧,她在上头兜兜风。
所以这一路就走得格外的慢。
也正是因为这一路上都走得很慢,温玉这才见识了,什么叫江湖……
江湖就是各种门派、各种山匪水匪,什么十二连环坞、什么太行五剑、太原八义、五鼠、丁氏双雄等等等等,街上走的行人,手持刀剑的,恐怕得有一成。
十分之一,这是多么可怕的犯罪率啊!
总而言之,一个时代之所以英雄辈出、恐怕也与这时代的乱也是有关系的。
五月初五,他们到了广州府。
广州府有出海口,海运繁盛,乃是这一片最大、最繁华的城市。
所以广州府的街市上,也十分热闹非凡。
五月初五就到了广州府,五月廿八那丁枫才会现身,温玉并不着急,便逛起了广州府的街市。
叶孤城陪着她去。
在这里,能看见形形色色的珍宝,奇异的红珊瑚树、南海出产的珍珠、巨大的砗磲、来自热带的、散发着奇异芬芳的珍贵树木和香料、以及各色的宝石,应有尽有。
叶孤城道:“白云城的商船,也是自广州府靠岸的。”
温玉很好奇:“白云城出产什么?”
叶孤城道:“白云城出产的珍珠很有名,另外出产明瓦、香料、砗磲等物。”
明瓦,就是用贝壳、云母等物磨成的一种东西,透光性较之一般的窗户纸,肯定是要好上许多的,且贝壳磨过之后,本身具有一种奇异的光辉,乳白中透出彩光,又有自然纹理,十分美丽。
故而达官显贵多采购明瓦,代替窗户纸,镶嵌在窗上。
这东西贵得惊人!
而砗磲是《法华经》中的七宝之一,也并不便宜。
至于珍珠、香料,更不必多说……这飞仙岛的位置得天独厚,乃是老天爷赏饭吃的典型,想必是富得流油。
温玉奇道:“说起来,你不是造反失败么,你们白云城的商船还能在广州府靠岸?”
叶孤城讥讽一笑。
他道:“据我所知,京城似乎的确给广州府衙门下了旨意,要拒白云城的商船。”
他淡淡扫了一眼码头的方向,又道:“只是广州府的码头,鱼龙混杂,广州府衙门说的话,并没有此地的地头蛇管用,市面上禁止了白云城出产的珍珠明瓦之后……”
温玉明白了:“……暗地里,你们白云城出的东西价格翻了几倍,是不是?”
叶孤城矜持地点了点头,嘴角露出一点笑意,显然是对这现状很满意的。
这甚至有点像城主亲自带货!
温玉:“…………”
好吧。
怪不得这人造起反来,如此有恃无恐。
她对此没有什么好评价的,只是道:“走吧,吃饭去吧。”
叶孤城无可无不可地跟上了。
他们进了一家酒楼,随意寻了一个角落坐了。
与他们隔了三桌处,坐了一对年轻男女。
男的面目秀气,十分斯文,穿了一身剪裁很合适、料子也很讲究的衣裳;女的也很美丽,只是眉宇之间,带着几分忧愁之色,脸色苍白,显然是个病恹恹的病美人。
这二人神态举止,都十分亲密,女的又梳了个妇人发髻,看来是一对年轻夫妇。
这对夫妇的面前,摆着各色的酒菜,还有唯独在海边能吃到的大生蚝,鲜美无比。可他们二人的面色却都不轻松,那女子独子绞着自己的衣带,怔怔地出神,不知再想什么。
那男子长叹了一口气,伸手握住了妻子的手。
他低低地道:“无眉,你放心,这一次……我已打听好了,只要有了蝙蝠公子的帮助,神水宫中的解药,咱们一定会拿到手的。”
那名叫无眉的女子,忽然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凄声道:“就连楚留香都无法从神水宫取回药来,他、他还骗我没有病,这不是要我的命么!”
那年轻男子的眉头就紧紧地皱了起来。
他沉默了半晌,也叹了一口气,道:“楚留香、楚留香……不错,我们扣下了他的妹妹们,又逼迫他去找水母阴姬求药,这事情是我们对不住他……可、可他万万不该拿你的性命开玩笑,不仅不带回解药,还要你放弃治病!”
他们本来的声音并不算太大,但越说越激动,以至于一些只言片语,正正好好地钻进了温玉的耳朵里。
温玉听见楚留香的名字,不禁心头一跳,心道:这二人又是谁?与楚留香是如何结怨的?
楚留香那样的人,竟也能被人记恨?
这时,那男子又宽慰似的道:“好在一切都快没事了,五月廿八……只要上了蝙蝠岛的船,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五月廿八!
这正是绑架花满楼的那个“丁枫”,在那封信笺上约定的日期!
温玉心头一跳,手下意识地从桌面上抬起,要送入自己的口中,去咬大拇指。
她思考时、或者心绪不宁时,总会有这样的习惯的。
一只苍白的手忽然伸了出来,慢慢地覆在了她的手上,将她要抬起的手重新压回到了桌面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