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
余檀话还没说完,谢之煜直截了当吻住她的唇。
楼梯间外面的电梯旁有同事上上下下,甚至有人说话的声音。
余檀大气也不敢出,手指紧紧抓着谢之煜的西装一角,低声求他:“别在这儿。”
谢之煜低哑的声线在她耳边:“那在哪儿?”
“楼,楼上。”
谢之煜缓缓点头,一副有商有量的表情:“你说的?”
余檀点头,但事先声明:“你先去办公室,我马上就来。”
“现在说话算数?”
“嗯!”
两人一前一后从楼梯间出来,谢之煜先上的十六楼。
没一会儿,余檀装模作样拿着一份文件,说是去找总裁签字。
有多心虚,只有她自己知道。
到了十六楼,余檀几乎是刚推开总裁办公室的门,就被里面的人用力拽到怀里,按在门上。
“咔嚓”一声,办公室门落锁。
谢之煜单臂抱起余檀,炽热的吻如狂风暴雨般席卷而来。
第一次在办公室,桌面上的东西全部被挥到地上。谢之煜才不管不顾,他从抽屉里拿出早就准备好的一样东西,交到余檀手中,哑着声提醒她打开。
余檀撕了半天,眼角泛起泪花,双手使不上半点力气。
谢之煜笑着亲吻她的唇,说她不中用。
他又好心接过她手上的东西好心帮忙撕开,重新交到她手上,提醒她继续帮忙。
余檀颤着双手,动作也不利索。
谢之煜倒是耐心十足,让她不要着急,有的是时间。
下班时间到,余檀办公室的同事一个个离开。
有人眼尖注意到余檀不在工位上,问了一句:“余檀呢?”
“不知道诶,她没走吗?”
“她包还在座位上呢。”
“打个电话问问吧。”
另一边,不知何时扔在地上的手机发出轻快的和弦乐。
是余檀的手机在响。
偌大的办公室,几道声音重复交叠在一起。
不一会儿,手机铃声停止,但有些声音还在继续,并且不断。
作者有话说: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昙花
解锁办公室之后, 某个人隔三差五就要让余檀上去。
一回生,二回熟。
后来倒也没有做什么过分的事情,特别是中午, 谢之煜是让余檀上去和他一起用午餐。
只不过余檀想起那天一直到天黑, 整个办公大楼几乎人去楼空,她还重新换了一套衣服才可以下楼, 就根本不想再上楼。
这个办公室里有太多不堪入目的回忆,沙发、书桌,里面的休息室,留下他们很多的痕迹。
以至于余檀一再强调, 谢之煜必须换掉办公室的那张湿透的沙发。
这倒不是什么难办的事,隔天谢之煜就让人重新购置了一套真皮沙发。
余檀每天中午去谢之煜的办公室, 不再和自己的同事一起用餐,难免惹人好奇。不过她借口要工作, 说要和其他人错峰用餐,也就没人再说什么。
做贼似的,余檀只能等同事走得差不多了, 才偷偷摸摸溜到十六楼。
谢之煜的小灶的的确确要比楼下的食堂好吃一些, 但小灶也是楼下食堂的大厨亲自做的。
余檀记得自己之前还不知道谢之煜就是总裁时还默默吐槽过, 大致意思是他一个人单独开小灶不好。
谢之煜自然要为自己解释一番:“我要是去食堂了,你以为他们能安心吃饭?所以我还是不去他们面前晃悠,让彼此吃一顿轻松的午餐, 你好我好大家好。”
余檀觉得谢之煜是狡辩:“别的企业老总都很亲民, 为什么你就是喷火龙?”
谢之煜:“别的企业老总是什么样我不知道, 但我就是我。”
“你是不一样的烟火。”
谢之煜:“什么玩意儿?”
余檀唱出那句耳熟能详的歌词:“我就是我, 是颜色不一样的烟火。”
边唱边笑, 乐不可支。
余檀唱歌一贯走调, 这次也不例外,但她没事也喜欢哼哼几句。
走调这件事没办法改。
还记得上学那会儿的音乐课,余檀每次唱歌都走调,一首歌曲从她嘴里愣是成了搞笑剧。
有一次因为唱歌的事,余檀还气呼呼地回家说自己跟同学吵架。原因也很简单,因为同学嘲笑她唱歌走调难听。余檀不服气,自己在家练同一首歌练了很久很久。久到谢之煜耳朵都要听出茧子,可她还是会走调。
不同的是,谢之煜的音乐乐感非常不错,他会弹钢琴就算了,唱的歌也挺好听。
余檀有一次无意间听到谢之煜在哼一首粤语歌,逼着他唱给她听。
高三晚自习下课回家,他们两个人并 排走在路上,谢之煜不得已低低哼唱:
“追追赶赶,高高低低
深呼吸然后与你执手相随
甜蜜中不再畏高
可这样跟你荡来荡去无畏无惧……”
谢之煜的声线本就低沉,唱粤语歌更多了一分韵味。
能够让谢之煜展现歌喉的时候并不多,余檀是个例外。
那首歌是陈奕迅的《幸福摩天轮》,谢之煜难得分享自己的感受。他说自己挺喜欢这首歌的歌词,写得有几分遗憾,又有几分浪漫。
余檀听谢之煜唱歌,又听他用普通话逐句翻译歌词,再听他谈对歌词的理解和感受。
那时候余檀觉得,谢之煜还真是一个心思细腻的大男孩。别看他是个外型野蛮的人,可是他会记得她喜欢吃什么、不喜欢做什么、会记得她的鞋码、知道她最爱听哪首歌……
受到谢之煜的影响,有一段时间余檀的耳机里也一直在单曲循环那首《幸福摩天轮》。
后来时隔多年再听这首歌,余檀的思绪似乎一下子回到当年的光景。
她也终于理解谢之煜口中对这首歌的理解。
余檀退婚之后心心念念要去坐摩天轮,不管不顾,就算游乐园已经关门了,她还厚着脸皮让谢之煜用一下钞能力。
或许早在高三那个看似普普通通的晚上,她的心里就埋下了一颗有关摩天轮的种子,就像歌词里所唱的那般:“天荒地老流连在摩天轮,在高处凝望世界流动,失落之处仍然会笑着哭。”
说起当年的趣事,余檀笑个不停。
她和谢之煜之间相处有一点好处,从来不会冷场。可能是从小就认识,有太多属于彼此之间的回忆。好比今天中午聊着聊着,忽然就回忆起了当年,接着又是一堆说不完的话。
除开今天,以往很多时候也是这样。
有一天晚上,余檀正在敷着面膜,忽然想到什么,兴致勃勃跑到谢之煜的面前问他:“你还记得我们初三的时候,有一次你跟人打架,差点把脸划破吗?”
谢之煜哪里记得这些小事:“怎么?我的脸要是破相了,你就不要我了吗?”
余檀啧一声:“你这人怎幺小人之心呢!我正想说,那时候如果你破相了,我就勉为其难收了你。”
谢之煜:“是么?”
余檀:“是的呀!是不是很感动。”
谢之煜:“特别感动,所以我今晚可以好好报答你。”
余檀赶紧溜之大吉:“不用了,谢谢!”
余檀的话最多,谢之煜也会完全下意识地给她回应和反馈。
分享欲是最高级的浪漫。
余檀不知道,两个人在一起,要的就是这份无拘无束和说不完的废话。这些看似无关紧要的小事和聊不完的天,恰恰是最简单却又最不容易的小幸福。
笑容会传染,谢之煜也不免跟着笑。自从和余檀领证结婚之后,其实身边的工作伙伴能够明显感觉到谢之煜的不一样。
以往多么嚣张跋扈的人,现在似乎有了某些羁绊,收敛了许多。
谢之煜从来不是一个被束缚或者被管教的人,就像他所说的那样,他就是他,独一无二的谢之煜。
可是现在,有老婆的男人,老婆说一,他不敢说二。
谢之煜将心肝宝贝拥在怀里,伸手掐一把她细嫩的脸颊,恨不得一口吞了她。
怎么办呢?
好像怎么都要不够。
真是要命。
有关某件夫妻之间亲密的事情,谢之煜倒也真真研究过。
第一次他就让余檀生病发烧,后来也想着收敛一点。但是这种东西收敛不了,感觉一上头,人就跟着了魔似的,忍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