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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氓神仙在异界》神族之谜(六)之带头大哥

作者:蚂蚁工 字数:2637 书籍:流氓神仙在异界

  第十一章神族之谜()之带头大哥

  尼采终于把手又是重新伸了出来,只见他手里拿着一只盘状的物体。林慕新伸手接过,那盘状物体却是入手沉重,小小的体积,竟是有着几十斤的分量。只是,全身都是黑乎乎的,林慕新试了几下,实在是看不出这个东西有什么功用。

  “难道,带头大哥就是让你把这个东西带给我的?”林慕新不确定地问道,“是不是还有别的东西啊?比如盘古幡,杏黄旗什么的?”

  “没了,你说的什么盘古幡,杏黄旗是什么玩意?”尼采问道。

  林慕新暗暗寻思,那尼采好像是神佛一般地把那不知何路神仙的带头大哥供着,带头大哥吩咐下来的事,当不会造假。那黑乎乎的圆盘肯定是带头大哥叫他给我的,只是,自己却是实在看不出来这个圆盘究竟有什么用。

  凭林慕新的臆测,那带头大哥肯定是以前在洪荒有**力,大神通的人物,多半也是金仙或是准圣人之类的人物。他留下的东西,定是件法宝,说不定还是先天法宝。

  自己拿着这个先天法宝,就可以纵横沉沦大陆,再也不怕那什么狗屁神的来啰嗦。带着莉莉丝、安吉莉娜还有舒惠公主逍遥,嗯,把黛莉斯也带上吧,毕竟自己也是答应过人家的。

  林慕新把黑色圆盘仔仔细细地用衣袖擦了擦,又是珍而重之地把它放在最贴身的衣服里,贴肉放着,倘若掉了,也可以立刻感应到。

  尼采见他把东西收入怀,长长地嘘了口气,道:“既然已经把东西给你了,带头大哥交代我的事情也算是完成啦。嘿嘿,我也可以放心地去了,这么多年活下来,可真是无聊啊。”

  林慕新想起这个老家伙已经是活了两万年的人了,奇怪地问道:“前辈,我曾听说人类的生命有限,即便是到达了魔导师的级别也只能活个三百多年,倘若是要再活下去,就只有把自己变成死灵法师了!可是,我看你的样……”

  “不错,人类的平均寿命只有一百年而已。即便是到达魔导师的级别也只不过是增加了两百年的寿命。可是,倘若可以再进一步,到达七阶,也就是法神的级别,那死不死可就不是别人可以说了算了的,生命完全可以掌握在自己的手!”

  林慕新心下恍然,原来只要达到了法神的级别就可以长生不死了。只是,看这个老头的样,皮包骨头似的,长生不死也不能长生不老啊。

  尼采看了林慕新一眼,笑道:“所谓的长生不死也只是相对的,人生在世,谁又可以长久不变呢?不过,我看你已经得到了那个东西又是已经到达了阶的级别。嘿嘿,就算是你无法窥到七阶的大道,这万把年还是可以活的啊!只是,可怜这个东西,伏罗兰特他们已经谋了一万三千多年了。最终机关算尽,还是给他人做了嫁衣裳啊!”

  林慕新奇道:“前辈,你既然说神族已经被你们封印进了深渊,那这个沉沦大陆怎么还会有光明神他们?怎么还会有光耀之地?”

  “光明神么?哼——”尼采把眼光看向了木屋的一边,似乎要穿过这个木屋,一直到达大陆的尽头一般,“伏罗兰特自封为光明神,可是,真正的神却是被他们封印起来的呢。两万年过去了,我还真是想看看他们现在的这个样。哼,在大陆上掀起这么多血雨腥风,他们还真以为自己是神了!”

  林慕新点头道:“原来,现在的光明神他们就是当年那个大陆联盟的高手啊!”他忽然脸色一变,“两万年前的高手,到现在还没有死,那他们岂不是已经都是到达了……那个级别了么?”

  “法神!”尼采又是哼了一声,“法神是这么容易就可以晋升的么?如果这么容易的话,他们也就不会把阿姆斯特朗封印一万三千年了。如果不是想要得到阿姆斯特朗的神格,那个大陆上最后的神族早就被他们杀死了一万次了!他们用这些旁门左道的邪法延长自己的寿命,到头来最终还是一场镜花水月。”

  说到这里,尼采看了一眼林慕新,道:“你得到了那个东西,是你的缘分。当日,那天空的巨眼开光,我就知道,你已经完全掌握了那个东西了。可是,伏罗兰特他们可不像你想象的那么简单。在神域,也就是现在的光耀之地,还遗留着不少玛雅神族的法阵。他们当日也得到了全部玛雅神族修炼魔法和斗气的法门,虽然还没有到达法神的级别,恐怕也是相差不远了。嘿嘿,你的茶凉了。”

  林慕新端起茶杯,那茶水竟又是沸腾起来,有滚滚的烟气冒了出来。林慕新知道是尼采使用神乎其技的火系魔法瞬间加热的,也不在意,淡淡地喝了一口,但觉入口有微微的苦味又带着点咸味。不禁皱眉道:“这个是什么茶,怎么会是这个味道?”

  尼采嘿嘿笑道:“这个茶水可不是用普通的水烧的,而是每天早上采集这片森林的露水烧制而就。那天,在神域之,也不知道死了多少的玛雅神族。玛雅神族的血液是金黄色的,当日金黄色的血液几乎染满了整个神域的每一寸土地。所有的地方都是一层金灿灿的颜色,好像是镀金一样,甚是好看呐!而这里的露水也是秉地气而生,嘿嘿,也是淡淡的金黄色呀!”

  林慕新“噗”一声,把口的茶水喷出,又是大声地干呕了几下,怒道:“你怎么给我喝那个东西!呸,几万年了啊,都变质了,怪不得有一股嗖味!”

  尼采也不在意,道:“小,你当真是暴殄天物!这么好的东西,不知道有多少人想要喝上一口,也喝不到呢!”他见林慕新不信,“你深吸一口气看看!”

  林慕新依言吸了一口气,但觉脏腑间顺畅无比,全身清爽,好像是洗了一个热水澡一般。

  “我看你脏腑间淤气堵塞,这几日应该是连场大战,没有好好休息过。你虽然天赋异禀,身体堪比龙族。可是,长此下去,难免不利于修炼魔法。所以才给你喝那杯茶水,玛雅神族虽然可恶,但他们的血液可真是有着神效的,活血化瘀,养气活血。要是一个阶以上的玛雅神族的鲜血给一个普通的阶以下的人类喝了,他的级别就会当场提升一个级别。”

  他见林慕新一把抢过那茶壶,连忙说道:“你已经是阶以上的级别了,喝再多也是没用的啊。啊,你是要给那小女孩和食人魔喝啊?”

  林慕新笑嘻嘻地说道:“还有么?嘿嘿,别小气嘛,都拿出来算了,我可以用东西换的,比如魔核怎么样?我可是有好多的魔核呢!”

  尼采摇头道:“可惜这个茶水可不是玛雅神族身上流出来的血液,经过几万年的稀释,血液的浓度已经大减。现在喝了最多也是强健身体,增加些魔力而已。不过,你倒是可以给他们喝点,无论是修习魔法还是斗气都是大有好处啊!”

  他又顿了一下,道:“你看这里的大树长得这么高大,就是因为常年吸收土地里残留的血液啊。好了,该说的,我都已经说了。我会让咕噜,哦,也就是这只小魔兽带你们出去的。小,以你的资质,总有一天会达到法神的级别的,前途无限啊。”

  “不,我有事要找光明神他们,你可以带我们一起去么?”

  “胡闹!”尼采怒道,“你去找伏罗兰特他们干嘛?你刚刚听了我讲的,也知道他们不是真的神了。难道你想过去,让他们把你解剖了,来研究你的怎么得来神格的么?”

  “他们抓了我喜欢的女人,我要过去让他们付出惹我的代价。哼,我可不是好欺负的!”林慕新狠狠地砸了一下地面。

  “老实说,你和带头大哥还真是相像啊。可惜啊,你现在去那只是送死。伏罗兰特的力量可是远远超过你想象啊!当日,虽然神域里的玛雅神族被封印进了深渊。可是,大陆上还遗留了不少神族的强者,是伏罗兰特他们花了几千年的时间一一将其诛灭!并且,还把强大的龙族驱逐出大陆,让它们只能窝在一个小岛上。阿姆斯特朗厉害吧,号称雷神,可还是被他们封印了。”

  尼采又是一声叹息,“你还是走吧,神域不是现在的你可以去的地方!”

  林慕新的眼珠转了两转,笑道:“或许真的如你所言,我的力量还不足以与光耀之地那帮自封的神祗抗衡。好吧,你把我的伙伴们找回来,我们就离开这里吧,或许在几万年后我们还会相见。”

  尼采直起身来,慢慢地走向了木门外。林慕新见他陀着走路的背影,步履蹒跚,却是谁又能想到,这个看似一阵风就可以刮倒的老头竟然是传说的法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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