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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括苍山恩仇记》第383章

作者:吴越 字数:3015 书籍:括苍山恩仇记

  再说在家里还不如在野外说话方便,就说:

  “既然马匹饭菜都准备下了,那咱们干脆就出城去吃吧。我刚吃过早点,反正也不饿。到了城外,先跑几个来回,什么时候饿了,什么时候吃,不是更有意思吗?”

  素素听如此说,回头吩咐丫头把马牵到后门口等候,就跟本忠上正房去辞别三娘。三娘嘱咐一路上要小心不要撞了人,早点儿回家吃晚饭。两个人同声答应着,一起出了后门。

  后门口,有个戎装丫环牵着三匹马在等候着。一匹白毛中夹有点点红斑的是桃花马;一匹全身雪白独有尾巴墨黑的叫“雪里拖枪”;还有一匹是黄骠马。素素从丫环手里接过两条编得十分精细的皮鞭来,递了一条给本忠,又从丫头手上接过缰绳来,对本忠说。

  “这匹雪里拖枪,是匹牝马,性子不野,哥哥骑骑试试。”

  本忠虽然从来没有骑过马,可是从小放牛,骑牛倒是内行:光背儿的牛,他能够在牛背上站立或拿大鼎。照他想,两者大概没有太大的区别。自己连光背儿的牛都能骑,有鞍有镫的难道反倒骑不上去么?他接过鞭子和缰绳,左脚认镫,左手揪住马鬃,右手一摁马鞍子,右脚尖一点地,正想飞身上马,不料那马欺生,把屁股一掉,本忠差点儿扑一个空,一连上了几次,都没能骑上马背去。那马倒扬起脖子来,“咴咴”地嘶叫几声,大有得胜者的踌躇满志,引得素素和丫环都掩着嘴乐了。

  素素见本忠上不了马,一面笑着一面指点说:

  “这马有点儿欺生,你要骑它,先得会拍马屁。哥哥连拍马屁都不会,还想骑马呀!我来给你做个样子,你先看着,准保一学就会了。”

  说着,把她的桃花马牵到上马石旁边,左脚认镫,左手揪住了鬃毛,右手先在马屁股上轻轻地拍了几下,然后一扶马鞍子,右脚一踮,一骗腿就飞身上了马,稳稳当当地坐在马鞍子上了。

  本忠看得分明,不觉失笑说:

  “我一辈子恨的就是吹牛拍马,想不到今天学骑术,头一课学的就是拍马屁!好好好,既然这也是一门学问,那我就认认真真地学吧!”

  说着,也把马拉到上马石旁边,一认镫,一拍马屁,那马果然就摇头摆尾地跟本忠亲热起来,再一抬腿,也就毫不困难地飞身上了马了。

  牵马的丫头身背弹弓宝剑,把一件绣着百花的鲜艳斗篷替素素披在肩上,随后也翻身上马,跟在后面。

  一行三骑往西出了胡同口,沿着运河东岸一直往北,那匹雪里拖枪经过马屁一拍之后,跟本忠也不认生了,放开四个蹄子,走得倒还颇为平稳。运河旁边,大路宽阔,素素提马走到本忠身边,两个人齐肩并辔,缓缓而行。

  素素那一身花团锦簇的骑猎装束,加上身旁有一位风流潇洒的青年公子相陪,一路上行人点点戳戳,啧啧称赞。素素坐在鞍上,旁若无人,谈笑自若。本忠这时候方才后悔不该听从黄逸峰的话,没把最鲜亮的衣服穿出来,如今相比之下,就显得自己太寒酸了。

  出了北门,过了孩儿桥,路上的行人逐渐稀少起来。素素在马屁股上轻轻加了一鞭,一夹马腹,那马放开四个蹄子,就轻快地小跑起来。本忠学着她的样儿,也摧马上前,跑了一阵儿,两匹马全都放慢了脚步,悠闲自在地走着。本忠在马上一面细听素素指点沿途的景物,一面不断地举起手中的马鞭子来端详着。这是一根十分精致的马鞭,用黑白二色绝细的皮条子编成,除了质地柔软、制作精巧之外,柄与鞭相连的地方,还有一段乌黑发亮的四棱平面,用金丝镶嵌着狮子、牦牛、骆驼和女人。素素见他翻来覆去地只顾看那马鞭子,歪着脑袋问他:

  “哥哥能认出这条马鞭子是用什么东西制成的吗?”

  本忠举起马鞭子来再次仔细地察看了一番,这才颇有把握地回答:

  “头上的那个疙瘩是红珊瑚,柄上镶的是琥珀,黑的是乌玉,上面嵌的花饰是金丝。这皮条嘛,又细又软的,大概是羊皮吧?”

  素素斜眼睨着本忠,说:

  “哥哥只猜对了无关紧要的一半儿。珊瑚、琥珀、乌玉、金丝,都是明摆着的,谁都认识,用不着猜。我要你认的,是那皮条。你再仔细看看,能认出那是什么皮子做的吗?”

  本忠又举起马鞭子来仔细看了看,依旧不敢肯定地说:

  “要说是牛皮,没有这么柔软的;要说是羊皮,羊毛密,毛孔多;这鞭子纹理细,孔毛少,又特别软,不会是人皮做的吧?”

  没想到素素竟然点了点头说:

  “哥哥认不出来,倒叫你给蒙上了。这两条鞭子,还真是人皮做的呢!”

  本忠吃了一惊,本能地哆嗦了一下,张大眼睛看看自己手上的鞭子,又看看素素手上的鞭子:两条鞭子,一模一样。素素见他吃惊的样子,没等他发问,就低声说起这对鞭子的来历:

  “别害怕,它不会咬人的。不告诉你,你不是什么感觉也没有么?我小时候就知道这鞭子的来历,连我那时候都没怕过呢,你一个堂堂男子汉,到害怕了?这两条鞭子,还是先父在京师兵部供职的时候,一位西藏王爷送的。一起送来的,还有好几匹良马,如今事隔二十多年,马当然没有了。听我妈说,这对鞭子是用一个藏家姑娘的两条胳膊做成的。这个藏家姑娘名叫‘达娃’,用咱们的话说,就是‘月亮’的意思。这个达娃姑娘是个‘娃子’,也就是女奴。这个‘娃子’不光长得特别好看,老天爷还赏给她一条婉转动听的歌喉。老王爷抬举她,要收她做偏房,不料她不识抬举,不单不肯答应,还伙同一个养马的男娃子,深夜里偷出一匹马来,双双逃走了。从此以后,这两个人就做了马贼,聚了一帮人,专偷王爷马群里的好马。王爷又气又恼,发誓要逮住这两个人出气儿。可是他们俩马上的功夫都很好,不单逮不着,有一回差点儿连王爷自己的命都搭进去了。后来还是王爷手下一个养马的娃子献了一条苦肉计,叫王爷找碴儿狠打了他一顿,他装作逃出来,投奔了达娃,引了达娃一伙儿来偷王爷的马,结果掉进了陷阱里,这才给逮住了。王爷还逼着她做偏房,可她死也不肯。王爷就下令把她活活剥了皮,用她两只胳膊上的皮叫人做成两条鞭子;两块上臂骨就做了鞭子的柄。按照他们的说法,用这种鞭子骑马,任你怎么烈性难驯的马,都会变得老老实实,服服帖帖的。后来王爷出使进京,送给先父几匹烈马,怕先父驯服不了,就把这对鞭子也一起作为礼物送来了。我没有骑过太烈性的马,这鞭子是不是真有这样大的神通,我不知道。听我妈说:先父当年好骑烈马,只要手里有这鞭子,任它再烈性的马,都会乖乖儿地听从摆布。这本是先父生前心爱的宝物,一向由家母收在箱子里。今天单为哥哥从来没有骑过马,怕我的小马也欺负你,这才从我妈手上要过这两条鞭子来,给哥哥学骑马用呢!”

  听完了素素这一篇概略的叙述,本忠半天没有说话。他骑在马上,信马由缰,脑子里却在琢磨着故事中的那个达娃姑娘。尽管这是一件极难想象的事情,但在他的头脑中,居然浮现出一张满月似的圆乎脸儿来。他好像看见这张圆乎脸儿在月明如昼的深夜里闯入马群,用套马索套住最野的烈马时的微笑和欢乐,也好像看见这张圆乎脸儿在被残酷地活剥皮时的痛苦与愤怒。他心潮起伏,百感交集,不能自已。他完全为故事中的主人公所激动了。

  在这一刹那间,他觉得自己与素素之间,似乎有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和一道不可攀登的高墙在阻隔着。听她在叙述这个惊心动魄的故事的时候,她几乎是无动于衷地在讲一个很普通的故事,至于故事中那个叛逆的生死,对她来说,那是无所谓的,不关痛痒的。她所感兴趣的,只是一个漂亮女奴的两只胳膊变成了一对儿漂亮的马鞭这样一件事情而已。是这个娇生惯养的小姐天生冷酷残忍么?还是她愚昧无知,对另一个世界中那些苦难的人们一无所知呢?

  他分明意识到:自己是个罪人,也是一个叛逆,尽管身份和地位都已经起了变化,但是终究有一天要回到故乡去掀起一场轩然大波的。在这场搏斗中,自己是生是死,是浮是沉,现在还无法估计。但是,不管怎么说,作为自己的一个同伴,一个知心人,一个亲爱者,即便不能操戈披甲一同杀上战场吧,最最起码的条件,难道不应当是同情者、支持者甚或是参与者吗?那么,眼前这个素素,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呢?对于像达娃、像自己这样的叛逆,她能够理解、同情并且坚定不移地支持么?在决定跟她以什么样的关系结束这件事情之前,先弄清她的想法和看法,实在是刻不容缓的当务之急。

  本忠的沉默,引起了素素的注意和惊异,她还以为他被故事中的血淋淋场面惊住了,轻声地问:

  “哥哥,怎么不说话啦?是不是听了我讲的这个故事,心里面害怕了呢?我就不相信天下的女人胆子都小,所以我就从小练胆子,练到黑夜里不点灯,我也敢一个人跑到后花园去。哥哥那么高大的一个人,还练过武,想不到胆子比我还小,真得从头跟我练一练胆子才好呢!”

  多么天真而幼稚的说话呀!本忠转过脸去看了看她,那双明亮的大眼睛是坦率的,无邪的,而且还是脉脉含情的。本忠决不定怎样启发她,只好试探地问:

  “听完了这对鞭子的来历,与其说是我心里害怕了,倒不如说是我心里难受更确切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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