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尔干认为宗教是异常持久深厚的感受,是一种十分具体的巨大的现实。
神灵、梦境可以解释怪异世界如何产生的,但不能解释神圣世界是如何产生的。
“宗教是一种与圣物(即被升华和禁用的东西)有关的信仰与仪式的统一体系。这些信仰和仪式把所有坚持信仰和履行仪式的人团结在一个叫做‘教会’的同一个道德共同体内。”
①此,自然主义观点并不能解释宗教的起源。
涂尔干以澳洲土著部落的图腾崇拜为对象来研究宗教的本质。这一研究并非社会学的边缘性的种族民俗学研究,而是为了理解宗教本身,并进而找到解释一般社会生活的出发点。图腾崇拜某物,动物、植物或其它什么事物,某物便成为一神圣的标记,而画有图腾的物件及一些个人也成了圣物,于是有了对圣物的崇敬与对违反崇敬的有关行为的禁忌。重要的是圣俗的区分,即把全体社会现实区分为两大类,一类为神圣的事物,另一类为世俗的亵渎的事物,只要划分神圣和亵渎的范围,宗教现象就会出现。但任何事物本身既不是神圣的,也不是亵渎的,圣俗划分是社会的需要并由社会作出的。
神圣的东西成为价值源和价值中心,将人们凝聚起来,
①涂尔干:《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第4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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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将他们从平常生活的功利性偏见解放出来,提升到道德的、超越界的高度,使人们的生存状态与终极价值联系起来,并赋有了意义。
涂尔干的论点和问题是,任何社会都需要有诸如宗教这种将社会成员结合起来的共同信仰,对个人主义和唯理主义充分发展起决定作用和促进作用的社会更是需要共同信仰,但问题是这类信仰似乎不能再由难以适应科学精神要求的传统宗教来提供了,宗教对社会生活的全面统治早已一去不复返了,用什么可以取代它?传统宗教的退场是否意味着所有价值纽带的断裂与道德共同体的崩溃?
涂尔干认为他的宗教科学(即宗教社会学)揭示了解决问题的方法:宗教不仅是社会的产物,而且实际上就是被神化了的社会。宗教的本质是对集体力量,对社会的崇拜。最早的图腾崇拜是对氏族的崇拜,而不是对某些动物、某些个人或某些图像的崇拜,是对不知名的非个人力量的崇拜。这种力量存在于上述物体之中,但又不混同于这些物体。没有任何一个人全部拥有这种力量,但所有的人都参加其中。它完全独立于它所体现的个人,因而先于个人,比个人存在得更久。个人死了,一代一代传下去,由别人接替。但是这一力量永远是现时的,充满活力一如往昔。社会所以成为崇拜的对象是因为社会本身具有神圣的力量。社会先于个人,高于个人,比个人远为丰富全面,集体意识是对意识的意识,所以是精神生活的最高形式。社会不受个人或局部偶然性的影响,它是从永久的、本质的方面去看待事物,并将其转化为可交流的思想。同时,社会所处地位使它看得更深远。既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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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社会学主义913
宗教无非是社会力量的自我神化,那么宗教的式微并不意味着社会的式微。社会学发现了所有宗教的奥秘,它不能再创造一种宗教,但可寄希望于社会,相信社会有能力在未来创造自己所需要的众神。但是涂尔干也并未追随圣西门和孔德去试图建立一种新的人道宗教,而是致力于去发现“宗教概念的理性替代物”。
①这个理性替代物不是别的,就是公民道德,依涂尔干的“社会学主义”
,不仅道德是一社会事实,社会本身就是一道德事实,涂尔干的意思是说,“在公众舆论的眼光里,当大众无私、忠诚不渝抬头时,才开始有道德。但是只有在我们所从属的主体比我们个人具有更大的价值时,无私才有意义。然而,在我们生活的世界里,我只知道有一个主体,这就是集体,它较之我们具有更丰富、更复杂的道德现实”。
②总之,不论是宗教还是道德,都蕴含着激发起崇敬、畏惧和服从的“神圣性”
,其功能都在“指引我们的行动去追求那些虽高于我们但同时看起来又是值得追求的目标”
;其本质都是一种集体的存在和集体意识,因为只有集体——家庭、教会、团体,才具有道德权威所必须具有的本质属性:“神圣性”。社会主宰着我们,因为它外在于并且高于我们,“它同我们之间的道德差距使它成为我们的意志所服从的权威”。
“社会就在我们中间”
,“集体表象”正是“我们内心对
①涂尔干:《道德教育》(纽约,1961年)
,第9页,引自科塞《社会学思想名家》,第156页。
②涂尔干:《社会学和哲学》,第74—75页,引自阿隆《社会学主要思潮》,第4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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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高的集体召唤的反响。“
①
涂尔干的宗教社会学还从仪式活动的角度研究了宗教的社会功能。
首先,个人最初是通过宗教仪式加入集体生活的,禁忌制度(消极的仪式)培养个人的自我约束能力,从而为其参加积极的仪式(到一定年龄后)作准备,因此,宗教仪式是纪律的基本形式。
其次,宗教仪式有助于团体的整合,是社会组织借以定期地重新肯定自己的手段。日常生活使人们彼此分离,导致团体观念的削弱。所以需要定期的仪式,在于使个人再次感受到其与其它成员间的道德的统一,从而起到巩固团结的作用。
再次,宗教仪式保持并发扬了团体的传统继承性,这在某种程度上对一个团体的独特道德面貌是至关重要的。涂尔干写道:“一个团体的神话是该团体共同的信仰体系。
因回忆而使其价值不朽的传统表现了社会藉以表现人与世界的方式;它是一种道德体系,一种宇宙论,也是一部历史。仪式的作用是也仅仅是使这些信念保持活力,使其不致被遗忘,总之,复活集体意识中最重要的因素“。
②
现在与过去在仪式中的联系就是个人与团体的一次又一次的联系。
①涂尔干:《社会学和哲学》(伦敦,1953年)
,第58页,引自斯温杰伍德《社会学思想简史》,第112页。
②涂尔干:《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第37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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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社会学主义123
最后,宗教仪式具有使人振奋的作用,在个人遇到不幸和危机时给他们以支持,减轻其痛苦。
恢复教徒的幸福感,恢复他们所从属的精神世界的正义感。重建个人信念与共同信念之间的平衡。
(5)自杀的社会学研究
涂尔干对宗教的社会功能研究,旨在揭示某种持久的社会的与心理的需要,这些需要在所有情况下必须被满足,虽然并不都是以同一种方式来满足。不论宗教是否能以这种或那种方式永久存在下去,有一点是肯定的,如果个人失去了其所属团体的道德支持,他就不能再过正常生活;而当社会不能再对个人施以道德的支持和监督时,也将面临解体,涂尔干称这为失范。
涂尔干在论劳动分工的著作中,已谈到了经济活动缺少一切规范及赞成不加约束的个人放任的社会后果。他声称缺少规范不能保证功能的正常与和谐。他带着恋旧的心情谈到先前的行业公会在经济生活中的调节作用。他还忧虑地谈到大工业割断了工人与家庭的关系,并使他与工厂主互相对立,这破坏了社会平衡。社会的阶级分化使社会团结变得十分困难。当社会处在分裂状态时,劳动分工就是被迫的和不正常的,这使能力不能得到自然的配置和发展。
涂尔干的自杀研究试图回答这样一个问题,在那些社会控制已经大为削弱,并在其所有生活领域内摆脱了严格管理,但尚未产生可以发挥先前宗教和政治组织功能的新的机构的社会里发生了什么?他对自杀现象的兴趣,在于自杀是现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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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中个人与团体关系趋于紊乱的的反映。自杀虽然是最具有私人性质的个人行为之一,但涂尔干认为不能用心理学原因来解释自杀率这一社会现象。
“当社会高度整合时,社会将个人置于其控制之下,驱使个人为社会服务,并禁止他们随意地处理他们自己。因此,社会反对个人逃避其责任,至死方休”。
①在现代社会中,社会整合的条件不复存在,故自杀率直线上升。涂尔干的自杀研究,不仅新在运用统计学方法来证明理论假说,为运用“社会学主义”研究具体社会学问题提供了一种方法论的示范;而且还新在他在吸收了现有经验研究成果的社会学框架内,对不同的自杀率提出一种系统而严密的社会学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