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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青春期的诗》第24章

作者:九把刀 字数:2521 书籍:后青春期的诗

  但真正可以跟我一起喜欢陈国星的人,就是这些可以用力巴我头的混蛋。

  只有这些人才能代表那些年啊。

  「十二年了,陈国星,我们这一群人还是你混得最好。」西瓜开口。

  「喔。哈哈。」我是过得很快乐没错……大部分的时间。

  「其实你写的第二个梦想,也算是实现了不是吗?」

  森弘的语气很直率,说:「你写了那么多首歌,里面又有很多首歌被唱红,很厉害了啊,又常常在报纸上看到你的消息,这样应该也算是实现梦想了吧?」

  我的第二个梦想,我想成为一个可以改变世界的那种人。

  那种人应该很强很强,而不是被水果日报跟抄袭高中生连手捅了一刀后,怀忧丧志了好几天的我能比得上的。

  「你说的只是公众人物而已,虚有其表的人多的是。那没什么。」

  我叹气,却没有叹气时该有的闷:「那些梦想,似乎只属于十二年前的我。当不了就当不了吧,也没什么。」

  「至少当年的你,不怕在十年后当众念出梦想的时候会被大家笑。」肥仔龙有点认真地说:「这可是相当不得了的勇气呢。」

  我回敬:「你也一样啊,竟然敢那样写阿菁。」

  肥仔龙忙说:「不,不一样。我当年是真的满喜欢阿菁的,可是阿菁又不喜欢我,她喜欢你,我看得出来。所以我那样写,应该……应该是当年的我不敢跟阿菁告白,所以才会想,至少十年以后我再怎么不敢,也要当着大家的面把纸条上的字念出来。」

  「难怪你字写的那么多,不像平常的你咧。」森弘说。

  「……」阿菁似乎偷看了肥仔龙一眼。

  那个动作被我发现,阿菁的脸瞬间红了起来。

  「阿菁,你会看不起我吗?」肥仔龙慢慢坐了起来,动作有些吃力。

  「不会啊。」阿菁想都不想。

  「可是,我不像你喜欢的陈国星,我是个没有什么梦想的人。」

  肥仔龙嘿嘿地笑着:「我就是喜欢吃鸡排所以干脆就卖鸡排,我的人生一下子就达到满足点了,每次一想起来,就觉得自己是不是在偷懒啊。」

  阿菁也坐了起来。

  拿着不晓得还有没有子弹的警枪,阿菁摇摇晃晃地说:「……我自己也没什么大梦想,要说有的话,就是希望你们聚会的时候不要忘了找我一起吧。」

  五个人里面有两个人都坐了起来,剩下的三个不知怎地也跟着坐起。

  天快亮了。

  远方的天际,从深蓝慢慢亮透了一抹清澈的淡紫。

  「虽然不爽,不过我同意森弘说的。他妈的我真羡慕你这个白痴,从很久以前你就无视我们这些普通人生存的方式,自以为是地走自己的路,也不怕会不会被饿死。」

  西瓜看着我,拿着手中啤酒向我晃一晃:「写歌啊,真有你的!」

  其实我很怕饿死啊,只是我比较幸运罢了。

  「大家都有各自的才能啊!」我拿手中啤酒去撞西瓜的啤酒。

  「什么话?少在这里装谦虚,我们之间就只有你的才能可以得到所有人的认同,这很猛啊!」肥仔龙用力拍了我一下头:「很猛啊听到了没!」

  靠,好痛。

  「很猛是很猛,但一个人的才能被放在每一个人都看得到的地方,不可能听得到的都是好听话。」我有感而发,又想起了那些试图想击溃我的人:奇书-整理-提供下载「很多人……他们都说我过度商业化,已经突破不了以前的自己。」

  「你有吗?」西瓜随口。

  「……蝙蝠侠说过,他的弱点就是不能被误解。」

  我用力捏烂手中的啤酒罐,恨恨说:「他妈的,我可以突破不了自己,但我就是一直想写歌写下去啊!突破不了就不能写吗?我的歌越来越受欢迎,为什么就一定代表我商业化?干!很多人都说我写过最厉害的歌就是我一开始写的那几首,我真搞不懂耶,既然那些歌最厉害,为什么当初那么少人喜欢?为什么啊你告诉我!为什么大受欢迎的歌就一定是芭乐歌?为什么我就不能一边喜欢写畸型的怪歌、一边写副歌听过一遍就会唱的芭乐歌?靠!」

  这些话我从来没有跟任何人说过。

  刚刚那些在黑色奔驰里爆炸开来的巨大烟火,一定是撞开了我心里的什么,或毁掉了。什么。

  我们一整个晚上都在胡说八道,专做一些莫名其妙的事情。我突然这么认真地抱怨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有点认真过头了。

  他们一时之间也不晓得该说什么,接不上话吧我想。

  「陈国星,你不能害怕你不相信的东西。」

  阿菁转头过来,慢慢地说。

  「我?害怕?怕虾小?」我皱眉,面露不层。

  当一个男人被一个女人说害怕,不管是不是事实,都想奋力挣扎一下。

  「你在怕。」阿菁锲而不舍。

  「怕虾小啊?怕我写的歌不再受欢迎了吗?我以前有长达五年的时间写的每一首歌都卖不出去,只是干放在网络上让人免费下载,我以前不怕,凭什么现在我要怕?」我有点动怒了。

  阿菁静静地看着我,说:「你不是怕你写的歌不受欢迎了,你是怕被说,因为你不想孤独,所以只想拚命写一些听起来就是会受欢迎的歌。」

  我愣了一下。

  阿菁倒是说到了,我更不可能跟别人说出来的想法。

  那些想法连我自己都只敢偶尔……很偶尔地想一次。

  想太多,心情就会很差。

  「我不知道曲子有多难写,也听不出来怎样叫突破,但我知道,一个默默无名的人在地下道里彻夜弹着吉他给空气听,很酷,但一个知名歌手在小巨蛋弹吉他唱歌给一万个人听,看起来绝对不会比较逊喔。」

  阿菁慢慢斜着脸,嘴角露出微微的笑:「如果大受欢迎的人反而要羡慕不被任何人期待的人,那不是很扭曲吗?」

  「……」

  「陈国星,你不能因为你很受欢迎,就害怕你从此以后都无法拥有孤独。被很多人喜欢,当然是一种幸运啊,当然很好啊!你想想,有多少孤独的人想跟你一样拥抱世界,却办不到……所以你不能随便背对着它,不能随便讨厌你的幸运!」

  阿菁手中的啤酒轻轻递过来,跟我的敲敲。

  她喝了好一大口,眉毛都挤在一起。

  「嗯。」

  我吞了一大口啤酒,也吞下阿菁所说的话,装出认真思考的样子。

  大概是喝太多罐酒了,说实话刚刚那些东西我听不是很懂,也不晓得阿菁到底是去哪里背来的超级台词,乍听之下说得乱有道理,可是又乱七八糟地搅和在一起。

  但要我露出听不懂的表情,我又整个办不到……可恶,我好像输了。

  「阿菁,你说的我都听不懂。」肥仔龙举手:「是在暗示我追你吗?」

  「差很多好不好!」

  阿菁瞪了肥仔龙一眼,大声说道:「你敢追我就试试看!我开枪打你喔!身分证!驾照!健保卡!」

  森弘、西瓜跟我都哈哈大笑起来。

  OK啦。

  即使我还是没有得到解答。

  但我得到了力量。

  很多很多继续往前进的力量。

  超爽的今天……不,昨天。

  从森弘带着一把铲子去于筱薇的婚礼开始,就注定了此时此刻的大笑。

  够了。

  「走吧!去吃早餐吧,我好饿。」我站了起来。

  「我早就饿死了。」肥仔龙迫不及待跟着拍拍屁股站起来。

  在破晓的阳光下,我们将空啤酒罐叮叮咚咚踢在一起踩扁,踩扁,伸展累了一夜的筋骨。

  远方天际传来一阵震耳欲聋的闷响,

  我抬头,大家也自然而然抬起头来。

  一架飞机从我们的头顶慢慢划过。

  记得,于筱薇跟那个男人今天就要启程去渡蜜月吧。

  也许就在这一架飞机上?

  「于筱薇!再见!喔喔喔喔喔!」我一阵莫名的激动,对着天空大喊。

  「女神!再见!再见!」肥仔龙非常配合地一起对空大喊。

  「于筱薇女神!我的青春啊!」森弘高举球员卡,非常用力挥手。

  「……白痴,都嫁别人了还叫什么女神。再见。」西瓜踩扁了一个空罐。

  不过,我们这次的举动并没互让阿菁皱起眉头。

  我好奇地看了阿菁一眼。

  明明我刚刚带头喊叫的动作,就是带着让阿菁吃醋的意味啊,怎么……

  「于筱薇再怎么被你们喜欢,也飞走了。飞走了啦!别忘了今天晚上跟你们一起开枪抓坏人的,只有我!于筱薇很快就会被你们忘记了好不好!」

  阿菁哼哼地笑。

  脸上的笑容臭屁得、好像又回到了那个守死我的那个马尾女孩。

  昨晚的巧合太多了,不过好像还欠一个。

  正当我们走出派出所,走向西瓜的小VISO时,我的手机响起。

  号码显示,是杨泽于。

  「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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