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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青春期的诗》第26章

作者:九把刀 字数:860 书籍:后青春期的诗

  想藉取材的鸟理由出国放风就出国放风。

  想找人打麻将就找人打麻将。

  想不刮胡子就不刮胡子。

  想不穿内裤就不穿内裤。

  想只穿内裤就只穿内裤……

  想打就打啊!

  常常周末我跟我的死党仆人们一起打麻将,一边聊着好久没去哪里玩、是不是要一起向各自的公司请假去做个短暂旅行时,就会出现以下的鸡巴对话。

  「我想请礼拜五的假,然后连着五、六、日玩三天。」阿和:「五筒。」

  「吃。礼拜五人也很多啊,不如请礼拜一,去玩六、日、一三天吧!」老曹:「发。」

  「我投六、日、一这三天一票,因为我在图书馆上班,正常来讲礼拜六都没放啊,要是决定五、六、日的话我就要连请两天了耶。柯景腾,你呢?」该边。

  「……我都可以。」我漫不在乎地说:「自摸。」

  然后大家都会对我投以憎恨的眼神,让我爽得要命。

  有一度,我忍不住怀疑,是不是我没有结婚,所以不会有「另一个人」来强制改变我随性的生活。在这个想法底下,我是不是该畏惧婚姻?因为结了婚我就无法随心所欲、过我一个人才能过的快乐人生?

  但刻意抵制结婚,我肯定会错过很多只有结了婚、才能体验到的幸福生活。

  怎办?

  总不能说「幸福是创作的坟墓」,我就死不结婚吧?

  我这种笨蛋也想得到幸福不可以吗!

  后来我想起一件事,我才逐渐释怀。

  因为随时随地都想写小说,所以我得背着笔记型计算机到处跑。

  过去八年来我一共换了十几个计算机背包,看到更酷更帅的、或垫肩更软更厚的、或靠背的泡绵更扎实的,我毫不犹豫就换。

  换换换换换换换换,没在管上一个背包到底用了多久,有的我甚至还没发现夹层里的密袋就被我遗弃,放在衣柜的最上层。

  那时我常常误以为,自己是一个喜新厌旧的人。还有点羞愧。

  直到前一阵子,我不经意发觉到我现在正在用的计算机背包,已经用了快三年,我才震惊自己怎么会守着同一个背包那么久!

  明明它的空间不是最大,但刚刚好。

  明明它的夹层不是最多,但刚刚好。

  明明它的样子不是最帅,但刚刚好。

  明明它的外表已经出现破损风霜,但……我喜欢它一路陪我的痕迹。

  谢谢它坚强的存在,让我对自己有了全新的想法!其实在遇到这个背包之前,我只是遇不到命中注定的背包罢了,才会没定性地一直换一直换。

  也许最后的这个背包对其他人来说充满各式各样的缺点,但它完全属于我。

  就够了。

  人生啊……

  如果遇到了「那个女孩」,到时候我的人生被「强制往前推进」也不错吧。

  在那之前,我只要愉快地等待,快乐地放肆就行了吧,哈哈!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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