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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牌绅士》第6章

作者:宋语桐 字数:2800 书籍:冒牌绅士

  那……是什么时候喜欢上他的咧?又为什么一下子就喜欢上他了呢?

  夏雪捧着热热的小脸陷入了长考,院子里的树叶扫到一半也无暇去理,这几天金阳皓的脸一直重复的在她脑海中出现,每一幕都是那天他的俊脸凑近,用深情温柔的眼光看着她,让她自作多情起来的那个画面……

  金大哥真的好温柔、好迷人、好帅呵!

  如果有一天他真的吻了她,就算只是轻轻地啄一口也好,她一定会心悸得晕过去吧?

  想着想着,突然间心跳得好快,快得她担心一颗心会不会从胸口里跳出来……

  「喂,小妹妹,可以帮我开个门吗?」温润好听的嗓音从大门外传了进来,带着些许笑意。

  她发呆发得够久了,如果再继续发呆下去,他可能得捧着一堆文件直到天黑才进得了门。

  这次来台湾最主要的目的虽然是她,但是他另外也有工作要做,为了替未来进军中国市场铺路,他要在台湾寻找更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电子代工厂商。这个消息近日内已传了出去,台湾工商界大老们纷纷找管道要跟他吃饭,因此,他的行程还真可以说是忙碌不堪呵!

  「嗄?金大哥,你什么时候回来的?我没听到车声啊!」赶紧跑去帮他开门,夏雪的脸更红了,因为被他看到她发呆偷懒的模样,更因为今天的他穿着一身白色休闲服,亮眼得令她的心又开始怦怦怦地乱跳。

  金阳皓见她伸手过来要帮他拿东西,连忙把东西拿高。「我自己来就可以了,妳帮我开门就好。」

  扮演完美绅士的第一守则──不让女人拿东西。

  「可是──」他老是什么事都不让她做,她真的怀疑自己是来当他的管家,还是当客人的。

  「没关系,我是男人。」看出她眼底的挫折,他走进屋里放下东西后,转过身来伸手摸了摸她的头。「妳已经做了很多事,帮我看家,帮我煮饭,帮我整理院子、房子,够多了。」

  对一个千金小姐而言,是太多了,也太辛苦了。

  夏雪拚命摇头。「我根本没做什么啊,院子是我坚持要种那些花花草草的,饭也是我坚持要做给你吃的,至于整理房子这事,你外包给清洁公司一个星期打扫两次,我根本什么都不必做啊!」

  「可是妳在家,才能帮我监督他们做事啊!」

  「喔……可是,这样的管家是不是当得太轻松了一点?」她心虚得不得了。

  「妳觉得太轻松了?」真是个怪女孩。

  「嗯,虽然我还不是正式的VIP 私人管家,但我已经可以做很多事,譬如帮你安排行程、会议,处理你在台湾所有公事与私事,可以帮你订花送给女朋友,可以帮你安排旅游、订饭店、机票等等,还可以帮你把衣服拿去送洗,什么都可以做的。」

  她还真是努力的想做一个好管家呵!

  金阳皓微瞇了眼,忍不住怀疑自己是不是找错人了。

  以方雪的成长背景,该是从小养尊处优、茶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娇娇女才对,为什么眼前的她却这么出乎意料的反常,不仅跑到饭店打杂,还自愿帮他管家,后来甚至还嫌太闲的替他整理院子?

  「金大哥?」他为什么一直看着她不说话,这样审视着她的眼神……她还是第一次看见,不禁感到有点不安。

  「我听到了。」

  「嗄?」就这样?

  「妳刚刚说的我都听见了。」他冷凝的脸一变,再次露出了笑容。「今天晚上有没有想吃的东西,我们一起去吃。」

  「什么?」夏雪愣愣的说不出话来。在她对他说了那么多她的功用之后,他竟然还是想不出有什么工作要丢给她做?

  「蚊子飞进去喽,把嘴巴闭上。」

  闻言,夏雪忙闭上微张的小嘴。

  然后,她听到金阳皓朗朗的笑声。

  再然后,她的小手突然落入金阳皓的大手掌里,身上还穿着打扫时的围裙就被拉上了他的车。

  「吃完饭,我们去淡水看夕阳,妳的工作就是带路。」他微笑的发动车子启程。

  带路?

  完了!真的完了!她根本就是个大路痴好不好,她认识的路就只有她家到天爵饭店这一条路而已……

  所以,想当然耳,这一天晚上他带着她绕了大半个台北,才找到前往淡水的路。

  所以,想当然耳,这一天他带她看的不是夕阳,而是忽明忽暗的月光。

  岸边的长堤揽尽淡水的无边夜色,微凉的夜风轻轻吹来,带着海的咸味,远处的观音山因为夜深而仅勾出一道轮廊,薄薄的雾弥漫在蓝蓝的大海上,景色分外的美丽。

  夏雪深深吸了一口气,肚子被刚刚快炒店香气夺人的菜色填得饱饱的,微热的小脸因为初春的海风而退烧了些,还隐约觉得有些儿冷意,娇小的身子一颤,没多久,一件薄外套便披上了她的肩──

  她回眸看他,感觉到一股浓浓的暖意包围着自己。「金大哥……你不冷吗?」

  「不冷,妳快穿上,乖。」他体贴的将她拉近,让她的手套进他的外套里,然后替她把扣奇*书*电&子^书子扣上。

  「谢谢你,金大哥,可是……你真的不冷吗?」夏雪再次不放心的问着,圆圆的眼睛瞅着他。

  「不冷,我是男人,妳又忘了?」不冷才怪!金阳皓一直笑,牙根却在打颤,怕身子也跟着难看的抖起来,他双手交握在身后死命的互掐,渴望掐出一身汗来,免得在女人面前丢人现眼。

  冷!冷死了……

  他耍酷嘛,外套下只穿了一件薄薄的休闲衫,现在外套要帮忙做「绅士外交」,那他就注定只有冷死的分。

  搞什么!看什么夕阳啊?结果看到的是一片黑漆漆的海,放着暖暖的被窝不躺,跑到堤岸上吹风,想说给它浪漫一下,却冷得要死……

  他干什么把外套让给她穿啊?好想要回来……其实他可以一把抱住她呀,这样两个人都不必冷了,多两全其美啊!偏偏扮什么鬼绅士!当绅士有什么好处?一男一女ㄍㄧㄥ那么久才上床,多浪费时间啊?

  就在金阳皓冷毙了快要露出大野狼原形,直接把人抓进怀里亲下去的前一秒,一只暖暖的小手突然伸到他身后,将他的大手握住──

  他一愕,身子一僵,吓了一跳。

  她干么?突然主动来拉他的手,小小软软的手,像刚刚在桌上的麻婆豆腐一样触感良好……

  「你的手好冰喔,金大哥。」他明明很冷的,却把外套让给她穿,夏雪感动得好想哭。

  金阳皓死拉不下脸来承认冷,伸手拨了一下发,硬挤出一朵笑,笑得更和蔼可亲了。「那是因为我天生体温比较低。」

  「那……我可以借你抱一下吗?」夏雪的脸红得比炸虾还红,头一股脑儿垂下,根本不敢看他的脸。

  「为什么?」他挑高了眉,啧,这小娃儿不会根本是扮猪吃老虎吧?这么主动,根本就不像她。

  「因为……我有点热,金大哥又刚好有点冷,呃,不是,是体温天生比较低,那我想……我们两个应该可以中和一下……」唉,怎么说才能让他不失面子又不必冷到呢?夏雪越说脸越红。「那个……我的意思是……就是……」

  长手一伸,金阳皓索性把她抓进怀里当暖暖包。

  不然等她啰嗦完,他就变冰棒了。

  虽然这小妮子语意含糊,要抱他的借口更是可笑得很,但他知道她是想让他不那么冷。一边要维护他的颜面,一边又想给他温暖,这样贴心的小女人呵,真的很可爱。

  金阳皓莞尔一笑,感觉心口热热地,有多少年没有人这么关心他了?怕他饿怕他冷又怕他生气,一股脑儿的关心着他?

  「这样可以吗?」一手环住她,一手执起她快要垂到地上的小脸,深深的黑眸瞅着她瞧。「散热了没?」

  越看清这小妮子的心思,越觉得她美得不可思议,他几乎无法抗拒的贪恋着她的甜美,与抱着她的感觉。

  「唔。」她被他看得更热了。

  整张脸快要烧起来。

  心快要跳出胸口。

  看她的脸红成这样,他也渐渐热了起来。啧,没想到体温真的可以中和,只是这样一抱,就抱出了热气,一直从她身上导入他身上……

  海风一样在吹,可是两个人一点都不觉得冷。

  海面一片漆黑,但街灯光影下两个交迭在一起的身影,幸福得好像发出金黄色的光染满大地。

  其实,看夕阳还是看月光,于夏雪而言根本没有任何差别,只要有金大哥在她身边,她的心就会被幸福的感觉给填得满满地、满满地……

  金阳皓,二十六岁,大金株式会社社长金元与台湾一名酒家女所生下的私生子,从小由外婆带大,四岁时外婆过世,从那个时候开始,金阳皓就跟着母亲在黑白两道混杂的酒家里讨生活,一直到他十七岁母亲过世,才由父亲接回日本,认祖归宗……

  一夕之间从台湾酒店里的小混混变成大金株式会社社长的儿子,金阳皓依然桀骜不驯,叛逆非常,下课便到酒店、舞厅里跟酒女、舞女们鬼混,不然就是跟街头流氓打架,三天两头挂彩上医院……和他正统的太子金至翰成强烈的对比。

  金至翰气质出众,应对得体,家教良好;而金阳皓吊儿郎当,生性顽劣,个性火爆,喜好酒色,在商场的作为更是无情无义,传闻连大学学历都是父亲金元动用关系买来的……

  落日黄昏,太阳斜斜的照进夏雪家的小客厅,让客厅里的两个人都沐浴在一片金黄色的光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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