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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骚郎君》第1章

作者:宋语桐 字数:2846 书籍:风骚郎君

  《风骚郎君》

  作者:宋语桐(宋雨桐)

  他是全美政经两界最烫手的镶钻单身汉,连总统对他们家族都要礼遇三分,而她这香港最富有的娇娇女,从小就爱上他,只可惜她只是他们“风骚四公子”的妹妹,瞧!连她已长大成美女都看不清,这次要不是拍夜景拍到杀人,还真找不出理由跟他窝在—起,只是,老爸逼婚,老哥阻挠,他又冒出一个儿子来,再加上一堆杀手搅和,害她连连受伤,什么?他要娶地,乱啊!

  这些他与人亲热的照片又是啥?

  谁能告诉她……

  序

  春天闲话宋语桐

  哈罗,又见面了!

  每当语桐写序的时候就是语桐最开心的时候,因为那代表语桐又有新书要跟可爱的读者大人们见面了,想必大家也都很高兴吧!呵呵。

  《风骚郎君》写的是高凡高大公子的故事,说起这温柔、英挺、足智多谋的高公子,语桐就忍不住芳心雀跃,因为高大公子正是语桐最欣赏的男人之一,自信、从容、内敛,什么样的女人才配得上他呢?语桐有一点点私心,所谓肥水不落外人田,所以把他留给「自家人」喽!谁是自家人呢?这就得劳你(你)们高抬贵手自己去翻阅这本小说了。

  《黑帮霸主》系列加上番外篇总共六本已告一段落,感谢各位的喜爱与支持,觉得可惜也没办法,请继续看语桐的《风骚四公子》解解渴吧。

  《风骚四公子》现在已出版到系列三,语桐知道很多人都等著诗人一出场,所以,最后压轴的就是王诗乔,他这个挑剔又有洁癖的公子哥儿会遇到什么样的女人呢?拭目以待吧!

  过年大扫除将家裹翻箱倒柜一遍,才发现有一封读者的信被卡在抽屉的底层,一看日期,是去年二月份写来的信,当场语桐真想找个地洞钻下去,因为语桐真的太太对不起这位亲爱的读者了。(莉开,语桐真的很对不起你,如果你还在看语桐的书,又看到这行字,又能原谅语桐的话,请写封信给语桐好吗?因为语桐真的没脸再回信给你了……呜,千千万万要原谅语桐啊,语桐不是故意的,真的不是故意的。)

  另外,可爱的威岑小姐,你连来两封信都没写上地址,是不是太体谅语桐而不想让语桐回信的缘故?如果不是,请记得写上清楚的地址,让语桐的信能无误的到达你的手上,好吗?

  说了一大堆话,还是得提提语桐的近况,为什么呢?因为很多读者来信都希望语桐能在序多谈谈自己的事,虽然语桐真的没太多的事可说,但还是得应观众要求一下下。

  近来语桐收到很多红色炸弹,炸得语桐遍体鳞伤,今年可能真的是个好年,一个适合大家走进结婚礼堂的一年,所以啦,语桐不得不更加努力写小说,好多赚些红包钱。(语桐好像听到许多读者在偷笑了。)高兴吧?可是也得体谅语桐的辛苦,不要再叫语桐写古代小说了,(什么?你们还是不死心要继续等下去?)那……好吧!语桐也没办法叫你们不要等,就慢慢等吧,等哪一天语桐真的非常想不开的时候再说。

  春天真的到了,百花齐放,语桐的心情也跟着飞扬起来,希望能趁著短短几个月的春日多写一点好小说给大家,如何?语桐对大家够好吧?不多说了,再说下去语桐的下一本小说就出不来了,下回再聊!

  第一章

  纽约?曼哈顿?第五大道

  中央公园以东、五十九街至一百一十街的上城东区,是全纽约最贵的地区,房价最贵,消费额最高。从十九世纪中期开始,此处就成为全纽约最高级的住宅区,尤其是第五大道面对中央公园的这一段,而霍华家族的豪宅就建立在此处。

  占地五公亩的豪宅比相邻不远处的联合国总部略小,但进出此豪宅的豪门巨富、政商名流却绝对不比在联合国总部出入的少,除了霍华家族不将豪宅对外开放这一点外,丝毫未比联合国总部逊色。

  凡尼?霍华,也就是风骚四公子之一的高凡便住在这栋豪宅,只不过他大多数的时间都不在这,而是住在离此处不远,他自己买下的约一百坪单身公寓。这间公寓裹头的设备虽不若霍华豪宅那般的齐全,但该有的一样也没少,健身房、按摩浴池、音响视厅室、书房及工作室,另外,还有一间主卧室、一间客厅、一间厨房。

  此刻,高凡正放松身体,闭著双目优闲的躺在按摩浴池,前阵子为了瞻杂志的独家新闻来往于瑞典、南非、日本等处奔波,真是搞得他有点筋疲力竭,不过,还算足以安慰的是终于将那两个令人头疼的石兆中和傅元骏给送进了结婚礼堂。

  门铃声响了起来,高凡微微睁开眼,望向高挂在前头的电子萤幕,像是在迎接他的视线似的,来人在萤幕前露出了一个大大的笑容,并对他挥挥手。

  那笑容……真是久违了!

  高凡微笑着起身套上浴袍,按下大门开关钮后便走到吧台前准备煮咖啡。不一会,那有着甜甜笑容的主人便像风一样的冲到他面前,抱着他给了他一个清脆的响吻。

  [ 好久不见了,高大哥。] 王诗语偎在高凡怀大大的吸了一口气,他身上的肥皂香味让她眷恋得不想离开。

  一身的形色匆匆,她的模样看起来有点狼狈,却比以前更美了,长长的黑色鬈发挑染著微褐,像串串瑰丽的花海在阳光下闪耀着动人的光泽,那柔细的触感更是可以让所有碰上它的人都情不自禁的恋上它。

  高凡回拥着她,愉悦的浅笑浮上他的嘴角,[ 好几年不见了,丫头,你变得更迷人了。]

  [ 真的?这可是我这几年来听到最美的赞美了。] 王诗语的脸上挂著灿烂的笑,晶亮圆润的眼加上细致挺立的鼻,小巧而不需刻意妆点便红润的唇办将她那张小巧的瓜子脸点缀得更加明媚动人。

  [ 每个看见你的人都不会吝于给你赞美的。] 他伸手揉了揉她的发,脸上尽是宠溺的神情。

  王诗语是王诗乔的妹妹,小他们好几岁的她自小就跟在他们几个男孩身后跑着追着,一直到她长大了,被送去法国学摄影,他便再也没见过她。去年听说她回香港,却也在不久后听说她逃家了,她这一走,连资讯界的天才王诗乔都找她不著,此刻,她的出现不得不令他感到意外。

  [ 嘿,我闻到咖啡的味道哦!] 王诗语说这话的同时也逃离他的身边,一双美丽的眸子直盯着咖啡壶上的白烟瞧,仿佛她这么一直盯着看便能瞧出什么端倪似的。

  逃开,是为了不让自己的心再陷落。

  她眷恋他的怀抱,眷恋他的体温,眷恋他的心跳,眷恋他脸上的每一个表情,也眷恋他的声音,但却在他遇上了方曲儿以后落得心碎的下场,没有人知情的暗恋却惹来自己一身的伤,这些年,她真的让相思折腾得好苦。

  她刻意放逐自己好多年了,终究,还是来到他的身边,只想看看他、听听他,没有什么太大的企求。

  “你最爱喝我煮的咖啡了,不是吗?”高凡微笑的将煮好的咖啡倒在一个白色的骨瓷咖啡杯中递给她,“这些年没有我煮咖啡给你喝,怕你也早忘了有什么不同。”

  王诗语笑了笑,捧着他递来的咖啡杯直想哭,只好头低低的将眼眶襄的雾气给掩藏,好一会,她才抬起头来。

  [ 会忘记的是小狗。] 她轻声的说著,粉嫩的唇办凑上杯缘,却只闻香气而没有喝上一口。

  [ 怎么不喝?] 高凡也替自己倒了一杯,香味四溢的咖啡让他的心情不由自主的好了起来。

  [ 怕喝完了就没得喝了嘛。] 她抬起头来调皮的瞅了他一眼,舌头在杯中舔了舔后才小小的喝了一口,[ 嗯,好香,技术比以前好很多哦。]

  [ 那就多喝一点,只是请你喝几杯咖啡还不会让我破产。]

  [ 真希望能一辈子都喝得到你煮的咖啡。] 王诗语笑眯味的道,手中捧著咖啡杯,像是捧著珍宝。

  [ 这有什么问题?你想喝时就来找我,我知道你和诗人无论天涯海角都可以找得到我的,不是吗?]

  [ 是啊。] 她轻轻的说著,啜饮著杯中的热咖啡。

  她要的,他不会知道的。她希望自己能一辈子伴在他的身旁,想喝咖啡的时候他就能煮给她喝,而不是得飞过千山万水,远渡重洋。

  高凡拉过她的小手,温柔的道:「到这边坐,告诉我这一年来你逃家逃到哪去了,嗯?」

  他拉她到柔软的沙发上坐下来,他是这么的温柔,温柔得让她连一点任性的空间都没有。

  「我去南非、去日本,也去瑞典。」她望着他,笑得十分诡谲而迷人,「我还到阿拉伯、英国、埃及。」

  「埃及、南非、阿拉伯?」高凡的眉微微的扬起,「你到这些地方做什么?」他实在无法想像像她这样娇滴滴的千金小姐会跑到那种偏僻的地方去,何况,他知道她还是个大路痴。

  「当然是拍照喽!我还带回不少照片呢,你瞧瞧……」碰到背包的手突然停住,王诗语在一瞬间改变主意了,「洗出来再给你看,也许,我还可以开个人摄影展。

  高凡没有错过她眼中一闪而逝的犹豫,不过,他只是一笑并没有点破,「你打算自己冲洗这些照片?」

  「嗯,只有我自己才能掌握到自己想要的亮度与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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