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我在黑手党的秘密生涯 第12章

  我到了布鲁克林,来到吉里的店铺,在十五大道的7612号。这儿的里弄很干净,很安宁,住的是劳工阶级。住宅楼房都是两到三层,一楼的前面大都是商店。吉里的店铺在一排玻璃前的中间,边上有一家小食品店,拐角上是帕克·瑞奇药房。

  吉里店铺的门上有一块大招牌,写的是艾萨格。吉里的姓是格里卡,店名和姓的字母拼写正好相反①。商店部分位于前室,简单的铁架上挂着许多贵重的衣物,大多是女人用的东西:皮夹克、裤子、衬衫。所有东西的价格都比一般商店便宜。店铺面向大众,但是曼哈顿那里谁也不会跑到这儿来购东西。这是里弄区的里弄商店,外面的人来这儿一下就被人看出来。

  ① 姓是Greca,店名是把姓的字母反拼过来:Acerg。

  一切物品都便宜,这是因为都是赃物。吉里的一般人马都是:拦截者,夜盗,什么都干的窃贼。商店里卖的都是他们的掠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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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布鲁克林:科隆坡家族的老巢

  艾萨格店铺位于前室,那帮盗贼中的任何人都可以充当售货员。后室里有一张办公桌,几张打牌的桌子。那伙盗贼白天就在这儿厮混。正是在这个地方我被介绍认识了几个家伙。他们的年龄大约从二十八九岁到四十岁出头。他们围坐在桌旁玩金罗美①,吹牛。他们的名字有:桂多、维多、汤米小偷、维尼等等,这些都是浑名。

  ① 金罗美(又译作金兰姆)是兰姆类牌戏的一种。1909年传入纽约,20世纪40年代在美国风行一时。两人玩时,每人发10张牌,牌面朝下。发剩下的牌面朝下作底牌,最上面一张底牌由过来摆到底牌旁边作为第一张换牌。非发牌人可以先拿这种换牌,也可以不拿,若不拿,发牌人也可以不拿。若两人都不要,非发牌人则抓走底牌最上面一张牌、其后,两人依次拿换牌或者抓走底牌最上面一张牌,然后打出一张牌,面朝上摆在换牌堆上。目的是做成牌组,即至少3张的同花色顺牌或者同点组牌。

  我和吉里的一伙人开始混在一起。因为他们通过自己熟悉的人“了解”了我,还因为我是他们熟悉的人介绍给了他们,因此对我还相当公开。

  在党徒的一伙中,他们虽然比较低下,但他们总是忙得不停,总是有钱花,总有买卖做。他们总会有赃物,赃物总是在进进出出。个个都穿得很好。他们所穿的90%是赃物,都是最新款式,有运动衫、宽松裤、毛衣以及皮夹克等等。如果他们穿牛仔裤,那总是设计师订做的。

  你提到什么,他们就能偷到什么。吉里一伙人可以袭击仓库、码头、车辆和住宅。他们认为,没有什么东西不能偷。他们始终这么在想。没有哪一天他们不时时在想着谈着他们要去偷,去抢,对象是谁,偷什么,在什么地方。他们总有要追捕的东西,或者从别人的货物里捞点什么,反正总有东西掠夺。

  早晨起来,他们并不想到去上班,去按考勤钟。他们不想着和妻子或女朋友在一起欢度时光。他们是一伙群氓。你起了床,就要同这伙人一道上俱乐部或别的什么地方,成天混在一起。

  一整个白天,你都在计算这天晚上要出去干什么,在外面能碰到什么财气。白天基本上是这样度过的:早上10点半或11点去俱乐部,然后坐下来整天议论过去或将来的欺诈、抢劫的行动。如果有人提出偷盗或拦劫的主意,大家就轮番议论,看看这个办法是否值得。要么另一个人提出了一堆财物,正期待着把珠宝、皮货以及这一类的东西脱手。大家就议论“对折”的可能性——把得到的赃物再卖出去。

  他们成天谋划着,就坐在艾萨格店铺的后室里,玩金罗美,抽烟,抽雪茄。我不抽烟。他们从不开窗户。尽管室内有通风设备,房间里空气仍然混浊。房间可能有两处在玩牌,这要视室内人员多少而定。我是连牌也不玩的。你要是玩金罗美——从来不玩别的——一点输赢为10个美分。就是坐那里玩牌,口里还在议论赚钱,议论这天要抢劫什么。有时也可能到另一家俱乐部,在那里玩金罗美,要么商谈抢劫计划。你也可能同某人谈论你想干的事或者设法干一回。如果他们想好了下手的地方,那么就有几个人在白天出门去那儿把地形窥看一番。

  如果不是在谋划、做发财梦的时候,他们就聊作战的场面,回忆他们在各个牢房和监狱的时光。那是他们干此买卖所付出的代价。他们了解不同的牢房、监狱分区以及看守的情况。我已经有足够的虚假背景材料,上面记载着我严重刑事犯的罪证,以此表明我如去坐牢一定会是一条硬汉,没有一点畏惧。但是我从来没有表明过我蹲过牢房,因为我不了解监狱的情况。如果说出那样的话很容易被挑出毛病。如果你蹲了3到5年的牢,你才了解看守——哪个看守是什么等级,了解同狱犯人,哪个犯人待了15到20年,哪个犯人现在还没有出狱。这伙匪徒熟悉隐语和俚语。人人都对那种关系、那种时光记忆犹新。

  我的看法是:如果没有必要说你于过什么事,你就不要说。这伙人在谈论他们狱中的情况时,我就像个普通市民一样只在一边听着。

  吃午饭时,有人会出门弄点中国食品和“英雄”三明治。到了4点半或5点左右,他们就分散,回家和家人一起吃晚饭或干别的什么事。晚饭后他们返回到大街上开始抢劫活动,或者逛夜总会,或者于他们要干的事。

  每逢星期二,我们就到萨利俱乐部吃午饭。萨利是个老资格的党徒,是科隆坡家族的一个头目。他在十七大道上有个交谊俱乐部,离吉里的商店不远。我们有时候聚集到他那里,和吉里那里两处分度时光。但是,每个星期二下午,萨利准备一顿丰盛的午餐,招待我们一伙共有8人,连同他自己的,加起来大概有18到20人。他有个井井有条的厨房,烧肉丸子,还有意大利通心面条、香肠、辣椒等应有尽有。因为有这样的午餐,我们要设置一张长的折叠桌。整个下午,我们就坐在桌旁吃午餐,喝的是萨利自己家中制的红酒,大家一起吹牛皮。

  我白天大部分时间就这么跟着他们转。我要在10点和11点之间赶到俱乐部,整天都和这帮家伙混。到了下午快完、接近傍晚的时候,我就回到寓所,可能小睡个把小时,然后起来淋浴。大约9点钟时候,我就出门赶到我们碰头的地方。有时候我回到布鲁克林,有时候在曼哈顿一带溜达;有时候和他们一道,有时候一个人到一些地方。这些地方的人通过那一伙而认识了我。

  尽管我们在各个夜总会溜达的时候,大家谈的仍然总是抢劫诈骗的事,或是正在干的、或是即将要干的。他们靠的是脑袋瓜子为生,因此,他们的脑袋比普通人要用得更多。他们脑袋一刻也不停地在转动。一个人无论怎么有钱,总还嫌不够用,要么是盛宴,要么是饥荒。他们的计谋有一半是落了空的,一无所获。尤其糟糕的是,他们还要受控,这样要么要破他们的财,要么就坐大牢。可是这并不会使他们的头脑清醒。无论是对于他们的失败,或是提出的那些浮躁的行动计划,他们都没有舒畅的时候。他们照干他们的。

  一个不显眼的党徒名叫维尼,也在吉里商店里混。他身体过胖,心脏不好。他吃了几片药——可能是硝化甘油。有一天下午,大家都在玩牌。这一局很难分胜负,好几个人在赌。与此同时,他们还在聊着夜晚偷一户住宅的前景。那户人家在新泽西的巴的纳。

  突然间,维尼跌到了地下,呼吸很困难,手紧紧地抓住胸口。

  “喂,大伙儿看,”我说,“维尼出问题了。”

  没有一个人动一动,他们继续玩牌。维尼在喘气,在抓胸口。他们还是玩他们的。

  “他心脏病发作了!”我一面叫一面往他那儿走。“我们得马上把他送到医院去!快!谁来帮帮我一道送他去医院!”

  “噢,他老犯那毛病,”一个家伙说,“他常发作,没什么,吃几片药就会好的。”

  这种情况常常发生,在这样的场合我想顺着那一伙人。但是,我仍然有自己的道德观。

  我不能眼看着他死。我设法扶他起来,扶他出门上我的车。我驾车去了急诊室。几个小时以后,他出来了。他说:“我的药用完了。”

  我们返回到吉里店铺。他们还在玩牌。有人说:“不错吧,我们对你说了,他会好的。”

  天天这么跟那伙人混起来倒也容易。大部分时间显得很无聊。他们虽然在学术上一窍不通,但是在城市环境中他们有巧妙的生存能力。就在日常生活的表面下,总有某种潜在的东西,可能会使我出差错。我一方面时时在头脑记住所发生的有关情况好向联络特工汇报,同时我还得保持警惕,以免跌入陷阱,因为他们中的大多数人毕竟是杀手。

  联邦调查局不想让我参加实际的拦截和夜盗活动,因为那一伙人出门都是荷枪实弹,遭到伤害的可能性极大。在开创性的工作中,高高在上的官僚们思想非常保守。有人还提到:如果我与带枪的家伙一道去犯罪,我自己就容易受到指控。

  他们一伙常常要我和他们一道出去作案。我总要找些办法抵挡过去。我对他们说:“嗨,带枪去干那些东西,对我来说真是太胡闹了。待后来我去帮你们卸货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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