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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连》第42章

作者:太古妖孽 字数:2785 书籍:留连

  “不!我叫妖,我是妖怪!哈哈!”我高笑两声,再也不理会那个姑娘,继续往前走,那时,我的脑中有些亢奋,接近了发疯的边沿。

  小姑娘有点疑惑地站在那里,我也不再理会,向着一个公交车站走去,不多时,一辆小车停在我的身旁,张柏从车中探了个头出来叫道:“姚生,姚生!”

  “哦?是张小姐。”我这才回过神来:“张小姐找我是不是想请我喝酒啊?”

  “可以啊,上车吧!”她十分爽快。

  我也没什么顾虑了,既然有人请我喝酒,我现在还有什么不可以的,就算她让我跟她上床,我也会毫不犹豫地答应的。

  张柏开着车,我也不知道她要带我到那里去,但是,我下车的时候,终于认出这里来了:梦仙来,六叔的场子。

  切!六叔的场子关我屁事!喝酒呗。走进‘梦仙来’后,张柏竟然已经在那里订好了房,我也不客气,一瓶啤酒下肚后,我瞪着张柏问:“好啦,张老板,我与你并不太熟,你请我来喝酒,有什么话请说吧。”

  张柏微笑着看着我:“哦,喝杯酒而已,我们是朋友对不对?”

  “高抬啦,高抬我啦,你是个大公司的老板,我只是个不入流的地摊小贩,怎么能交得成朋友?说吧,有什么事需要我帮忙?”

  “真的没什么事,就想请你喝杯酒而已。”张柏喝下了一杯酒,她的脸有些泛红,样子娇美极了。

  我又喝下了一杯,打了一个酒嗝,然后说:“天上不会掉下馅饼,莫非你爱上了我?哈哈哈……这真是搞笑的事情呀!”我放肆地笑着。

  “姚生你真爱说笑,”张柏脸上掠过一抹红晕:“这么说吧,要是说我有什么目的的话,只是想你帮我办点事而已。”

  “好!爽快!”我再喝下了一杯酒:“说吧,办什么事?”

  “你知道,我想收购‘老广州’,但是他们却不肯,漫天要价,……”

  我第一时间以应过来:“阿~哈哈哈……自己的手下出手恐怕会被人知道,就我脸生对不对?”

  “姚生,我知道你有一班兄弟,事成之后,我送你十万块钱喝茶。”

  这个狠毒女人啊,那间‘老广州’的老板当‘老广州’是事业一般来做,不知道有多少人想打人家的主意了,她竟然想到了我。

  “果然天上掉不下啤酒啊!”我探了个头出门外叫道:“六叔在不在?要不帮我叫罗日盛来!就说是妖怪叫他的。”

  不久,罗日盛来了,他现在走路略有一点瘸,他一见我,即紧紧与我拥抱,口水眼泪全都出来了,这让张柏有点意外。

  许久后我才对罗日盛说道:“这啤酒多少钱一瓶?”

  “妖哥,你问这个干什么?”

  “快说!多少钱一瓶?”我几乎是吼了出来,吓得罗日盛忙说:“三十元一瓶,我帮你买单好吗?”

  我喝了三瓶,于是我从我的那个小包里掏出一把一元五元的皱巴巴的钱,数出九十块钱放在茶几上,对着张柏说道:“张小姐,天上不会掉下馅饼,我喝了三瓶酒,所以我只买三瓶的单,你让我干的事情我不干了,我早就已经不干那事情了。果然天上不会掉下馅饼啊!哈哈!”

  走出梦仙来,罗日盛还跟着我,问我要电话号码,说我以前那个电话怎么打也打下通,我说道:“罗日盛,不必要我电话号码了,我以后可能再也交不起电话费了,因为我准备回去当农民。”

  终于拦下了一辆出租车,也不再理会罗日盛,回到了我的出租屋。

  第四十六章 结局

  第二天,我买了两箱啤酒,在烧味店斩了些熟肉,晚上请了棚屋区的几个同在广州摆地摊的,拾荒的一起喝酒。

  这群人中,要数拾荒的王成和我最好,王二就是他的儿子,但是平时他从不说话,好象个哑巴一样,当我们喝得醉熏熏,所有人都走了时,他还留在我的棚屋抽烟。

  “老妖,你真的想回去当农民?”王成竟然开口说话了。

  我那时的头还有一点儿晕:“是啊,离开这个地方,离开这个伤心地。”

  “老妖,你种过田吗?”

  我想起小时,也曾跟着父母做些轻松的农活,但是一上初中后,就再也没有碰过了,所以我很坦白地说很少种。

  他说道:“我劝你还是死了这条心吧,多少农村人想来城里,为的是什么?种田根本就不是出路,种田只会比你现在更苦,那种苦,不是语言能表达的,不但是肉体的苦,心灵一样痛苦,你看乡下人,那怕是几百块钱的工作,仅能把自己养活的工作都愿意出来做,为的是什么?就是要逃出家田,逃出农村啊!”

  “你好象把农村说成了水深火热一般,有那么难过吗?不是说有许多人种田致富了吗?”

  “唉!”王成可怜地看了我一眼:“一亩地,从播种到收成,要半年时间,如果老天爷作美,风调雨顺的话,就算你一亩地能打个五百斤谷子,脱壳后有三百来斤米,这里头要多少钱成本你知道吗?告诉你吧,化肥农药至少要三百斤米的成本!你一亩地也只能赚四五十斤米,一年一亩地也只能赚一百斤米左右!”

  “我真不明白你为什么说这里是个伤心地,我宁愿在这里捡垃圾也不回乡下,难道我不想家?难道我不知道垃圾中会有有毒物质?可是,总比饿肚子好啊!”

  “做人也得看看自己的份量,当你的肚子还填不饱时,谈什么爱情!说什么女人!那是人家的,你先解决你的生存再说吧,告诉你吧,回乡下,你的出路只有一条,那就是死路!”

  我呆了,平日不做声的王盛怎么会说出这么有文化的话来:“你……王成,你读过几天书?”

  “妖!告诉你吧,我高中毕业,以全县第一高分考上了大学,而且是精华大学,可是我没钱去读啊,我也曾经过有城里的女朋友,可是我没钱娶人家啊,精神与物质,物质决定意识,没有了物质,所有的精神都是空中楼阁!镜花水月!”

  “你想想吧,多少农村人宁愿被人打死也要混进城里,或者打工,或者做鸡,或者做鸭,或者做贼,或者干黑社会,或者拾荒,或者行乞,这些事情,谁愿意去干?可是,却为什么还有这么多人去干?难道个个农村来的都是天生贱根?他们想去干这种事情吗?呸!帝王将相宁有种乎?还不是想生存!”

  “一切都是虚幻的,想生存下去,明天跟我去捡垃圾吧。”

  王成拍了拍我的肩膀,然后走了。

  捡垃圾?拾荒?

  我打了一个激灵,整夜睡不着,王成的话一直缠绕在我的耳边,尽管内心在挣扎,但是,不得不承认,他说得对。

  又是一个不眠之夜,天亮时,我终于睡着了。这一觉,竟然睡了一天一夜。

  当我醒来时,呼一声,吐出了一口恶气,悄悄地走出棚屋,提着一个蓝白相间的麻袋,见到饮料瓶,啤酒罐,玻璃樽,电线,纸皮,钢筋,旧电器……一切可以卖钱的就往里面塞。

  天可怜见,我居然捡过戒指,捡过玉坠等贵重的东西,当然,一角二角的钱也捡过不少。

  我的头发,我的胡子再次长了出来,这一干,又是一年时间过去了。

  我意外地发现,我捡垃圾的这一年时间竟然比摆地摊还要赚钱!

  我渐渐地发现了一些捡垃圾的窍门,那就是,晚上一些商铺及一些工厂会偷偷地把垃圾扔到街上,而他们扔出来的垃圾里面,往往会有许多值钱的东西,比如纸皮及饮料瓶。当然,晚上出来捡垃圾还有一个好处,就是某些移动的值钱的东西也可以一并“捡”回来,比如沙井盖,铁皮路标什么的。

  这天晚上,我照常出动了,在城郊的一些工厂附近收集那些纸皮,可惜,今晚的收获并不多,挨近十二点时,那些工厂我已经没人走动了,我也骑着我的三轮车准备回去,这时,在昏黄的街灯的照射下,一个人跌跌撞撞地往我这边走来,可是,走不了几步,就摔倒在地。

  我走近一看,只见那人全身是血,一只手上提着一个箱子,另一只手握着一把刀,他死死地抬头看着我,断断续续地发出声音:“救……救我……,救我……”

  独眼的!孙四江!

  对,他就是孙四江!那古铜色的光头我怎么会忘记?

  救他?只见他的身上中了几十刀,最致命的一刀砍在他的脖子上,那些血正源源不绝地往外涌,他已经再也说不出话来,而他的一双眼睛仍在死死地看着我,向我发出了祈求的目光。

  操!此人不是到处在找我吗?不是嚷着我把我砍成几十段去喂狗吗?

  救他?对不起,我现在只是个捡垃圾的,所以,我把他的箱子扔上了我的脚踏三轮车,还有他手上的手表,戒指,脖子上套着的金链也摘了下来,当然,搜了一下他的身体,在他的银包处也搜出了一叠钱,银行卡我就不要了,因为不知道密码。

  孙四江的眼睛已经开始发木,发呆,最后,终于一点神采也没有,断了气。

  可是我今晚捡垃圾的任务则已经完成了。

  回到棚屋,我仅是洗了一下手,还有孙四江的金表金链金戒指也洗了一下,然后,倒头就睡。

  白天的时间,我一般会整理一下我晚上收集的东西,如果货多时我会拉去卖。

  孙四江的那个箱子是带密码的,可是,今时今日的我又岂会被密码锁难住?所以,仅一斧头就劈开了那把锁,再用凿子凿开里面的锁,当我打开一看,吓了我一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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