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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女怕缠郎》第17章

作者:董妮 字数:2671 书籍:烈女怕缠郎

  每回,她洗完澡,一定要把浴室擦一遍,务求下一个使用者能用到乾乾爽爽的浴室,他亦同。

  她穿鞋习惯先穿左脚、再穿右脚;他完全一样。

  他们两个是复印出来的一对人偶吗?差别只在一个是男、一个是女。

  「简直诡异!」她在休息室里喃喃自语。

  俏美突然走进来。「你一个人躲在这里做什么?」

  「我怕男人。」她没有多想,直接回答。脑海里仍转著早上席冬的叮咛,他要她下班时顺便买罐洗发精回家,因为浴室里的洗发精用完了。

  她后知后觉地发现,他们都喜欢一样的柠檬草香味;连这点小细节都相同,让她原本感动的心情逐渐添上疑惑。

  「什么?」俏美搔搔头。「咱们工作坊里哪来的男人?」

  「刘太太手中抱的那个就是。」

  「啊?」俏美一愣。「那个……那孩子还未满三岁耶!」

  一只要是男的,从○岁到一百岁,都在我的防备范围内。」想当年,她家弟弟可是五个月就会抢她的玩具、撕她的作业簿,岂可不防?

  俏美呆滞了好半晌。

  「我以为你结婚后,怕男人的倾向就会减轻呢!想不到……还是一样。」

  沈涵晴默默沈思片刻。「应该算有减轻吧!」

  「哪里减轻了?」连五个月的男婴都怕,俏美以为她是没救了。

  「我不怕冬哥。」

  「哇!你从以前就只单单不怕你的冬哥好吗?」

  「是这样吗?」

  「没错。」俏美慎重一点头。

  沈涵晴又陷入自己的思绪中。

  俏美看着呆若木鸡的她,长叹口气。「看来,要叫你出面解决那家伙是不可能了,我还是请警卫帮忙吧!」

  「哪个家伙?」沈涵晴问,瞄见俏美愁眉不展,隐约有种不大好的预感。「杨佑荣?」

  「除了他还会有谁?」

  「我都已经结婚给他看了,他还想怎样?」

  重点就在于,沈涵晴的婚姻是摆出来好看用的,根本不实际好吗?杨佑荣又不是白痴,自然不肯轻易放弃。

  俏美无奈地翻了个白眼。「本来想请你去跟他说清楚,叫他别在门口站岗了,很难看。不过瞧你连五个月的男婴都怕,大概是应付不了他的,还是叫警卫吧!」

  「不!」岂料,沈涵晴很坚决地反对。「我去。我要再一次跟他说清楚。」话落,她毅然决然地定了。

  「还是有进步嘛!」背后,俏美悄声说著。

  沈涵晴从安全梯溜出了妍美容工作坊,来到大楼外。

  杨佑荣一眼就瞧见她。「沈小姐……」

  「我现在是席太太了。」她说,语气出乎意料的冷淡。

  杨佑荣不自觉缩缩肩,感觉她似乎变了。「可是……你们不是只做个样子?」

  「谁说的?」她质问。

  「这……我是听来的,不过那个人的名字我忘了,可她应该不会骗我才是。」第一次,杨佑荣怀疑,他是不是一直错看沈涵晴了,原以为她温柔似水,怎会有如此冰冷严厉的眼神?

  「既然你连消息来源都说不清楚,那么我请你弄明白了再来跟我说,现在,我还要工作,麻烦你别再骚扰我,否则我只好报警,申请保护令。」

  他真的被吓到了。「不可能……你怎能如此待我,我这般爱你,我愿意为你付出一切啊!」

  「不好意思,阁下的心意我心领了。现在,我再重复一遍,我已经是席太大了,你不许再缠着我。」

  「嫁给席冬那个骗子,你一定会后悔的。」

  「很抱歉,结婚至今,我没有后悔过。」话才出口,她猛然一呆。她真的没后悔过嫁给席冬耶!

  甚至,她很庆幸有这掣假」婚姻,让她见识到生命中另一种风采。

  如果是席冬……她忍不住想。如果是他,她或许能够与他携手白首……第九章「我想,我是追不到沈小姐了。」杨佑荣坐在咖啡厅里,他的对面是龚珊如。而她也正是杨佑荣的爱情军师,教导他「烈女怕缠郎」的守则,告诉他,席冬与沈涵晴的婚姻是权宜之策的人。

  「你是白痴吗?」她骂。「女人的心思、想法、喜好……我全告诉你了,连姓沈的行踪也帮你查得一清二楚,方便你去堵人,这样你也追不到,你还有什么用处?」

  「问题是,你教的方法完全不管用啊!」杨佑荣也很生气。「说什么烈女怕缠郎,只要我追得紧,管它什么贞节烈女,照样手到擒来,结果呐!我天天早出晚归,又是站岗、又是跟踪的,弄得快累死,却只是让她更讨厌我。」

  「那是因为你缠得不够紧,你这个废物。」龚珊如抖手,一本日记簿砸中杨佑荣的头。「你自己拿去看,好好研究一下什么叫做烈女怕缠郎?」

  「这是什么?」他看了一眼封套。「席冬的日记!你怎么有这玩意儿?」

  龚珊如不自在地扭了下身子。「你管我那么多?」私闯民宅偷窃可是有罪的,她才不会蠢到在公众场合自曝罪证。

  杨佑荣瞪她一眼。「我可不想为了一个女人进监牢。」

  「你不是说自己爱死沈涵晴,没有她,你宁可死?」

  「这跟那是两码子事。」

  「我就知道你们男人没一个好东西。」想那席冬也是一样,她不过搞砸一件案子,他就跟她解约,害她从此成为业界的笑柄。

  她本来以为是自己的技艺出问题,还认真反省了下,想不到,一切全是席冬为了捧自己女朋友搞的鬼。

  他为了哄抬沈涵晴的名气刻意牺牲她,她不甘心,一定要他也尝一尝被背叛的滋味。

  「女人是女人、名声是名声,你以为我是那种蠢到会将两者搞混的人吗?」不管别人怎么说,杨佑荣深信,事业第一、钱财第二、女人第三;白痴才会为了一个女人赔尽所有。「总之,我不会参与你的犯罪计划。」

  龚珊如气鼓了双颊。「你这混球——」

  杨佑荣把日记本丢还给她。「我是很喜欢沈涵晴,但她还不值得我赔上一生,再见,我们的合作关系至此结束。」他推开椅子正想走。

  「慢著。」龚珊如拉住他。「了不起若出了差错,我一人扛就是了。你只要想办法追到沈涵晴就可以了。」

  「这还差不多。」杨佑荣转回身,接过日记本,翻开,一瞬间,呆掉了。

  席冬和沈涵晴的婚姻生活堂堂迈入满月期。

  虽然没有半丝浪漫旖旎风情,却一点一滴满溢着幸福与快乐。

  他们都很满意有彼此相伴的日子,只除了……她常常会看他看得脸红心跳,而他则不时得冲冷水以去热。

  不过大致上,这两人生活仍是和谐的。

  「今天下班早点回来。」早上,他站在洗碗槽前说。

  「有什么事吗?」今早因为是她做饭,所以他负责洗碗。

  家务事他们一向轮流,可他的手艺又比她好上一些。

  像他这种出得厅堂、入得厨房的男人,是不是又称作二十一世纪的新好男人?她忽然想到。

  「有一个惊喜。」他神秘兮兮地说。

  「让我猜猜看,这次是为了什么?生日?相识N周年?首次逛街纪念日?还是……」她猜了一串。

  他也摇了好一阵子的头。

  「不会吧?能说的我都说完啦!」同居之后,他真是重视她到无法无天,连他们几岁相遇、发生了什么事,他都记得一清二楚,他大概是喜欢她的吧?她再迟钝也能体会到这一点。

  可她还是无法接受与他有更进一步的肢体接触,原因只有一个——他是男人,而她怕男人。

  但她并不讨厌他,对于他的畏惧,也比一般男人轻上一大截。所以她不拒绝他的好意,理所当然地享受他的体贴,并努力克服自己怕男人的毛箔…务求有一天,两人能做一对名副其实的夫妻。

  席冬公布答案。「结婚满月。」

  她愣了一下,大笑出声。

  「噢,冬哥,我想不到你是这样浪漫的人,结婚满月,哈哈哈,亏你想得出来。」

  他突然伸出一指刷过她笑得红扑扑的娇颜。「我当然想得出来,我已经想了十几年了。」知道她对他的感觉正在转变,他更努力表现自己的爱意。

  她娇颜瞬间酡红,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我很满意我们的婚姻,这是值得纪念的一个月。」他附近她耳畔说;同时,他洗好盘子,擦干手,走了。

  她全身都在颤抖,明明,他最后那一下并没有碰到地,她却一身骨头抖得像要散掉。

  但这种震颤与过去那种怕男人、避之唯恐不及的颤抖又不一样。

  从前,男人带给她的感觉只有彻底的冰寒,直觉告诉她,靠近男人只有一个下场,痛。

  而席冬给她的颤栗却是火热的,从脚底一直烫到头顶,最后盘据心窝,化成一股温暖的力量,久久不散。

  差别只有一个地方——冷和热。

  可在她心底,它们却有如云与泥。她……她竟喜欢席冬带给她的震颤,好奇怪,真的好奇怪。

  「发什么呆?时间到了,该上班了。」他已经整理完毕,走过来捏了捏她的肩。

  「哇!」她跳起来。

  「干什么?」他的手再度袭上她肩膀,这回用的力量更大。

  她心脏跳得几乎要蹦出胸膛。「我马上去准备。」然后,落荒而眩可他已经不会再为她的逃避而伤神了,因为,她回了他一个羞怯的笑,所以他知道,她不是讨厌或害怕他,她是……害羞。

  这段情路走得好漫长,一度,他几乎以为不可能了,感激老天,他没有放弃,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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