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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尔文的阴谋》第3章

作者:约翰·丹顿 字数:2945 书籍:达尔文的阴谋

  奈杰尔接着说。“我的意思是说,他把所有的标本放到一起,把各个岛上捕捉的地雀放到同一个口袋里。要看他的地雀,他还得去求菲茨洛伊。”

  “没错”,贝丝说。

  “而且在《乘小猎犬号环球航行》中惟有一句话对其理论有过暗示。”

  “他们也这样说。”

  “哈,那你得把这归功于他了。他总算是弄明白了,虽然他只是轻描淡写地提到一句。”奈杰尔抬头望着休。“告诉我,”他说,“到底达尔文的什么东西让你如此感兴趣?”

  这个突如其来的问题,让休吃了一惊。

  怎样回答呢?要如何才能把自己内心的感受用语言表述出来呢?达尔文身上有太多东西让他崇拜了——他的严谨有序,他对标本童真般的热忱,(想像一下吧,他竟然吹奏低音管来检验蚯蚓是否具有听觉!)他对事实的执著——只用事实说话,为了追寻事实,他甘愿赴汤蹈火也在所不辞。但让他最为钦佩的是达尔文那思接万古的能力——不是几个世纪,几千年,而是整个人类历史。他把时间往后不断推衍,倒过望远镜筒来审视曾经的浩劫。看着连绵的群山,他能想像出地壳的上升运动,尽管这种运动是如此的缓慢;在安第斯山脉上看到海洋生物化石时,他会想像上古之时这里曾埋葬这些生物的海底。能洞察如此古远的极其细微的历史演化,是何等的神奇!这正如伽利略之洞测天体的斗转星移。而要把自己置于这浩浩的时间长河中,承认自己生活在一个没有上帝的宇宙中,承认自己的虚无,又需何等的勇气!休觉得,这种虚无让他感到一种不可理喻的慰藉。

  “我喜欢他宽广的历史视野”,他最后回答说。

  奈杰尔转身问贝丝:“你呢?”

  休俯身向前听她怎么回答。贝丝喝了一大口威士忌,面无表情地说:

  “我欣赏他来这些岛上和回去时都只带了一本书。”

  “哪本书?”

  “《失乐园》。他一面阅读此书,一面思索自己在这里所见到的事物,然后把二者糅到了一块儿。”

  “到底什么意思?”

  “他发现了伊甸园,他吃了智慧树上的果实,这个世界就从此不同了。”

  “我明白了。他们发现自己赤身露体,就跑到树林中躲起来。我明白你的意思了,虽然——这儿像乐园。”

  “那也未必”,她说。几分钟后,她站起身来,跳舞一样朝上伸展双臂,然后往自己的帐篷走去,身体消失在了黑暗中。

  两个男人沉默了一会儿。一不说话,休又感到对方的在场给他造成的巨大压力。但他不一会儿又开口了。

  “你知道,”他头偏向刚才贝丝坐的地方说,“听她那样谈达尔文很有意思。有人谣传她和他有些关联,可能几代人前吧。”

  “但她是美国人啊”,休说。

  “是的,是没什么根据,我也知道,只是谣传而已。有些人喜欢把这样的传奇故事往自己身上拉。但她的确是个传奇人物。”

  “哪方面?”

  “属于剑桥、伦敦、美国灵秀人物之列,人也够漂亮——你自己也看到了吧;书不择类,阅历丰富;曾与一位优秀人物——马丁·威尔金森有过一段短暂的婚姻。他一路春风得意,在圣约翰的牛津大学学历史,科科第一,出身好,前途无量。不过他也有很多问题,性格抑郁;文笔好而且健谈,但心理不稳定,结果事业急转直下。他们离婚了。这事好一阵子都是人们谈论的焦点。”

  “你们俩认识……多久了?”

  “哦,很长时间了。但是在他们离婚后才开始的。”

  “啊,这样说来你们是……怎么说呢?一起双宿双飞了。”

  “怎么说呢?也是吧。”

  “我明白了。到这里来,你们又会急于另外找地方的。”

  他们都静默了下来。沉默中,休感到喝酒后口齿越来越不清了,于是说了声“对不起”,站起身来。

  “不用管火,”他说。“让它去——没什么可烧的。”朝帐篷走去时,他发现自己很喜欢这种笨拙的[奇书网整理提供]感觉。酒精真是妙不可言。他回转身,看着坐在树桩上的的奈杰尔粗黑的身形。

  “顺便说一句,最好把靴子挂在帐篷杆上。别的没什么,但这里——伊甸园,蝎子可不少。”

  当他钻进睡袋时,他摸到了口袋里的信。什么鸟事。他打开手电筒,撕开信封。迎面的是熟悉的字迹,但他早已麻木了,没有读下去,也不想去理会父亲又一次对自己的失望。他父亲当然不会写那么多,但休却早已精于领会字里行间的含义了。

  第二章

  查理·达尔文驱赶着心爱的马儿向斯塔福德郡的乔赛亚·韦奇伍德庄园奔去。他绕过铺着卵石的村庄街道和都铎式的黑白房屋,取道附近人迹罕至的灌木丛和长着粉红色酢浆草与雪白雏菊的草场。当他到达树林,踏上穿越高大的白蜡树和山毛榉林的小路时,他催着马全速奔跑。扑面而来的风刮在脸上,泪水模糊了他的双眼。

  22年来,他还从未这样苦恼过。想想看,就在一个星期前,他还是如此的志得意满,饱得剑桥大学三一学院著名的地质学家亚当·塞奇威克的赞赏。他们在威尔士北部的沟壑和河床考察,而且就他们两人。这是一次值得骄傲的考察。然而等他回家时,他发现等着他的却是可能永远改变他命运的晴天霹雳。不让他干!希望高高升起,又骤然间跌落!让他怎么受得了?他低头看着模糊的地面,黑色的泥土喷溅在草叶上——从希罗多德侧边滑下去,一头扎在它重重的马蹄下,是何等的简单!

  远远望去,达尔文的身材还算不错。他略微有点胖,但他骑术高明,姿态优美,身体随着马的大步幅奔跑有节奏地起伏。他在什鲁斯伯里的蒙特庄园长大,深谙英国贵族的三门必修课:骑马,狩猎和垂钓。他穿了一身棕色的柔软的布衣,脚穿一双齐膝高的靴子,显得更加结实、友善,而不是一般的帅气。他有贵族式的前额,有一双温和的棕色眼睛,一张略显娇小的嘴和一个他认为太大的鼻子。他那修剪整齐的络腮胡在赭色头发的映衬下特别扎眼。他不及哥哥伊拉兹马斯有才智或者说傲慢。他说话有点儿结巴,是从父亲那里遗传的。时至今日,他还没得到那6便士的奖励,因为他老是拼不好“whitewine”这两个词。然而,尽管如此,他仍被看作是一个仪表不俗的年轻人,开朗,友善,将来必然是个好丈夫。

  然而,外表往往具有欺骗性。没人知道他心中有多少的雄心壮志。也很少有人——除了他大学里的朋友——了解他对博物学的强烈兴趣。这种兴趣自他记事以来就一直存在心中。当时他父亲,罗伯特·韦尔林·达尔文,给了他两本书,一本是关于昆虫的,一本是关于“水域、地球、石头、化石和矿物以及它们的特性和药用”的。书是他父亲的哥哥的,在医学院很年轻时就死了。这种强烈的兴趣扎根在他心底,渗透在他的血液中,使他在爱丁堡上解剖学课时溜到福斯湾边去找贝壳,在剑桥克里斯特学院时,有时整个下午在乡间溜达、剥树皮或敲打篱桩,以寻找昆虫。

  无数贤教明师向他饥渴的大脑输灌有关大自然的知识和理论以及——情感。那就是为什么塞奇威克的话如此具有启迪性。他很有浪漫气质——他曾讲起和朋友威廉·华兹华斯在湖区山间漫步的故事——而且使破解大自然之谜的研究变得那么充满激情。在威尔士时,他热衷于探询地质构造。他曾怀着极大的兴趣搜集石块,把它们塞进黑色长外套鼓胀的口袋里,然后举起双臂指着高高的树冠开玩笑说,他需要这样的重量“以使我站立在这美不胜收的大地上”。查理还记得那一时刻:那天晚上,两人在科尔韦旅舍吃饭,那位伟人——面前摆着一盘羊排和一盅麦芽酒——对查理说,他们的考察之行将会对国家地质图进行重大修改,而他,查理,干得尤为不错。这位追随者心中升起一股强烈的自豪感和信心。他极少有过这样的感觉,在他父亲面前更是从未有过。

  现在,他正飞马赶往马尔霍尔,到那里去打一天山鹑,希望以此来抚平他心中失望的伤痛。他还带有一封封缄的信,是他父亲写给他舅舅乔斯的。信封里有一个用“松节油丸”治疗消化不良的药方,还有一张便条,是斥责他儿子最近的蠢行的——他想加入海军部派出去进行为期两年的环球勘察的“发现之旅”,船名叫小猎犬号。船长是位性情容易激动的贵族,名叫罗伯特·菲茨洛伊。他想找一位侍从,以在海上陪他进餐、聊天和提神。剑桥大学校友会推荐年轻的达尔文为最佳候选人。著名植物学教授约瑟夫·亨斯洛曾多次和他在剑桥校园里漫步,并把达尔文推荐了上去。他让达尔文去参加他周五晚上举办的著名的沙龙,还把他介绍给剑桥大学数学家乔治·皮科克。此人与海军部很有权力的水文专家弗朗西斯·蒲福有交情。

  就这样,这封邀请函得以在蒙特壮丽的门厅信件架上等待他的归来。读着信,他的双手直颤抖,呼吸急促,他当即决定一定要去。但他没考虑到父亲的态度。他父亲提出一个又一个反对意见:这是啥莫名其妙的考察计划?有什么用?肯定是其他人不愿意去。做船员对他的前途难道没影响吗?工作老换来换去的,现在还不该安定下来吗?查理自己是没法反对他父亲的意见的。对他来说,这个医生在很多方面都是一个巨人,而且单凭他那体格就够有威慑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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