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艾惠现年已经满十八岁了,她从十几年前没有再见过自己的父亲,也没有他的任何消息,所以一直认为她父亲已经死了——然后,就是在半年以前,有一个男人来拜访她,说他是刘公启在求学时代在美国认识的朋友,而那个人正是林浩山!”
“这……”
“我当时拿出林浩山的照片给苏艾惠指认过,那张照片是他妻子提供给我的。根据苏艾惠的证言指出,林浩山在今年六月中旬来找过她,除了提到他十几年前和刘公启在美国相识以外,还说刘公启根本就没有死,只是由于某种原因没有办法回来。刘公启近几年在美国终于闯出了一番事业,所以才开始设法寻回失散多年的女儿。而刘决定于半年以后回来和苏艾惠相认,在这段期间,则由林浩山代表和她联系。
“另外,林浩山说,刘公启很希望能弥补这些年来的空白,所以他在回国以前!每个月会固定给苏艾惠五万元。苏艾惠对这件事情虽然有点半信半疑,不过能够听到父亲未死的消息自然很高兴,所以就没有想太多。在我看来,每个月可以多五万元零用钱,就算是假的也无所谓吧。后来她和林浩山又见了几次面,我想那些侦探资料,就是那个探员在他们其中一次会面拍到的照片,但探员却误以为他们是父女!
“为了检查所有关系人的证词是否一致,我又回过头去找那名探员,但他的说法却也很有说服力——他说那几天在跟踪林时,林曾先去了一趟苏艾惠小时候的育幼院,然后才到永定街找苏艾惠;探员私下问过育幼院的院长,但院长竟然说,林浩山自称是苏艾惠的父亲,说自己叫刘公启!
“也就是说,林浩山先告诉育幼院他叫刘公启,才从院长口中得到苏艾惠的下落。但他却在苏艾惠面前使用本名,自称是她父亲的朋友!
“而重新询问一遍林的妻子,她坦承当时两人为此曾闹翻过,后来是林发誓以后绝不再去见苏艾惠才妥协的。事实上,林浩山确实承认苏艾惠是他的私生女,也承认侦探社的资料是对的。林妻说,他坦承苏艾惠是他年轻时与某个女人生的孩子,但他们并没有结婚。”
郑绍德听到这里,心中充满了无数的疑问:“可是……既然苏艾惠本人都说她父亲叫刘公启了,那林浩山为何要制造假象。说谎捏造一个凭空而来的私生女?”
“没人知道!因为探员有了育幼院院长的说词,他才没有直接去问苏艾惠本人。而朱作明那边,林浩山更是很早就对他说过自己有一个私生女了。”
“会不会是林浩山曾改过名字,他以前的名字就是叫刘公启?难道那是他在美国使用的假名?”
“若是如此,他又何必告诉苏艾惠说他是刘公启以前在美国的朋友?他直接承认自己就是刘公启不就得了?”
“也是。确实很奇怪……那么,苏艾惠对林浩山的死讯有什么反应?”
“她感到很惊讶,也有点难过。”方立为说,“她说林浩山是唯一知道其生父下落的人。事实上林浩山曾经告诉她,刘公启在近期即将回国,但现在他死了,这么一来,说不定她和父亲又将永远无法相认了。”
郑绍德在惊讶之余,也提出个人的看法。
“老实说,我觉得这个故事很可以。林浩山对亲人、朋友说了谎话,刘公启这个人在美国到底是不是还活着也无从得知。每个月付给苏艾惠五万元听起来很像勒索,但苏艾惠却很坦白地主动告知警方此事。我想关键还是在林浩山本人。”
“没错。所以——那一件绑架案,实际上是林浩山自己一手策划的!”方立为严肃地说了这么一句话。
对郑绍德来说,这真是一个爆炸性的结论!而高组长那夜精密的推论也随着这件意外的事实而完全土崩瓦解!
方立为并没有因为郑的思绪变得混乱发散,而停止继续说明。
“高组长曾经和我们讨论过,朱作明有策动绑架计划的可能性,我想他一定也跟你提过。那时我也认为这个推测很合逻辑。可是,没想到真正的苏艾惠和这件事情一点关系也没有!”
“朱作明的确有策划这件绑架案的条件,或许他也真的有动机。但若是照片上的女孩子根本就不是苏艾惠,那么林浩山就不可能接受歹徒的勒索。”
“当然,也有一种可能性是,林浩山另有一个私生女,不是苏艾惠,而就是照片上那个尚不知名的女孩。但这种可能性太微乎其微了。林浩山只不过和苏艾惠见了几次面,他妻子就敏感得会去找侦探社去查出来,所以如果林浩山有一个真正的私生女,他妻子不会不知道的。因此这种可能性暂时可以不考虑。”
“高组长曾提出在绑架案中,有四件令人无法理解的事情:一、绑匪知道林浩山的电话号码,却使用信件联络。二、勒索的三封信并非邮递寄到,而是直接送达;三、照片上的时间疑点重重;四、绑匪知道林浩山会有‘一个’帮手。
“朱作明之所以符合绑架案主使人的条件,是由于他在取得赎款时,必须制造不在场证明,所以才用了这么运送木箱这种复杂的方法,而也就是因为用了这种复杂的方法,才会使得案情出现那四件令人无法理解的问题点。可是,换个角度想!林浩山本人也符合这个条件!
“他当然很清楚朱作明知道自己有个私生女,姑且不去管林浩山策动这次绑架案的真正目的!总之他希望能利用这一点来获取朱的一千万。林曾经帮朱处理过经济上的困难,所以朱不可能不帮林筹措赎款。朱作明只听说有苏艾惠这个人,却从来没有见过她,于是就被利用了。林浩山利用一张莫须有的照片骗他,这张照片是怎么来的,目前尚未可知,不过我们大致上可以推测是林付了一点小钱给某一个拜金少女,然后就拍了这样的照片。与其找一个共犯打电话,不如自行拍张照片更好,这样比较不会有明显的把柄落在第三者手里。
“林浩山一定也不想让朱作明怀疑是他在搞鬼,所以他当然也要制造不在场证明;高组长所推理出来的方法,同样也可以套在林浩山本人身上。”
“那所谓的‘木箱掉包法’在案件中是……”
“‘木箱掉包法’能够成功的关键点,是在于搬运赎款的两个人一个在办公室里装放赎金,一个人在一楼将钱搬到停车场的车里,另外一个人不在场的时候才有办法进行掉包。对于林浩山来说,他同样可以提议自愿负责一楼搬运木箱的工作,这样就没问题了。”
“真没想到……我不在局里时,案情居然会有这么大的变化!”
“还有一件事可以作为旁证补充——那就是我在耀胜公司里问到的证词。朱作明其实是一个既没主见、行事又畏缩的人,本质上就没有变成犯罪计划主使人的条件。他祖先积德,家产庞大,可以任凭他盲目投资花用,成为受骗者倒是十足合适;相反的,林浩山则是一个积极、果敢的人,他汲汲于政界发展的态度十分明显,在商场的决断也非常大胆。也可以这样所:耀胜的本钱是朱作明的,但真正让公司赚钱的则是林浩山。”
郑绍德点点头。
“只是,谋杀砍头事件的障碍依然不动如山地挡在前面。不过,除了这个警方被死者欺骗的坏消息之外,我在苏艾惠那条线上倒是问到不少新的线索……”
“等等,苏艾惠不是已经确定和本案无关了吗?问她还有什么用呢?”
“不,我不这么想。林浩山能将他的妻子、朱作明,以及干练的探员全部骗过了,就表示他很了解那个名叫刘公启,并且失踪已久的人之事。所以才会拿来利用。虽然目前还查不出林浩山拜访苏艾惠、每个月还给她五万元的原因,但我认为弄清楚刘公启的事,说不定就可以找到命案的元凶。”
“也有道理。”
“因为苏艾惠和生父最后一次见面是在七岁时,只有一些片段的印象,所以我又另外询问了育幼院已经退休多年的前院长。最后拼凑出来的事实大致是这样:苏艾惠的父母亲是美国认识的,两人都是留学生。等女方一取得大学学历,他们就立刻在当地结婚了。后来女方生下苏艾惠却由于难产而死。刘公启还没有拿到博士学位,一面求学一面打工维持生计,一个人无力抚养女儿,便想把她送到女方的娘家,可是女方和娘家那边的关系不好,好像是很反对她私自结婚,不得已他只好透过认识的朋友送到那家育幼院去……
“刘公启一开始似乎曾经回来探望过苏艾惠一两次,然后不知何故就再也没有下落了。无论如何,我们几乎可以确定——如果林浩山并不是刘公启,那林浩山一定认识刘公启!他们的关系极可能就是这件命案的隐形关键!
“可是,我却没有办法从那位前院长的口中得知关于刘公启的更多消息。他到底在美国就读哪一所大学,现在是生是死,以及他与妻子两人的家人又是住在哪里都无从得知。事情已经经过十年以上,现在要在短时间内找到相关的关系人并不容易。”
“唯一可行的方法,就是公布警方资料,让大众主动提供线索。”郑绍德说。
方立为点点头。
2
时间,十一月十一日晚上十点半。三民分局“富商林浩山遭抢劫杀人案”搜查小组的会议室里只剩下一个初老男人和一个年轻的小伙子对坐相望。
——是高钦福与郑绍德。
稍早的搜查会议非常沉闷,除了确定林浩山商场上的宿敌在命案当夜都有大致可靠的不在场证明之外,法医的验尸报告显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