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顿时觉得,自己像是被遗弃在荒野的孤儿,举目苍凉,群兽环视,还想着帮助那些受苦受穷的人,原来,连自己都顾不了。一夜间,卓木强巴的两鬓,竟然出现了几缕斑白的灰发,他整个人,也仿佛完全变了……
卓木强巴打了个电话,找朋友要了两万块钱。换作以前,他是从来不会向朋友开口要这个数字的钱的,如今,一切都无所谓了。他要好好享受生活。怎样的生活,才算是好好享受呢?卓木强巴不知道,在他的世界里,所谓的生活,就是挑战一个又一个不可战胜的困难,他曾经无数次成功,就算跌倒,也能马上站起来,而且站得更高,看得更远。直到这一次,他才真正体会到失败的滋味,那种彻底的失败感,在天力面前,人力多么渺小。你可以抗争命运,但以一人之力,可以堵住即将爆发的火山吗?不能。你可以挑战极限,超越自己,但以一人之力,可以让地球停止转动吗?不能。你也许可以战胜所有的同类,也许能征服所有的异类,但以一人之力,你能让沧海变桑田,时空扭转,星斗倒移么?不能!不能!不能!
卓木强巴曾坚信÷只要努力,就一定会成功,但是这次,好像努力的方向错了,紫麒麟是一个神话,它只应该存在于神话故事中,是不容凡人去亵渎去触摸的。卓木强巴想起一段古老的格言,大意是天上的神创造这诸世纪,却将诸世纪的本相隐藏起来,让人不可见,如果被人发现了这世界的本质,那这人岂不也成了神?凡有人欲去找寻真相,必遭天谴,必受天刑。如今自己所做的一切,似乎正是想将一个神话,搬到活生生的现实中来,因此现实,必将给自己最无情的回击,天怒人怨,入神共愤,他们无情地剥夺了自己曾拥有的一切,将自己打人再也不能爬起来的人间地狱。
我已失去家庭,又失去了努力的方向,现在还失去了事业和生命,已经真的是一无所有,在所剩不多的生命里,我又将为什么而活着?我存在的意义,又在哪里?
卓木强巴怀揣着那笔钱,逃离了那个天天被咒骂的小屋,开始频频出入于酒吧迪厅,让那狂乱的音乐和刺喉的烈酒,使自己麻木,让自己忘掉一切烦恼,忘掉是生是死,忘掉曾经发生过的一切,只当那是一个梦。那只能是一个梦,如果不是梦,怎么会在一夜之间,自己就什么都没有了呢?可每当头痛欲裂地醒来,那刺眼的阳光在晃动,身边的行人匆匆忙忙,他们也在机械而麻木地移动着,他们为什么总是跟着自己?那一张张不同表情的脸,离自己如此贴近,那个残酷而可怕的梦,又一次真实地再现了。于是,他只能再次寻求麻醉。
每次喝到物是人非、头重脚轻时,卓木强巴满意地看着身边那些在舞林中扭动的肉体,那些人,在毫不熟识的肌肤摩擦间寻找快感,在酒精的兴奋作用下又可以打发一天。哼哼,这就是享受生活,原来这就是享受生活”…·他满意地擂桌而歌,欢畅大笑,往往笑到最后,都笑出了眼泪。
又是一个黄昏,卓木强巴从街头宿醒,是怎么到的这里?被谁扔出来的吗?他哪里还记得那许多。来往的路人也没有谁能认出,这个横卧街头的大个子,曾经在某些杂志封面抛头亮相,曾经在某些集会慷慨陈词。如今,他只是街边的一个醉汉而已。
卓木强巴踉跄着爬起来,往往这时候他做的第一件事,便是先用头往墙角狠狠地撞上两下。痛!好痛!竟然还有痛的感觉,原来自己今天还活着吗?今天,又该去哪里?他茫然地走着,和大多数人一样,听凭自己的双脚将自己带向下一个地方。前面到处都是路,根本不需要选择,脚落在哪个方向,就继续往那个方向,汽车得为自己让道,行人都躲躲闪闪,哈哈,天地之间,还是数我最大。但往往身后,会传来一些议论之声:“那个人是个疯子。”“看那模样,多半是傻的吧!”“找死啊,白痴!”
哈哈,无所谓,疯子也好,傻子也好,谁还在乎?想当年,我这个白痴,让你们多少人羡慕崇拜!哈哈,原来你们就喜欢崇拜这样的疯子白痴。不,他们崇拜的不是我这个疯子白痴,他们崇拜的,是我这个人以外的东西,他们崇拜的,是我那时拥有的东西,而我,什么也不是!原来我什么也不是!真奇怪,我为什么会在街上双足行走,我究竟能算做是什么?
熟悉的味道从门里飘来,卓木强巴就像即将折断的老槐树丫般仰起头,“相约酒吧”四个字映人眼帘,字体周围的霓虹灯已在闪烁.
[相约酒吧]
“相约酒吧”,一看见这四个字,就好像有盆凉水从头浇到脚,卓木强巴看着自己的脚,喃喃问道:“是你,把我带到这里来的吗?”
十几年前,正是在这间小酒吧,第一次约见了英;两年前,也是在这个酒吧,用酒精来告别与英的夫妻生活的终结,那一次也是失意至极,酒后发狂,被一群人打得住了一个月医院。十几年了,周围的建筑全变了,它还闪着那小小的霓虹灯,一点儿都没变。如今,自己竟然不知不觉又走到了这里,这就是宿命吗?原来,人生的宿命,便是绕着一个看不见的中心,一圈一圈地转着,你自以为自己脱离了那个圆圈,其实,你还是在绕着你的命运之轮转动。
卓木强巴拖着灌铅的腿,一步一步踏向他的宿命之门。一个酒保凶神恶煞地冲他走来,却对一张红色的纸笑容满面地鞠躬点头。“先生,这边请”。一个满脸虬髯的大块头,偏偏要装出一副娘娘腔。卓木强巴看着那张红色的魔法纸,心想:“原来,它就是那个看不见的中心,可是,我怎么现在能看见它呢?”
穿过昏暗狭窄的长廊,便来到一个可容两三百人共舞的大舞池。劲爆的舞曲震耳欲聋,迷乱的灯光闪耀纷繁,舞池最里端,搭着小小舞台,几名衣衫少得可怜的瘦身女子正在舞台上领跳劲舞,身后的摇滚乐队将打击乐器敲得震天响。舞池周围一圈用围栏围着,那是安放桌椅的休息区,分为上下两层,各式的酒精饮料正在被快速消耗。卓木强巴来到吧台前,选了曾经熟悉的角落坐下,又开始他的享受生活。
不记得喝了多少杯,不记得自己曾经是谁,卓木强巴要的就是这种效果。忘记时间,忘记对错,这应该就是那位医生口中所说的享受生活了吧。
“咿?快来看,老大,好像又是那个人,还记得他吗?那是我打人打得最爽的一次。”
“怎么会不记得呢?两年前那个醉鬼,我他妈的印象深刻。哎呀,这次他受的打击好像比那次还要大,啧啧啧,真是的,一看见他我的手就发痒。”
步人酒吧的有二十余人,他们的性质类似于黑社会势力团伙,这一带的夜酒吧都归属他们保护,有谁想生事就得问问他们,但是,如果他们想找谁麻烦,那……那个人就倒霉了。
为首的一人叫羊滇,黑色脸膛,火焰眉,狮鼻鳄唇,一口龅黄牙,身高一米八五,体重一百零八公斤,曾在广州打地下黑拳,后来犯了点事四处流窜,风声过去后才来的上海,从此收敛了许多。两年前那次,他一看卓木强巴就不爽,他最不能忍受给自己压力的家伙。在卓木强巴失意之时他出面挑衅,两人一言不合就打得昏天黑地,最后以卓木强巴被抬去医院收场。那次羊滇听说那个人没被打死,心中自然松了口气,只是没想到,一晃两年过去,那人居然还敢再来,他心道:“有意思,实在是有意思。”
羊滇带着一千手下来到吧台后面,拍打卓木强巴的头道:“嘿,哥们儿,还记得我吗?”
卓木强巴半睁开眼,看了看羊滇,笑着举起酒杯道:“来……干杯……”说完,又将酒杯重重搁在吧台上,大量酒水洒了出来,头也沉了下去。
羊滇耸肩一笑,揪着卓木强巴的头发将他头拎起来,嘲讽道:“哼,不认识啦?我可是还记得你哦,嗯……”他朝着卓木强巴那蒙咙的眼点点头,狠狠地一记耳光扇了过去。
卓木强巴头正处于一种失重状态,连自己都不认识呢,他迷茫地看着那张丑陋的脸,好像认识,是谁呢?
羊滇点头道:“认出我了?怎么,这次不敢还手了?看着我,躲什么躲!瞧瞧你那个熊样,真让人觉得恶心。”说着,又有些怜悯道,“你为什么还敢到这里来,就不怕被我们打死吗?还是说……你不把我羊老五放在眼里!啐——”他将一口痰吐在卓木强巴的酒杯里,拎过卓木强巴的头道,“喝了它,喝了它我就放你走。”周围的人都笑看着,平日里他们便时常滋事生斗,喜欢这种欺负傻子的乐子。
卓木强巴好像听懂了羊滇的话,举起了酒杯,敲一敲桌面,说道:“干杯!”接着一昂头,好像要喝酒了。羊滇满意地看着,他喜欢看别人屈服,特别是那些看起来比他更高大的人向他屈服。不料,卓木强巴突然手一扬,一杯带痰的酒全泼在了羊滇脸上,自己跟着哈哈大笑起来,空酒杯不停敲着吧台。
羊滇气得脸色发青,用衣袖擦去脸上的酒渍,恶狠狠道:“你找死!”一只力量可以达到二百八十公斤重的铁拳奔着卓木强巴鼻梁正中就去了。
或许是羊滇的姿势摆得太正,或许是与卓木强巴间距太近,又或许是出手太慢,总之,卓木强巴几乎是无意识地,出于一种本能,轻巧地避开了羊滇的直拳,跟着反身横向一肘,将羊滇的头重重地砸在吧台上,又像一颗乒乓球般反弹了起来,唾沫直甩,不辨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