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刺客正传Ⅱ:皇家刺客 第132章

  对于狼群和狗儿来说,生命是比人生还短暂的事情,如果你用数日子和季节变换的次数来衡量的话。但是在两年之内,小狼就可以做完人类需要二十年才做完的事情。它的精力和体格在此时完全发育成熟,并且学习所有成为狩猎者、配偶和首领的本事。它那生命的蜡烛燃烧得比人类的还短暂,却更加耀眼,在十年的光阴就做完人类需要五六倍时间才完成之事。狼的一年等于人的十年。当一个人只活在当下时,时间对他是绝不吝啬的。

  所以我们了解黑夜和白天、饥饿与饱足,以及狂野的乐趣和惊喜。抓起一只老鼠用力向上抛,然后一口吞下去,感觉真好。开始猎一只兔子,在它闪躲和绕圈子时追逐着,接着突然大步向前抓住这一团毛茸茸的雪球,喀嚓一声折断它的颈骨,然后悠闲地享用,剥开它的肚皮之后嗅着温热的内脏和腰部厚实的肉,然后轻松地咀嚼背骨。暴饮暴食之后就呼呼大睡,醒来之后再度狩猎。在结冰的池塘上追逐母鹿,明知无法在这种情况下杀害它,却仍欣喜万分。当它走在冰上时,我们就持续绕着圈子包围它,只见它的蹄搏斗似的在冰上前行,最后终于疲累地爬出来,无力避开咬断它腿筋和喉咙的利齿。我们不只一次,而是两度享用它的尸体。一场满是雨雪的暴风雪来临,把我们赶到洞穴中。我们鼻子贴着尾巴舒适地睡觉,风在洞穴外猛烈吹送冰雨和雪。透过在一层积雪闪烁的微弱晨光中苏醒。挖开积雪爬出来迎接清朗的冬季黄昏。母鹿的身上还有肉,冰冻且鲜红甜美,从雪中挖出来之后即可享用。还有什么比等着让你来吃的肉更令人满足的事情?

  过来。

  我们停了下来。不,肉还在等着。我们继续慢跑。

  现在就过来,过来我这里,我这边有肉给你吃。

  我们已经有肉了,而且比较接近。

  夜眼,改变者。兽群之心在召唤你们。

  我们又停下来抖动全身,这可一点儿也不舒服,况且兽群之心对我们来说是什么呢?他不是狼群,只会推开我们。肉比较接近我们,就这么决定。我们来到池塘边。这里,就在这里的某处。噢,把它从雪里挖出来。一群乌鸦看着我们,等待我们用完餐。夜眼,改变者。过来,现在就过来,等下就太迟了。

  第192节:狼群生涯

  肉依然冰冻且鲜嫩血红,我们于是转头用后齿将肉从骨头上咬下来。一只乌鸦飞下来停在一旁的雪地上跳着、跳着,翘起它的头。我们为了活动筋骨而扑向它,结果又让它给飞走了。这肉全都是我们的,日日夜夜都有肉吃。

  过来,请过来。过来,请过来。快点过来,现在就过来。回到我们这里,我们需要你们,过来,过来。

  他没有离开。我们收起耳朵就当没听见,却仍听到他说着过来,过来,过来。他的嘀咕夺走了我们吃肉的乐趣。够了。我们目前吃够了,只是要走过去让他住嘴。

  很好,那很好。过来我这里,过来我这里。

  我们穿越一片黑暗慢跑,只见一只兔子突然跳了起来,在雪地一蹦一跳跑远了。我们呢?不,已经吃饱了。继续慢跑。横越夜空下一条狭长的人类道路,快速穿越消失在路上,继续快步穿越沿路的树林。

  过来我这里,过来。夜眼,改变者,我在召唤你们,过来我这里。

  我们走到森林的尽头,下方是个光秃秃的山崖,后面有个空旷的平坦之处,在夜空下毫无遮掩,太开阔了。积雪上没有足迹,山崖底下却有人类,一共两个人。兽群之心在雪地上挖掘

  ,另一个人在旁边看他。兽群之心迅速用力地挖着,他的呼吸在夜里成为一缕缕白烟,另一个人则手持一盏灯,明亮的光线太过刺眼。接着,兽群之心停止挖掘,抬头看我们。

  过来,他说。过来。

  他跳进刚才挖的洞里,一块块冰冻的黑色泥土堆在纯净透明的雪上。他跳进洞里仿佛一对鹿角撞到树般发出砰的声响,等他一蹲下来就响起了撕裂的声音。他用一种工具用力又敲又扯,我们就坐下来注视他,将尾巴绕在前腿上保暖。这和我们有什么关系?我们吃饱了,现在就可以去睡觉了。只见他突然间抬起头透过夜色看我们。

  等等,再等一下,等等。

  他对另一个人吼叫,那个人就拿灯照亮这个洞。兽群之心弯下腰来,另一个人就伸出手帮他。他们合力把一个东西从洞里拉出来,这股味道让我们的颈毛都竖起来了。我们转身跳起跑开,绕着圈子却无法离开。那儿有一股恐惧,一个危险,一个痛苦的威胁,属于孤单,属于终结。

  过来,下来我们这里,下来。我们需要你们,时间到了。

  这不是时间,时间总是无所不在。你们或许需要我们,但我们未必想被需要。我们有肉和温暖的地方可以睡,稍后甚至还有更多肉。我们填饱了肚子,也有一个温暖的窝,还需要什么?不过,我们会走近嗅一嗅,看看到底是什么东西威胁和引诱我们。于是,我们腹部贴着雪地并且放低尾巴,就这么溜到山丘下。

  兽群之心坐在雪地上抱住那个东西,挥手叫另一个人走开,那人就后退,后退,后退然后拿起他那盏刺眼的灯。再靠近一点儿。山丘目前在我们的后方,此地却光秃秃的一无屏障,如果遭威胁想逃回去躲起来,可有得跑了。但是,没有东西移动,只有兽群之心和他抱着的东西,闻起来像放了很久的血。他像撕咬一块肉般摇晃它,然后就摩擦它,仿佛母狗从小狗身上咬掉跳蚤般移动他的双手。我们知道这味道,于是愈来愈靠近,靠近到只剩一个跳跃的距离。

  你想要什么?我们问他。

  回来。

  我们这不就过来了。

  回来这里,改变者。他很坚持。回到这里面来。他举起一只手臂然后握起一只手,让我们看垂在那人脖子上的头,然后把头转过来让我们看他的脸,但我们并不知道他是谁。

  回到那个里面去?

  这个。这是你的,改变者。

  他闻起来好臭。这是一块腐肉,我们可不要,池塘边的肉都比那个好。

  过来这里,靠近一点。

  这可不是个好主意,我们不会再接近。他看着我们,并且用他的双眼吸引住我们,带着那个东西朝我们步步趋近,它就倒在他的手臂中。

  没事,没事。这是你的,改变者。再靠近一点儿。

  我们怒视着他,他却没有别过头去。我们从尾巴到肚子都在抖缩,也想要离开,但是他的态度实在很强硬,只见他举起那个东西的手放在我们的头上,还抓住我们的颈背让我们静止下来。

  回来,你一定要回来。他这么坚持。

  我们抖缩着趴下,爪子都伸进雪地里了,然后拱起背尝试逃开并且使劲向后退一步,他却仍抓住我们的颈背,于是我们就集中力量掉头逃开。

  让他走,夜眼,他不是你的。他的语气有些咬牙切齿,眼神狠狠地瞪着我们。

  他也不是你的。夜眼说道。

  那么,我是谁的?

  片刻摇晃。两个世界相互制衡,是两个现实,也是两个肉体。稍后,一匹狼掉头跑开,缩起尾巴穿越雪地独自逃走,远离这过多的陌生。它在一座山丘顶上停下来扬起鼻子仰天长啸,为了这一切的不公平而嗥叫。

  我对自己的那个冰冻的坟墓已毫无记忆,只觉得做了一场梦。我全身悲惨地冰冷又僵硬,像白兰地烧焦的怪味,不光在嘴里,而且全身都是。博瑞屈和切德没离开我,也不在乎他们让我有多痛,只是不断摩擦我的手脚,也不管那些旧伤和手臂上的结痂。每当我闭上眼睛的时候,博瑞屈都会抓住我,把我当成一块破布般摇晃我。“留在我身边,斐兹。”他一直说着。“留在我身边,留在我身边。来吧,小子,你还没死,你还没死。”接着,他忽然紧紧抱住我,脸上的胡子掠过我的脸庞,一滴滴热泪落在我的脸上,然后就坐在雪地上,在我的坟墓边缘前后摇晃我。“你还没死,孩子,你还没死。”

  这是博瑞屈听说过的事情,是他的祖母告诉他的故事。一个关于拥有原智的人脱离躯体后,大约一天左右就回到他的身体里的故事。然后,博瑞屈将这故事告诉切德,好让切德调制令我濒死的毒药。他们说我没死,我的身体只不过降低温度显现出死亡的样子。

  我可不相信那个。

  所以,我又在人类的躯体中活了过来,不过我可花了好一段时间才记得我曾经是个人,有时却仍对此存疑。

  我没有重新过自己的生活。我身为斐兹骏骑的生涯已成过往云烟,而这个世界上只有博瑞屈和切德知道我没死,而那些还记得我的人之中,很少人想起我仍会微笑。帝尊以人类的方式无所不用其极地杀了我,如果我出现在爱我的人眼前,让我的血肉之躯站在他们面前,这等于是向他们证明我拥有让自己堕落的魔法。

  在最后一场毒打的一两天之后,我在牢房中死去。公爵们因我的死而怒气冲冲,帝尊却握有足够的证据和证人证明我拥有原智,好在他们面前保住面子。我相信他的侍卫们作证我用原智攻击欲意,因而让他们自己免于鞭刑,那也就是欲意为何躺在床上病了这么久的原因。他们还说当时必须打我,好破除我那抓住他的原智。公爵们不但在这许多证人的面前摒弃了我,也亲眼目睹帝尊的登基典礼,以及看着他任命铭亮爵士出任公鹿公国和所有沿海公国的守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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