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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月亮的晚上》第16章

作者:亦舒 字数:2429 书籍:没有月亮的晚上

  "超过十年的事,我不想再提。"我站起来。

  "海湄,你也一直在逃避我,是不是?这十年来,你不肯把真相告诉我,我们之间的关系破败,这也是主要原因是不是?"

  "国维,你的雄姿,何不到法庭去展览?"

  他拉住我,"后来你对我疏远,故意在晚上活动,也是为这个结。"

  我提高声音,"把黑说成白,把白说成黑,是你的惯技。"

  "把你的版本说出来。"

  "让我走。"

  "海湄,你看多少心理医生都没用。"

  我甩开他的手。

  "也许只有完全摆脱这件事,你才可以获得新生,我也是这件事的一部分,所以你也要离开我。"

  "不!不是这样的,是因为你不再爱我,陈国维,不要再推倭。"

  "海湄,没有这么简单,你知道没有这么简单,归根结底,是什么引致我不再爱你?"

  我哈哈大笑,"那还用说,当然是我的错,国维,贤的是你,错的是我,算了,不要再讨论下去。"

  "海循,你不想接触现实。"

  "让我去吧,反正已经太迟了,让我去吧。"

  国维看着我,"这次我必不放过你,你一定要说出来。"

  他没有适可而止。

  我呆着面孔。

  那时父亲也是这样,要逼我开口说话,他把我拖到书房去,指着我,问我为何眼光怨毒,"你心中恨谁,说呀,说呀。"

  几次三番,我对牢镜子研究,并不觉得双眼有什么不对,既然生父不悦,就不再看向他。

  那也不行,仍然挨骂,"你不看我?吃我住我,不看住我?"

  他变得似一个老妇,嗜苏怨怼,责骂我已成为他每日之消遣,无此不欢。

  通常继母都站在一角,双臂抱在胸前,似笑非笑,像是明察秋毫,又像是事不关己,但实际上她在享受,享受每一分钟。

  住不下去了,我同自己说,住不下去了。

  打十二岁开始,就想离家出走。

  走,走到什么地方去?

  多希望可以快快长大,自学校出来赚钱,走得有多么远就多么远。

  十二岁开始就想离开这个可怕的家。

  也梦见过母亲来接我,梦总归是梦,渐渐梦境变为母亲持刀刺向我,害我的,不是她,还有谁。

  继母对亲戚说:"我怎么劝呢,哎呀,他那个脾气,你们都是知道的,不过也真亏得他女儿忍他,不简单。女孩子不要紧,长大嫁出去也就没事,父母再疼,也不能待家中一辈子。"

  然后详细地、绘形绘色地把父亲对女儿的痛骂体罚告诉亲戚。

  他们渐渐都不上我们家了。

  从头到尾,继母的小手指尾都没碰过我,她做得真好。

  恨她?并不。

  像父亲一样,我们只恨一个人。她身上背着这许多诅咒,终于满足我们的愿望,撒手西去。

  我对国维说:"改天吧,改天我告诉你。"口气如对周博士一样。

  "海湄,你无可救药。"

  "你到现时才知道,我以为你十年前就明白。"

  "你的脾气仍没有变,誓不低头,哎?"

  是,道气一泄,便一败涂地。

  "我们今早说的话,已比过去三年为多,"我说,"至于你要的答案,我不会给你。"

  "你一日不释我心中之疑,我一日不放你走。"国维认真地说。

  我大笑起来。

  "你不出去?"他问。

  去哪里?天长地久,谁陪我?

  我也问他:"你也不出去?"

  他搔搔头皮,"我也无处可去。"

  我苦笑。

  "海湄,你放心,我就快有钱了,我不会亏待你。"

  "我不要那个。"

  "你不需要做得像小说中纯洁的女主角,我唯一可给你的,也不过是钱。"

  他无法给我感情。

  多少次,在街头看到年轻人手持鲜红玫瑰花匆匆赶路,会得驻足呆视,感动得双目润湿。这花不见得是送给他老母的吧,当然是去奉献给一个扣住他心弦的女孩,情深款款,见花如见人。

  渴望太久,一旦有人付诸行动,震荡感难以形容。

  多么可怜与幼稚。

  经过这么多,情操还如小女孩,还是一点儿经验也没有。

  国维问:"要不要我出去才舒服?"

  "不,不必体贴,这里总还容得下两个人。"

  我躺在沙发上。

  继母也该四十多五十岁了,许多这样年龄的女性光鲜活泼,但她不行。

  我也不行。

  许久许久没有见她,这个人只剩下一个影子,模糊得不可辨认,只有在黑夜,她会复活作祟。

  房中的花完全干枯,成为一条一条黑色铁线。

  不能想象数日之前丰硕肥大雪白的花瓣,今日竟会变为这个模样。

  "太太,有人送花来。"

  "什么?"

  "有人送花来。"

  张大了嘴,愕然。

  但花一捧进来,就晓得不是由同一个所送,只是一般的玫瑰与丁香,形与色以及气势都相差太远,一看就知道是陈国维用来敷衍塞责的——你要?无聊归无聊,省得你吵,给你,拿去。

  这是嗟来之食。

  做错了,陈国维完全做错,他根本连花店这个电话都毋须打去。

  "太太,露台两盆花也已经枯萎。"

  "留着它们。"

  "明年花还会发?"

  不会。

  但仍然要留着它们。

  傍晚我出门,国维叫住我。

  他手里拿着我的长手套,碰巧又是鲜红色的。"套子里的人,穿上它。"他说。

  这令我想起另外一个人,他曾经吻这双手套。

  "每个晚上,足足十年,你到什么地方去?"

  国维终于好奇了。

  这几千个寂寞的黑夜,我得设法熬过。

  一边慢慢穿上手套,"这十年,我在外头生了五个孩子,夜夜去探访他们。"

  国维笑出来,不是不恻然的。

  悲哀,是不是?漫漫长夜,不要它它也会来,硬是逼你与它共度,天天如是。

  "你可以找些事来做。"

  一讲这个题目,又要暴露我的无能,能做什么?

  "今夜你去哪里?"

  "重要吗?"

  "我觉得不对劲。"

  "是吗,好灵敏的触觉。"

  他骂:"诅咒你!别再用那种腔调同我说话,无论怎样,我总值得一点尊敬。"

  我转头出去。

  人已着魔,无人有力拯救。

  我甘心这样。

  车子驶向酒店。我知道,什么都知道,理论上应当消失,退出,理论上这件事已告结束,完结。我是他已到手的玩意儿,不再稀罕。

  他是一名搜集者,情趣在捕捉的一刹那,一旦得到,味道尽失,他又开始追求另一名猎物。

  明白,再明白没有了,怎么会不明白。

  照理论,应当接受忠告,到外头去旅行,兜个圈,踏遍半个地球,回来忘得一干二净。

  照理论,不是做不到的。

  然后即使狭路相逢,也根本不必别转面孔,要有本事冷漠陌生地直视他,像完全不认识他,当他透明。

  理论上一切再简单没有。

  像我们说别人:"咦,这样的男人,早甩早好。"

  当事人无法依常理行事,伤心欲狂。

  于是旁人又劝他,"那个人给你的,很多人都可以给你,很多人都做得到。"

  可是当事人不要其他人。

  他陷入一种迷幻情绪,不能自拔,也不要自拔。

  什么引起这一切,没有人知道。

  忽然失去一切自制力及理智,向一条炽热的毁灭之路走去,毫无目的,毫无希望。

  像我一样。

  我闯进去。

  侍役拦住我,"小姐,今夜西餐厅停止营业。"

  是,我知道。

  里面只有一张桌子,两个座位,乐队只为一个客人服务。

  我推开他们。

  酒店经理出现,他一副惋惜的样子,张开双手,奉命挡住任何人。

  我心想,那日,当我坐在里头享受的时候,这位经理,不知有否站在这里,遣走不识相来寻人的女客。

  他低声说:"陈太太,请回头。"

  真是金科玉律,但如果你是我,到了这里,还回不回得了头?

  "陈太太,我的力气比你大,你进不去,别逼我动粗。"酒店经理说。

  我看着他。

  他挽起我的手,"来,陈太太,我陪你喝杯酒。"

  他听得里面有乐声传出来,这次是悠扬的华尔兹。

  经理孔武有力,把我扯出走廊。

  我双足不点地地被他拉走。

  "他有别的客人?"

  "陈太太,何必明知故问。"

  我不出声。

  "开心过就是了,你开心吗?"

  他凭什么劝解我。

  "很少人像你这样固执。如果你再出现。我们会请陈先生来把你带走。"

  他们有一整套规矩,什么阶段做什么事,都已获得明确之指示。

  但我没有丈夫,这次他们失算,我是无主孤魂,乏人认领。

  "回家去。"他再三劝说。

  他是个不错的年轻人,看得出是真正同情我的处境。

  我自手袋中取出钞票付酒帐。

  他变了色,失声问:"我看到的东西是不是真的?"

  我站起来。

  "陈太太,你没有回答我的问题。"

  "我岂在你管理的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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