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十年的事,我不想再提。"我站起来。
"海湄,你也一直在逃避我,是不是?这十年来,你不肯把真相告诉我,我们之间的关系破败,这也是主要原因是不是?"
"国维,你的雄姿,何不到法庭去展览?"
他拉住我,"后来你对我疏远,故意在晚上活动,也是为这个结。"
我提高声音,"把黑说成白,把白说成黑,是你的惯技。"
"把你的版本说出来。"
"让我走。"
"海湄,你看多少心理医生都没用。"
我甩开他的手。
"也许只有完全摆脱这件事,你才可以获得新生,我也是这件事的一部分,所以你也要离开我。"
"不!不是这样的,是因为你不再爱我,陈国维,不要再推倭。"
"海湄,没有这么简单,你知道没有这么简单,归根结底,是什么引致我不再爱你?"
我哈哈大笑,"那还用说,当然是我的错,国维,贤的是你,错的是我,算了,不要再讨论下去。"
"海循,你不想接触现实。"
"让我去吧,反正已经太迟了,让我去吧。"
国维看着我,"这次我必不放过你,你一定要说出来。"
他没有适可而止。
我呆着面孔。
那时父亲也是这样,要逼我开口说话,他把我拖到书房去,指着我,问我为何眼光怨毒,"你心中恨谁,说呀,说呀。"
几次三番,我对牢镜子研究,并不觉得双眼有什么不对,既然生父不悦,就不再看向他。
那也不行,仍然挨骂,"你不看我?吃我住我,不看住我?"
他变得似一个老妇,嗜苏怨怼,责骂我已成为他每日之消遣,无此不欢。
通常继母都站在一角,双臂抱在胸前,似笑非笑,像是明察秋毫,又像是事不关己,但实际上她在享受,享受每一分钟。
住不下去了,我同自己说,住不下去了。
打十二岁开始,就想离家出走。
走,走到什么地方去?
多希望可以快快长大,自学校出来赚钱,走得有多么远就多么远。
十二岁开始就想离开这个可怕的家。
也梦见过母亲来接我,梦总归是梦,渐渐梦境变为母亲持刀刺向我,害我的,不是她,还有谁。
继母对亲戚说:"我怎么劝呢,哎呀,他那个脾气,你们都是知道的,不过也真亏得他女儿忍他,不简单。女孩子不要紧,长大嫁出去也就没事,父母再疼,也不能待家中一辈子。"
然后详细地、绘形绘色地把父亲对女儿的痛骂体罚告诉亲戚。
他们渐渐都不上我们家了。
从头到尾,继母的小手指尾都没碰过我,她做得真好。
恨她?并不。
像父亲一样,我们只恨一个人。她身上背着这许多诅咒,终于满足我们的愿望,撒手西去。
我对国维说:"改天吧,改天我告诉你。"口气如对周博士一样。
"海湄,你无可救药。"
"你到现时才知道,我以为你十年前就明白。"
"你的脾气仍没有变,誓不低头,哎?"
是,道气一泄,便一败涂地。
"我们今早说的话,已比过去三年为多,"我说,"至于你要的答案,我不会给你。"
"你一日不释我心中之疑,我一日不放你走。"国维认真地说。
我大笑起来。
"你不出去?"他问。
去哪里?天长地久,谁陪我?
我也问他:"你也不出去?"
他搔搔头皮,"我也无处可去。"
我苦笑。
"海湄,你放心,我就快有钱了,我不会亏待你。"
"我不要那个。"
"你不需要做得像小说中纯洁的女主角,我唯一可给你的,也不过是钱。"
他无法给我感情。
多少次,在街头看到年轻人手持鲜红玫瑰花匆匆赶路,会得驻足呆视,感动得双目润湿。这花不见得是送给他老母的吧,当然是去奉献给一个扣住他心弦的女孩,情深款款,见花如见人。
渴望太久,一旦有人付诸行动,震荡感难以形容。
多么可怜与幼稚。
经过这么多,情操还如小女孩,还是一点儿经验也没有。
国维问:"要不要我出去才舒服?"
"不,不必体贴,这里总还容得下两个人。"
我躺在沙发上。
继母也该四十多五十岁了,许多这样年龄的女性光鲜活泼,但她不行。
我也不行。
许久许久没有见她,这个人只剩下一个影子,模糊得不可辨认,只有在黑夜,她会复活作祟。
房中的花完全干枯,成为一条一条黑色铁线。
不能想象数日之前丰硕肥大雪白的花瓣,今日竟会变为这个模样。
"太太,有人送花来。"
"什么?"
"有人送花来。"
张大了嘴,愕然。
但花一捧进来,就晓得不是由同一个所送,只是一般的玫瑰与丁香,形与色以及气势都相差太远,一看就知道是陈国维用来敷衍塞责的——你要?无聊归无聊,省得你吵,给你,拿去。
这是嗟来之食。
做错了,陈国维完全做错,他根本连花店这个电话都毋须打去。
"太太,露台两盆花也已经枯萎。"
"留着它们。"
"明年花还会发?"
不会。
但仍然要留着它们。
傍晚我出门,国维叫住我。
他手里拿着我的长手套,碰巧又是鲜红色的。"套子里的人,穿上它。"他说。
这令我想起另外一个人,他曾经吻这双手套。
"每个晚上,足足十年,你到什么地方去?"
国维终于好奇了。
这几千个寂寞的黑夜,我得设法熬过。
一边慢慢穿上手套,"这十年,我在外头生了五个孩子,夜夜去探访他们。"
国维笑出来,不是不恻然的。
悲哀,是不是?漫漫长夜,不要它它也会来,硬是逼你与它共度,天天如是。
"你可以找些事来做。"
一讲这个题目,又要暴露我的无能,能做什么?
"今夜你去哪里?"
"重要吗?"
"我觉得不对劲。"
"是吗,好灵敏的触觉。"
他骂:"诅咒你!别再用那种腔调同我说话,无论怎样,我总值得一点尊敬。"
我转头出去。
人已着魔,无人有力拯救。
我甘心这样。
车子驶向酒店。我知道,什么都知道,理论上应当消失,退出,理论上这件事已告结束,完结。我是他已到手的玩意儿,不再稀罕。
他是一名搜集者,情趣在捕捉的一刹那,一旦得到,味道尽失,他又开始追求另一名猎物。
明白,再明白没有了,怎么会不明白。
照理论,应当接受忠告,到外头去旅行,兜个圈,踏遍半个地球,回来忘得一干二净。
照理论,不是做不到的。
然后即使狭路相逢,也根本不必别转面孔,要有本事冷漠陌生地直视他,像完全不认识他,当他透明。
理论上一切再简单没有。
像我们说别人:"咦,这样的男人,早甩早好。"
当事人无法依常理行事,伤心欲狂。
于是旁人又劝他,"那个人给你的,很多人都可以给你,很多人都做得到。"
可是当事人不要其他人。
他陷入一种迷幻情绪,不能自拔,也不要自拔。
什么引起这一切,没有人知道。
忽然失去一切自制力及理智,向一条炽热的毁灭之路走去,毫无目的,毫无希望。
像我一样。
我闯进去。
侍役拦住我,"小姐,今夜西餐厅停止营业。"
是,我知道。
里面只有一张桌子,两个座位,乐队只为一个客人服务。
我推开他们。
酒店经理出现,他一副惋惜的样子,张开双手,奉命挡住任何人。
我心想,那日,当我坐在里头享受的时候,这位经理,不知有否站在这里,遣走不识相来寻人的女客。
他低声说:"陈太太,请回头。"
真是金科玉律,但如果你是我,到了这里,还回不回得了头?
"陈太太,我的力气比你大,你进不去,别逼我动粗。"酒店经理说。
我看着他。
他挽起我的手,"来,陈太太,我陪你喝杯酒。"
他听得里面有乐声传出来,这次是悠扬的华尔兹。
经理孔武有力,把我扯出走廊。
我双足不点地地被他拉走。
"他有别的客人?"
"陈太太,何必明知故问。"
我不出声。
"开心过就是了,你开心吗?"
他凭什么劝解我。
"很少人像你这样固执。如果你再出现。我们会请陈先生来把你带走。"
他们有一整套规矩,什么阶段做什么事,都已获得明确之指示。
但我没有丈夫,这次他们失算,我是无主孤魂,乏人认领。
"回家去。"他再三劝说。
他是个不错的年轻人,看得出是真正同情我的处境。
我自手袋中取出钞票付酒帐。
他变了色,失声问:"我看到的东西是不是真的?"
我站起来。
"陈太太,你没有回答我的问题。"
"我岂在你管理的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