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以为他那身所谓战甲的牛皮可以随意变幻,让他在网上找个名牌西服什么的照着变变也就行了,没想到刘浪很认真的告诉我他在穿越时光乱流的时候耗尽了灵力,身上的战甲失去能量供应,可以变成个劳保服做保护色都算不错了,暂时性定型来着,根本就不可能再牛皮哄哄的变来变去。
得,还有啥好说的,只能带个牛牛逛街去,顺便破费一把呗。
其实破费什么的也就说说而已,又没有打算给他弄一身名牌,下意识的把他带到了天桥地摊,结果心有灵犀的刘浪一眼就看上了地摊上皱巴巴乱糟糟的冒牌迷彩,衣服裤子连同小裤裤小背心还有解放鞋,全套才五十大圆。
那冒牌迷彩物美价廉,看上去有点像兵哥哥的野战服,对不知情的人来说很有威慑力,某些工地老板在服装小厂大量进货,用来做代替劳保服的工作服,据说很受欢迎的。
“还行,小伙子穿这个看上去很精神的,不过……你干吗不要穿鞋?”
在厕所里面换了衣服,疑似牛皮的劳保服不见了,可刘浪看上去还是那么的扎眼,没办法,这家伙可能在洪荒就是个赤脚大仙,好端端和冒牌迷彩配套的解放鞋不套在脚上,居然堂而皇之的拎在手里,想不吸引眼球都不行。
“不舒服,难受,别扭!”刘浪满不在乎的用光脚丫子在地上跺了两下,咧咧嘴表示满意,“还是光脚板管用,那破玩意儿很讨厌!”
忍不住砸了个白眼过去,倒不是觉得他丫的老土,好歹是半个乡下人,光脚板泥腿子见多了,没什么好稀奇的。
再说了,我自己都很喜欢赤脚,小时候就经常光着脚丫子满地乱跑,为此没少给老妈教训,后来倒是没人教训了吧,又天天都在打架,赤脚大仙不管是踹人还是落跑都不是那么方便的,光脚丫的乐趣也就无可奈何的放弃了。
还是神仙牛气啊,想光脚板就光脚板……不行,我都不能享受的乐趣,凭什么要纵容你啊?
“不舒服也得穿,我可不想人家告你影响市容,换个比较随意的得了……就它?你确定?”
刘浪的选择让我再次感慨心有灵犀的神奇,这家伙选了个特大号的人字拖,随随便便的那么一套,尝试着转悠了两步,踢踏踢踏的很是招摇,看得出来,这位土包子神仙比较满意。
童年的记忆翻腾起来,我在恍惚中看到了一个瘦瘦小小的身影,穿着老大老大的迷彩服,套着双明显属于大人的人字拖踢踏踢踏,含糊不清的童音从咬着冰糖葫芦的嘴里发出来,梦呓似的遥远。
“姐姐你真好,将来我一定要当爸爸那么威风的警察,保护你一辈子,让你天天都买冰糖葫芦给我吃!”
散漫的目光被血一样的红色吸引,我下意识的伸出了手,然后就听到个沙哑的声音:“一块钱一串,小姑娘你要几串?”
从明显失神的状态中清醒过来,这才发现自己梦游似的站在个冰糖葫芦的小老儿面前,手指头已经拔下了一串红艳艳的糖葫芦,老人家眼巴巴的看着我,估摸着是想我多买那么几个。
嘴皮子动了动,拒绝的话终归还是没说出口,我随手又拔下了几串下来,一大把的递给了身边的刘浪,付了账转身就走,连看都不想多看一眼。
“这就是那个又酸又甜的冰糖葫芦?味儿不错,你也来一串?”
刘浪踢踏踢踏的跟了上来,一根红艳艳的冰糖葫芦递到了我面前,我忍不住又是一阵恍惚,梦呓似的说了一句:“拿一边儿去,姐姐不要……”
话还没说完了,冰糖葫芦就收回去了,刘浪有滋有味的吃得是摇头晃脑:“不要啊,真是浪费,那我可就全吃掉喽!”
突然停住了脚步,我沉下了脸乜斜过去,目光满是愤怒,声音也一个字一个字的往外蹦:“我说过,别再窥探我的思维,别再翻腾我的记忆!”
第一集 天上掉下个牛哥哥 第十四章 血色记忆里的新生
我想,我应该有愤怒的理由。
刘浪拿到冰糖葫芦后说的那两句话,我不是第一次听到,尘封得自以为已经忘却的记忆中,小天天的童音缥缈而又清晰。
如果刘浪没有用那什么“心有灵犀”窥探了我的记忆,打死我也不相信他会巧合到动不动就说出小天天曾经说过的话,就连那迷彩服,那人字拖,都是小天天曾经喜欢的装扮。
小天天是我弟弟,亲弟弟。
老爸是退伍军人,当了个派出所所长,老妈是个老师,教的是小学二年级,他们都很忙,忙得经常不在家,小天天也就只能由我来照顾。
那时候的我最喜欢做的事,就是光着个脚丫子带着小天天大街小巷的溜达,穿着迷彩服套着人字拖的小天天踢踏踢踏的跟着我,手里经常拿着大把大把的冰糖葫芦,乐滋滋的小样儿让当姐姐的我开心得无边无际。
如果没有那场梦魇般的劫持,我的人生不至于变得如此这般的支离破碎。
两个丧心病狂的逃犯闯进了我的家,流氓对警察的报复,向来觉得很遥远的电影情节在那一刻变得生动而残酷,难得一见的周末聚会变成了死神的晚宴。
狞笑,咆哮,枪声,刀光,血花,火焰……
破碎而纷乱的影像就像一场残缺不堪的噩梦。
从那一天开始,我就成了孤儿,直到现在,我的胸口上还有个铜钱似的伤疤,那是属于军刺的穿透伤,可能是及时扑到我身上的小天天给挡了那么一下,居然没能要了我的小命。
他说过,要保护我这个姐姐一辈子,他做到了,代价是他鲜活的生命。
也就是从那时候开始,我开始憎恨自己的性别,小天天不应该反过来保护我的,毕竟他只是个弟弟,他才是应该受到保护的对象。
我没死,只是从那以后,乖巧的齐齐或者巧巧已经没了,取而代之的,是齐老大,孤僻,粗野,嚣张,比野小子还要野小子的齐老大。
冰糖葫芦成了我心中永远的痛,那鲜艳的红色总是让我想起触目惊心的血,老爸的血,老妈的血,小天天的血,我自己的血,还有那两个逃犯的血。
凶手没能逍遥法外,行刑枪毙的时候,血花绽放的刹那,我突然觉得生活没有了目标,怅然若失,心灰意冷,万念俱灰。
惨变,练武,苦修,报仇……影视传奇的套路在这法治社会根本就是格格不入,完全没有发展的可能。
打架斗殴,惹是生非,颓废放纵,无所事事,日子百无聊赖的过,时光的流逝让我渐渐的茫然,曾经鲜活的记忆也渐渐的模糊,我都以为自己遗忘了过去。
现在,我终于明白,有些事,是忘不掉的,所谓遗忘,不过是暂时性的封存,伤疤一旦揭开,入骨入髓的痛依然那么的真实。
难怪现在的我就像被踩了尾巴的野猫,可以理解。
只不过,我的愤怒给刘浪无视掉了,他吧唧吧唧的啃着手里的糖葫芦,一脸煞有介事的无辜,我不知道他对我的记忆到底了解多少,也不知道他在我剧烈的情绪波动下感应了多少,不过看得出来,我那童年的血色对他来说已经不是什么秘密。
“其实你该换个角度来看的,很多时候,死亡仅仅是个开始——你看,我就是个活生生的例子,在我那个洪荒世界,牛郎应该是尸骨无存烟消云散了吧,可我现在活生生的站在了你的面前,换了个名字而已,崭新的开始啊,一切皆有可能,一切都能重来,还有什么想不开的?”
眼前刷地一亮,这话,有点道理,不,是非常非常的有道理!
对惹是生非打架斗殴不那么热衷之后,我喜欢上了网络小说,YY无限啊,一切皆有可能,在那虚构的世界里,无论是死亡还是失踪,都不是结束而是开始,穿越啊,重生啊,转世啊,附体啊,无非就是改头换面改名换姓再换个生活空间换个生存方式而已。
当然了,这些乱七八糟的YY终归只是白日做梦的想入非非,之所以没能让我自我开解自我麻醉,是因为我清楚的知道其中的虚无缥缈,根本不肯能发生的事情嘛,自欺欺人也不是这么个玩法。
可现在就不同了,眼前有个活生生的刘浪,牛郎织女的牛郎,天上的星宿哎,传说中的神仙,他可以从洪荒世界穿过来,我的老爸老妈还有小天天为什么不可以从二十一世纪穿到另一个世界去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也有可能来个时光倒流回到惨案发生之前阻止一切,从而开辟另一个平时时空,让另一个我和他们继续安稳平静的生活?
如此说来,我实在没必要为他们的逝去耿耿于怀郁郁寡欢,所谓死亡,不过是他们已经不适合这个世界,以一种神奇得近乎诡异的方式去了另一个世界,所谓结束,不过是他们有了一个崭新的开始。
当然,这个“所谓”成立的条件是眼前这位刘浪真的就是传说中的牛郎,以此证明穿越不是神话重生不是YY,只要奇遇不是想入非非,只要奇迹不是白日做梦,那就真的是一切皆有可能。
“我说,你……真的是神仙?”
问这句话的时候,我的心跳得很快,甚至就连双手都开始出汗,老实说就是面对四五个凶神恶煞的大汉,我也不会这么的紧张,那感觉就像是回到了十年前那个雷雨之夜,就像是变回了当年那个怯怯的小女孩。
“我怎么可能是神仙?”刘浪怪怪的看了我一眼,“我只是洪荒的一名勇士,是你们故意歪曲了我的形象,那什么,我是不是应该维护我的名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