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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龄宫女》第6章(1)

作者:席绢 字数:7315 书籍:大龄宫女

  “赵大哥,奴家炖了点汤,您快趁热喝了吧。”王诗芳以婀娜多姿的小细步走进书房,声音甜美,温柔无限地道。

  一阵香风随着美人的靠近而扑向赵不逾的感官,但这迷人的香味并没有让赵不逾马上从堆积如山的文件里抬起头来。他仍是专注地计算着帐册上的数字,左手翻着帐册,一页一页地快速翻过,右手拨着算盘。那以顶级翡翠雕成的算珠在快速而俐落的拨打下,发出清脆悦耳的声音,更别说那碧绿剔透的颜色真是美丽极了。任谁看了都要心动不已,恨不得能占为已有!

  王诗芳每次有幸看到这精致昂贵的东西,都忍不住怦然心动,不由得看得痴了。为了它的价值,也为了它的精巧。这可是以翡翠制成的呢!

  翡翠是玉里的贵族,稀世而珍贵,然而,赵不逾手里的这个算盘本身,却又更为稀罕了,就算它不是奢侈地以翡翠制成,仅是以随便的木材雕就,就是件奇珍异品了!

  不在于材质的名贵,而在于它本身的独一无二。

  是的,赵不逾手上这个算盘,是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一个!

  翻完一本帐册后,核算工作暂时做到一个段落。赵不逾拿过毛笔,将算好的数字写在纸上。这才起身,礼貌地对王诗芳打招呼道:

  “王姑娘,你是贵客,怎么劳你做这样辛苦的工作?在下愧不敢当。”然后带着点责备地对着站立在门边伺候的小厮道:“还不快过来接过王姑娘手上的托盘,就会呆站着,真是一点规矩也没有!”明着是骂小厮怠慢,实则斥责小厮的失职,竟没将门给看好!

  这名小厮才当上书房伺候没两个月,平常也没轮过几次守门的任务,不晓得主子将书房列为闲杂人不得轻易进入的重地,不是一般贵客可以任意来去的。不过小厮没敢拦着王家小姐进书房,其实就跟其他仆人的心态一样,认为这位王小姐是内定的未来赵家大少奶奶,整幢宅子岂有她去不得的地方?自是放她通行无阻,尽量地巴结讨好。没想到会因此令大少爷不悦了!

  小厮还算会看人脸色,发现主人虽然脸上一片温和,但眼底的冷冽,早已令小厮双腿打颤,哆哆嗦嗦得几乎没跪下求饶!

  “小的、小的知错!王姑娘,小的来就好,小心烫……”

  “你可要端好了,别给洒了。我炖好久的呢!”王诗芳将汤交给小厮,不放心地交代着。

  “是,一定不会洒的,不会的!”小厮赶忙将汤端到角落的茶几上放好,然后立刻回门口守着。

  “赵大哥,你别怪他嘛,是我不让他通报的。怕他声音太大,打扰到你工作呢。”王诗芳看小厮怕成那个样子,不忍地为他说了句。

  “嗯。”赵不逾淡淡应着,不置可否。然后道:“我这书房向来杂乱无序,也没个可以落坐的地方,不方便待客。你以后有什么事,让人传个话就可以了,不必特地过来这里。”

  “也是。”王诗芳点点头,好奇地打量四周,有点皱眉道:“好歹你是天下皆知的‘火柴元祖’、‘折扇创始’,凭着这两样独门的生意,经营遍布各国,如今连最远的北遥国都不远万里地跑来向你采购火柴,虽然永盛王朝的五大巨富排名仍在你之上,但所有人都相信,只要再给你十年的时间,永盛王朝依然会有五大巨富,但这天下十二国里当得上巨富称呼的,就只有我表哥和赵大哥你了。”

  将赵不逾与表哥李伦这两年来的辉煌成就很自豪地说了一些之后,才又回到正题——

  “以赵大哥你这样了不起的成就来说,这书房是够大了,但也未免太寒酸了。竟除了几张书桌、几墙书柜,就没有其它像样的东西了。至少这面墙可以拆掉书架,挂上两幅名画。”她指了指靠窗的那片墙。出主意道:“我听说‘天宝商社’最近得了画圣周思勰的名作‘万顷金秋图’,已经有不少王公贵族抢着要收藏,据说那幅图目前已经叫到一万金铢的天价了。不过,也只有这样昂贵的物件,才有资格放在赵大哥你的书房啊。”然后,目光又放回桌上,忍不住走近两步,想趁机把玩把玩那精巧的算盘。

  “那件事我也听说了。不过我一介铜臭商人,向来不懂风雅之事,倒没想过要去争抢那幅名画。若是只为了妆点书房而将画买来,实在是浪费了,也会被天下文人士子唾骂的。”赵不逾装作不知道她的动作,早她一步转身将算盘收进檀香木制的盒子里,接着放进抽屉里扣上暗锁。

  这个算盘,是一年前金宝生制来送给赵不逾当二十六岁的生日礼物的。目前世上只有这么一件。

  赵不逾认识金宝生已经两年了。每次跟她见过面、议过事之后,心中都恨恨地想着定要摆脱这个难缠的女人,发誓不管这个女人再有什么新奇的合作提案,也不要被吸引,坚定地将她列为泛泛之交,拒不让她成为自己的朋友与合伙人。

  ……两年下来,惨痛的事实血淋淋地证明了一件事——他高估了自己的意志力,低估了金宝生的手段。他,是摆脱不了她的!

  她总是能得到她想要的,而他,本来也是这样的,但自从金宝生这个奇怪的女人在他生命中横空出世之后,便成了唯一的例外,完全不可预期,不被他左右指挥。而他甚至连想离她远一点都做不到——只要她不允许的话!

  就算认识金宝生已经两年了,他还是觉得她很怪异,虽然对她有些许了解,却始终搞不懂她为何如此地跳脱飞扬,行事如此地不合常理,难以预期,甚至难以理解!

  她一点也不像女人!而,与其说她不像女人,倒不如说她一点也不像这世界上应该有的人!

  赵不逾从十五岁开始被家族打发到各地工作,十九岁之后开始跟着商队游走各国,不敢说天下间的各式各样人种都见识过了,但也算是比大多数人见多识广,奇人异事更是被引见过不少,偏偏就是没有一个会像金宝生这样的!

  那是一种很难形容的感觉,赵不逾至今没有办法确实地将她定位。她太奇特了,而且无从臆测起。

  最让赵不逾百思不解的一点是——金宝生对他没有来由的信赖!

  非常地没有道理。似乎从第一次见面起,就直接跳过相熟相知互了相解的阶段,一下子就是推心置腹、不必客气的知交……

  但不管有没有道理,两年下来,也就这样了。她全然地信赖他,以及……支使起他来也是毫不客气的,这让他无比气闷又无可奈何。

  谁教他忍不住对只有她会制造的香烟上瘾?

  谁教他被她发明的算盘着迷到昼夜不舍离手?

  还有许多许多被她强加的种种,纠缠至今,他甚至还是她的财富管理。

  有他这个好用的掩护,没有人知道金宝生这个年纪老大的宫女,其实已经有钱到可以把银票拿来点烟——这嚣张欠扁的说法自然是来自金宝生本人。所有与金宝生相熟的人,都以为赵不逾是金宝生傍上的靠山,她的收入来源只有帮那些宫女姐妹们代为将绣品转卖给他,从中赚取还不错的中介费而已。

  就算只是赚仲介费吧,她也俨然成为宫女里人人羡慕的小富婆了——

  这女人简直把那些宫女组织成一座绣品工厂,花样、造型、成品全部有计画的安排,不再是随便绣个方巾什么的,而是加以整合,做出许多前所末见的产品,比如成套的布偶娃娃,附加衣柜,精致的小衣服可以替换,取了一个奇怪的品牌名——“装扮芭比”,深受女性顾客的热烈喜爱。原本定的是高端路线,后来当金宝生将宫女的生产力与皇宫外头女红出色的居家妇女力量整合起来,确定能够应付量产之后,也走向平价路线了。

  布娃娃非常畅销,但真正赚钱的还是金宝生设计出来的成套床被组、椅垫组,有的走古典风味,有的走可爱路线,绣品的造型千奇百怪都有,意外地大受欢迎。

  听说,有一度因为刺绣的收入比宫女月钱高上许多,致使宫女们每天在上班时大多虚应了事,或者在工作时间躲起来刺绣,怠工情形非常严重,惊动了最上头的大管事嬷嬷特地跑来追究,结果金宝生因此被找去问话好几次。最后不知道达成什么共识,总之,宫女们是收敛了一点,但还是拼命地找时间刺绣,上头竟能忍受,只要没犯大错,便直接视而不见。

  那个女人……真是不服了她都不行。

  赵不逾不敢认真检视自己对她的厌恶还剩几分,更不敢仔细算计两人之间能力的差距有多大……像他这样对自己经商能力绝对自负的人,其实不太容易接受被无情的打击……

  “赵大哥,这汤……”被忽略在一旁的王诗芳并不因为赵不逾的沉默而感到不对劲,在她心目中,赵不逾就是一个温文少言,不会主动起话题,但工作非常努力、也有天才般生意脑袋的了不起人物。这样的男人,有别于一般浮夸挥霍的商贾,是个好男人,最理想的丈夫人选。

  “先搁一会吧,天气正热,放凉点更易入口。”

  “嗯,也是。”她温顺地同意道。“那么我陪你坐坐吧,等你喝完汤,顺便将汤碗端回厨房。”

  “这种小事,交给丫鬟就好了。你是贵客,不能让你辛苦忙这些。”

  “没关系的,我乐意的。”她娇羞地表态,有点欲盖弥彰地道:“我的意思是……我本来就喜欢研究厨艺之事,所以不觉得辛苦。只要你不嫌弃就好了。”

  赵不逾无言了半晌,转移话题道:“明仁说今日要带朋友过来赏花,看看时间也该到了,不如我等先到花园那边等着,看看总管布置妥当没有。”

  “好的,都听你的。”她微笑,跟着赵不逾一同离开书房。

  依着礼节,她落后赵不逾半步,跟在他身后。这正好让她可以偷眼看他。

  这个男人,要不是出身差了点,又深受嫡母忌惮,凭他出色的条件,早就令媒婆踏破门槛了,不会至今年纪老大还没有娶亲。这,正是她的机会!她的家世平平,但胜在清白,而且她是嫡女。再加上表哥近几年出色的表现,即使表哥是庶子身分,却备受李氏族长与所有长辈们重视,将来前途不可限量。有表哥这样显赫的亲戚,她也勉强算是有点身分的淑女了,不是吗?

  所以,她是赵不逾最理想的选择,不会有比她更好的人来配他了!

  这也是三天两头表哥带她来小住或者作客的原因,她与表哥都希望可以与赵不逾有更紧密的联结。那么,婚姻就是最适合的联结方式。

  王诗芳抬眼望着这座新建成的美轮美奂的大宅,心中思索着还能更如何地将它妆点出符合天下第一巨富身分地位的模样。或者将石制屋瓦全换成黑亮的琉璃瓦?将白云纸糊成的窗纸全以丝绸替代?还有这园子全是花草树木也未免单调,就放置些以白玉雕成的各式奇禽异兽,四处摆着吧,这才显得出富家气象……

  就在王诗芳幻想得满眼冒星星时,走在前头的赵不逾却在想着:那个女人,已经好几天没见到了,是在忙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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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啾!”

  那个正在被想着的女人,重重地打了个喷嚏。

  “金大姐,棉巾。”随伺在侧的四玉以很娴熟的动作递了块方帕到金宝生面前。

  金宝生头也没抬,依然专注于手中的涂涂写写,伸出左手接过棉巾,随意地擦擦嘴。

  “金大姐,喝口凉茶吧。”七喜端了茶过来。

  “嗯。是有点渴了。”咂了咂舌,将手巾还给四玉,再接过茶水,一口饮尽。“好了,你们也去吃点东西吧,不必待在我身边了。吃完了就去将那些刚烘制好的叶子给切碎,和一点丁香进去,等会我有用。”交还茶杯,挥挥手,叫她们退散。

  两人乖巧应好。轻手轻脚移步到客厅去了。

  如今已是宫女里有名的富婆的金宝生,住的地方仍然是当年住的那里。曾经管事姑姑讨好地主动说要让她换到中级宫女区住,打算拨一间单间给她,甚至是独门独院也成。不过金宝生拒绝了,因为那时她已经花了许多钱将破旧的宿舍给打造得很舒适了,还租下左右两间通铺加以打通,让自己有了私人的卧房与书房,这样的活动空间对她已经足够,委实也无须换个更大间的了,所以就留下来了。她想反正也住不了多久就要离开了,也懒得重新布置新屋。

  人只要有钱,身边就永远不缺奉承伺候的人。金宝生又是个花钱大方的人,自然能让日子过得无比舒服,连工作都有人忙着帮她做,所以她虽然挂了个宫女的名头,但物质上享受的程度,恐怕就连一些小宫妃也比不上。

  大多时候,她的日子都过得很悠闲,不过,随着她年纪已到,离出宫的时间不太远了,日子又不由得过得忙碌起来。实在是有太多的事情要安排与准备了,一切,都是为了更美好的明天哪……

  而眼下,让她连续在书桌上趴了两天,不时抓耳挠腮的事情是——

  “十六世纪威尼斯商人制造出了镜子。用锡与水银……嗯,水银可以溶解锡,变成一种锡汞剂这样偏向粘稠的液体倒在玻璃上成形……而水银呢,是从朱砂加热提取出来的,这不难……可是,那种方法做出镜子还有很大问题,不完全明亮,有模糊的问题没有办法克服。如果要做出像样的镜子最重要的工序是镀银,主要材料是硝酸银……我记得硝酸银的化学式是……呃……”拿着炭笔的右手在白纸上写写画画,不时地以左手抓抓头发,捏捏纸团,在捏出十几张纸团丢了满屋子之后,终于将化学式写出来——AgN03

  “然后,硝酸银的化学原理是银离子在有机物的还原性作用下,以金属银结晶析出……制备硝酸银又必须防止NOX污染的方程式是……嗯,这个以前高中考过,也做过实验的。就是……”

  3AG(S)+8HNO3(AQ)→3(AQ)+3NO+5NO2(G)+4H2O+1/202(G)

  “是这样没错吧?应该是这样吧?当年背得很辛苦的,居然还记得,真是天才啊我……嘿嘿嘿……”坐在纸团堆里傻呼呼地喃喃自语。

  写完了一长串近似乱码——以古代人看来也确实是乱码的符号与数字之后,金宝生先是为自己优秀的记忆力自豪地嘿嘿傻笑两声,笑完后便挫败地丢开笔,抓着头发哀号——

  “记得这些有什么用?这里又没有工业用品专卖店!去哪买硝酸来溶解银啊!除了硝酸银,还要氨水,还要酒石酸钾钠来做还原液,这些都很麻烦的啊!没有现成的东西,就要用很原始的方法去制造出来,只为了制造出一面漂亮的镜子,太难了!难道……到最后还是只能用威尼斯人的方法吗?那多逊啊!”就算是逊,也比现在使用的铜镜清晰太多了。唉……

  “大姐?怎么了?”守在房间外的七喜满脸惊吓地探头进来问。

  金宝生回头给她一抹惨兮兮的笑:“没事,我只是无聊叫一叫而已。别理我。”配合着她一张青白的脸与凌乱的发,形状相当可怖,七喜不敢直视,乖乖回到门外,什么也不敢问。

  “我现在这样子一定很像疯婆子……”金宝生摸了摸脸,没有照铜镜的勇气。搔了搔头,咕哝道:“再试试吧!一定有办法的,最原始的硝酸好像是用绿矾和硝石干馏出来的是吧?硝石,有;绿矾嘛,找医士或炼丹的方士问问……然后还原液的初始原料出自于酿葡萄酒产生的副产品,就是酒石酸氢钾,反正先试着酿酒就是……这点记下来,叫守恒去开酒庄。看来想要做出现代化的镜子,不花个几年或几十年是不成的,在那之前,就先拿锡和水银做镜子吧。也不急着制造玻璃,反正我也不会,不过永盛王朝盛产各种水晶,价格也不贵,就拿来打磨成玻璃用了。”很财大气粗地想完,耸耸肩。觉得这两天为了执着于镜子的事,忙得废寝忘食,却没有办法圆满将问题解决,实在很亏。

  金宝生平常是很懒散的,但是一旦心里有什么执着的念头时,就会变得不可理喻,就算将牛角尖给钻破也不回头。所以当她动起要制造镜子的念头,便将高中时期学化学的记忆死命地想出来,写了满满一桌的纸,书房里的废纸团都要埋到她膝盖了。

  她常常能够心想事成,但并不表示总能心想事成。她想,就算她前生不是个老板,而是个化学专家,被发配来到这一无所有的古代,也是一样没辙;就算写得出全世界最艰涩的化学方程式,能做到点石成金,然而没有原料,一切白搭。而她也不过想要一面可以用的镜子,就已经千难万难了,要真是一名化学狂热者,怕就直接撞墙去重新投胎了。

  “再说,硝酸银是有毒的啊……如果真制备出来了,也只能像制作香烟一样,自产自用,绝对不可以外传了。一不小心,可是会死人的啊,所以这方面的研究只能自己来,连助手都不能找。”想当年犹太人欧本海默主持‘曼哈顿计画’,聚集十五万个专业人才共同研发出原子弹时,绝对不是为了用来炸长崎广岛的,但它就是炸了。

  所以任何一个事物的研发,若带着点危险性时,总要先想想后果,然后再考虑如何防范。

  “算了,还是先用威尼斯商人的法子去随便做几个吧。硝酸银这类东西,等我以后有大量空闲时间之后,再宅在家里闷头研究吧,现在还有太多事要忙呢。嗯,也该出去找守恒了,啊,对了,图纸……”想到这里,她快步定到书架那边,对着一卷又一卷的纸卷翻翻找找,那是她近三个月以来的心血——她未来新居的室内设计!有关浴室、有关马桶、有关水管、有关沙发与弹簧床……种种对赵不逾来说肯定属于异想天开的想法,都要赵不逾化身为万能的哆啦A梦来帮她做到!

  可以想见这次会见赵不逾,又可以看到他变脸了。她真的不是故意的,但能者多劳嘛,她就他一个朋友,不找他两肋插刀,找谁?

  找出图纸放进背包里,再顺手抓了两条烟丢进去——作为贿赂赵不逾之用。再清点了一次,确定要带的东西都带了后,拎起背包,转身离开书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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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走出院子,就被三三两两闲坐在小院子里的宫女们殷勤地打招呼着。

  “金大姐儿,要出宫啊?”

  “是啊,出去溜溜。”金宝生笑了笑,朝她们挥挥手。

  “路上小心啊,近来听说街上有一些扒子在流窜,荷包可得守牢些啊。”

  “真的啊?那可真要小心了,谢谢你啊。”随口说着,人已经走出院门了。

  现在金宝生处于工作年资已满的阶段,不必执行勤务,还随时都可以申请退休搬出宫去。皇宫对她们这种良籍役女还算宽厚,监于有些宫女可能已经无家可归,所以会给予半年的宽限期,让除役的宫女可以暂住于宫中,在这段时间可随时出宫打点日后的居处,等一切安置好了,再搬出宫去。

  金宝生从两年前就常常出宫去了,手边的工作多的是一堆人抢着帮她做,刚开始是为了讨好金宝生,后来则是为了争取那优渥的报酬。金宝生以一个月十银元的薪水雇请人代班,这是她领到的月钱的三倍!对于中下阶宫女来说,是一笔难以想像的收入,自然造成争抢。为了公平起见,金宝生让她们抽签轮班,每个人都有机会代班一个月。然后,她就从种菜的工作里脱身,成日不是忙着出宫就是整合宫女绣品,让这些女红资源变成一座有效率的量产工厂。

  不到半年的时间,大家的口袋都丰盈了起来。

  金宝生是个很有赚钱本事的人——这个消息很快在宫人间流传,后来连一些太监也跑过来跟金宝生攀交情,希望这个满脑子赚钱主意的高手,也能帮贫困的太监们找一条出路。

  才走出院子没多久,就被一声大喝叫住——

  “金宝生!”

  “嗨,顺儿。今天吹的什么风?”金宝生一点也没有被吓到,一边打招呼,一边将背包背好在背后。

  说起这背包,可也是这世上独一无二的。当然,因为方便好用,宫里已经有人偷学了去,不过没她这样精巧好看。谁也舍不得像她用上好的金银丝布来制作一个放东西的袋子,只为了它有防水功能!简直浪费得教人发指,那背包上的扣子甚至都是用珍珠制成的呢!

  再说回金顺儿吧。这雨年的时光里,金顺儿也没有虚度,她成功考上了女官,成了近五十年来,从宫女晋升为女官里最年轻的一位。如今是个从八品的长宫女宫,如果造化好的话,日后最高可以升至正三品御侍——也就是皇帝所居之宫殿的女总管。当然,那个位置竞争非常激烈,不是一般宫女出身的人可以获得的,通常是被那些一入宫就是女官的宫家千金们给拿去。

  不过,金宝生对金顺儿有信心。金顺儿有足够的聪明与泼辣,能力强、手段高,谁也欺负不了她;况且,她手边也培养了不少得用的亲信,未尝没有可以跟那些大家千金有一争之力。

  随着年纪老大,性情变得静敛深沉,金顺儿已经不是当年那个把所有刁钻与盛气凌人的脾性都显现在脸上的女孩儿了,面对别人时,她总是冷冷淡淡,很有大主管的派头。而她唯一的情绪发泄口,一直不变的就是金宝生。

  就像一般企业会设有“压力解放室”一样,金宝生无疑就是金顺儿的“压力解放室”。这个时代,女人家要出头天,实在太不容易了,当然压力也更大一些。金宝生还是没弄清楚金顺儿为什么总要跑来骂骂她、找她麻烦一下,不过因为一直都忙,也就没时间来好好想一想这件事。反正也快出宫了,一旦出宫去,两人这辈子搞不好就再也见不到面了,所以就算弄清楚了彼此间的恩怨情仇,也没有什么意思了不是?

  “我问你,你是怎么想的?”金顺儿一把抓住金宝生,谨慎地四下看看,确定没有人之后,为防万一,还是将她揪到不远处的树林里,才开口问。

  “啊?什么意思?”

  “这个!”金顺儿从袖袋里抽出一封信,就兴师问罪道:“我大哥来信说等你一回家,你家人就要将你嫁出去了,让你嫁给孙杰当填房,是真的吗?”金顺儿一张秀丽的脸无比狰狞,如果这时拿一只手电筒从她下巴往上照,一定比贞子还恐怖……

  “啊?嫁人?我怎么不知道?”金宝生脑袋还在想着贞子PK金顺儿,谁胜谁负的问题,没有将金顺儿的质问真正听进去。

  “这信上写的!你还想装作下知道!”金顺儿吼道。

  “是吗?那给我看看——”她伸手想要借看。

  金顺儿拿信的手,不客气地挥开丁金宝生的爪子,冷笑道:

  “你又不识字,要看什么!”

  “我怎么不识字了?这两年我都乖乖去内书堂听课——”

  “内书堂?那是教太监识字的地方!”身为宫女,她应该去女德堂听课才是。

  “所以我也去学识字了。”挥挥手,对金顺儿的大惊小怪不以为然,就算男女授受不亲,可那些人是太监啊,就不必拘泥那些没必要的礼教啦!谁教女德堂教的偏重于女红制衣,而不是识字算帐,她就只能去跟太监一起上课了。“总之,两年下来我也是能识得一些字了。”很骄傲地抬下巴。

  “你这两年就学了个认字,有什么好得意的!”金顺儿觉得她那下巴很碍眼。这个金宝生这两年突然发达了,人也大变样了,让金顺儿百般疑惑又不得其解,不明白只是被人踩昏了头,竟就能变了个人似的,为什么?

  “就算没什么好得意的,至少我可以看懂你手上的信了。借我看看吧。”

  “不必!反正你只要知道……”深吸好几口气,眼中闪过一抹可疑的水光,但一下子就不见了。再开口时,声音是带着抖的。“你……只要知道,等你回家……那个令你朝思暮想的孙杰……就会来娶你……就算你是个笨蛋,也是个幸运的笨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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