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百零五章 天涯歌女
好在这个时间不算很长,等到歌声歇止的时候,看客又会重新聚回来——于是艺人们便有理由安慰自己,空着那段时间,便当成“幕间休息”好了。(
后来也有艺人按捺不住心中的好奇,趁着没客的时候溜了过去;结果刚一靠近旅店,便听到了一个极为空灵的女声。
那声音就好像高山上的溪流,绕过了耳朵,直接在人的心灵中响起:“以光之名!光耀吾身。月精灵们,敌人就要突破防线了……以光之名,敌人,就快要突破防线了……”
没错,这是《月精灵的挽歌》!
大陆上的主流歌曲,就是像这样把一两句歌词,翻来覆去地唱——这也是最考验歌者的功力,与对音乐的理解程度的。当前的歌者,在这方面显然相当有造诣,居然每一段,都能演绎出不同的味道出来;尤其真假声的变幻更是堪称完美,将那个破碎的年代,直接呈现在你的面前。
愤怒、抗争、哀伤、麻木……种种感情如此真实,仿佛伸手就可以触摸。
为她配乐的琴师显然是个高手,铮淙的琴声,总是恰到好处地烘托出歌曲的意境,却不会喧宾夺主地抢去歌者的风头。偶尔拔高,也是在演唱者歇气的时候。
与她合音的男声同样也可圈可点,如果说女声是天际的那抹云霞的话,这把浑厚低沉的男声,就是安静的海。
……
……
一曲终了,人群却久久不散。其实大家都已从歌曲的意境中脱出身来了,之所以没有爆发出任何掌声与喝彩,是因为如果闹出声响,影响到里边客人的话,旅店中人是会出来撵人的,有一次骚乱过大,人家还喊来了一整队卫兵。
因此大家只能用这种方法,来默默地支持他们的“小公主”——唱歌的,是个只有十几岁大的小姑娘,很秀气、很纯。看过她的人,都会不自禁地想到那开遍山野的无名小花。
可临时来“考察”的艺人不知道啊,还以为这帮人听了歌之后,居然吝啬到连点掌声都不肯给,不由得义愤填膺——虽说同行是冤家吧,但偶尔的,也会有感同身受的时候。
而且,他也确实被歌者的技艺所折服。
“唱得好!”一声大吼,将周围众人吓了一跳,纷纷转过头来朝艺人怒目而视。一个力工打扮,裸露着两条粗胳膊的大汉皱眉问身边人:“这生瓜蛋子是谁?”
“不知道,”身边用纱布裹头的男子晃了晃脑袋,“新来的吧……喂,你!不出声没人把你当哑巴,知道吗?”
那艺人也是个拗性子的,明知道犯了众怒,可还是不管不顾地说:“我这人打小就这样,听到好东西,就忍不住要喊声好,又碍着你们什么事了?”
粗胳膊听对方说话夹枪夹棒,登时也恼了,上前劈手揪住艺人的胸口,正要动手,旅馆的大门忽然打开了,从里面闪出一个侍者模样的年轻人来。“都吵什么吵什么?”年轻人跳着脚斥道,“让你们在这里白听就已近够意思了,还吵,非得让老板发火,把你们全赶走才高兴?”
粗胳膊转头看到来人,脸色一松:“哟,今天是小安迪你当班啊……放心,我们再不出声了。刚才是个生瓜蛋子不懂规矩,等一会小小姐演完了,我们再好好教他!”
“我可不管那些,总之,不要再发出任何声音,明白了么?”叫安迪的年轻人不耐烦地挥了挥手,“你们都往后退,再退!好家伙,把门口都挡住了,客人来了怎么办?”
粗胳膊嘿然道:“拉倒吧!有客人也早都进去了。再说,就算来了客人,你们里面还有地方么?”
“要你管!”安迪瞪眼道,就在这时候,一阵“叮铃,叮铃”的声音响了起来——生活在浮冰港的人们都知道,这准是马车的“开道铃”。
众人寻声望去,果然在路的尽头,拐出来一辆黑色的四轮马车。拉车的两匹马模样颇为神骏,小碎步踏得煞是精神。但令人奇怪的是,这做工不俗的马车上,居然找不到任何家族的徽记,甚至光秃秃地连个纹饰都没有,就好像刚刚完工不久一般。
大家压下心头的疑惑,让出一条路让马车上了桥。车停稳后,从车上下来了一个大约六十多岁的老者。老者的眼袋很深,显得精神有些萎靡,不过身上的礼服倒十分得体,戴着手套的手上,还拄了一根漆黑的拐杖。
看那质地,好像是某种金属。
小安迪算不上有眼色,但看老者走路颤巍巍的样子,还是忍不住凑了上去,用手搀住老者的胳膊,道:“先生,您慢点。”
老者转过头看了身边的年轻人一眼,微笑道:“都是伺候人的,什么先生不先生,叫我老霍格就行。”
进了旅店,老霍格的眼前便陡然一亮——头顶那三联装的吊灯可不是为了摆着好看的;除此之外,每桌上都点着一根粗粗的蜡烛,星星点点的光汇聚在一起,将整个大堂照的通亮。
由于旅店是依着大桥而建的,因此一楼的大堂,比普通的旅店要长很多,格局上自然也就有些许不同。光是吧台,就足足有三个之多:进门的地方,再加上中部的两个;而尽头处,则是一个小腿高,呈半圆型的舞台。
此刻,颇为宽阔的舞台上表演者只有两个,然而没有人,会因此产生一丝“空荡”的感觉,只因为他们的存在感实在太强了,以至于老霍格才瞄了一眼,便忍不住“喔!”了一声。
那抱着琴的男人应该是个琴师,有一头柔顺的银色长发;只要一看到他,你就会感觉一股浓郁的书卷气扑面而来。
在他身前不远处,还坐了一个穿着短裙的小姑娘。
如果说男人是一轮朦胧的弦月,那么这小姑娘,便是漫天的繁星——活泼、羞涩,一忽儿躲进云层中,好奇地眨着眼睛,再一转脸,她又悄悄地探出头来,用那一点点光,照亮旅人的归途。
这就是两人的魅力所在了,仅仅是坐着不动,就让你感觉仿佛看到了整个夜空。
“下面,就请我们的‘北地之星’——乌吉娜小姐,为您带来一首最新的:《我心依旧》!”一个高瘦的秃头汉子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声嘶力竭地高叫着。
正文 第四百零六章 黑函的邀请
歌声,一如情人的纤纤玉手,轻轻拂过尘封而麻木的心灵;让你在那一丝淡淡的感动中,重拾过往那些温馨的美好,不知不觉中,已经是泪流满面。
这时候大家才发现,原来这首歌曲的风格,和大陆上所流行的乐曲都不一样;歌词更是从头到尾,只有一个“啊”字。但是,这并不影响人们欣赏这首歌。
简单而又执着的真爱,到哪里都会令人感动;即使世界已变得不同。
当然在那边的世界,这首大片的主题曲是有歌词的,而且说实话词还写得很不错,跟电影算是相得益彰;但问题是,老包本人的英语水平实在是太烂了,压根就听不明白歌词说的是什么鸟——别看他四级过得好像挺轻松。
所以,他剽这首歌时就没有歌词。
或许不应该算剽,最起码,他本人就没有刻意去剽窃的意思;只是在哄乌吉娜开心时,随口将这首歌哼了出来。于是冰雪聪明的小姑娘就记住了,
后来阿方索听了觉得有些遗憾,还想凭自己的文学造诣把词给补上。可忙乎了两天之后他却忽然发现,原来曲子已经完全能表达出歌曲的含义了,那还填歌词干什么?
说起来,这俩人会在旅店里卖唱,其实完全是乌吉娜的主意——要知道,在冰原上长大的她,心里根本就没有“钱”这个概念,因此她出门来找老包也是全身清洁溜溜,半个子都没带,比褪了毛的山猪都干净。
可是在文明社会中,行走江湖全靠一个“钱”字;一个铜板难倒英雄汉的事情更是不胜枚举,这时候她才明白,她的药罐子为什么要神神秘秘地往枕头里,藏一些黄澄澄的东西。
当然阿方索不可能让她缺钱花,但乌吉娜心里有想法了:在她看来,即便对方是药罐子的朋友,她也不好意思总花他的钱。
人家的,毕竟是人家的。
乌吉娜想要赚钱养活自己,但又不知道如何才能赚到;打家劫舍那种活技术含量太强,小姑娘又干不了。后来,她在一家酒馆里看到吟游诗人唱歌,才猛然间想起身边这家伙,不同样也是个吟游诗人么?
小姑娘毅然决然地踏上了歌手的道路,这下子,可就轮到阿方索头疼了:只教小姑娘唱歌还没什么,可他又不放心对方离开自己的视线——万一出了意外,自己岂不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了?
于是,他只好豁上脸皮,和小姑娘一起抛头露面;幸好这里不是凯奥凯,认识他的人不多。
而且他也挺庆幸当初说的身份是游吟诗人,要说的是冒险者,这会儿,恐怕就要陪她钻深山老林了……
至于来浮冰港,却是他阿方索的主意。在他看来,这里是那几个野蛮人最有可能出现的地方:一来这里是整个北地贸易的中转站,最容易买到粮食,二来,不管他们想将洁西卡送回紫金城,还是更东边的狂龙领,都可以从这里坐船。
狂龙领在黑石堡东南,是一个四四方方的半岛;既然他们过了黑石堡就往西边拐,看来在谈妥条件之前,是不会轻易将人送过去了。而这里,两家的势力都不甚强,正是谈判的好地方。
“所以,你们一定会在这里出现!”阿方索的心思,已经完全不在琴上了,以至于精通音律的他,居然破天荒地接连弹错了好几个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