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不是说别人就有多么清高,只是没什么机会接触到“钱”这种东西的他们,对财富的多少,实在缺乏一个具体的概念。而寇拉拉不同,那是打小就被某包熏陶出来的。
而且这家伙还有另外一个特点,那就是无视一切“气场”之类的东西。
“这个……真没有。”见到是他,老包也不好发作,只好有点泄气地解释道,“一会等进了地道,你就明白了。这里除了死人,其实啥都没有。”
“拉倒吧!”寇拉拉翻着白眼,“甭想忽悠俺……难道你带这老些……嗯,矿工来这里,是为了挖死人的?”
“没错,还真就是挖那些死人骨头。”
看对方一脸神秘地不似作假,寇拉拉也有些吃不准了;毕竟这种表情他太熟悉。“你要那玩意干啥用,熬汤吗?”他半是好奇,半是郁闷的问。
“6攻6防速度5,伤害1到3……”包光光摇头晃脑地报出了一串数据,“虽然70枚金币的价格不算便宜,属性也算不上多优秀,但一切弊端在会招魂术的英雄眼里,都不是问题。”
……
……
寇拉拉自然没玩过那边风靡一时的《英雄无敌3》,因此对这串数据没有任何共鸣;只是野兽一般的直觉,却让他明白:对方,似乎是打算拿这些死人骨头……当打手?
没错——虽然包光光从来不会什么招魂术,甚至对死灵系法术都知之甚少,但这不耽误他玩上一出“亡灵天灾”。
毕竟在他看来,骷髅海最有战斗力的地方其实并不是它的数量、或者不知疲倦、绝对的令行禁止之类的东西;而是……它能够吓唬人!
想想就不难明白。比如当你孤身一人,被一群能动的骷髅包围时,第一个反应,会是去数它们的数量吗?不!让你心惊的是骷髅本身!这是一个生者,对死亡那种从灵魂深处所透出的恐惧!
而且很少有人,会想到偷袭一支由骷髅兵组成的军队——因为那没有任何意义。毕竟你很难想象一具骨头会由于炸营而惊慌失措的样子。
虽然包光光并不了解这世界的战争形式,更不知道这里是否也有各种“子”,吃饱了蛋疼所写下的兵法巨著——这玩意从正史上,可是很难看出来的。因此包光光不得不提防着“劫营”这一两军相争时最大的胜负手;而对安营下寨一窍不通的他来说,一支“劫营无用”的军队,显然是最佳的选择。
如何挖掘,如何搬运等琐事不需要操心,任何一个矿工都比他更加专业;倒是抬死人这活计,属实有些晦气的,因此他很怕那些矿工们会不会集体抵制。
但实际上,他所担心的情形压根就没有出现:一来在这战乱不断的大陆上,人们对“死人”完全没有那边的尊重,仅仅是厌恶的话,是没办法拒绝大把金币的。
二来一个正常人,也很难理解搬运死人的行为,是为了这些骨头架子本身,他们显然更愿意相信在这些死人里,有某种不为人知的秘密……比如说,宝藏!否则你怎么解释那个年轻的“大当家”,会不惜连军营都给打了下来?
万一这事是真的,那么参与开凿的自己,偷偷摸上一把,应该也没人能发现吧?
抱着这样的想法,矿工们的情绪一时间甚是高涨,让始作俑者的包光光都有些难以理解,暗自纳闷道:“这帮家伙……不会是真把这当成‘考古’了吧?”
还有一点,也让他感触颇深,就是那些被俘军士的待遇。包光光没有杀俘的习惯,因此这帮人被缴了武器捆了双手之后,便被扔在一边。后来也不知道是哪个损主给出主意,让他们也下了矿坑,还美其名曰“劳动改造”。
于是那些矿工们,还暂时充当了“监工”的角色。
本以为有被皮鞭驱赶之类经历的他们,会因为同病相怜而体恤这些俘虏,但实际上根本不是那么回事。
一朝翻身变成了挥动鞭子的人,原本的阶级弟兄,反而变本加厉起来。他们迫不及待地想将自身所受的痛苦,用相同的方式传递下去——就好像过去的苦媳妇,终于有一天熬成了婆婆时,没准比上一个恶婆婆还要“恶”上几分。
不过这一切,老包已经无暇去纠正了,因为他的人已经离开了那边的万人坑,出现在浮冰港的大桥区。
——如今舞台准备好了,道具也准备好了,还有那胡里奥等人,则是他准备好的托儿;“大卫·老包飞尔”的魔术就要正式上演。不过在那之前,他还要找几个混在观众中领掌的。
电视台的传统嘛,怎么能漏掉?
正文 第六百八十六章 妃妮
人选都现成的——为了追查妹子的下落,南下时里昂就已经着手收拢他以前的伙伴,建了一个小小的,且独立于红十字会之外的情报网。
后来红十字会发迹,身为二当家的里昂又抽调会里的资金,将这个情报网继续做大做强。现如今,虽说比不了那些老牌的组织,但好歹也覆盖了大半个北地,算是颇具规模了。
而浮冰港,作为北地最重要的港口城市,是任何情报组织都不能忽视的,里昂的自然也不例外——大桥区的桥墩子酒馆,便是组织常驻浮冰港的联络点。
或许是为了区别于红十字会吧。里昂没有按会里的惯例,管那里叫xx分舵,而是用了一个中规中矩到老土的名字:巢穴。
说起来世事还真是奇妙。当初老包重新入主红十字会时,里昂就曾想用这个组织,作为换取其活命的筹码,但包光光并没有太过在意。不是他不懂得情报的重要,而是那时的他,还在一门心思地“搞建设”,压根就没想过要和谁斗智斗勇。
谁知仅仅是出去转了一圈,局势便急转直下,最后竟发展到不可收拾的地步,于是这股力量的重要性,就凸现出来了。
由于不想让该组织,暴露在胡里奥的视线之内(这家伙眼下就住在大桥旅店),因此老包去接头的时候又换了套装束——那滑稽的小胡子自然不戴了,衣服也半新不旧,看着和街上讨生活的年轻人没什么不同。
事实上,他本就是依照小保罗那些朋友们的装束扮的。
只是围着大桥旅店转了几圈,他也没找到这所谓的“桥墩子”酒馆。虽然在大雪的掩盖之下,一整天都难见到太阳;但临秋末晚,那颗懒洋洋的鸭蛋黄却突然爆发出无限的热情。
仿佛知道自己将要跌入谷底一般,那太阳拼命地把自己颜色,抹在一片片厚云之上,染红了半边天空,连带着那悄然飘落的雪片,都变成了一种温暖的金红色。
没错,“温暖”的雪。
这种新奇的认知,让包光光感觉有些好笑。于是他终于放开了对“秘密行动”的执着,准备开口问人了。
打听之下,才知道所谓的“桥墩子”酒馆,原来根本就没有招牌,只是一个冲着大街的小门脸,刚才的那段时间里,他还傻乎乎地在人家门前来回经过了几次。
“还是社会经验太浅啊……”望着那绝对“似曾相识”,半掩着的木门,包光光苦笑着咕哝了一句——谁让他在那边,只是一个普通的大二学生呢?若换个当过几年“马仔”的来,估计早就发现沿街的铺面,大多都是没有招牌的,反正卖什么,就在外面摆个什么东西:比如卖酒的摆个木桶,卖杂货的摆个线轱辘,卖成衣的摆一溜衣服架子;卖笑的……穿上衣服出来摆姿势等等。
而当地的人们,自然会以你从事的行当,老板的名字或所处的位替你分门别类,总之电影中那满街的“正宗”、“台妹”之类的字样,是绝对看不到的。
——毕竟你贴出来,也没几个人看得懂。
更高级一点的,便在外面画上个标志性的图案——比如说“桥墩子”酒馆,画的就是一只冒沫的酒杯;只是老包第一眼看到时,还以为那是一颗摆正了的“胶菜”。
之所以酒馆叫桥墩子,其实和这个标志没有任何关系,完全是因为它就守在“大桥旅店”的边上。或许很多人都以为,紧挨着那种“大鳄”,是根本捞不到什么油水吃的,一个弄不好还要被人家吃掉;但其实不然。
正所谓“蚁有蚁道”,由于面向的消费群体不同,开在这里的店铺,反而经常能接到“大鳄”吃剩下来,或者压根就不屑去吃的残渣,因此一个个的,生意反而颇为红火。
当老包推开木门,就真真切切地感受到里面那种热闹的气氛,而掀开那厚重的毛毡帘子时,更是差点没被扑面而来的热浪与喧嚣再给推出去。
打眼一看,才发现原来左手边就是壁炉,里面的柴火烧得正旺,红通通地映着一张张兴奋的脸。在壁炉边,还坐了一个正在烤火的老者,大下巴,红鼻头,一双朦胧的醉眼瞪得溜圆。
“看是谁来了?”一见到包光光进来,老头就颇为兴奋地大声说道;从他咧开的大嘴里,能看到那掉了一半的牙,“我看看……嗯,是个好小子。这么年轻,就已经懂得酒的妙处了吗?”
老头这一出声,酒客们也纷纷响应,一时间问候声、口哨声、起哄的怪叫声响成一片;让包光光颇为尴尬。
要知道他这副身体的年龄,只不过刚刚十八岁而已;又长了一张邻家少年般青涩的脸。平时穿着法师长袍,给人那种古怪的压力还让他显得比较成熟,可一旦换上了普通人的衣服,便原形毕露。
然而这种气氛,并不会让他讨厌——毕竟从寒冷中进到一个温暖的地方来,或多或少都会有些好感的,再加上混杂了酒精、汗臭、食物香气等等所形成的那种说出清道不明的味道,让他禁不住想起了当年,全村人挤在一间大屋里的时光。